风,轻轻地颤抖着。
这世间又有人觉得寂寞了。
我懂的。
在很多个夜深人静的晚上,我戴着耳机听着音乐看着我电脑桌上的芙蓉花一点一点地枯萎,娇艳动人的花瓣卷成让我心悸的模样掉落在脚旁。
我并不是个张扬的孩子,所以我才选择在很深很静的夜里听自己喜欢的音乐。
我是爱音乐的,爱到骨子里去,排山倒海却绝不泛滥,含蓄如同冬日里最明媚的一缕阳光。但我骨子里同样也是寂寞的,所以它们的相遇往往让我感到不知所措,它们的阴暗与霸道也常常带给我一段极为漫长的空旷。
所以我听摇滚乐,一种如慢性自杀的音乐。
郭敬明说:“听摇滚乐就像是暗无天日的自杀。”
因此我一直在翻来覆去地死,且每一次都以极为认真的态度去死,活过来之后再依旧背起书包,梳高高的马尾辫,穿干净得体的衣服,做我一直在现实生活中扮演的角色。
我绝对是只披着羊皮的狼,只不过是因为我的善良而放过那些同样善良的羊,所以我是一只好狼。
我听摇滚乐的时候总将音量开到最大,震耳欲聋,然后脑海里除了那些混沌疯狂的呐喊声以及电子吉他之外便是一片空白。我觉得很痛快,我没感觉,我可以什么都不用想。
等听到累了,我就摘下耳机,看着亮如白昼的电脑屏幕在刹那完全黑下来。我觉得这种感觉很有质感,像一把刀划过心头,钝钝的,凉凉的,也不流血,只是生疼。然后我光着脚丫拖着我长长的浅蓝的睡裙去倒水喝,听寂寞的水声滑过我的喉咙,温柔地下坠,坠到一定的深度它就凝结成冰,支离破碎。
喝完水我再去吵我爸,跟他说了晚安之后乖乖上床睡觉,时间的声音却一直在耳旁不断叫嚣。
嚓!嚓!嚓!
我翕上眼皮听见时间在我体内断裂的声音,荒芜如暗仄的牢笼,那里面囚禁的是我最原始的天真,飘荡的是我第一次用手抓住的风。
暗自微笑。独自心悸。
我的灵魂是上千年前站在茫茫大海中聆听驼铃的孤独流浪者,今世我的灵魂被囚禁在暗无天日的最底层。我清晰听见我伟大的王对我说乖乖的睡着吧,我的好孩子。
所以我就一直一直这样沉睡下去。
所以我注定不是个安分的孩子。
一切都在劫难逃,我不逃。为什么要逃?我心甘情愿放掉我最后也是唯一的挣扎。
我一直一直沉睡,在无人经过的某个地方。
手里抓着我风,心里装着我的孤单,倾听只属于我的音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