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方:
甲方:
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合同,供双方共同执行。
一、甲方同意将其建在水口花园东五巷九号,租给乙方使用。租赁时期为月,由年月日起至年月
日止。
二、每月租金为币元。签署合同后乙方应付按金人民币元给予甲方,合同期满才由甲方退还给乙方,租赁期满乙方要求续租,租金另定,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续签合同优先权,但乙方必须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通知甲方续租请求。
三、交租金时间每月从计租起五天内一次交清该月租金,如逾期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交清所用的水电费后,并以按金作为补偿甲方损失。于租赁期间,水电费,卫生费,闭路电视,网络费,电梯维护费等费用由乙方负责。
四、租期未满,双方如因客观原因需要终止合同,必须事先在天的时间里通知对方,并以一个月租金作为补偿对方的损失,方能终止合同。(甲方如因维护楼房需要,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必需接受并自动配合,甲方并履行上述)
五、在租赁期间,乙方要严格遵守国家一切法令和上级各部门有关规章制度,遵守社会治安条例,执行计生、防火、公共卫生及暂住户籍制度,如有违反而造成中断合同,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按金亦不予以退还。
六、 在租赁期间,乙方未取得甲方同意不得私自把房屋转租或分给他人。乙方按装冷气、电话、有线电视、招牌等设施,应事与甲方联系配套安装。如乙方需要装修或改变房屋结构设施,必须取的甲方同意方可施工,装修或改动后的设施,期满后归甲方所有。
七、 合同期满,该楼宇如有损坏,乙方维修好交还给甲方(乙方在租赁期间每间房间只可以打安装空调的洞,厨房、阳台、卫生间总共只可以打5个洞,超过上述每个洞50元补偿甲方经济损失)同时乙方必须交清水电费和其他一切乙方应负担的费用(包括维修费及各种有关税项),甲方才退回按金给乙方。
八、 电梯严禁搬运煤气等危险品,生活垃圾要扔到楼层外垃圾站桶内,公共通道、门口严禁放垃圾,私人物品,如要摆放每月100元管理费用。若要外买快餐,送餐人员要经管理处登记方可进入楼宇。(如甲方向乙方反映后乙方不做配合甲方以维护住户安全有权终止合同)
九、 每月收租期起,五天内未交租者,甲方电话联系不上乙方,甲方有权搬出该房间之物品(物品损失、损坏甲方不负任),本合同随即终止,押金不予退还,房间出租权归甲方自行处理。
十、 本合同签定时,乙方要申报常住人数为( )人,入住时未经甲方同意,居住人员超过申报人数()人以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押金不予退还。甲方因维护租客的环境清静和各种需要,可禁止住户带社会人群进入本楼房。
十一、 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履行合同者签字后即时生效。
水: 方;电: 度;钥匙: 条;
甲方代表签名: 乙方代表签名:
身份证编号:
(附身份证复印件) 立于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