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项选择题] 恒大硅业有限公司(210292××××)利用投资总额内资金以CIF大连USD322.4万元/台进口多晶硅反应器(属鼓励类项目,未列入《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进口商品目录》,但列入《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进口商品目录》)1台。设备进口时,减免税审批手续尚未办结,该企业要求海关先期放行货物,并于2007年6月20日向海关办理进口手续。
由于企业经营和产品市场销路等问题,造成企业亏损严重,经合资双方协商,自2009年8月16日起终止合作协议,主管部门于2009年9月10日批准。该企业于2009年10月20日向海关办理注销手续。
请根据上述案例,回答下列问题: 合营中方接受该设备,满足下列______条件,可继续享受免税优惠。
A.作为国内投资,自行向主管部门办理注册登记,取得“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
B.与境外其他外商合资经营,并取得“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
C.与境内其他外资企业合营,外商投资占总投资额的25%以上,并取得“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
D.与境内其他企业合营,并取得“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
正确答案: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