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青
这桩悬案发生在1931年,2017年5月,有人声称真正破解了此案。那么,真正破解了吗?
1931年,那时英国还没有几位女机械师和女司机。伊芙琳是她们当中的一位,她为父亲在英国诺森伯兰郡奥特本镇(靠近苏格兰边界)的客车和出租车公司担任机械师和驾驶员。如果她从事的是其他职业,例如秘书或教师,那么她应该会舒舒服服地一直生活到退休以后。谁能想到,她才28岁就遭遇了不测。
她腰部以下的衣服已被烧成碎片,她的双手因为严重冻伤而发黑。但他俩还是立刻辨认出,她就是老板的女儿伊芙琳。
1931年1月6日傍晚,伊芙琳钻进父亲刚买的哈德逊出租车,送3位乘客去罗切斯特村。晚上7点左右,在驾车返回途中快要到家时,车行至艾利肖村(距离奥特本仅3千米)附近一座桥头,她看见一名穿着得体的男子站在路边向她挥手。该男子站在一辆车旁边,车里有两个人。该男子以明显的苏格兰泰德赛因区口音对她说,他搭这两人的便车从杰德堡来这儿,但他们要去赫克瑟姆,而他要去纽卡斯尔。他问伊芙琳能否送她去大约32千米外的蓬多兰,他希望在那里搭车去纽卡斯尔。伊芙琳说,从蓬多兰去往纽卡斯尔的班车已经出发20分钟了,好在她要去往那个方向,所以她可以先送他到奥特本再说。因为当时的出租车还是比较奢侈的消费,所以伊芙琳很高兴能得到这个客人。
到达奥特本后,伊芙琳在波西阿姆斯酒馆让该男子下了车,建议他问问开车的酒客中有没有前往蓬多兰的,毕竟这可以為他省一些路费。随后,伊芙琳到父亲公司的加油站去加油。然后,她回到波西阿姆斯酒馆。当时该男子独自一人站在酒馆门前。他说无人去往蓬多兰。这不出伊芙琳预料,但她说自己可以送他去蓬多兰。这毕竟能赚一笔比较可观的费用。虽然独自驾车搭载不认识的人存在一定的风险,但伊芙琳是一个勇敢而又实际的人,认为自己能保护自己。何况,该男子颇有绅士风度。
当夜天寒地冻。夜间10点半左右,伊芙琳父亲公司的驾驶员约翰斯顿驾驶公司的一辆大巴,从纽卡斯尔返回奥特本。车子经过“狼嘴”——一片沼泽荒野地中的道路急转弯处时,他一边朝挡风玻璃呼气,一边用戴着手套的手抹擦挡风玻璃,却看见道路旁边大约65米外的沼泽地上火光摇曳。他立即停车,并且与售票员汤米一起下车。透过雾霭,他们看见火光来自一辆着火的轿车。
伊芙琳尸体的发现者——约翰斯顿(左)和汤米。
艰难地走下大约1米高的堤岸,他俩急匆匆奔向那辆正在燃烧的轿车。汤米突然惊呼:“那是老板的车子!”他们围着这辆车看,约翰斯顿很疑惑:这辆车怎么会在这儿?火光中,隐约可见一个人躺在车子附近的地面上。他俩踉跄着走过去,看见那是一位女性。她腰部以下的衣服已被烧成碎片,她的双手因为严重冻伤而发黑。但他俩还是立刻辨认出,她就是老板的女儿伊芙琳。
“水、水……”伊芙琳一边艰难地睁开眼睛,一边用微弱的声音要水。约翰斯顿脱下自己的大衣,用它包裹伊芙琳。她睁开眼,但她显然认不出他俩。汤米对约翰斯顿说:“她不认识我们。”汤米跪在地上,想听清楚伊芙琳在说什么。她看起来很想告诉他们什么。汤米对约翰斯顿说:“我听不清她在说什么。你试试看。”约翰斯顿弓下身子,想听清楚伊芙琳说的话。他只听懂她在说“那男人太可怕”。他和汤米把伊芙琳抬进大巴,把她放到一张车凳上,然后在严寒中尽量快马加鞭,向着奥特本驶去。
伊芙琳遇害前所驾汽车。
在死前,她向自己病床边的人们描述了谋杀她的那个男子:他戴着圆顶礼帽,穿着黑色大衣。
整个夜间,医生尽力救治伊芙琳,但她已无力回天:她的腰部以上包括整个臀部严重烧伤,皮肉爆开而露出骨头。唯一的安慰是,由于神经末梢被烧坏,她不怎么能感觉疼痛。她在几小时后死亡。在死前,她向自己病床边的人们描述了在艾利肖村上车的那个男子:他身高大约1.77米,戴着圆顶礼帽,穿着黑色大衣。他说自己来自中部地区。从言谈分析,他似乎受过良好教育。
伊芙琳说,在他们从奥特本驶往蓬多兰的行程中,两人相谈甚欢。他看来对汽车懂得不少。车子行驶了24千米后,到达距离蓬多兰只有10千米的贝尔赛镇。在这之前,车上气氛很好。谁料,到达贝尔赛时该男子突然脸色一变,要伊芙琳往回开。伊芙琳很困惑地问:“为什么?”该男子恶狠狠地咆哮道:“这不关你的事!他还伸手去抓方向盘。伊芙琳抗议道:“不行!我是司机!”该男子把伊芙琳推往车窗边,控制了方向盘,然后往奥特本方向开。
伊芙琳生前照片(时间大约为1930年)。
车子到达奥特本镇外的“狼嘴”沼泽地带后,该男子以一种奇怪的镇定,把一根香烟递给伊芙琳,但被伊芙琳拒绝。他以嘲讽口气说:“好吧,看来你是个独立的姑娘。”(对聆听者来说,这表明该男子的年龄应该比伊芙琳大,他有可能是一个中年男子。)然后,该男子突然一拳击中伊芙琳的一只眼睛。伊芙琳与该男子搏斗,但斗不过他。在挨了他又一拳之后,伊芙琳晕了过去。伊芙琳的讲述断断续续,让人难以理解。情况看来是:当她恢复意识后,意识到自己被强暴;该男子侧起身子,绕过依旧躺在驾驶座上的伊英琳的身体,靠在方向盘上驾驶汽车。
不久后,该男子停了车,从衣服口袋里取出一只瓶子,从瓶中倒出一些液体泼溅在伊芙琳身上。然后他跳出车,把车子点燃。接着,他把车推下堤岸,车子滚进了沼泽地。惊慌失措的伊芙琳,一开始无法打开车门。用尽浑身解数最终打开车门后,她滚落地面,拼命爬离正在燃烧的汽车,直到再也爬不动。后来她感觉自己听到另一辆车在前面停下,还听见两个男人对话,随后那辆车就开走了。在她快要讲完这些话时,她床边的聆听者发现她气数已尽。“我遭到了谋杀。”这是她死前对妈妈说的最后一句话。
“你们必须确定,这位年轻妇女是否遭到了谋害?第二,她是不是自己点燃了车子,并且因此偶然受了伤?”
在2月5日举行此案聆讯时,法官认为很清楚的是,伊芙琳死前的讲述明显受到了镇痛药物和她死前经历引起的惊厥的影响。言下之意是,她是在胡言乱语。她的讲述存在多个疑点,遭到专家证人质疑。虽然她说自己面部遭受重击,但检验尸体的病理学家并未发现她面部有任何创伤。虽然她很可能遭到了性侵犯,但没有任何证据表明她遭到了强暴。她身上的伤表明,她是在燃烧的车子里待了一阵子之后才离开车子的。
警方调查伊芙琳遇害现场。
另一个问题是:在她失去知觉时,她的袭击者是坐在哪里驾驶汽车的?一名汽车工程师作证说,如果伊芙琳躺在驾驶座上失去意识,坐在她旁边的人几乎不可能驾驶汽车。如果真要在这种情况下驾车,那个杀手就需要把一只脚踏在脚踏板上。但在公共道路上这样做,难度很大。
虽然伊芙琳说,车子是在被点燃后推下堤岸的,但勘查现场的警官指出,在道路与堤岸之间没有任何燃烧痕迹,看来事发车辆当时应该是缓慢驶下道路,进入沼泽地,在离开道路一段距离后才着火。可以肯定的是,这辆车并非偶然起火,而是人为纵火。如果是偶然起火,汽车发动机和供油系统应该会有特异损伤,但这辆车并无这样的损伤。另外,汽车后部装着两加仑备用汽油的油箱被人移走,而且箱盖也被取了下来。
尽管伊芙琳之死很悲惨,验尸官却告诉陪审团:此案不能排除非谋杀的可能性。他对陪审团说:“你们必须确定,这位年轻妇女是否遭到了谋害?第二,她是不是自己点燃了车子,并且因此偶然受了伤?”如果是伊芙琳自己点燃了车子,那是为什么?验尸官说,如果陪审团相信是伊芙琳自己点燃了车子,他们就得考虑她的动机:她是不是想骗保险?
陪审团花了两小时,闭门讨论这些他们之前根本没想过的可能性。尽管相关证据看似互相矛盾,陪审团依然相信伊芙琳的讲述是真实的。他们最终告诉验尸官,他们认为伊芙琳是被一人或多人谋害身亡的。警方却对陪审团的结论很不满,并且专门为此发表声明说,伊芙琳描述的那个男子根本就不存在!
根据伊芙琳的讲述,警方对那辆疑似搭载该男子到艾利肖村的四座汽车进行调查。警方说,该车车牌上有字母T、N和数字2。该车在案发当晚7点左右驶离奥特本附近的一家旅馆。车上的一名男子大约38岁,身高1.77米,蓄短胡子,牙齿不好,黑发但额头上头发稀疏。他穿黑外衣,系宽皮带,衣领上有蓝色条纹。车上第二名男子大约40岁,身高约1。68米,宽脸,面颊骨凸出,牙齿不好,胡须杂乱,上牙脱落。他穿着石板色外套,没穿大衣,衣领为下翻式。车上第三名男子大约30岁,身高约1.74米,体格健壮,穿蓝色大衣,未戴帽子。警方还说,这3人都有苏格兰口音,这辆车可能来自苏格兰,经由杰德堡驶往伦敦。警方说,其中第一名男子于案发当晚大约6点半在艾利肖村从这辆车上下来。
警方在诺森伯兰郡进行了当时最大规模的搜索,但没有其他任何人在艾利肖村、“狼嘴”所在区域,甚至在整个诺森伯兰郡,见过伊芙琳所描述的这名男子,也没看到过这辆车及车上的其他男子。伊芙琳所说的凶手仿佛是个幽灵,只有她自己才看得见。波西阿姆斯酒馆的员工说,事发当晚没有任何陌生人进过他们酒馆,就连伊芙琳本人也没来过。
最终,诺森伯兰警方总管说,他不同意验尸官陪审团的裁决。由于确信自己不需要抓捕任何人,因此诺森伯兰警方没有向伦敦警察厅求助。伊芙琳的父亲向英国内政大臣抗议说,诺森伯兰警方通过“中伤我女儿”来为自己无力侦破此案進行辩解,没有丝毫证据来支持警方对伊芙琳的无耻污蔑。事实上,伊芙琳根本不需要那金额还不到100英镑的保险赔偿,因为她自己的财产价值高达1400英镑,这在当时足以购置多座豪宅。
后来证实,在燃烧的汽车旁边,半昏迷状态下的伊芙琳完全有可能听得见汽车刹车声。一位贝里克郡驾车者作证说,1月6日晚上9点45分左右,他驾车经过这片沼泽地时看见道路右侧有火焰。他停车观看,足以辨明车的形状。他以为这是一辆被丢弃在这里烧毁的旧车,于是驾车走了。
伊芙琳家的汽车公司。家中经营汽车公司的伊芙琳根本不需要那微不足道的保险赔偿。
此案发生大约20个月后,另一起点燃汽车的谋杀案似乎扇了诺森伯兰警方一记耳光。这起案件的杀手是布劳恩。他居住在距离奥特本不到160千米的约克郡的萨克森格兰奇。1934年2月,身高也是1.77米、做马夫的他因谋杀自己的老板而上了绞架。布劳恩之所以要这么做,是因为他与老板妻子有染。在被老板发现后,他射杀了老板,然后把尸体放进老板自己的车内并点燃车子,想以此掩盖罪行。
布劳恩一口泰因赛德口音,着装得体,爱戴圆顶礼帽,他还有个朋友住在奥特本镇附近。他在泰因赛德区度过童年,他在所杀老板的马场里的职责包括在苏格兰边界卖马。如果在伊芙琳案之前他在杰德堡从事马匹销售,他的最佳回家路线就是经过纽卡斯尔。而伊芙琳所描述的谋害她的那个男人,当时正是要去纽卡斯尔。
布劳恩也是骚扰妇女的惯犯。在上绞架之前,他在被问及有什么需要忏悔时似乎说了“该被烧死”,而这个词组的英语发音也可理解为“奥特本”。由此看来,谋杀伊芙琳的凶手,是否正是对美貌、财富一直心怀觊觎的布劳恩呢?
犯罪嫌疑人布劳恩以及布劳恩杀害老板案犯罪现场。
更奇怪的是,此人身高也是大约1.77米,也穿大衣,戴圆顶礼帽。此人有车,却经常招呼别人停车,让他搭便车。
那么,伊芙琳案到此是否就算真相大白了?当然不是。一来,布劳恩被揪出来是因为20世纪70年代一名英国独立调查者的调查结果。说布劳恩也是伊芙琳案的凶手,明显带有推测性质,英国警方对此也没有认可。二来,有关此案的一些描述因年代久远也互相矛盾,以讹传讹。第三,警方当初定案也备受质疑,但疑团未消。例如,凶手当初的确有可能站在波西阿姆斯酒馆外面等伊芙琳。这就能解释为什么酒馆服务员没见过他们进来。凶手击打伊芙琳的目的只是让她暂时昏厥,而不是要在她身上留下可见伤痕。有关她被强暴的说法可能系误解,因为据伊芙琳的母亲说,当时她问病床上的女儿凶手是否“骚扰”了她,女儿的回答为“是”。警方将此理解为伊芙琳自称被凶手强暴。此外,伊芙琳从不带火柴或打火机之类的东西,她的车上和现场附近都没有发现这类东西,那么她又怎么可能是自己点火的呢?还有,在身体极度虚弱的状况下,伊芙琳很可能记不住一些细节,说话前言不搭后语,或者记错说错,从而被警方抓住辫子,以莫须有的理由反而被说成是在撒谎。
大多数研究过此案的犯罪历史学家,都相信伊芙琳应该是恐怖暴力犯罪的受害人。但凶手究竟是谁?为什么他会如此凶残?他怎样得以逍遥法外?他是不是一个惯犯?这些疑问一直没有明确答案。
2017年5月,英国女作家戴安妮宣布自己最终破解了80多年前的伊芙琳悬案。戴安妮说,作为一名主要写侦破小说的作家,她总需要一些新的素材和灵感。伊芙琳不明不白地惨死,促使她探究此案的真相。在英国,当一个人死后,验尸结果会被保留75年,到期后会被公开。为此,戴安妮查阅了有关伊芙琳案的大量解密档案。她发现这些文件完全被胡乱堆砌,没有条理。她思考:在这样的状况下,警方当年怎么会如此急于结案?
时间回到1931年,诺森伯兰郡警方总管负责伊芙琳案调查。这个年岁已高的总管并未受过警察专门训练,他的观点是保守和过时的。接手此案时,他还有一年就要退休。可以说,让这样的人主管此案是不妥的。有许多报告说,此人能力不足。解密档案很明显表明,他根本就不喜欢伊芙琳。
虽然伊芙琳的母亲对警方说,她相信自己的女儿被凶手强暴和殴打,但警方调查却没有发现殴打伤痕和强暴物证。于是,这个总管确信伊芙琳撒谎。在那个年代,女孩到了28岁还未婚的话,就会被认为精神不正常。该总管在解密档案中称伊芙琳是“喊狼来了的老处女”,他还提出此案纯属意外。他说,因为伊芙琳的车有保险,所以此案有可能是骗保出了意外。警方调查无果,所以伊芙琳案結案。
英国女作家戴安妮宣称自己已破解了伊芙琳之死悬案。
在查询这些解密档案过程中,戴安妮感觉此案的一些关键时间节点对不上。她用多张大型壁纸来代表案发公路的不同路段,用小卡片代表每个目击者,并且把小卡片移动到其代表者所说自己当时目击所在地点和时间段。戴安妮又亲自前往犯罪现场,测量步行、骑车和驾车所花时间。在考虑了各种可能性之后,她发现有一个时间窗口中奥特本镇的街上无人。正是在这个时间段,伊芙琳所说的凶手在等她。之所以没有人看见凶手和伊芙琳,是因为当时根本就没有他人。至此,戴安妮相信伊芙琳没有撒谎。
运用警方的解密档案,不仅有可能证明伊芙琳的绝大多数讲述是真实的,而且可以这样下结论:凶手并非乘车离开犯罪现场,而是步行前往纽卡斯尔。在伊芙琳案第一个报警电话到达警方之前,凶手距离犯罪现场就已有好几千米。不仅如此,解密档案还提供了这个疑似凶手——一个看起来像绅士、实为恶魔的人的姓名。
戴安妮意识到,她开始对那个警察总管感到非常愤慨。他根本不听从他人的意见,还产生了对受害人的不理性厌恶。解密档案显示,当时证人Z见到过符合伊芙琳描述的一名绅士。此人之前因性袭击而被控并入狱四年的消息曝光,Z在报纸上见到过此人照片。后来再度见到此人,引发了Z的记忆。Z与此人谈起伊芙琳案,此人竟然说伊芙琳“死有应得”。Z觉得奇怪:他怎么会对陌生人说这样的话?更让Z奇怪的是,此人身高也是大约1.77米,也穿大衣,戴圆顶礼帽。此人还说,虽然他有车,但他经常招呼别人停车,让他搭便车。
然而,那个警察总管却没有兴趣问讯Z所说的这个人。他对手下说:“这家伙是个军人。你们要是愿意,去问他的战友吧。”事实上,伊芙琳案发生时此人正从部队休假。虽然没有指纹和DNA之类的物证,但戴安妮相信此人就是凶手。
伊芙琳的家人从未被告知这一线索。伊芙琳的惨死令她家从此一蹶不振。那个警察总管早已去世。案卷中一位警察写道:“我们没发现任何证据能证明伊芙琳的话,也没发现任何证据能推翻她的话。”很明显,这样的警察当时是想帮助伊芙琳的。戴安妮相信,那个警察总管当时肯定是恼羞成怒:这帮废物警察竟然还在调查这个案子!这就是伊芙琳案的案卷一团糟的原因。
戴安妮尚未公布她所认定的凶手详情。一些法医学家相信,戴安妮的猜想尽管有道理,但也缺乏具体证据。在伊芙琳案真相大白之前,可能还会冒出这类猜想。当然,这些猜想中也可能有一个最终会被证明就是真相。
伊芙琳(右)16岁时与母亲及两个妹妹的合影。原本幸福的女孩命运却如此悲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