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岁的英国漂亮女生琳达喜欢骑马,一有机会她就会在当地竞技场里骑小马。她和父母住在距离比加镇(隶属英国苏格兰原拉纳卡郡)大约1.6千米的一座风景如画的小村庄里。每年都有一支游商队来镇里举办博览会,会上有不少娱乐项目和丰富的商品。女孩殒命
1967年8月6日是周日。当天,游商队又来到比加镇。琳达此前早就盼着游商队来,当日早晨她的父母同意她去镇里玩,她家的年轻男房客答应让她坐他的车去镇里。早上8点,琳达到达目的地下车时该男子问她什么时候回去,以便他来接她。琳达说不麻烦他了,她自己会回去。该男子看着琳达和与她年龄相仿的一名女孩一起朝镇里的主要大街走去。
直到当天傍晚琳达都没回家,这让她的父母开始担忧。年轻房客晚上11点回来时,他们问他看见琳达没有。房客听说琳达还未回家后便立即驶回镇里的贸易博览会现场找人,一路上还问琳达的朋友有没有看见她。他们都说没有。随后,琳达的一些朋友也开始寻找她,人们还报警说琳达失踪了。
直到次日傍晚6点40分,两名警察才在位于比加镇和琳达家之间的圣玛丽墓地发现了她的尸体。尸体倒在一块墓碑上,墓碑前的一棵紫杉树让人无法一眼看见尸体。琳达头面部有大量血,她的衣服凌乱且露出胸部。一名警察看守尸体,另一名警察回警署请求增援。
琳达尸体上的咬痕。
琳达的尸体。
戈登的牙齿。
现场取证一位病理學家立即抵达并勘查现场,一些警察也在现场仔细搜索。琳达头部有两个伤口,但它们不是她的死因。琳达显然是被绳索勒死的,但现场找不到这根绳索。琳达手腕上的一道勒痕表明她的双手曾被捆绑,她的一根拇指上的烧伤明显是在她死后形成的,伤口上覆盖着黑炭。因为现场未发现烧过的火柴,所以捆绑琳达的绳索看来被汽油打火机点燃并烧毁了。如果是气体打火机,就不会有炭覆层。还有证据表明凶手用来捆绑琳达的绳索的确存在过。警方在琳达的一根食指指甲下面的血中发现一根剑麻纤维。除此之外,警方还在犯罪现场找到更多法医线索。
现场痕迹表明琳达受到了袭击。在袭击过程中,琳达和凶手都与那棵紫杉树发生了擦剐,琳达的尸体上有树叶。不幸的是,当时琳达所穿衣服不容易导致她的衣服与凶手的衣服发生纤维转移,但有其他许多线索揭示凶案内情。琳达的灯笼裤没有移位,但她的裙子被下拉到了她的小腿部位,她的防水衣被捆在她的颈部。种种迹象表明琳达开始时头部被击中两次,然后她背朝地被拖到墓碑前被紫杉树挡住视线的位置。她的衬裙和文胸都被拉扯上来,这可能是在拖行中造成的,但最有价值的线索是她右胸部的一个咬痕。警方摄影师约翰首先注意到了这个卵形伤痕,并推测这是一个咬痕。意识到这个线索的重要性,约翰在现场和停尸房拍摄了不下15张该伤痕的照片。
来自多个方向的证据表明,琳达并非是在自己尸体所在地遇袭的。在距离她的尸体大约10米处有两大块血迹。在这些血迹和琳达尸体之间,有一些硬币和一把梳子,它们的分布方式提示它们是在她被拖行时从她的口袋里掉落的。发现于一棵树上的一根剑麻绳的两端都被打了活结,很方便用于挟持人质。然而,这根剑麻绳上没有血迹,因此它未曾被用来捆绑过哪个人。警方推测,琳达在头部遭到两次重击后依然能跑10米,但她再次被击倒在地,并且被勒杀。那两大块血迹先后出现在她遇害和之后她被拖到那棵紫杉树背后的过程中。琳达修剪得很好的指甲没有受伤,说明她没有机会与凶手搏斗。排查嫌疑
有关此案的信息立即被传送至英国全国警力,其中列明了罪案细节和已有线索。信息中说,几乎可以肯定凶手是当地人,并可能有汽车。
警察总监威廉立即组织一队警探帮助他查办此案。送琳达去镇里的她家男房客首先遭到严密审查。参加此次贸易博览会的所有人和在博览会上工作过的所有人都必须被找到,并一一排除嫌疑。任何在博览会结束当晚(琳达遇害那个周日晚)没回家的人,首先被怀疑。其他嫌疑人包括:住在附近一个镇里的琳达的男友;所有到当地度周末的旅游者;琳达失踪当日来她家叫卖过的一名磨刀匠(这个磨刀匠曾问过琳达当晚他可以在哪儿过夜,琳达把他带到了一所废弃房屋);一名因骚扰女性声名狼藉的农场工被看见在那个周日经过琳达家;还有4名爱丁堡年轻人当日驾车在比加镇转悠,找当地女孩搭讪;数百名年轻人当日到比加镇看热闹,他们也必须被全部找到和问询。
威廉必须决定先调查哪些人。最明显的嫌疑人被认为是靠近圣玛丽墓地的一所私立寄宿学校里的人。这所实验学校的办学目的是教化行为不轨的男孩。因不想失去学生信任,该校不关大门。案发当晚学校里有30名男生。他们全都有机会杀害琳达,因此他们必须对自己当晚的动向做出解释。6名警探来到该校,他们立即认识到有个问题:周日学生的所有衣物都已被清洗,衣物上可能存在的法医线索被“洗白”。
周日该校学生的活动是看电视或玩球至晚上9点,然后回寝室(他们清洗鞋子、洗漱和换上睡衣都在寝室进行)。晚餐时间是9点一刻,晚餐后回寝室,随便干什么都行,晚上10点熄灯睡觉。10点半到10点45分,管理员会检查所有寝室,关掉所有还开着的灯。学校还规定,周日晚熄灯时全校学生都必须在寝室里。
与戈登有关的物证
目击者说与此同时,威廉还派其他警探调查其他嫌疑人和相关线索,并及时汇报调查结果。到8月7日,威廉已经知道有3名证人在案发当晚大约10点20分听到叫声。这个信息确定了琳达的死亡时间。威廉还知道,琳达在案发当晚9点半与同行的女伴分手,独自从比加镇主街往回家方向走。有人看见她在主街上与一名年长男性说过话,该男子接受警方问询时说自己和琳达当时聊的是马,琳达与他聊天明显是为了打发时间。琳达在位于加伍德路的他家门口与他告别后,开始步行回家。只需3分钟,琳达就会到达圣玛丽墓地门口。沿着墓地门所在道路朝家走,琳达还有大约1500米的路程才能到家,但她离开该男子后就再未现身。
案发的墓地。
所有嫌疑人都被质询,其中包括一个两年前在圣玛丽墓地附近公园里骚扰过一名女孩的杂耍男演员。那个磨刀匠、农场工、琳达的男友和她家房客都在接受质询后被排除嫌疑。那个周末的所有游客都被追踪到并排除嫌疑。现在只剩下寄宿学校的学生未被质询。警方得到了该校自1962年开办以来接收过的所有学生姓名,所有该校之前的学生也均被询问自己在案发当晚10点和午夜之间的行踪。
多名证人说,他们在案发当晚驾车经过圣玛丽墓地时看见一名女孩和一名男孩在一起。其中一人说,他开车一回到10千米外的家就打开电视看,而且他能记得当时看的是什么节目。一对夫妇也提供了此案线索。其中的妻子说,她在案发当晚看见一名年轻男子和一名年轻女子靠在一块墓碑上。她当时对丈夫说:“我见过许多事,但从未见过有人在墓地约会。”
这些目击者都记不清案发当晚看见这对男女的具体时间,但他们驾车一经过墓地就遇见一个熟人在沿路走。此人接受了问询,把目击这对男女的時间确定在了10点后的10分钟以内。在这10分钟的开始时,他离开了与圣玛丽墓地只有两分钟步行距离的朋友家。在这10分钟结束时,他在观看与前面那位目击者所观看的一样的节目。苏格兰电视台为这两人安排了一次特殊的节目播放。他们每人被给予一只秒表,当看到他们在案发当晚看到的节目时停表。通过这个过程,证明了他们看见墓地里这对男女的时间是当晚10点07分或08分。此外还证明,以正常的步行速度从寄宿学校到圣玛丽墓地的步行时间是2分钟36秒,如果跑行则只需1分钟43秒。学生作证
到这时,村里的女性都紧张得在夜里不敢出门,但威廉确信自己就快要抓住凶手。他现在只关注那所寄宿学校。琳达胸部的咬痕照片被送至利物浦警察学校的法医牙科专家弗恩那里。弗恩说,这个咬痕特征非常清晰,足以识别凶手。
是否可以下令提取当晚全部30名学生的牙模?按照英国法律这是不行的。那么只有对这些学生个个突破,直到找出真正的嫌疑人。8月9日晚,一名男生承认自己撒谎以遮盖另一名男生戈登在案发当时不在寝室的内情。身体强壮的17岁学生戈登被其他年龄较小的学生畏惧,但这个男生最终承认戈登在6日晚9点55分到10点45分期间不在寝室,而且戈登感兴趣的一把钩头篙也不在寝室里。这个男生说,他和一名室友当晚把校园找遍了都没看到戈登,直到10点半之后戈登才回来。
那个男生再度接受问询时,男孩们之间的沉默被打破。他们中多人说,戈登的室友10点30分上床,10~15分钟后戈登才匆忙进屋,浑身凌乱,气喘吁吁。他一言不发,但他看上去非常不安。
案发后第一个周一(8月7日),当警探来到学校时,戈登警告两名室友说:你们必须说周日晚10点时寝室里所有人都已上床睡觉。两个男生因害怕戈登,开始时不得不说谎。直到戈登被转往330千米外的另一所学校,他们才敢说真话。其中一个男孩说,上周六当天,他向戈登展示了剑麻绳打结技巧,戈登对此很感兴趣,还把那根剑麻绳放进了自己衣兜里。
犯罪嫌疑人戈登。
戈登之前所住寝室被彻底搜查。那把钩头篙还在原位置,其上未检出血迹。两名警探前往戈登所在新学校,将他带回拉纳卡郡。他一脸阴冷,始终说:“那天晚上我没有离校。”他还说,周日早上他没穿晨衣,因为当天没发晨衣给他。牙模追凶
戈登所在旧学校的每个学生再次接受警方问询。目击者清楚记得,那个周日晚他们看见戈登吃晚餐时把晨衣套在睡衣外面。直到晚上9点55分他都穿着晨衣。此后直到他于10点45分再次出现期间,没人见到他。
警方向戈登出示在焚烧炉里找到的两小段烧焦的晨衣带子,但戈登坚称他穿的晨衣没有拴带子。他的手表严重划伤,卷簧器脱落。他说手表是在他擦寝室地面时弄坏的,但该校学生只能用软布擦地,对寝室的仔细检查没有找到他的手表卷簧器。莫非它躺在圣玛丽墓地?苏格兰一家公司为警方提供了4部经过特殊改进的真空吸尘器。圣玛丽墓地整个面积被采用吸尘器仔细采集证据,但没有发现警方感兴趣的东西。戈登被送回新学校,但警方告诫学校他是谋杀嫌疑人。
针对戈登的证据都是间接的。有人看见他在比加镇博览会上和琳达一起待过。那名与琳达一同去博览会的女生说,到了会场后她就离开了,而琳达去跟戈登说话。事实上,女生们的父母都警告女儿不要与那所男校学生交往。戈登曾向同学绘声绘色讲述琳达好有魅力。如此看来,他在博览会上勾搭琳达是有预谋的,因为琳达之死的情况表明她与凶手相识。戈登寝室里的钩头篙是谋杀琳达的最可能凶器。
专家讲解牙齿证据。
而最有力的证据,是戈登上切牙的不规则特征与在琳达胸部发现的咬痕完全匹配。虽然这是一个确凿证据,但毕竟仍然是间接证据,不足以证明戈登有罪。虽然戈登坚决否认自己在案发周六晚曾离开学校,但他同意警方提取他的牙模。威廉请求英国格拉斯哥大学法医牙科学家沃伦鉴定戈登的牙模。为了确保沃伦不知道嫌疑人是谁,警方把戈登所在旧学校所有师生的牙模(他们都同意被提取牙模)和戈登的牙模一起提交给他,但所有牙模都不被标注其属于谁。格拉斯哥牙科医院花了3天时间才提取完这些牙模。每个牙模都被给予编号,但只有威廉知道这些编号分别对应谁。
当时参与此案调查的科学家。
沃伦与英国伦敦盖斯医院的凯斯教授合作,排除了其他所有牙模,只剩下5个可疑牙模。这些牙模所属的5人必须被进一步提取牙模。这一次,沃伦又排除了4人的嫌疑,最终留下的11号牙模正是戈登的。此时有必要再次提取戈登的牙模,以确保鉴定结果无误。
因担忧戈登拒绝合作,威廉申请了强制令迫使戈登遵守。第三次检验结论是确定的。在戈登的右上及右下犬齿尖上,沃伦发现了一个小凹,而这个小凹在任何犬齿(尤其是年轻人的犬齿)尖上很罕见。每个犬齿上的小凹都像指纹那样独一无二,尤其是上犬齿的小凹(它大于下犬齿的小凹)。
此外,戈登一颗门齿的补牙材料脱落,留下一个空腔,另一颗破裂的门齿也留下独有的齿痕。所有这些特征都出现在琳达胸部的齿痕照片上。这些合并特征属于戈登之外另一人的概率只有几百万分之一。戈登牙模的幻灯片与琳达胸部齿痕照片叠加,两者完全吻合。为应对辩方质疑,沃伦检验了342名16和17岁年轻人的牙齿,发现其中仅两人的一颗犬齿尖上有小凹。第一案例
警方立即对戈登发出逮捕令。戈登正式被控谋杀琳达。他拒绝回应这一指控。有趣的是,要是在今天,在他的裤子和一只靴子上发现的小血斑可能通过DNA鉴定而确定无疑地锁定他这个凶手。
1968年1月16日,戈登在法庭上拒绝认罪。他坚持说1967年8月6日晚9点至午夜12点他一直在学校内,而到这时仍有一些学生作证说的确如此。2月26日全面审判开始,控方证人多达105名。当一名学生坚持说戈登当晚确实未曾离校时,他两次被警告说作伪证必须承担后果,但这名学生坚持说自己没有撒谎。
凯斯教授在审判进入第四天时告诉法庭:“在我超过30年的从业生涯中,还没见过比这个(指戈登的)齿痕特点更明显的齿痕。”沃伦紧随他进入证人席。在第五天的审判中,沃伦用整天来解释他怎样花了200小时来检验、比对那么多不同的齿痕和牙模。他说,在排除其他所有牙模而只剩下一个牙模后,他注意到了这个牙模的独特性——上、下犬齿尖上的小凹。他告诉陪审团:“这些(小凹)是非常明显和独特的。”他手拿一张放大的琳达胸部齿痕照片说:“这个齿痕中心有空白。我之前从未见过这样的齿痕。我一下就看出,正是齿尖小凹造成了这样的空白。”当被问及是什么让他确信这就是被告的齿痕时,沃伦说:“(戈登)上颚的某些牙齿边缘极其尖利,而且一些牙齿破了。这些特征加在一起,更加独一无二。除了11号牙模(即戈登的牙模),我无法想象另一个人会有这样的牙模。”
戈登的压模。
接下来是戈登自辩。他不仅否认自己在琳达死亡那天晚上离校过,而且说自己在当天的博览会上根本就没有和琳达说过话。他还说自己没拿走过那把钩头篙,当晚也没有穿晨衣,但他又说穿没穿晨衣他已经记不清。尽管如此,他的这些说法和他的证人的說法最终未被采信。不仅齿痕证据充分,而且控方还提出其他一系列强有力的质问:案发当日,有多少人对琳达图谋不轨?有多少人口袋里有剑麻绳?有多少人住在距离圣玛丽墓地两分钟步行路程的范围内?有多少人在琳达遇害后10分钟溜回床上,而且衣服和脸上都有灰土?有多少人第二天会逼同学说假话?
虽然辩方强调没有任何直接证据针对戈登,但法官强调牙科证据在此案审理中非常重要。他指出,虽然这是牙医证据的首次提出,但任何科学作证都有第一次,正如指纹鉴定也是最近才被逐渐接受的。1968年3月7日,戈登被判谋杀罪名成立。因犯罪时不满18岁,他最终被判无期徒刑。戈登案是英国第一例齿痕作证案,也是第一例整个墓地被吸尘器清理的案件。今天,法医齿科学已成为罪案审理的一大工具,帮助审理了许多大案。
牙齿是法医的有力证据之一。
( 责任编辑 程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