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振宇
有一天,作家贾行家问我,在中国古代文学作品中,我最喜欢的是哪一部。我说是《聊斋志异》。
我通读过三遍《聊斋志异》。第一次是在大学一年级放寒假的时候。在南方那个潮湿又阴冷的冬天,我披着一件厚厚的棉大衣,缩在被窝里读《聊斋志异》。读到兴奋的地方,我披衣而起,绕屋转圈。那种经常被点燃的感觉,我至今记忆犹新。我是第一次那么完整地体会到文言文的魅力。我对文言文有不错的语感,其中至少有一半功劳来自读《聊斋志异》。
不过,这还不是我喜欢《聊斋志异》的根本原因。根本原因是蒲松龄这个人。
蒲松龄,字留仙,山东淄川人。十九岁第一次参加科举考试,他就得了县、府、道三个第一,名震半个山东。蒲松龄起点很高,才气又大,年纪又轻,按照常理,只要努力,博个功名,考個举人是没有问题的。但是,科举时代有一句话,叫“场中莫论文”,考场成败有时候跟文才没什么关系,与运气关系很大。蒲松龄的运气就特别不好。此后的五十多年,他一直卡在秀才这个级别。考了一辈子,再无所获。
蒲松龄一辈子的谋生之道,许多时候是在大户人家当私塾先生,虽然不能说多穷困潦倒,但是日子过得非常紧巴。因为教书的地方离家比较远,他虽然和妻子刘氏感情很好,但是一生也是聚少离多。就是这样一个人,写出了《聊斋志异》。
看《聊斋志异》的时候,我经常会有一种吃惊的感觉。写小说,这种在当时看来这么不重要的事,蒲松龄每次下笔时,却都有一种凛凛的敬重感。一字不苟且,一笔不草率。他心里的读者,一定不是当世的人。
蒲松龄的一生,一直有很多可能性。对科举这条路,他一辈子也没有彻底放弃。五十多岁的时候,他的妻子刘氏劝他,算了吧,别考了。他还问刘氏,难道你不想做夫人吗?现在有记录的,蒲松龄是考到了七十多岁,一直考到走不动路为止。
作为一个在乡间很受尊敬的读书人,蒲松龄对社会事务也非常尽心。他写过《农桑经》,传播农业知识;编过《药崇书》,讲解医药养生;还编过《日用俗字》《婚嫁全书》,向村民普及文化。他平时还为老百姓写过很多状子,还参加救灾救荒。到七十岁时,他还上书检举贪官。
回看蒲松龄的一生,十九岁春风得意,然后一路高开低走,以世俗的眼光看,他没有什么成就。如果换成一般人,早就崩溃了。但是蒲松龄没有,还是那么认真,对每件事都认真,对下笔时的每一个字都认真。认真到就像他已经知道,这部《聊斋志异》在后世一定会光芒万丈一样。
我从十几岁开始读《聊斋志异》,蒲松龄一直是我的一盏灯。认真做平凡的事,就像在做一件了不起的事一样。认真过短暂世俗的生活,就像面对千秋万代一样。如此,再普通的人生,也能够拥有无穷无尽的可能。
(摘自《读者》,有删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