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丽华
年少懵懂,沉浸在自己的幻想中,写了属于自己的第一篇小说。女主角是什么都有什么都好的完美公主,男主角则是高富帅的王子。各种英雄救美的桥段,各种化险为夷的狗血情节。现在回头看,都不敢相信这么幼稚的文字是我写出来的。当然,那篇小说“扑街”了,没有人愿意为一个六年级小学生的幼稚幻想留下只言片语的评论。但是写完最后一个字时的喜悦,让我从此爱上了文字。
年少轻狂时,言语中总是不经意间流露出锋芒;悲天悯人时,文字里总是不经意间故作伤春悲秋;有意显现时,行文辞藻华丽,像极了一件缀满了玻璃做的钻石的礼服。
写到大海,永远都是波澜壮阔,浪花拍天;写到雨天,永远都是深幽小巷,雨碎江南。从不知道有一种激情叫作暴风雨前的平静,有一种狂野叫作暗流上的一潭清水。那時我尚年少,春光犹在,时光未老。就像是刚刚钻进文字这座城市的一个土包子,见到美的、好看的、值钱的东西就一股脑地往身上戴,简直就是一现代版的刘姥姥进大观园。
但是,渐渐地,我学会了沉淀,而写作也给了我一样最温暖的东西——陪伴。
陪伴这个字眼会让人觉得我是一个孤僻的人,事实上我并不孤单,我很闹腾,很喜欢交朋友。借用初中班主任的话来说,我就是一个走到哪儿都会变成话痨中心的人。我有很多朋友,有相亲相爱并且十分疼爱我的父母。还有时不时跟我拌嘴但还是会一声声叫我姐姐的小弟。陪伴这种东西,我有很多,但能够永远陪伴我的似乎只有文字。
父母会老,朋友会散,没有谁可以陪着谁一辈子走完人生所有的旅程。唯有文字,才是最长情的陪伴。
在这座城池待得久了,渐渐地,我学会了弃掉那些过于华丽累赘的装饰品。在这座城池,我终于找到了一处居所。它位于这座城市一个很不起眼的小巷,洁白的墙壁,墨色的木门,碎石铺成的地面,窗上挂着简单的碎花帘子。白天阳光从窗户照进小屋,到了夜间,天花板中央挂着的小吊灯的灯光,便成为这座城市的千万灯光中的一点。每每想到这,我便觉得很幸福。
渐渐地,我爱上了这里,就像一个流浪汉突然找到了家,风雨再大也不惧怕。
有一天,那奔腾不息的黄河突然间平静了下来,泥沙沉淀了下去,我站到了河边。第一次,我在那清澈的水里看见了这座城市,看到了头顶的天空,看见了属于我自己的倒影。
不知道什么时候,我爱上了这种娓娓道来的感觉,就像和一位老友在一起,一张小几,两杯清酒,我说,他听着,时不时微笑着点点头。我不用去想他认不认可我的意见,不用担心他会不会转身就把我的秘密告诉别人。只需将所想讲出。心中又有可以盛放东西的地方。
雨淅淅沥沥地下,我不急不缓地讲。
陪伴,或许就是这样。
当我们尝尽百酒,才识得清水之味;享过盛宴繁华之后,才晓得人间有味是清欢的道理。
当繁华化作一场烟火,热闹过后,烟火清凉。只有文字会永远陪伴在身旁,轻轻吟唱,谁的初心,谁的梦。
在这座小城里,一间小屋,一樽清酒,一帘微风,一处闲愁。还有一个我。
★作者说
文字于我,是一个宽阔的海洋,外面的世界过于纷杂的时候,便跃入其中徜徉遨游。丰子恺说,不乱于心,不困于情,不畏将来,不念过往,如此,安好。我愿用文字沉淀自己,清涤内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