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仍是懵懂少年时,不知精神为何物,只知贪玩贪食。我第一次知道文字可以模拟食物的味道,是看到五年级语文课本中汪曾祺的《端午的鸭蛋》。青白色的蛋壳,黄澄澄的心,一筷子下去,“吱——”地流出油来,原来文字生动如此,可以勾起色香味俱在眼前的迫切。
一放学便飞奔回家,缠着我妈要吃咸鸭蛋。这大概就是我对文字最初的热爱。
我读书杂,不只读阳春白雪,也爱看言情小说。我看言情小说看得痴迷,走不动道,走道儿也要捧着:世界上真有那样一种东西叫爱情?如果我可以,我想要什么样的爱情?我不满足于看,于是写。
最开始的时候,我用青涩的文字,写着属于自己的爱情故事。虽然一切都是虚构的,但这是第一次脱离老师的限制,全然为我自己“创作”。QQ空间里,在私密分类下,有我为了使男女主人公相爱相见的百般雕刻,亦承载了我发现文字创造时空的魅力后,那初次的惊奇、惊喜。
初恋时分总是美好,我读书,写字,全然忘我。
少年人,谁不爱三毛。她最畅销的《撒哈拉的故事》我反倒没那么中意,文集里,我独爱《雨季不再来》。她好像我,不,是我好像她。书里那个女孩,初读剔透、聪明,有一颗爱人的心。她与世界疏离,是一种倔强的对抗,也是一种拥抱。再读,那女孩敏感脆弱,是精美的瓷器,一碰便碎,也的确有爱着世界的心。自合上那本书后,我脑海中总有一个撑伞的少女在雨中走过,她不是“丁香般的姑娘”,更像是青春期斑斓颜色里一抹暗淡的背景。众人是彩色,她是灰色。
我的青春期,也弥漫着连绵的五月雨。我写散文,为了写自己。但高中的议论文,不要我写自己,它要求我论事论人的条理。我确实是苦闷的,曾经文字与我同行,我们共走共停,谁也不曾离谁而去,现在,它好像忘记了我们的约定,自己走远了。
我还是坚持写,但这种坚持不是体现在作文课上,而是体现在日记本里。日记本是我和它的秘密基地,我们在一页页牛皮纸上交流属于彼此的摩斯密码。终于我毕业,不再需要为议论文烦恼,我真切地感到一种更宽广又更无依的自由。
文学于我是严肃的爱,于是我选择与它相伴另一个四年,以学习的方式。我们像恋人步入婚姻,更冷静负责地步入新阶段。
可过于严肃的相处,很快让我褪去激情,只剩下责任。我抱书苦读,从随心而动地记录,变成斟字酌句地论文。很长一段时间,文字于我,失去了初见的魅力。它不再是令我心神荡漾的雨季少女,而是个严肃刻板的老妪,是我每天不想面对却不得不面对的deadline。
一气之下,我读研选择了另外的专业,不再执着于文学。那时将它全然抛诸脑后,只想着如何吃,如何玩,如何做实验。
某个饭后黄昏,背对夕阳,恍然觉得生活中少了什么——文字,我生命最初的悸动。再次相遇,我仍带着忐忑和不确信。相恋过的人,多么害怕重蹈覆辙,正是在乎,才会畏惧。
在多次犹豫后终于下定决心,我打开《古诗十九首》,读远古淳朴的情与爱,就像我对文字的爱,是发自内心、发乎本能的。一口氣读完,又忆起大学课堂里,老师讲起这十九首诗时语调中的柔情。学习文学的人,大约都是这样一群柔软放在心底,动情而不露声色的人。
我和自己约好,再一次拿起笔,记录那些我想说却不想与人说的话。文字用于与他人交流,也用于与自己交流,我选择后者。这一次我愿陪伴它,或者说叫它陪伴我,再久一些,如同宣誓婚姻那般庄重地承诺,不再轻易抛下它。无需再有更高造诣,无需创造奇迹,只求自然而然,便可一生守候。
北户,本名向雅晴,愿以笔为剑,破除人生荆棘;愿与文为友,有心细嗅蔷薇。在《中学生百科》发表了《饮料还是白开水》《养一只蜘蛛侠》《试友如烟》等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