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微信群中流传“市面上用来泡茶的干玫瑰花,有八成被硫磺熏过,熏蒸过程中部分硫磺会因氧化而形成二氧化硫附着在玫瑰花上,进入人体后可形成亚硫酸盐,长期饮用被熏过的玫瑰花茶会危害身体健康,有致癌风险。”真的是这样吗?
药食两用玫瑰花
2015 年版《中国药典》中,玫瑰花为蔷薇科植物玫瑰的干燥花蕾,在春末夏初花将开放时分批采摘,及時低温干燥而得。性甘,微苦,温,有行气解郁、和血、止痛的功效。可用于肝胃气痛,食少呕恶,月经不调,跌扑伤痛。
卫计委《关于批准DHA 藻油、棉籽低聚糖等7 种物品为新资源食品及其他相关规定的公告(2010 年第3 号)》中明确,允许玫瑰花(重瓣红玫瑰)作为普通食品生产经营。玫瑰花作为代用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供销合作行业标准代用茶》(GH/T 1091-2014)中“代用茶”的定义,即采用除茶以外、由国家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可用于食品的植物芽叶、花及花蕾、果(实)、根茎等为原料,经加工制作、采用类似茶叶冲泡(浸泡或煮)的方式,供人们饮用的产品。
用硫磺熏蒸玫瑰花属违法行为
硫磺是我国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对食品具有漂白、防腐等功能。根据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的规定,硫磺允许用于熏蒸水果干类、蜜饯凉果、干制蔬菜、食糖等食品。被硫磺熏蒸过的食品,允许有一定的二氧化硫残留,残留量从100 ~ 900 毫克/ 千克不等。不过,玫瑰花茶属于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分类系统中的茶制品类(包括调味茶和代用茶),按照规定,这类产品中不允许使用硫磺进行熏蒸。因此,用硫磺熏蒸玫瑰花的行为属于食品添加剂的违法使用。不过,玫瑰花在生长过程中可能有一定来自于自身或者环境的二氧化硫残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 增补本)规定,除11 种中药材(山药、牛膝、粉葛、天冬、天麻、甘遂、天花粉、白及、白芍、白术、党参)工艺上必须用二氧化硫熏蒸,且残留量不得超过400 毫克/ 千克外,其他未经熏蒸但考虑到本底存在的中药材及饮片,其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得超过150 毫克/ 千克。
联合国粮农组织/ 世界卫生组织(FAO/WHO)也规定“草药及香料中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得超过150 毫克/ 千克”。因此,玫瑰花如作为药材,
应符合150 毫克/ 千克这一限量标准。此外,玫瑰花若作为食品,虽然在加工过程中不允许使用硫磺熏蒸,但是由于玫瑰花存在本底带入二氧化硫的因素,行业标准《代用茶》(GH/ T 1091-2014)中规定,玫瑰花作为代用茶,其二氧化硫含量应不超过100 毫克/ 千克。目前,玫瑰花作为代用茶还没有统一的国家标准来限定二氧化硫的含量。
二氧化硫对人体的危害由摄入量决定
无论使用硫磺还是亚硫酸盐类作为食品添加剂,最终都会以残留二氧化硫的形式存在于食品中。二氧化硫进入体内后生成亚硫酸盐,并由组织细胞中的亚硫酸氧化酶将其氧化为硫酸盐,通过正常解毒后最终由尿排出体外,因此,少量的二氧化硫进入体内可以认为是无害的。若摄入过量二氧化硫,会破坏消化道和呼吸道,使器官黏膜受损,并产生恶心、呕吐等胃肠道症状。
国际权威的食品添加剂风险评估机构JECFA(联合国粮农组织/ 世界卫生组织食品添加剂专家联合委员会)的安全性评价认为,二氧化硫的每日允许摄入量(ADI)为每千克体重0.7 毫克。以体重为60 千克左右的成年人为例,即使终其一生每天都食用含有二氧化硫残留的食品,只要每天摄入体内的二氧化硫不超过42毫克就是安全的。当然,这种评估是以一种长期稳定摄入作为评价基础的,如果偶尔一天二氧化硫的摄入量超过了每日允许摄入量,也不必过于担心。
从生产角度而言,如果在生产加工玫瑰花的过程中使用硫磺,会使玫瑰花颜色变浅,并有二氧化硫的气味,后期还要进行除味、加香、增色,
这会增加许多造假成本。但如果有证据证实生产企业确实用硫磺熏玫瑰花,则应按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处理。
专家提醒
由于二氧化硫等食品添加剂具有漂白等作用,个别食品生产经营者为了迎合消费者追求外观等非理性的消费习惯,会超范围、超量使用这些食品添加剂。消费者不要过度追求食品的
感官特性,应该从科学和自然的角度去理解食品成分和感官质
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