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对食品安全现状评价情况
(一)市民食品安全知晓率情况
从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关于《上海市民食品安全知识知晓程度调查报告(2017年度)》反映的情况看:
1. 上海市民食品安全知识知晓程度得分为82.5分,比上年增加2.3分。
2. 上海市民最担心的食品安全问题列前三位的分别是“食物中毒”(57.0%)、“变质食品”(49.5%)和“蔬菜中农药残留”(40.0%)。
3. 上海市民认为最应该加强重点监管的环节列前三位的分別是“环境污染的整治”(占 62.7%)、“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占56.6%)和“种植养殖环节的监管”(占54.3%);市民认为最有效的监管措施列前三位的分别是“加强监督执法”(占75.8%)、“严厉查处违法者”(占57.4%)、“提高企业自律与诚信”(占54.7%)。
4. 上海市民对参与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意愿较高。市民非常关注食品安 全,选 择“很 关注”和“关注”的达到 91.1%。市民认为营造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有效措施前三位的分别是“广泛公布食品安全问题的举报渠道”(占68.0%)、“对举报食品安全问题的个人给予奖励”(占64.1%)、“建立举报追溯和负责机制”(占55.1%)。
在向有关部门投诉的市民中,拨打“12331”进行投诉的比例最高(83.3%),其次分别为“12345”(8.2%)和“12315”(7.2%),这表明“12331”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热线已成为市民投诉举报食品安全的主要渠道。
调查显示,市民最希望了解的食品安全知识列前四位的分别是“食品营养”(70.4%)、“食品储存”(53.2%)、“食品选购”(53.1%)和“食品质量鉴别”(34.1%)。
(二)市民食品安全满意度情况
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参照第六次人口普查各区人口比例的结构,采取入户调查的方式,采用市民评议调查和舆情大数据分析综合测算,形成《2017年度上海市民食品安全满意度调查报告》。调查结果显示:上海市民对食品安全满意度为76.1分,比2016年增加3.8 分。
1. 市民对食品安全总体状况的认同和感受度较高,选择“很安全”“比较安全”的占 87.9%,同比上升4.4%。
2. 对于“未来一年内上海市食品安全形势”的预期,市民大多看好,其中市民认为“很好”“较好”的,两者合计达89.2%。
3. 市民普遍认可各级政府对食品安全的重视,选择“很重视”“比较重视”的,两者合计达 88.0%。
4. 市民高度支持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支持度高达99.1分。2017年食品安全主要监管措施
(一)坚持依法行政,加强法规制度建设
一是制订《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配套制度:上海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的实施意见》;二是组织编写《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释义,印发《〈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行政处罚案由分类指南》和《食品行政处罚裁量指南》,指导和规范基层食品安全案件查处工作;三是加强食品安全标准建设: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同行业协会,制定“守信超市”“放心餐厅”“放心食堂”等建设标准,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全面加强食品安全标准管理,《自助售卖即食食品生产经营卫生规范》获得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四是组织开展宣传培训:上海市食品药品委员会办公室组建《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宣讲团,开展对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执法人员和各类食品企业从业人员分级分类培训达38万余人次。
(二)坚持党政同责,强化属地管理责任
一是制定《上海市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行动方案》;二是全面部署推进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各项工作推进有序,各项任务及指标基本完成,各个区县也根据各区特色,积极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区;三是制定上海市《关于落实党政同责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明确各级党委、政府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及有关工作机制;四是强化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修订上海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进一步厘清工作界面;五是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将食品安全列入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纳入各级党政领导班子绩效考核,考核权重增加到3%以上。
(三)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
一是综合治理无证无照食品生产经营,2017年共整治约2.4万户无证无照食品生产经营商户,其中取缔1.6万户,督促办证或备案纳管、转变业态0.8万户。上海市各区、各街镇开展小型餐饮服务提供者临时备案试点工作,已备案纳管2 200余户;二是加强网络食品经营新业态监管,修订《上海市网络餐饮服务监督管理办法》,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网络订餐平台入网餐饮单位网上监测;三是加强“地沟油”治理,上海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沟油”治理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餐厨废弃油脂日均处置量达到130余吨,同比上升9.8%;上海市餐厨废弃油脂“收、运、处、调、用”一体化闭环管理和资源化利用体系已基本建立;四是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如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治理”“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治理”“畜禽水产品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兽药残留超标等专项整治”“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等23项专项整治。
上海市还加强了以下五方面工作:一是加强供沪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监管。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在山东、江苏、海南等3个省建设16个紧密型、规模化外延蔬菜生产基地,总面积超过46.67平方千米,并编制印发了《上海市外延蔬菜基地生产经营评价指南》;二是加强地产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与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建立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三是加强进口食品和国境口岸食品监管。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落实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管理制度,建立国境口岸餐饮单位卫生监督结果动态公示制度;四是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食品批发交易市场、大中型农贸市场及大型超市卖场落实食品安全快检制度,实现检测数据实时上传;强化对《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执行情况的督导检查;五是加强食品相关产品监管,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行动。
(本栏目由上海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