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制度建设与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一、食品安全地方法规和制度建设情况 2018年,上海市继续深入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根据《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废止或者失效《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在浦东新区试点施行小餐饮店备案和监督管理的通知》《上海市餐饮服务食品现制现售许可管理试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并向社会公布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
制定了《食品行政处罚裁量指南》《婴幼儿粉状(非谷类)辅助食品生产许可审查方案》《上海市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修订)》等文件,以及《上海市食品安全风险研判和风险预警工作制度》《上海市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信用信息管理规定》《上海市农资和农产品生产经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
二、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案件查处情况
201 8年上海市有关监管部门坚持风险管理理念,开展日常巡查、监督检查和专项执法检查共计56.5万户次,发现问题企业5.9万户次并予整改和处罚。各区、各监管部门密切配合,以突出问题为导向,联合开展了无证无照食品经营治理、“地沟油”治理、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兽用抗生素、生猪屠宰监管专项整治等20余项专项整治。上海市相关监管部门注销或吊销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证照共计35 296张,查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6 989起,罚没款金额-13 703.15万元。上海市公安部门侦破危害食品安全的犯罪案件108起,共抓获犯罪嫌疑人260人,由检察机关提起诉讼78人,法院一审判决食品安全相关犯罪人数23人。
三、食品安全犯罪案件情况分析
201 8年上海市食品安全犯罪案件主要呈現以下三个特点:
制售假冒食品、违禁加工食品现象仍然存在如用过期食品重新加工、销售,制售假冒品牌调味品等,其中,发现多起制售假冒品牌桶装饮用水和用低档酒冒充高档酒的案件。
食品中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现象时有发生如加工小龙虾、麻辣烫、牛肉汤过程中违法添加罂粟壳;走私、销售美国等国家含“瘦肉精”牛肉;违法在保健食品中添加西地那非、西布曲明等成分,其中,发现多起制售有毒、有害降糖类和减肥类保健食品案件。
网络化、跨区域案件呈增加趋势有的犯罪分子利用互联网销售假冒伪劣食品,更加快捷、隐蔽。犯罪团伙为逃避打击,已逐渐将“产、运、囤、销”等环节分离,跨区甚至跨省(市)进行,形成犯罪链条,加大了案件查处打击难度。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与交流
一、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情况
1.总体情况
2018年,原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上海市各类食品的评价性抽检,在全市16个区设置850个固定监测采样点和若干临时监测采样点,主要食品抽检覆盖率达95%以上。共抽检33大类15 775件食品(包括食用农产品、食品添加剂),涉及502项指标共49.7万项次。通过开展评价性抽检,客观反映上海市各类食品安全现状和趋势,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和隐患,为食品安全科学监管提供了重要依据。
2.评价性抽检结果分析和发现的主要问题
2018年上海市各类食品评价性抽检总体合格率为97.8%,同比上升0.3个百分点。其中,15大类食品合格率1 00%,包括乳制品、饼干、冷冻饮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水果制品、食糖、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蜂产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膳食食品、食品添加剂;合格率相对较低的食品种类为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餐饮食品等(详见表1)。
评价性抽检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在市场销售的食用农产品中检出不合格水产品,海水蟹尤其是梭子蟹重金属镉污染情况较为突出;部分养殖水产品,特别是淡水虾中含禁用渔药呋喃西林、淡水鱼中含禁用渔药孔雀石绿;
(2)食用植物油中检出邻苯二甲酸二正丁酯等增塑剂超过国家临时限量值;
(3)在市场销售的食用农产品中检出不合格蔬菜,韭菜和豇豆中腐霉利等限用农药超标;
(4)餐饮具中洗涤剂残留量超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