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晓琳
[摘 要]初中生音乐基础还较为薄弱,对民族音乐了解不多、积累不够。针对初中生的特点,教师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初中生进行民族音乐的熏陶:以音乐审美为核心,让学生学会聆听音乐;以兴趣爱好为动力,让学生学会唱好民歌;以音乐实践为活动,让学生学会再创作;以弘扬民族音乐为己任,让学生学会爱国。
[关键词]音乐课堂;初中生;民族音乐;兴趣
[中图分类号] G633.9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6058(2018)06-0020-02
“兴趣是最好的老师”,有了兴趣,才会有动力,才能较好地完成课堂教学目标。音乐教师要不断地学习研究新课标的内容,刻苦钻研教材,探索教学方法,培养创新意识,采取有效的教学方法进行教学实践。针对初中生音乐基础还较为薄弱,对民族音乐了解不多、积累不够的特点,我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初中生进行民族音乐的熏陶。
一、以音乐审美为核心,让学生学会聆听音乐
新课程标准的基本理念之一是:“音乐教育应当以审美为核心,以兴趣爱好为动力。”新课标还指出:“教学中应激发学生听赏音乐的兴趣,鼓励学生对所听音乐表达独立的感受和见解,养成聆听音乐的习惯,逐步积累欣赏音乐的经验。”所以,在音乐教学过程中,要以音乐的美感来感染学生,要以音乐中丰富的情感来陶冶学生,从而使学生逐步形成健康的音乐审美观念、高尚的道德情操以及必要的审美能力。音乐是听觉的艺术,听觉体验是音乐学习的基础,而欣赏则是听觉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种能力。
我根据新课程标准的要求,结合学生的需要,灵活运用教材,选择一些适合学生程度的具有我国民族特点、广为流传的优秀音乐作品,教会学生怎样去聆听音乐,从而激发他们的音乐兴趣。在聆听音乐时,首先要求学生学会细心聆听音乐的旋律。因为旋律是音乐的重要表现手段,是音乐的灵魂。其次,要求学生要集中精力,认真捕捉作品的特点。如,在让学生欣赏华彦钧的二胡曲《二泉映月》前,介绍阿炳的凄惨遭遇,而且多次分段聆听和学唱主题音乐。学生就会在欣赏的过程中感受到阿炳的痛苦人生,从而联想到贫困地区的儿童,联想到汶川大地震的悲惨等。听后引导学生从审美的角度去分析音乐所表现的内涵,让学生深入理解作品所表达的思想感情,同时,让学生也感受到悲剧音乐的美。通过逐层深入的教学,学生就会在教师的引导下,充分体验、感受音乐,达到陶冶情操的目的。
二、以兴趣爱好为动力,让学生学会唱好民歌
初中音乐课程中,除了欣赏课以外,唱歌课是最主要的课程。学习音乐应该结合人体的动作,运用人体最本质的乐器——声喉,进行和乐,同时感受音乐和创造音乐。匈牙利著名作曲家、民族音乐家、音乐教育家佐尔丹·柯达伊强调,学校音乐教育最重要的是要牢固地建立在民间音乐基础上,简练、淳朴、富有生活情趣的民间歌曲是引导学生进入音乐世界的最好材料,应该以歌唱教学为主要内容,强调合唱对学生的影响,集体完成的音乐作品更可以培养人的合作与协作的高尚品质。德国作曲家卡尔·奥尔夫则强调学生不是作为倾听者而是作为参与者参与到音乐中去,亦奏亦舞,提高学生的音乐敏感度和反应能力。因此初中音乐教学更应该立足民族音乐,以歌唱为主,而不是以欣赏为主,强调让学生在活动参与中感受优美的旋律,从而陶冶学生情操。如,教学中,我选择了学生感兴趣的新疆维吾尔族歌曲《青春舞曲》来教学。首先,让学生唱对、唱好歌曲的旋律和节奏;其次,在此基础上,加入简单的和声,或运用合唱的一些手法(如轮唱、速度和力度的变化、音高的变化等)进行练习,使学生有新鲜感,参与性与积极性更高;最后,引导学生运用简单的小乐器(如手鼓、铃鼓、碰铃等)来为歌曲伴奏,增添课堂的热闹气氛,大大活跃了课堂气氛,学生更愿意主动参与到音乐课堂中,极大激发了学生的兴趣。
三、以音乐实践为活动,让学生学会再创作
新课程标准告诉我们:在教学中,要积极引导学生参与聆听、演唱、演奏、编创以及综合性艺术表演等实践活动,多听音乐,多唱歌,多演奏乐器,多接触乐谱,不断积累音乐实践经验。因此,所有的音乐教学领域都应重视学生的艺术实践,积极引导学生参与各项音乐活动。音乐实践是学生走进音乐,获得音乐审美体验的基本途径。通过实践,可以增强学生音乐表现的自信心,培养学生良好的合作意识和团队精神。
音乐欣赏的过程本身,是进行作品的第三度创作。如果在理解作品的基础上,教师专门设计一些活动,让学生进行再创作,将是对作品理解的一种升华。如,在组织欣赏了小提琴独奏《新疆之春》之后,教师可结合舞蹈兴趣小组的活动,教给学生新疆舞蹈的基本舞步和手的动作,让学生根据音乐情绪,充分发挥他们的主观能动性,创编一个维吾尔族的短舞。这样做,既可以发挥学生的特长,又可以加深学生对乐曲《新疆之春》的理解。
四、以弘揚民族音乐为己任,让学生学会爱国
新课程标准要求要弘扬民族音乐。通过学习民族音乐,可以使学生了解和热爱祖国的音乐文化,增强民族意识,提高爱国主义情操。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生活的变迁,反映近现代和当代中国社会生活的优秀民族音乐作品,同样应纳入音乐课的教学中。
音乐是一门情感的艺术,音乐教育是情感的教育。教师应该通过丰富多彩的、优秀的、民族的传统音乐的教学,使学生在不知不觉中了解和热爱祖国的音乐文化,增强民族意识,提高爱国主义情操,通过体验感受音乐作品中所表现的对祖国山河、人民、历史、文化和社会发展的赞美和歌颂,培养爱国主义情怀,潜移默化地接受爱国主义教育。爱国主义教育不是靠空洞的说教, 更不是靠教师生硬的灌输,而是要体现于音乐教学之中,科学、巧妙地诱导,适当地渗透,才能收到好效果。
通过课堂内外以审美为核心的音乐教学活动,在有效的音乐实践中,学生们唱歌更有激情了,对民族音乐有了更浓厚的兴趣和喜爱之情,个人的音乐审美能力和感受能力也得到了提高。今后,让我们继续努力,遵照音乐新课标,持之以恒地积极开展音乐教育教学活动,大力弘扬民族音乐,不断提高学生的审美能力,为他们终身热爱音乐打下坚实的基础。
[ 参 考 文 献 ]
教育部.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S].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2.
(责任编辑 周侯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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