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宗清
昨天上午,似曾相识的一幕又出现了。
今天一同学和我说,在他的意识里面,一个学生怎么也不可能这样。课堂上任性地冲出教室,随后暴力地推开教室的门,然后任性地直呼教师姓名,伴随着哐啷一声巨响,又关上了教室门;当把家长叫到学校后,又肆意地在过道大呼小叫,连过路的同学都听不下去了。
上一次和班主任發生冲突,这位同学已经获得了老师的原谅,而且家长和学生本人也都保证这是最后一次,如果再犯,就会自动退学;但不久后,他又和其他老师发生了冲突。从开学到现在,班级的违纪簿里就数他的名字最多,当然,这还不包括平时打瞌睡不交作业等情况,这个同学俨然已经成了班级违纪第一人。
初中阶段,这位同学先是在分校读了两年,由于违纪特别多,而且多次顶撞老师,最终待不下去了;通过父母的关系转到了本部,但他并没有任何改变;违纪是家常便饭,多次冲撞老师,全校皆知。能够进入本校高中读书,全凭家长的关系。似乎,这孩子的任何违纪都可以通过一个电话搞定,换句话说,就是他违纪后总有人给他买单,违纪成本太低。
就在今天早上,我接到了一个陌生人的电话,言外之意,就是让我再给这个孩子一个机会,今后我在工作中有什么需要帮助的,可以找他;但我并没有给他面子,我只是一名普通的教师,小事不求人,大事也求不了人,做好本职工作就可以了;如果这一次,依然是一个电话就能解决问题,那么我并不是对这个孩子负责,反而是纵容他继续胡闹;试想,如果孩子第一次违纪的时候,家长就能积极配合学校,理性处理,而不是到处找关系为孩子开脱,他也不会成为一颗似乎“滑丝”的螺丝钉了。
诚然,教育需要耐心和智慧;但在实际的教育工作中,学校教育很难真正改造好这样的一颗“顽石”,因为他背后深层次的顽疾,不是学校教育的力量所能治愈的。但是,作为教育者,我们不能否定学生的自我生长能力,但也需要根据相关纪律制度严格约束学生的不良行为,没有章法的教育,没有违纪成本的教育,并不是真正的教育。
当然,这样的处理,并不是完全出于老师个人的情绪,而是静下心来为其长远考虑所做出的决定。让学生承担违纪成本,是避免学生触碰法律底线,进而付出违法成本,那时候的成本,恐怕就不是你所谓的关系能解决的了。孩子,一切的一切,都必须你自己去承担!
(作者单位:重庆市朝阳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