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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表彰不妨多些“小题大做”

校园表彰不妨多些“小题大做”

苗海涛

新校长来了以后,烧的“第一把火”就是完善每周一的升旗仪式。此举彻底改变了过去升国旗、国旗下讲话等较为单调的升旗仪式形式,增加了对优秀师生进行表彰奖励的环节。

表彰除了传统意义上的学习之星外,还对进步之星、守纪之星、节约之星、善良之星、阳光之星、体育之星、科技之星、孝亲之星等进行了奖励;除了对学生进行表彰之外,还对遵法守纪、团结互助、工作认真、见义勇为、孝亲爱幼、教育教学实绩突出的教职工进行奖励。光荣获奖的师生除了披红戴花由校领导亲自颁奖之外,还会邀请受到表彰的学生的家长和教职工的父母或公婆、岳父母、丈夫(妻子),甚至孩子前来为获奖师生颁奖,一学期下来,受表彰的人数几乎涵盖了全部师生,有的师生还多次获奖,一时间校园里可谓是“星光灿烂”。虽然奖品价值不高,但是受到表彰之后,大家都干劲十足,精神振奋。

但是,也有人认为升旗仪式就是升旗仪式,没有必要摆谱张扬,过多过滥的表彰就是小题大做。其实,升旗仪式上增加这个看似简单的表彰环节,却折射出了深刻的教育意义。在校园里,许多教育契机都是稍纵即逝的,我们抓住了肯定、认可、表彰的机会,稍加打磨,及时渲染,并发扬光大,就是正能量的传播,其在师生中产生的影响就可能是十分深远的!

美国心理学家斯金纳曾提出了强化理论:一种行为获得奖励之后,会增加这种行为发生的概率,奖励对行为的再次发生起到了强化作用。“人类本质中最殷切的要求就是渴望被肯定。”在日常的工作中,管理者应该深入研究师生的需要,特别是师生心理上的需要。有时候,心理需要得到满足后,会产生比物质需要满足后更大的满足感,进而会产生自尊之心,奮进之力,向上之志。

作为管理者,我们要能够走进师生的内心,去寻找他们的闪光点,让每位师生都能够体会到成功的喜悦。当然,在设置校园表彰类型时,也是有原则的。师生要想获得表彰,就要付出一定的努力;表彰也绝不能是廉价的,否则,即起不到激励作用,也达不到教育效果;校园奖励的目标应当是表彰一个人影响一批人,表彰一批人影响所有人。而校园里值得表彰的人和事又有很多,只要我们用心去发现、去寻找,就一定会满眼是“星”。

升旗仪式上的校园表彰不是“小题大做”,而是应有之义、用心之作;校长不妨多给予师生一些理解、一些尊重,使师生能对我们的学校产生一种信赖感,如此他们才能健康快乐的成长。而师生的快乐幸福也正是我们的教育之本。

(作者单位:山东枣庄市薛城奚仲中学)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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