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强调十项严禁:严禁宣传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
近日,教育部印发通知,对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做出部署。《通知》强调,严格落实“十项严禁”纪律:
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
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
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
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
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
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
严禁初高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高考成绩排名、宣传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
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山东:建成国内首个学前教育博物馆
日前,国内首个学前教育博物馆暨虚拟仿真综合实验室在山东英才学院建成并投入使用。该博物馆也是目前全国唯一的学前教育博物馆。这是继2015年山东英才学院学前教育国家级实验教学中心建成后,山东省在该领域的又一重要成果。
山东英才学院学前教育博物馆兼具虚拟仿真综合实验室功能,是学前教育专业与信息技术深度融合的产物。博物馆依托虚拟现实、多媒体、人机交互、数据库和网络通信等现代先进技术,再现了古今中外学前教育发展的绚丽画卷。
浙江:将建校外培训机构“黑名单”
对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浙江将开展专项治理行动。该行动要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建立校外培训机构“黑名单”制度,坚决纠正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
据了解,被列入这次治理行动范围的包括:校外培训机构组织中小学生等級考试及竞赛;中小学校将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与招生入学挂钩,不遵守教学计划、“非零起点教学”等行为;中小学在职教师违规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职等行为。
浙江省教育厅表示,一经查实,将依法追究学校、培训机构和有关人员责任,决不姑息。浙江省教育厅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将设立专门的举报电话、信箱,接受群众举报,加强社会监督。
四川:成都严禁家庭作业变家长作业
日前,成都市教育局发布了《关于切实减轻义务教阶段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指导意见》,要求学校不得将学生的家庭作业布置成家长作业,不得要求家长批改、检查教师布置的作业并签字。
据了解,成都市教育局此举旨在落实《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中小学减负“十严十不准”规定的通知》的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学校的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根据目前出现的比较突出的问题,制定了20条有针对性的政策要求,具体涉及课程管理、作业管理、作息安排、补课要求、考试评价、教辅管理等重点工作。
给学生布置家庭作业本意是帮助学生巩固课程所学知识,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教师批改学生的作业是为了了解学生对于哪些知识点掌握得还不扎实。曾经,我们都在说教师的工作很辛苦,可是不知何时开始,学生的休息时间都用于奔波在大小的补课班之间,家长辅导孩子写作业,叫苦连天。我们在努力帮助教师减轻压力的同时,也别把这些压力转移到学生和家长的身上。
河南:孩子到学龄不上学将追究家长法律责任
河南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实施意见》,《意见》指出,无正当理由致适龄儿童辍学,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家长法律责任。
据了解,2016年河南省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4.05%,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但全省义务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依然存在,一些地方仍不同程度存在辍学现象。
《意见》提出,到2020年,河南省义务教育入学率要达到100%,巩固率要达到96%。通过教育扶贫、精准脱贫,全面提升贫困人口受教育水平,贫困家庭子女义务教育入学率和巩固率明显提升。同时,全面提升全省义务教育办学条件,切实改善控辍保学的教育环境。
《意见》提出,对于适龄儿童辍学的,学校要主动与家长沟通,加强家校联系,配合政府部门做好辍学学生劝返复学工作。落实家长责任,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送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的,由当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县级教育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司法部门依法发放相关司法文书,敦促其保证辍学学生尽早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以上部分信息选自《中国教育报》,并对原文有编辑改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