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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应该是这样的人

校长应该是这样的人

刘源钦 林凡瑞

[摘 要] 作为一校之长,无论怎么说都是很光鲜的。对于校长的认识,很多人从不同的角度分析,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如校长是领导者、教育者、思想者、CEO、公仆等。相对于教师来说,校长应该是“四种人”。

[关键词] 校长;“四种人”

一、给教师打灯笼的人

读到一个很有趣的段子,大体内容是这样的:一个学生问他的老师,老师,昨天晚上我见到一个盲人打着灯笼走路,他明明看不见,打着灯笼有什么用处呢?老师回答说,如果他是怕别人看不清路,这是儒家;如果他是怕别人撞到他,这是墨家;如果他认为黑夜出门就必须打灯笼,这是法家;如果他认为想打就打顺其自然,这是道家;如果他借此开示众生,这是佛家……

这个亦庄亦谐的段子,倒是寓意深刻,令人深省。现在借用它来说说我们的校长。我们的校长其实也是一个打灯笼的人——给教师打灯笼的人。但要严正声明的是,我们的校长绝不是故事中的盲人,我们的校长都有一双明亮的慧眼,足以探视当下,洞穿未来。那么,我们的校长何必要打灯笼呢?我们说,我们的校长必须是个打灯笼的人,因为这是他们的职责,是一个必要的条件,这就有点像上面提到的法家了;如果我們的校长像道家那样,认为可打可不打,顺其自然,那就大错特错了,就是敷衍塞责,就是玩忽职守,就不是一位合格的校长;如果我们的校长像道家那样打灯笼,唯恐别人撞到他,那就有些明哲保身、自私自利的意思了,恐怕也不是一位好校长;如果我们的校长像儒家那样,打着灯笼照亮别人前行的道路,马首是瞻,领引向前,那就可喜可贺了,就是一位值得圈点的好校长了。

依此定论,我们的校长必须是个为老师打灯笼的人,是个打着灯笼跑在前面为老师们照亮前程的人,而不是拿着鞭子跟在后面呵斥老师的人。有人曾说,校长最重要的是给老师做一面旗帜,有道理,但比较片面。旗帜能够指引方向,但不能像灯笼那样穿透黑暗照亮前程。教育之路不但坎坷,有时候还会黯淡无光,让负重而行的老师迷失方向,不知势压天几重。如果老师思想消极,工作态度低迷,对未来感到迷惘,对教学工作丧失了进取之心,校长就要及时提起思想建设的“红灯笼”,给他们的心灵充电,健全他们的心智,为他们描绘美好的未来,让他们扬起理想的风帆,冲向红灯笼照耀下的美好未来。

教师都是追梦人,教师的梦想有时候会顺利实现,有时候会因为种种原因而梦碎,这时候,需要校长重新点燃教师的新梦想,引导教师从新的起点再次出发,迎接第一次,第二次,第N次的生长,做老师们永远的打灯人。作为给老师打灯笼的校长,首先应该是一个方向感很强的人,如果自己方向不明,误入歧途,怎能带出一支成功的教师队伍?校长要做希望的经销商,这个希望就是学校的共同愿景和个人(包括教师)的发展愿景。

二、给教师树梯子的人

曾经读到一则有关梯子的故事:某公司招聘营销经理,经过角逐,张、王、李三人进入了由公司总经理亲自主持的最后一轮考核。出人意料的是,老总把三位年轻人拉到了一个果园里,比赛谁摘到的苹果多。张君身高臂长,片刻间摘了许多果子;王君身手矫健,左右开弓,眨眼间收获颇丰;只有李君长得又矮又胖,尽管累得满头大汗,却是收获寥寥,“对了,门卫室有梯子!”李君急中生智,忙去门卫室扛来了梯子。有了梯子,李君如鱼得水,摘起苹果来游刃有余,当然他的成果最多……

故事虽然有些夸张,但阐述的问题却是令人深省的,正如文中所说,李君高大比不过张君,灵巧比不过王君,但面对困难,却能迅速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凭借着梯子,让李君变劣势为优势,打开局面,这是一个营销部经理最难能可贵的素质。然而,如果我们仅有这些理解却是太表层化了——巧妇难为无米之炊,试想,那梯子是从何而来,又是谁树在那里的呢?我们不难猜测,那个暗中树梯子的人不是别人,正是老总。说到底,是老总促成了“慧眼识梯”的李君之成功。

语用环境里,人们往往把梯子贬义化,比如,某某把别人当成了升官发财的梯子;但是,梯子作为一种攀升的阶梯,其本来的意义是深远的。李君可以凭借梯子摘到更多的苹果;工人可以凭借梯子登上高处自由作业;而我们的教师历来被喻为是“甘为人梯,乐于奉献”的人。而我们认为,作为一所学校的掌门人——校长,更应该是“淡泊名利厚岐黄,提掖后学为人梯”的人。人梯,源于古代向上攀高、攻城拔寨、翻山越岭的集体配合行动,是一种人抬人,人推人,用自己的血肉之躯把同伴推上高处的奉献行为。

甘为人梯是校长的责任,也体现着校长的胸怀。有位篮球队长被誉为“帅气助攻”,他特别擅长“为人做球”,在最佳时机送出妙传,使队友正好接球起跳完成扣篮。队长为球员做球与校长为老师做人梯有着异曲同工之妙。校长其责任就在于当好一传手,做好一把梯,促成一线教师的专业成长。教师的授业水平参差不齐,有的游刃有余,有的略显吃力,校长要明察“师情”,摸清每个老师的底细,以便对症下药。对授业水平略显逊色的老师尤其是青年教师,校长要主动帮扶他们,要抽出时间走进他们的课堂,多听他们的课,多传授教学技艺,真诚友好地指出不足,善意的批评也是很有必要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帮扶计划,通过教师之间的“一帮一”“一教一”活动,使其相互促进,取长补短,共同提高;通过请进来、派出去等方式,促成这些老师的业务水平不断提升;对于圆梦的路上遇到艰难困苦,感到绝望甚至想放弃的老师,校长要及时树梯“施救”,拉一把,送一程,消除路障。要想走得快,一人走;要想走得远,一起走。

“尚贤者,政之本也”“为政之要,莫先用于人”。校长有义务、有责任发现和培养优秀人才,要善于发现“千里马”,培养“千里马”,用好“千里马”,甘为人梯,任人唯贤,体现校长的博大胸怀和格调。校长要做好树梯子的人,就要全面识人、科学育人、以岗择人、从严管人,把事业发展放在首位,把教师成长作为责任,甘做“铺路石”、甘架“凌云梯”。

三、给教师搬凳子的人

曾经读过教育学者熊丙奇先生的一篇《校长,其实就是给师生搬凳子的人》的文章,说的是他参加了牛津国际公学成都学校的开学典礼,亲眼看到英籍校长Sinnett先生为师生“搬凳子”的情形,他注意到,这位外籍校长在开场致辞并发表以梦想为主题的演讲之后,一直在会场忙碌着,帮助担当主持的学生搬演讲台、递话筒;帮助演出的同学准备道具;看到幕布没拉好,连忙上去拉紧;在学生合唱“明天更美好”时,悄悄地走上台,站在边上,挽着学生的手,也唱起来;在忙碌的间隙,他随意地在台下的座位上坐下,甚至就坐在台阶上。

这位外籍校长的“搬凳子”精神确实是可圈可点的。然而据作者说,全体师生、家长却对这个细节“熟视无睹”。不少读者读罢此文纷纷发表观点,批评我们体制下的一些校长官本位严重,不但不给师生“搬凳子”,反而还趾高气扬,把自己当成了“长官”,不禁让人想起蒲松龄的小说《聊斋·夜叉国》中的话:“问何以为官?出则舆马,入则高堂,上一呼而下百诺,见者侧目视,侧目立。此名为官。”他们是管理者,发号施令者,高高在上者;而老师们却是被管理者、听命者、在下者。

校长如果这样定位自己就完全失去公信力了。校长如其用权力影响教师,不如用行动影响教师。校长要多用“微笑”代替“严肃”,多用“关注”代替“威严”,多用“倾听”代替“命令”,多用“引领”代替“控制”,多用“情感沟通”代替“批评指责”。

可喜的是,在我们的学校里也涌现出了大量“给老师搬凳子”的好校长,厦门大学附属实验学校的姚跃林校长就是其中之一。姚校长始终强调“教育要服务于人”,他认为教师要服务于学生,服务于家长;校长要服务于教师以及学校的方方面面。他也写过一篇《校长,就是给老师提凳子的人》的文章,他在文章中强调,老师不管遇到什么困难(包括家庭方面的困难),都可以第一时间向他申告,他会第一时间、无条件地给予力所能及的帮助。老师生病了——哪怕是感冒,他都利用各种方式给予关怀;女老师生孩子了,他会第一时间到医院或者家里探望……文中举了一个个案例,说一位老师在家里突然生病,虽然是在夜间,还是给他打了电话,他开车把这位生病的老师送进医院,鞍前马后地忙活,挂号,交钱,找医生,抬病号……一直折腾了好几个小时,比自己的亲人还亲。

姚校长就是这样处处为教师服务的人,他真正践行了“校长,其实就是给师生搬凳子的人”的理念,是个真正与师生打成一片的好校长,也是深受教师信赖和欢迎的好校长。校长的威望从哪里来?靠上级封不来,靠权力压不出来,靠自己吹不出来,靠小聪明骗不来,只有靠真心实意地、竭尽全力地为师生服务、办实事,才能逐步建立起来。校长是教师中的一员,是师生的公仆,为师生服务是校长工作的宗旨,校长别总想着唯上,更要想着唯下。校长应该是一辆车,心中时刻装着师生;校长应该是一台粉碎机,把师生的所有困难粉碎;校长就是一所学校的后勤部长,“后勤办好饭,前勤不用看”……校长不要以为与教师接近就会失去你的自信,也不要以为教师的见解不同就是对你有恶意。

四、给教师撑保护伞的人

近几年,学生及家长侮辱甚至殴打教师的恶性事件屡见不鲜。许多老师坦言,现在的工作不好干了,严格管理学生吧,怕学生反感引起冲突;对学生怀柔管理吧,又怕有“教不严,师之惰”“误人子弟”之嫌。“苛政猛于虎也”,老师们普遍认为,比起冲突事件和盲目嫌弃本身,更为可怕的是,有关部门的处理态度和结果。为了尽快平息事态,消除舆论,许多校长往往不去明辨是非曲直,而是直接将板子打在教师的身上,比如通报批评、公开检讨、降职降薪等,导致教师如同风箱里的老鼠一般两头受气,打掉了门牙往肚里咽,让自己的尊严丧失殆尽。

教师的人格尊严得不到起码的保护,还会有什么激情去教书育人呢?作为一校之长,不仅要为教师的成长铺路搭台,更要拿起法律武器,在尊重事实、不偏不倚的基础上,为教师的成长和生存撑起遮风挡雨的“保护伞”,让教师挺直腰杆依法治教。“侮辱、殴打教师的,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行政处罚;造成损害的,责令赔偿损失;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是《教师法》第三十五条明文规定的,也是校长、老师依法治教的保障,校长要首当其冲,做个学法、懂法、用法的人,要善于运用法律武器为教师保驾护航。

近期读到刊发在中国教育报上的一篇《甘亚军:敢为师生撑腰》的文章,很是令人振奋。甘亚军是浙江省常山县一所农村小学的校长。在他没来之前,学校所有老师有与家长、邻里之间的矛盾,学校都不出面,让老师自己处理,处理不好,在外面受了委屈不说,回到学校还可能受到考核扣分、扣除奖金等处罚。他担任这所学校的校長之后,斩钉截铁地说:“(我)必须要为老师撑腰!”文章中说,在甘亚军任职以后,教师遇上涉及家校纠纷的事情,都会第一时间如实上报学校。因为,甘亚军校长在教师会上曾经宣布:“只要上报校长处,就不用老师再担心,只管安心上好课。一切由学校处理,若学校处理不好要走上访、打官司等途经,我都会出面。”“教师的事就是我的事。只有教师的社会地位提高了,有尊严了,每天带着好心情,才能安心教书育人。”甘亚军校长这样说。甘亚军校长是老师们真正的保护伞、撑腰人。

作为校长,为了教师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必须像甘亚军那样撑起教师尊严的保护伞,当然,还要撑起教师追求梦想的保护伞、创新教学的保护伞。

(作者单位:山东临沂市兰山区临沂八中 临沂市河东区郑旺镇湾林学校)

(责任编辑:刘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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