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宁
中考结束后,我不想无所事事地度过一个暑假,于是就去报了古筝班,培养培养气质,陶冶陶冶情操。很多人都认为我是为了打发时间,其实并不是,我不过是趁着终于有了充足的时间,做了我一直想做的事情。
对于古筝的喜欢始于小学四年级。我至今都记得第一次看见古筝,看见弹古筝的那个人,浑身透露出的那种古典之美,那种中国之味,那种感觉足以让我去喜爱这种乐器一辈子。
我去跟爸爸提了,说想学古筝。当时我爸爸正在刷碗,他看了我一眼,说,学什么古筝啊,你先把你那字练好再说。嗯,就用这一句话把我的愿望打破了。我至今也不明白,学古筝跟我练字到底有什么关系。
我知道爸爸不是在乎学古筝的开销,从小到大,爸爸从来不是过分在乎钱的:我碰见了两件喜欢的大衣不知道如何选择,爸爸会给我把两件都买下来;我喜欢摄影爸爸就给我入手一个中级的单反相机。爸爸大概是觉得我那时候我太小,心性不够稳吧。
不过最后我還是学了,偷偷地,就这样掌握了最基本的指法,会看懂一些简单的谱子;后来我又不顾妈妈说我不过是一时热情,每天顶着烈日去练琴,练到食指磨出茧。
就这样,我对古筝的爱一直持续到了初中、高中,直至现在的大学。
大一寒假,Grayson问我,你为什么这样喜欢古筝啊?
我看着这个金发碧眼,中文都说不明白的美国人,陷入了沉思。我给他放了一段《渔舟唱晚》,告诉他那是我最喜欢的曲子,他听了之后,这样形容:“Classical。”我告诉他,还有 “Elegant”和“Beautiful”。可是,这样的词汇都太过西方了;或许,等到他彻底变成一个中国人,才会明白,那种优雅是有多么摄人心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