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金波
重庆市涪陵区江东桫椤自然保护区发生一起非法采伐案件。涪陵区检察院通报的案件材料显示,2019年3月至2020年3月期间,在被告人胡某的指使下,被告人彭某、冉某先后7次非法采伐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桫椤树111株。
这起非法采伐案件的恶劣性与破坏性毋庸置疑。桫椤,是目前为止仅有的木本蕨类植物,与恐龙同时代,有着“活化石”之称。称为“国宝级”物种,亦不为过。
除了台湾与海南,中国大陆的桫椤种类仅有4种,这4种桫椤都在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植物之列。重庆对于野生桫椤资源的保护格外重要,不仅分布的种类多,数量也相对较大。即便如此,野外发现100株以上的桫椤,也是值得庆祝的“大新闻”了。然而,这次重庆非法采伐案中,被非法采伐的桫椤就达到111株。
值得注意的是,非法采伐行为不是在短时间内完成的,而是持续了整整一年,7次作案。从目前得到的信息来看,江东桫椤自然保护区并没有专职人员负责监管巡逻,均为兼职人员。这可能是非法采伐持续一年之久而没有被发现的一个原因。然而,这并不是可以用于辩解的理由。
像桫椤这样的重点保护植物,而且植株比较高大,与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种类或一些植株较小的珍稀濒危植物种类如兰科植物相比,桫椤资源的监控、保护难度其实是相对较小的,保护成本也比较低。“江东桫椤自然保护区”主要甚至可以说是唯一的保护对象,就是桫椤。出现了这样大规模的桫椤非法采伐,自然保护区设立的预期功能显然没有实现。
没有专门机构并非沒有相应职能,没有专职人员并非没有责任人员,“兼职”并不是“无职”,不等于无所作为。像桫椤这样的保护对象,即便是兼职人员,也完全可以做到很低成本实现保护目标。比如可以通过微信,让兼职巡护人员或当地村民定期发一张桫椤植株现场照片。
实际工作中,江东桫椤自然保护区长期由涪陵区野保站委托江东街道农服中心负责日常管护,每年涪陵区林业局筹资补助一定的管护工作经费。既然有经费,最基本的工作还是要完成的,哪怕一个季度巡视、了解一次,案件都不至于发展到这种地步。再少的经费,也不能一发了之,造成自然保护区徒具形式。
近几年,中国自然生态保护的力度是在不断加大的,也有很大的改革手笔,包括相关职能部门的机构改革,国家公园体系的建设。不过,所有的改革措施,都建立在基层自然保护区日常工作到位的基础上。如果大量低级别自然保护区在日常工作上不能履行职能,必然影响到改革顶层设计的效果。
这次非法采伐的起因,是中药商人将非法采伐的桫椤配制成中草药包出售获利。类似事件并不是孤例。自然保护区责任部门要从这次非法采伐案件中吸取教训,补齐漏洞,其他相关部门也应强化中药材市场管理,从终端降低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入药对野生生物资源造成的威胁。
◎ 来源|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