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云峰 郑翰晖
【摘要】制动器作为电梯的一个重要安全部件,它的好坏将直接影响到电梯的安全运行。为此,GB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规定:电梯必须有制动系统,而且应具有一个常闭式机动制动器,即通电时制动器释放,不论动力失电或控制电源失电时应立即制动。因此,在电梯的安全检查中应引起足够的重视,应做到检验项目具体、到位、不漏项。
【关键词】制动器;信号控制
1.制动器的结构和工作原理
目前曳引式电梯普遍采用机电式磁制动器,它由一组具有导向作用的弹簧,带有制动衬垫的闸瓦、制动臂及电磁铁组成。
当电磁线圈通电时,制动器松闸;电磁线圈失电时,制动闸瓦靠弹簧压紧于制动轮而产生摩擦力,产生制动力矩。
2.制动器存在的问题以及现有检验方法的缺陷
《检规》自2002年3月1日实施以来,笔者通过对辖区范围内的数百台在用电梯进行了定期检验,在对制动器项目进行检验时除了严格按照《检规》规定的方法进行常规检验外,还附加进行了空载轿厢上行制停试验,取得了较好的试验效果,同时总结出制动器存在的一系列影响其工作可靠性的问题。
2.1 通过常规外观检测可以发现的问题
制动器零部件缺损(如安全销不全或缺损、并母螺丝缺损或松动),制动器松闸时,两侧闸瓦不能同步离开,且松闸平均间隙超标(大于+0.7mm);制动器检闸动作不灵活,存在明显滞后现象;电动机起动时带闸运行;制动器失电制动时,两侧闸瓦不能同步紧密均匀地贴合在制动轮上。
2.2 常规检验合格后通过动态制停试验发现的问题
制动器铁芯和铀套间有油污,积尘或锈蚀,导致铁芯动作不灵活,制动器工作失效,制动闸瓦工作表面有油污,降低制动力矩;制动弹簧压缩行程不符合出厂设计要求,偏小或偏大均会导致制动闸瓦压不足,以致降低动力矩;制动闸瓦表面因磨损导致摩擦表面出现炭化现象,硬度增大,摩擦系数降低,甚至导致制动性能完全失效。
综上所述按《检规》规定的检验方法对在用电梯制动器项目进行检验时,除了能有效排除前四种影响制动器工作可靠性的问题外,而对于后五种比较隐蔽且严重影响制动器工作可靠性的安全隐患,若不进行动态制停试验是无法通过检验来发现并排除的。
3.电梯制动器的检验要求及方法
(1)GB7588-2003的12.4.2.1条款要求,所有参与向制动轮或盘施加制动力的制动器机械部件应分两组装设。如果一组部件不起作用,应有足够的制动力使载有额定载荷以额定速度下行的轿厢减速下行。应理解为“所参与向制动轮或制动盘施加制动力的制动器的部件应是制动瓦及产生制动力的压缩簧或重锤。该规定并未规定设两个线圈,如设两个线圈就是两套制动器了。”因此,在外观检验时,上述所说的硬件应符合要求,功能试验时,人为使一组制动瓦打开,让载有额定载荷以额定速度下行的轿厢拉闸断电,互相判定另一组制动瓦是否让轿厢减速下行并制停。
(2)GB7588-2003的12.4.2.3.1条款要求:“切断制动器电流,至少应用两个独立的电气装置来实现,不论这些装置与用来切断电梯驱动主机电流的电气装置是否为一体。当电梯停止时,如果其中一个接触器的主触点未打开,最迟到下一次运行方向改变时,应防止电梯再运行。”所谓独立,是两个电气装置无相互控制关系,两个电气装置除应采用串连连接外,还必须分别由两个独立的信号控制,因为受一个信号控制时,如这个信号失效,两个电气装置均不能使制动器抱闸。目的是使制动器可靠断电制动。这两电气装置可以由两个独立的接触器,也可采用一个能切断制动器线圈电流的接触器和一个用来阻断静态元件中电流的控制装置及每次停车时检验阻断情况的监控装置来共同组成。检验时,应根据电气原理图和实物状况,检查切断制动器电源的电气装置数量和独立性;并通过运行试验,人为使一个电气装置触点不打开,电梯应不能反向运行。
(3)GB7588-2003的2.4.2.1条款要求:“当轿厢载有125%额定荷并以额定速度向下运行时,操作制动器应能使曳引机停止运转。在上述情况下,轿厢的减速度不应超过安全钳动作或轿厢撞击缓冲器所产生的减速度。”检验时,轿厢均布125%额定载荷,使轿厢在较低层站,以额定速度向下运行,拉下总电源开关,电梯应能可靠制停,同时用粉笔轻靠在钢丝绳上,测得的粉笔痕迹长度再除以曳引比即为轿厢制停距离。再根据Sa=V2/(2S)计算减速度Sa,则Sa应在(1.96~9.8)m/S2。
4.预防制动器出现问题的措施
(1)电梯的使用单位应严格执行使用电梯的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建立电梯档案,建立并落实电梯运行管理规章制度,设置电梯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电梯维修保养必须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有条件时,应对不符合要求的早期电梯产品进行更换或改造。
定期对制动器上的制动弹簧、销钉(轴)进行无损探伤检验。
(2)电梯的日常维修保养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保证电梯的安全技术性能。应加强对维修保养人员的能力培训,使其掌握电梯的技术要求和常见故障问题的解决方法,提高维修保养质量。在做好日常维修保养的基础上,制定有针对性的保养计划,突出重点难点,保证安全。
(3)电梯检验检测机构,要严格按照国家对于电梯的技术标准,加强对制动器的质量和安全性能的检测检验,及早发现和消除制动器事故的隐患。在定期检验时,应增加对制动器外观的检验内容,并以轿厢空载上行使制动器突然失电的方法,来间接评估制动器的制停效果。
(4)电梯生产单位,应严格遵守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杜绝制动器在设计和制造上的缺陷。当向制动轮施加制动力的机械部件不起作用时,应仍有足够的制动力使载有额定载质量、以额定速度下行的轿厢减速下行。建议增加试验次数,并在试验确认合格后对作用于制动弹簧的螺母进行漆封。应免费承担在用电梯修理、改造的技术服务及指导工作,并按技术规范要求负责调试,并对结果负责。
(5)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安全意识。应根据国内外电梯技术发展及所辖区域的实际情况,适时组织修订有关电梯的安全技术管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或规范。应积极主动会同政府有关部门,加大對电梯安装、维修市场秩序的整顿力度,从源头上消除电梯运行中制动器等安全技术的隐患。
(6)在进行制动器维修及整体调整后,应进行125%额定载质量以额定速度下行的制停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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