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敏 田为刚
摘 要:目前我国的空气污染具备了多种污染物共存的特点,并且因为空气具备流动性的特征使其逐渐向着区域污染的方向进行发展,使得大气污染会在多个行政区之间进行扩散和传递。近年来,雾霾和酸雨的污染问题变得愈发严重,对于人们的身体健康形成了严重的危害。因为大气污染逐渐变为区域污染使得原有的属地治理方式无法获得预期的效果,大气污染的加剧对于政府的治理能力提出了更大的挑战。虽然我国已经提出了大气污染的区域治理理念,但是这种治理方式仍然处于不断探索的过程中,在机制的构建上仍然有待于完善。因此,该文对于我国大气污染区域治理机制的构建进行研究有着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大气污染 区域治理 机制构建
1 我国大气污染区域治理机制中存在的不足
1.1 缺乏区域大气环境保护规划及协调机构
大气污染关系到环境、政治、经济以及社会等方面的利益,如果缺乏明确规划,知识进行单个项目的推出,那么就会因为缺少足够的前瞻性和全局性而无法获得应有的效果。例如,在对某地大气环境进行治理的过程中,如果对迁入地生态环境承载性缺乏考虑的话,那么可能会对迁入地造成非常严重的生态环境破坏,从而造成更加严重的大气污染事故。所以,在推行大气污染区域治理的过程中,需要对各个区域的功能以及之间的协调情况进行明确,从而制定出合理的大气环境保护规划。大气污染区域治理从本质上来看实际上是对利益进行协调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需要权威协调机构来收集各个区域的利益分配信息,从而制定利益分配机制。从当前的情况来看,已有的协调机构大多是临时的,缺乏长期的制度建设规划。
1.2 大气污染区域治理存在障碍
首先,在制度方面存在一定的冲突,如某市实施的四级标准,而其他地区却仍然采用三级标准。那么如何对双方的差异进行有效的协调,这为制度的设置带来了一定的困难,需要从现实和未来两个方面来进行考虑。
其次,当几方的利益诉求因为差异过大,而难以实现利益协调,那么将会很难进行区域总体规划。例如为了保护某区域的生态环境,必然需要该区域放弃那些高污染产业,但这可能会受到其他地区的抗拒。
最后,区域之间的差异除了经济发展水平之外,也存在着社会成员素质等方面的差异。一些城市有着较高的社会发展水平,其中的社会成员对于生态环境就会有着较高的要求。如果利用限制周围区域产业发展的方式来进行大气污染区域治理,那么将会让这些地区面临非常大的社会经济压力。
2 我国大气污染区域治理机制的构建研究
2.1 明确大气污染区域治理的基本原则和理念
首先,在构建大气污染区域治理机制的过程中,应将经济与环境相互协调作为基本原则。大气污染区域治理的最终目标是对大气环境进行保护,但在制度当中应为经济发展留有一定的空间。任何区域都难以在发展初级阶段来以环境保护优先为基本原则,而是在具备一定的经济基础时才提出这样的原则,但这时往往环境已经受到了十分严重的破坏。在大气污染区域治理制度构建的过程中,经济发展便成为大气环境治理的重要基础,只有这样才能够在产业选择方面进行环境保护倾向。如果过于强调周边区域的环境保护,那么就无法实现高污染产业的迁移,这对于解决问题是没有帮助的,而是需要从两者的协调层面来进行综合性的考虑。
其次,要对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城市及周边地区的不同诉求进行差别对待。之所以要进行大气污染区域治理,其主要目的就是为了实现不同地区在利益诉求上的互补和合作,从而将大气环境保护的利益提升到最大。经济发展水平高的城市通常也存在着十分严重的大气污染问题,而该城市中的居民对于环境质量的要求也更高。这样的城市对于大气污染的治理和提升环境质量方面有着十分强烈的诉求,而周边地区的经济发展相对来说较为落后,但却不存在严重的大气污染问题,整体的生态环境也较为良好。所以这些地区来说,经济发展才是最为重要的诉求。周边地区的经济发展需要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城市来给予支持,但这需要相应的制度来进行匹配以及合理的规划和产业选择,并设置生态環境制度来提供保障,否则容易造成更为严重的高污染区域出现。因为不同地区之间存在环境治理和经济发展的不同诉求,使得大气环境区域治理成为发展的必然。所以,需要对不同的地区进行产业的重新分工,并对两者之间的互补情况进行重新设计。
2.2 设置大气污染区域协调制度
首先,对规划理念进行设计的过程中,应采用循序渐进的方式来实现区域合作,这种方式更有利于积累更多的治理经验,防止去走更多的弯路。更多的成功经验会为后续的治理工作提供有效的激励效果。
其次,在规划的内容方面,应注重监测信息网络和信息共享机制的建设,对于大气污染数据进行全面的监测是大气污染区域治理工作的重要前提条件,同时也是机制构建的重要基础。大气污染区域治理的机制构建应强调监测数据的分析和环境监测网络的建设,从而实现信息的共享和交换。
最后,在规划程序方面,应实现共同的规划和参与,从而使得机制的构建实现利益的平衡。规划的可操作性和科学性需要以民主为基础,为什么当前的环境法制较为完善,但生态环境却仍然破坏严重,主要原因就在于社会当中缺乏参与意识和参与渠道,另外也缺少相应的激励机制。也就是说,公众的参与是无法被替代的,如果缺少公众的参与,大气污染区域治理机制的构建将无法获得预期的成效。
2.3 建立大气污染区域治理机制下的生态补偿制度
首先,在大气污染区域治理机制的构建过程中,之所以要设立生态补偿制度,主要原因在于为经济发展水平较高城市的周边地区生态环境进行保持,并提升这些地区的净化能力,从而有效地对抗污染物的扩散特性。同时,经济发展水平高的城市中,高污染产业的迁移实际上也对周边地区造成的大气污染,所以经济发展水平高的城市就应该为污染买单。这样一来,才能够在大气污染区域治理的过程中体现出权利义务的对等,实现环境、政治、社会以及经济方面的协调分工,促进区域中的和谐发展。
其次,对于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城市,生态补偿制度是其应当履行的义务,而区域质量机制中所包含的利益去向应该是双边的。这里所说的双面,是对经济发展水平较高城市及周边地区在大气污染区域治理过程中各自的利益需求进行综合考虑。一方面要求周边地区利用相互合作的方式来接受经济发展水平较高城市的外迁高污染产业,并对本地的一些造成大气污染的企业进行相应的限制。另一方面,经济发展水平较高城市应给予这些地区相应的支持,这些支持就被称为生态补偿。提供生态补偿的主要目的就在于弥补周边地区对该地区产业进行限制后,这些产业所失去的发展机会。
3 结语
为了有效防治日益严重的大气污染情况,需要对大气污染区域治理机制的构建进行研究。该文首先对于我国大气污染区域治理机制中存在的不足进行分析,进而从明确大气污染区域治理的基本原则和理念、设置大气污染区域协调制度以及建立生态补偿制度这几个方面来对于我国大气污染区域治理机制的构建进行研究。希望通过该文,能够为我国的大气污染区域治理机制的构建提供一些参考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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