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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职业教育附加资格模块的施行及其价值

德国职业教育附加资格模块的施行及其价值

摘要:为强化职业教育系统与劳动力市场间的联系,满足不断变化的劳动世界和学习者个性化的需求,德国引入了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与资格认定的创新型资格化模块——附加资格模块。附加资格模块的实践价值体现在:作为职业资格的重要补充,促进了职业教育的现代化,提升了职业教育的吸引力;作为学生职业成长的重要路径,满足了学生的个性化需求,提高了毕业生的就业能力;作为企业和职业学校人才培养的重要工具,满足了企业的个性化需求,提高了职业学校的办学声誉,也促进了校企双元开展深度合作。德国附加资格模块的成功经验,对我国开展1+X证书制度试点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关键词:德国;职业教育;附加资格模块; 1+X证书制度试点

中图分类号:G71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編号:1672-5727(2020)02-0086-07

2019年,我国颁发的《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明确提出:“深化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培训模式改革,借鉴国际职业教育培训普遍做法,制订工作方案和具体管理办法,启动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德国近年来引入创新型资格化模块——附加资格(Zusatzqualifikation,ZQ)模块,旨在强化职业教育系统与劳动力市场间的联系,满足不断变化的劳动世界和学习者个性化的需求。德国职业教育的附加资格模块与我国1+X证书制度中的“X”具有一定的可比性,都是倡导职业教育的学习者在获得学历证书的同时,取得其他职业相关的资格证书,以提高毕业生的就业能力,改善职业教育的适应性。德国附加资格模块,对我国的1+X证书制度的实施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本文通过重点分析德国附加资格模块的施行及价值,尝试对我国1+X证书制度试点提出启示。

一、德国附加资格模块的内涵阐释

(一)附加资格模块的内涵

为强化教育培训系统与劳动力市场间的沟通联系,提高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间的渗透性,促进教育与实践的交流,德国在2001年发起“职业教育+”(AusbildungPlus)改革项目,提出“职业教育+附加资格”和“双元高等教育”①两类人才培养模式。附加资格模块作为其中重要的教育政策工具,旨在提高职业教育的适应性,弥合或缩小职业教育系统与劳动力市场需求之间的代沟,提供适时满足劳动力市场和学生个性化需求的职业教育。2005年,德国修订的职业教育法(Berufsbildungsgesetz,BBiG)中首次提出引入“附加资格模块”。BBiG指出:“附加资格模块是一种在教育职业的‘职业标准之外传授的额外的知识、技能和能力,是面向国家认可的教育职业的学徒,在教育期间进行的其它补充内容的培训。”从培养对象看,附加资格模块针对在双元职业教育制度框架下接受初次职业教育的学徒;从培养目标看,附加资格模块的培养目标要高于职业教育条例和职业学校中规定的最低要求,是“职业标准”基础上职业行动能力的深化和扩展;从培训实施条件和时间看,要求附加资格模块在学徒接受职业教育期间或之后立即进行,最短学习时长不低于40小时,必须通过能力考核认证才能取得最终的资格证书[1]。三个实施条件缺一不可。

(二)附加资格模块的分类

附加资格模块,依据有无纳入职业教育条例中,分为编纂附加资格模块和非编纂附加资格模块。两类附加资格模块都是采取自愿原则,即由学生决定是否选择学习。编纂附加资格模块是在教育职业的职业教育条例中有明确规定的附加资格模块。教育企业提供常规的结构化培训,将编纂附加资格模块要求融入到教育培训全过程中,最终的考核也融入到了最终的结业考试中。非编纂附加资格模块是没有被纳入职业教育条例的附加资格模块。这些附加资格模块由教育企业独家提供,教育企业在学习者附加资格模块培训结束后向行业协会单独提出申请,学习者参加单独组织的考核[2]。

与编纂附加资格模块相比,非编纂附加资格模块在数量上占主体地位。据“职业教育+”数据库的统计,德国目前非编纂附加资格模块种类达到400多种,每年有2000多个培训组织提供约18000项附加资格模块,有8万多名学徒获得非编纂附加资格。尽管编纂附加资格模块数量相对较少,但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德国编纂附加资格模块的数量处于急剧发展阶段。2009—2010年,德国仅有1个职业设有编纂附加资格模块。2017年,设有编纂附加资格模块的教育职业数量增至8个,2018年,该类教育职业数量增至20个(见表2)[3]。 编纂附加资格越来越多,根本原因为应对工业4.0背景下技术、工作要求的不断变化。教育职业必须在原有的名称下面能力需求进行扩展,但又没有达到重新设立一个新教育职业或重新修订教育职业标准的程度。预计未来德国将有更多的编纂附加资格模块纳入到教育职业的职业教育条例中,以此提高职业教育的灵活性与可扩展性。

二、德国附加资格模块的运行机制

(一)精细严谨的法律法规

德国职业教育法中规定,附加资格模块必须满足以下要求:附加资格模块的最低学习时长不得低于40小时;附加资格模块的最低内容标准必须超过法规的最低要求,即能力要求要高于教育框架计划和框架教学计划中的内容;学习结束必须进行考核,以确定是否具备附加资格模块能力,成绩合格者颁发相应的证书[4]。

此外,提供附加资格模块的职业学校也对其运行实施制定了具体的法规约束。例如,职业学院考核条例(Prüfungsordnung Berufskolleg,APO-BK)做了如下规定:职业学院应免费为学生提供附加资格模块培训;附加资格模块认证可以由职业学院负责,也可由行业协会等其他机构负责;职业学院要与企业,跨企业培训中心,工商业协会或其他职业学院等机构开展培训合作;附加资格模块的培训计划要纳入到职业学院的课程教学计划中[5]。

(二)高效合理的学习时间

附加资格模块培训的时间也是制度运行过程中一个关键要素,直接关系到学习成效。相关研究表明,如果附加资格模块的学习时间超过200小时,则学生放弃学习的可能性将增加10%[6]。“职业教育+”数据库中有关附加资格模块培训的时间分布从40小时至1000小时以上。其中,超过1000小时占比仅为2.5%,500到999小时之间的附加资格模块也只有6.7%,200到499小时的附加资格模块占比较多,为24.1%,40至200小时的附加资格模块也占比最多,为66.7%[7]。

此外,有大约三分之二的附加资格模块,采取伴随式的学习,即学徒在接受常规教育过程中,每周接受1~5个小时的附加资格模块培训。其余三分之一的附加资格模块,需要学徒利用自己的业余时间完成。由于附加资格模块学习需要良好的学习能力和专业基础,因此,大多数的附加资格模块在第二学年和第三学年开展,其中在第二年占比33%,第三年占比27%[8]。

(三)多元主体的培训供给

德国附加资格的实施主体则呈现多样化特征,除职业学校之外,教育企业、行业协会、生产供应商、普通高等学校都可以成为附加资格培训的承担者。其中,职业学校和教育企业一直是附加资格模块最重要的实施主体。德国联邦职业教育研究所的研究项目“附加资格模块——协调的組织模式”通过对1883个附加资格模块进行调研得出结论:职业学校是附加资格模块培训最主要的承担者,占比为48.7%;排在第二位的是教育企业,占比12.6%,且培训大多集中在大中型企业,因为大中型企业不仅能为附加资格模块培训提供更好的学习环境,同时附加资格模块培训也能为企业带来高的投资收益率,达到“双赢”。企业提供的附加资格模块培训大都与其业务发展密切相关,以便提早获得优秀的技术人才储备。此外,各行业协会也是附加资格模块的主要承担者,其中手工业协会占比9%,工商业协会占比8.1%,其他专业协会(Fachverband)占比2.5%。其余19.1%的附加资格模块培训由高校、供货商、跨企业培训中心和其他教育机构承担(见图1)[9]。

(四)灵活扩展的内容形式

从附加资格模块培训内容上看,有垂直附加资格模块和水平附加资格模块两种内容形式(见图2)。

垂直附加资格模块是在职业领域内,在学习者具备一定的职业基础的前提下,补充扩展职业相关的知识和能力[10]。学习目标通常是为职位晋升做准备,学习者毕业就可从事更高一级的岗位。例如,零售营销职业为有志向追求更高职位的学徒,提供了商业助理(Handelsassistent,zbb)的附加资格模块。学徒在学习零售营销专业知识技能的同时,可学习人力资源组织与管理、贸易营销等额外的知识技能。学生毕业在获得毕业证书的同时,也获得商业助理的附加资格。学徒毕业即可直接晋升企业中层管理岗位,成为企业部门、团队或分店经理等[11]。

水平附加资格模块是在职业或跨职业领域内,补充扩展知识技能,获得职业或者跨职业领域的附加资格。水平附加资格模块与岗位晋升没有直接关系。例如,德国不来梅职业学校近两年推行“电子商务初级助理”的附加资格模块(E-Business Junior-Assistant,EBJA),目标是使商业职业教育中学习者获得电子商务运营应用能力,培训时间是40小时[12]。此外,附加资格模块还包括一些与职业无关的资格,如学习获得欧洲计算机执照(European Computer Driving Licence,ECDL),项目管理、外语证书等。

目前,在“职业教育+”数据库中大约登记有2300个附加资格模块,具体内容分布见表3[13]。从学生数量分析,位列前四位的是国际化资格、营销资格、应用科学大学(Fachhochschule,FH)入学资格和IT资格,表明学习者对这四类附加资格模块培训的需求尤为突出。此外,相关调研结果显示,近三分之一的附加资格模块培训对学习者采取独立编班,57%的培训采用项目教学,13%的培训对学徒进行个性化培养,即针对每个学徒个体制定不同的学习方案,52%的培训采用现代化的教育技术手段,如应用计算机辅助教学、互联网在线学习等[14]。(详见表4)

(五)透明公正的考核认证

为提高附加资格模块在就业市场上的公信力,使年轻人和企业都从中受益,必须构建透明公正的考核认证制度。

第一,申请附加资格模块考核的学生,必须证明其具备了良好的专业基础与学习能力,一般需要向考试组织机构,如行业协会出示教育企业的教学计划或教育培训证明。

第二,附加资格模块都设有单独的考试,行业协会对成绩合格的考生单独颁发相应的附加资格模块证书。附加资格模块考核的结果不列入最终的结业考试总成绩中,考核结果对学生正常学业没有任何影响。未能通过考试的考生有两次补考机会,补考则必须学徒自己支付考试费用。最终未通过考试也不会导致学徒期延长。考试一般分为笔试和口试两种形式进行。以银行企业管理附加资格模块为例,笔试内容包括“银行运营经济”和“银行业务管理的专业问题和情境任务”两部分;在口试过程中,考生要从两个任务中选择一个任务,通过口试证明考生能够熟悉企业的具体情况和银行经营流程。口试正式开始前考生有15分钟的准备时间。整个口试时间不超过20分钟。

第三,考核通过可以获得行业协会颁发的国家认可的附加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劳动力市场中认可度很高。持有附加资格模块证书的毕业生比一般的毕业生更受雇主欢迎。附加资格模块的认证通常由行业协会,如工商业协会、手工业协会等负责。

三、实践价值

(一)促进职业教育现代化,提升职业教育吸引力

对于职业教育体系来说,附加资格模块作为一个灵活的资格模块,为职业教育标准的现代化发展发挥了巨大的作用。近年来,德国职业教育加大了双元职业教育与培训体系现代化的治理力度。教育政策的制定者一直致力于设计符合时代要求的职业标准,来促进职业教育的现代化发展。因此,德国职业教育条例的组织设计者已经达成共识,就是在修订或是设计新职业的职业教育条例时,必须要考虑并设计附加资格模块,或选修资格(Wahlqualifikation,WQ)模块,或针对一个教育职业的不同的应用领域设计不同的专业化方向[15]。德国职业教育通过引入附加资格模块,将职业标准模块化设计,简化了职业标准的更新流程,缩短了职业标准的更新周期,做到职业标准的“即时”更新。

(二)满足学生的个性化需求,提高毕业生就业能力

对于学习者来说,附加资格模块帮助其实现了个性化、差异化的职业成长,特别为学习能力强的年轻人提供了获得复合型技术技能,实现职业生涯可持续发展的通道。第一,在任何情况下,仅仅依据职业教育条例中的职业标准构建的标准化的职业教育内容,都很难满足学习者的特殊兴趣与需求。附加资格模块是个性化、差异化培养学生的工具,学习者针对自身的兴趣需求,有选择地建构专业知识和技能,获得个性化和差异化的能力资质。第二,附加资格模块为年轻人,特别是学习能力强的年轻人,提供了超出“职业标准”的学习机会。学习者在原有职业标准的基础上扩展和深化专业内容,获得职业领域最新、最专业化的技术知识和能力,成为劳动力市场中更受欢迎、有尊严的劳动者。

(三)满足企业的个性化需求,實现技能积累与增值

对于教育企业来说,附加资格模块是企业专业化人才培养的工具,满足了创新型企业和异质型企业的特殊资质要求,为企业的技术技能积累做出了重要的贡献。第一,附加资格模块满足了创新型企业的创新要求。由于附加资格模块能够更加灵活快速地应对劳动力市场对职业工作要求的变化,因此在新的职业教育条例修订实施之前,则可通过附加资格模块培训满足创新型企业的创新人才培养需求。第二,附加资格模块满足了异质型企业的特殊要求。由于不同企业专业化生产的特殊性,相同教育职业的学习者在不同教育企业教育内容应有所差异。例如,风力涡轮机企业要求技术工人能够诊断并排除风力涡轮机的系统故障,但是普通的机电一体化工的行动领域几乎接触不到风力涡轮机[16]。即便企业开展相关培训,如果没有正规的考核认证,培训质量也难以得到保证。因此,引入附加资格模块,不仅为企业提供了专业化技术人员,还保障了培训质量。

总之,通过附加资格模块学习,学徒获得职业标准之外企业专业化的资格能力,企业培养了专业化的后备技术力量,保持了自身的技术优势,保证了企业的技术技能积累与利润增值。

(四)提高职业学校的办学声誉,促进校企双元合作

在开展附加资格模块培训的各类机构中,职业学校已成为最重要的实施主体。对于职业学校来说,附加资格模块提高了办学声誉,促进了校企双元合作办学。职业学校通过开展附加资格模块培训,履行了更加全面的教育使命,提升其在区域乃至全国的办学声誉。职业学校教师参与设计并实施附加资格模块,更加有效地利用和丰富了教师自身的专业知识,也提高了教师队伍的素质和水平。附加资格模块也是促进产教融合、提升职业教育吸引力的有效手段。校企双元合作是一个需要各种推动力、不断改进的长期过程。教育企业和职业学校共同开发附加资格模块,已经成为校企双元合作的一个重要的推动力[17]。

四、对我国1+X证书制度试点的借鉴意义

调整职业教育供给侧结构是我国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关键。1+X证书制度有助于加快人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强人才培养与产业需求的吻合度,弥合或缩小职业教育系统与劳动力市场需求之间的代沟。德国职业教育提出附加资格模块制度,与我国1+X证书制度试点具有高度的相似性,都是鼓励学生获得职业教育学历证书的同时,积极取得多类职业技能证书,拓展提高学生就业能力,提升职业教育的灵活性与适应性。德国附加资格模块证书制度,对我国1+X证书制度试点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一)把握“X”的核心功能,提升职业教育的灵活性与适应性

满足劳动力市场需求和人的发展双重目标,并以此为逻辑主线设计建构灵活、可扩展的教育培训体系,是德国附加资格模块制度的核心价值。通过引入附加资格模块,无缝对接劳动力市场需求,并为所有人提供个性化的教育培训内容。我国未来的职业教育也必将是面向人人、高度弹性化的教育。学习者在完成基础的职业教育课程的前提下,能够结合自己的兴趣爱好、能力基础和实际情况选择制订学习内容和进度安排。学习者也可以瞄准未来就业岗位,从多样化的附加资格模块中选择适合的模块学习并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但是,我国职业教育的基本体制与基础与德国不同。这种国情包括中国庞大的学校职业教育体系、中国独特的人力资源市场及其制度构成、中国教育部门与人社部门长期形成的两套技能形成与鉴定体系,现有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还不甚完善[18]。我国1+X证书制度中两类证书中的“学历证书”部分,目前还不像德国“职业教育+附加资格模块”中的“职业教育”部分,有着完善统一的考核认定制度,能够证明学生已经达到基本的职业从业资格。因此,我国不能完全照搬德国附加资格模块制度。我国1+X证书制度中“X”,其核心功能要在承接基础职业资格培训与考核认定的部分功能的基础上,同时具备附加扩展培训与考核功能,以此保证职业教育体系与劳动力市场的适时有效对接,以及学习者的个性化可持续发展。

(二)以“双需求”为逻辑主线,实现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培养

我国职业院校可以学习借鉴德国附加资格模块的设计理念,在1+X人才培养方案设计中,将满足学生发展和劳动力市场两大需求作为逻辑主线,充分考虑学生和企业的个性化需求,设计与学生发展与劳动力市场需求紧密对接的1+X培养方案。职业院校可先进行劳动力市场需求的调研,与各用人单位建立定期沟通机制,适时掌握当前企业人才规格要求变化,并根据调研结果进行1+X培养方案的初步设计;同时,职业院校也应在学生中进行广泛调查,了解其选择“X”的动机和顾虑,在充分考虑学生需求的基础上进行1+X的设计与修订。

1+X证书制度改革的重要目标是培养高素质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各院校围绕该目标,通过“1”与“X”间的融合教育,拓展学生专业视野与跨专业能力、强化专业技术技能与职业素质,提高职业院校毕业生的就业能力。因此,在“X”的设计过程中,可以借鉴德国附加资格模块的经验,将“X”的内容在职业技能的基础上,适度深化拓展跨职业领域以及职业发展所必须的模块,也就是说“X”可以是职业领域的专业知识技能的纵向深化,也可以是跨职业领域知识技能的横向扩展,如外语、IT、营销、管理等知识与技能,还可以是针对应用技术大学的入学考试所做的技术知识储备等。

此外,各院校应把1+X证书制度试点视为院校专业升级调整的一项重要契机。各院校以“1”为核心,整合相关的“X”,建设专业群,实现跨专业领域知识技能的交叉融合,满足社会对高素质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的迫切需求。

(三)制定精细的标准规范,提高“X”证书的公信力与吸引力

为保证1+X证书制度的顺利实施,实现预期的改革成效,必须建立合理高效的运行管理机制。德国为了能够让附加资格模块顺利运转,集中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法律法规保障附加资格模块的有效施行,包括德国联邦职教法、职业学院考核条例都明确提出了附加资格模块实施的时长、最低内容要求等;二是强调校企深度合作,共同开发与培训附加资格模块;三是建立考核制度,坚持第三方认证,提高证书的公信力。

我国1+X证书制度试点应借鉴德国经验,从以下三个方面着力建立配套的管理体制机制。第一,制定精细的标准规范,保障1+X证书制度的顺利落地。标准规范应包括 “X”的最低内容标准、学习时长、各等级学生入门要求、考核认证形式、以及费用承担主体等。第二,校企深度合作,保障人才培养全过程质量。校企共同针对行业企业的用人规格,制订科学合理的1+X人才培养方案,力求设计的人才培养方案能够满足企业的专业化技术人才需求;此外,院校也应引导企业在“X”的实践培训环节发挥积极作用,如提供实训教师、实践场地及设备设施、专家咨询意见等。第三,建立“公正全面”的考核认证制度,提高证书的公信力与吸引力。坚持第三方认证,加大对“X”证书的社会宣传力度,提升用人单位对“X”证书的重视程度,提高证书的含金量与行业认可度。同时,“X”考核成绩可在学生的毕业证书上有所体现,以提高学生参与“X”培训获得证书的积极性。建议对考试不通过者可以给予多次补考机会,“X”的最终成绩不纳入毕业总成绩,不影响学生的升学与就业。此外,应根据各专业的特点,采取灵活多样的考核形式,如笔试、口试、上机操作等,全面科学评价学生的职业技能等级水平。

注释:

①双元高等教育是普通高校学生在接受高等教育过程的同时,也接受职业教育培训,相当于“职业教育+大学学业”。

参考文献:

[1]鄂甜.德国职业教育附加职业资格的内涵、功能及对我国1+X制度的启示[J].职业技术教育,2019,40(22):66-73.

[2]Annen S, Paulini-Schlottau H. Kodifizierte  Zusatzqualifikationen in anerkannten Ausbildungsberufen[J].BWP, 2009(3):23-26.

[3]Datenreport zum Berufsbildungsbericht 2019[R].Bonn: Bundesinstitut für Berufsbildung,2019:79.

[4-5][10]Handreichung zum Erwerb von Zusatzqualifikationen und erweiterten Zusatzqualifikationen in Fachklassen des dualen Systems[R].Düsseldorf:MSB,2017:7-11.

[6][8][14]Zusatzqualifikationen in der Erstausbildung[EB/OL].(2012-01-11)[2019-05-17].http://www.ausbildungplus.de/html/942.php.

[7][9][13]KLAUS BERGER.Zusatzqualifikationen in der betrieblichen Ausbildungspraxis-Organisation und Erfahrungen[J].BWP,2001(1):35-39.

[11]Beschreibung der Zusatzqualifikation[EB/OL].(2018-09-12)[2019-06-11].https://www.bkb-duesseldorf.de/bildungsangebot/zusatzqualifikationen/handelsassistentin -eh.html.

[12]E-Business Junior-Assistant(EBJA)[EB/OL].(2018-09-15)[2019-05-13].http://www.bbs1goslar.de/bbs-1-goslar-fit-fuer-4-0/e-business-junior-assistant-ebja/.

[15]Bretschneider, Schwarz, Schroeder. Strukturierung anerkannter Ausbildungsberufe im dualen System[R].Bonn: Bundesinstitut für Berufsbildung,2015:5-7.

[16]Hartmann Martin D, Mayer Sebastian. Erneuerbare Energien—Neue Ausbildungsfelder für die Zukunft Didaktik und Ausgestaltung von zustzlichen Qualifikationsangeboten[J].lernen&lehren, 2012(3):108.

[17]Felix Rauner, Dorothea Piening. Die Qualitt der Lernortkooperation[R].Bremen, Heidelberg, Karlsruhe,  Oldenburg:A+B Forschungsnetzwerk, 2018:20.

[18]李政.職业教育1+X证书制度:背景、定位与试点策略——《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解读[J].职教通讯,2019(3):30-35.

(责任编辑:张维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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