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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职对口升学政策的回顾与展望

中职对口升学政策的回顾与展望

姜丽杰 宁永红 巩建婷 宁存柱

摘要:自1977年恢复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以来,普通高校对口招收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的政策随着高校招生制度的改革不断调整,招生对象由限定的少数人向有条件的放开转变、考试方式由“推荐”向自愿参加分类考试或直读转变、考试内容由以“文化课”为主转向“知识+技能”考核、招生计划的比例逐步扩大以及中高等职业教育两阶段人才培养从隔离走向衔接等。通过对其发展历程分析,发现在招生对象选择、职普之间融通、升学和就业教育的处理等方面还存在问题,据此提出相应的解决策略,为更好地推行职教高考制度提供参考。

关键词:中职;职业技能;文化素质;职教高考

中圖分类号:G7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5727(2020)09-0056-08

一、问题的提出

20世纪80年代初期,为了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和巩固发展农业技术教育,以及解决职业教育师资明显不足的问题,各省纷纷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中拿出部分指标招收参加对口专业高考的职校生,多年来,实施对口升学考试制度为职校生的成长提供了重要的发展机会,对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意义重大。根据已有的文献分析,四十多年来,就对口升学政策的研究集中在政策的发展、政策的实施对学生及职业学校的影响、考试的形式、就业与升学的冲突等问题的研究上。政策实施的最初几年,大多是一线教师从政策实施的层面探讨对口升学在吸引生源、教学改革等方面的影响,如学者时先礼在1987年提出少数学生升学是为了解决师资短缺[1],对吸引生源有一定的作用,但不应以此改变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随着招生政策的变化,人们对此问题的研究更加深入。学者张玉洲在1994开始就对口招生录取方法进行分析[2];学者王友莲在1997年就对口招生过程中的推荐工作进行反思[3];学者王三虎在2000年分析了普通高中生源和对口生源素质差异等[4],特别是就对口升学与就业的冲突展开了讨论。高恒山指出部分中职学校以升学教育为主,忽视学生就业,在教学过程中未能平衡升学与就业的关系[5]。随后,蒋丽君也指出由于中高职人才培养错位,致使中职过度追求对口升学率,不利于学生发展[6]。升学和就业问题是中职教育所要解决的难题,如何平衡二者的关系一直是思考的重点。

进入新世纪,学者开始关注政策本身的研究。如有的学者根据对口升学政策的变迁将其分成了不同的发展阶段,李红卫认为我国对口升学政策主要经历了升学制度构想阶段(1978—1986年)、初步尝试及探索阶段(1987—1996年)、深入实践(1997—2005年)和完善阶段(2006年—至今)[7]。董照星认为对口升学制度主要包括统招统分(1985—1987 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1997—2010 年)和分类招生(2011 年—至今)这三个时期[8]。学者们各抒己见,阶段划分的标准不一,从侧面反映出在不同历史时期我国职业教育的变化和社会发展需求。有学者认为,多样化的考试方式代表不同的分流模式,最终目标都是为学生提供多种成长路径,总结指出我国中职生升学路径包括高考、单招、五年一贯制等多种模式。李小娃指出我国中职生升学渠道朝着多元化方向发展,但从根本上来说,中职生升学考试方式仍是以高考为主,其他类型考试为辅[9]。对口升学考试内容主要包括“文化知识”与“职业技能”这两方面,只有正确处理好二者的关系,才能防止考试导向出现偏差。冯玉珠认为对口升学考试内容重理论、轻技能,理论与实践考察不均衡[10]。丰宗立也指出考试内容过度重视文化课考察,专业技能遭到冷落[11]。时至今日,依然有学者通过数据分析得出我国对口招生考试内容理论和实践比例失调[12],对口升学考试作为人才选拔的“标尺”未能有效衡量。为此,需要找准对口升学考试制度的定位和重点,选择合理的考试内容,发挥其最大成效。

对招生对象的规定也是对口升学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戴成林认为扩大招生惠及面有利于提高升学率和促进教育发展[13]。刘芳也认为2019年教育部颁布《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后,高职院校实行百万扩招,对口生源由传统向非传统过渡,招生对象逐渐宽泛化、普及化[14]。不过,扩招的背后是需要我们进一步厘清其发展脉络,准确定位不同类型生源的发展需要,才能对其进行有效疏通和正确引导。

综上所述,以往就对口升学政策的研究,关注的是在不同阶段的政策实施过程中对职业学校教育教学及人才培养的影响,或者单独就某一方面的内容进行研究,对政策文本纵向的系统的梳理明显不足。随着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的实施,职业教育作为类型教育,建立与普通高等教育不同的高考制度至关重要。因此,通过对四十多年来对口升学政策中招生对象的变化、考试方式和考试内容的转变、招生计划波动起伏进行分析,并结合政策实施过程中的现实反应,为新时代制定职教高考制度的有关政策提供参考。

二、中职对口升学政策的回顾

(一)招生对象由限定的少数人向有条件的放开转变

我国1977年恢复了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对口升学考试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组成部分,最早提出始于20世纪80年代。198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革农村学校教育若干问题的通知》指出,“农业中学和各类职业学校的毕业生,主要回农村参加工作,农村有关单位应优先从中择优录用,也可以对口升学”。1985年5月,中共中央印发了《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作为教育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明确提出调整中等教育结构,有计划地将一批普通高中改为职业高中,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并把高等学校招生制度改革作为高等教育改革的重点,提出优先对口招收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以及有本专业实践经验、成绩合格的在职人员入学。同年,一些省份依据《一九八五年普通高校招生规定》的文件要求,如河北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要求省属农林院校部分专业对口招收三年制农职中应届高中毕业生,最初能够参加升学的学生有严格限定,按每所学校办学质量、专业人数分配给各地市相应指标,一般一个专业仅有1~2个名额。再如金陵职业大学1986年开始进行试点,在南京市对口招收有生产经验的职中毕业生,为职中毕业生接受高一级教育提供了机会[15]。

随着职业教育规模的不断扩大,职教师资不足问题成为阻碍职业教育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为保证职业技术学校有稳定的师资来源,1987年3月,国家教委印发了《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少数职业技术学校应届毕业生的暂行规定》,提出普通高等学校举办的职业中学专业课师资班和中等专业学校专业课师资班对口招收德智体全面发展、学习成绩一贯优秀且具备教师素质的应届中职毕业生入学,使之毕业后成为中等职业学校师资队伍的主力军。普通高等学校在对口培养职教师资的同时,开始增加部分对口专业。1990年,农业部、国家教委联合印发的《关于普通高等农林院校试行招收有一定实践经验学生的通知》提出,對口招生对象扩展到农业、海洋渔业等多个专业的高中毕业后参加生产实践两年以上的在岗青年。1993年,国家教委、农业部、林业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农村林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农民中专农林类专业师资队伍建设的几点意见》也提出,高等农林院校应主要招收应届或往届普通全日制农业、林业等有二年以上生产经验的农村普通高中毕业生,年龄一般不超过25岁。这一系列政策的实施放宽了对口招生的条件,切实促进了职教师资队伍建设。如河北科技师范学院从1985年开始招收往届及应届农业高中毕业生,当年仅农学专业招收30人,随即果树、农学、财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专业相继招生,至2018年对口本科招生达到630人,为河北职教的发展提供了师资保障。天津大学1995年开始面向全国招收优秀应届中专毕业生,培养计算机与技术专业的后备职教师资[16]。之后该校确定职教师资班每年对口招收60名学生,其中在津招收12名,在河北、河南、山西等省招收48名。

为大力发展职业教育,进一步提高劳动者素质,对口招生对象的条件逐渐放宽。1996年,农业部、国家教委颁布的《高等农业院校对口招收农业职业高中、农业中专、农业广播学校应届优秀毕业生暂行办法》提出,可以对口招收学习成绩良好、年龄在25周岁以下的未婚应届中职毕业生;1997年,国家教委颁布的《关于招收应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举办高等职业教育试点工作的通知》再次提出,招收在校期间综合表现良好、学习成绩优异的应届中职毕业生,且从1997年开始在北京、天津、上海等十个省市实行试点。2000年,教育部颁布了《关于做好200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提出仍然以招收年龄在25周岁以下的未婚应届中职毕业生为主,取消中等职业教育毕业两年方可报名的限制。2007年,教育部颁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高等学校各类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提出,要以应届毕业生为主要招生对象,对口升学的限制逐渐减少,升学人数明显增多。2018年,教育部颁发《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对口招生对象转变为有教育需求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及往届毕业生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二)考试方式由“推荐+考试”向自愿报名分类考试(或直读)转变

1987年,国家教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少数职业技术学校应届毕业生的暂行规定》指出,普通高校举办的职业中学师资班实行“推荐+考试”的方式,普通高校举办的中专学校师资班采取保送入学、招生校复核的方式,推荐名额总数与招生总数之比为1.5∶1,招生对象为德智体全面发展、学习成绩优秀的未婚中校毕业生。这一政策的实施为少数在生产中有着丰富实践经验的中职毕业生提供了学习机会。国家教委于1991年颁布的《关于推荐应届职业高中毕业生参加高考有关问题的通知》又提出,主要让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学生通过“推荐+考试”的方式实现升学,将招生比例扩大为3∶1。如安徽农业技术师范学院采取“农职中学推荐参加高考后择优录取”的办法,该院在1992年对口招生数为120人,被推荐的人数为300人,接近推荐学生数与招生总数之比为3∶1的比例要求[17]。之后,1997年,国家教委印发的《关于招收应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举办高等职业教育试点工作的通知》重申高职院校应实行推荐、保送和入学考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生。但这种推荐制度在部分地区出现了把普高生当成职高生、推荐指标任务未能完成等现象,对口招生考试制度缺乏一定的规范[18]。

进入21世纪,为促进对口招生制度更加公正、透明,2001年教育部出台的《关于200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保送生工作的通知》提出,取消大部分学校推荐和保送的资格,改为考生自愿报名、全国统一招生、计算机网上录取的原则,规范了对口招生考试方式。2002年,国务院出台的《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指出,高职院校可单独组织对口招生,开始灵活调整优秀中职毕业生的升学方式。之后,2010年出台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再次提出,普通高等院校在实行多种考试方式的前提下择优录取中职毕业生,升学方式逐步向自愿报名,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或参加各省自行组织的统一高考。2013年,教育部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又推出多种招生考试制度,使高职的招考与普通高校本科考试相分离,其中包括从参加对口考试的中职生群体中直接录取或者通过技能拔尖人才免试招生等方式,使更多的中职生能够通过多样化的考试形式实现自己的升学梦。2014年,教育部等六部门颁布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提出,深化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逐渐培养本科阶段的职业人才,试行“中本衔接”的人才培养方式。同年,辽宁、江苏、河北等省市大力开展了中职与本科“3+4”试点试验。如2014年河北省招收480名对口本科生、山东省招收920名、江苏省招收了595名[19]。这些试点地区的积极探索为其他省份中职对口本科升学制度的实行提供了实践指导。2019年,国务院发布了《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又强调要着力提高生源质量,建立“职教高考”制度,为学生接受高等职业教育提供多种入学方式和学习方式。至此,在一系列相关政策的引导下,对口招生考试制度更加透明,高等教育招考形式更加多样,为社会培养了大批高学历技能型人才。

(三)考试内容从以文化课为主转向“文化课+专业技能+专业理论”综合

1986年,河北省教委发布《关于改革省属农林院校对口招收农职业高中毕业生办法的通知》指出,对口招收农职业高中毕业生需参加全国理工类统一考试,考试科目与普通高考相同,免试外语,加试由省统一命题的农业技术课,成绩计入高考总分。1987年,国家教委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少数职业技术学校应届毕业生的暂行规定》提出,对口招生考试分为文化课和专业课,文化课考政治、语文、数学;专业课由招生学校自行制定。其中,文化课(共300分)成绩按60%、专业课(共450分)成绩按40%的比例计入总分。各省结合实际情况确定了不同的考试科目,如河北省统一组织职业技术中学对口考试科目语文、数学、政治、生物、物化,再加专业课,不考外语。1996年,又取消生物考试,增加英语科目。此时,各职业中学为提高对口升学率,对推荐的学生进行分班教学,以此加强基础知识培养,从而忽视了职业技能训练,使职业教育贴上了“应试教育”的标签。为此,教育部在《关于200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保送生工作的通知》中提出取消推荐和保送的考试形式,部分省市开始改革原有考试内容,注重职业技能考核,即实行“3+X+Y”考试内容分配。“3”指语文、数学、外语;“X”指专业综合理论;“Y”指专业技能考核。虽然后者不计入总分,但也体现出对口升学考试逐渐重视职业技能的考核。2008年,部分省市又对对口招生考试内容进行调整,如江苏省继续实行“3+X+Y”考试内容,重庆市则推行“文化素质考试+专业综合考试”相结合的模式,虽然各省实行对口升学考试的内容不一,但都将专业技能考试计入高考总分,并细化技能考核内容[20]。

2011年,教育部出台《关于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又一次强调“完善职业学校毕业生直接升学和继续学习制度,推行‘知识+技能考试方式”,突出职业技能的主体地位,带动对口升学考试内容选择转向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如河南省在2013年出台的《河南省对口升学考试改革方案》,就依据此种考试方式来确定考试内容;2018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处颁发的《2018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对口专业考试安排》明确规定,职业技能考核与文化课考试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广东省教育厅和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联合颁发的《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深化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改革的通知》强调,在“知识+技能”考试方式为主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的考试内容,其中,以文化课成绩占50%、职业技能考试成绩占40%、专业技能课程证书占10%的比例择优录取中职生[21],建立了职业教育特有的人才选拔形式。

(四)招生计划的比例由原来严格控制逐渐向有条件放开转变

依据国家教委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少数职业技术学校应届毕业生的暂行规定》,普通高校对口招生比例控制在当年职业学校毕业生總数的1%以内,对口招生计划开始纳入总体的招生计划中,并进行了小范围的试点。福建农学院在1987年试行从本省招收“农村能源及电气化”与“畜牧”两个专业的70名被推荐的毕业生进行对口招生试验,试行效果良好[22]。1991年,国家教委颁布《关于高考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职业高中应届毕业生应按5%左右推荐”,对口招生比例比1987年有所提升。随后国家教委出台的《关于招收应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举办高等职业教育试点工作的通知》又规定,试点省市的对口招生人数应限制在3%以内,此时控制了对口招生人数。

2002年,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要求提高优秀中职毕业生的升学比例,对口招生人数逐渐放开。如河北省某职技高师院校对口招生数由1994年的690人增加到2003年的1 920人[23],中职毕业生升学人数得到显著提升。然而,国家为切实提高高等教育质量,2006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又将对口招生的计划限制在“三个5%”以内,其中包括“高校对口招收中职毕业生计划不得超过当年中职应届毕业生的5%”,高等院校对口招生规模又被限制在一定范围内,对口招生人数的占比较低。2010年,在社会对高技能型人才迫切需要的情况下,教育部颁布了《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行动计划(2010—2012年)》,提出要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提高中职毕业生升学名额,2015年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在《引导部分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的指导意见》中再一次声明适当扩大招收中职毕业生的比例,使高等院校对口招生人数得到了显著提升。以河北省某地方高校为例(见图1),在调查的10年来普高生与对口生招生比例的数据中,差异最为悬殊的年份是2009年和2014年,即该校对口招生人数占总招生人数之比由2009年的8.07%上升到了2014年的16.18%,2014年的对口招生人数大约是2009年的2倍。河北省2015年普通高等院校共招收350 800人,对口招生10 300人,占总人数的2.9%[24];到2018年普通高等院校共招收441 900人,而对口招生人数达15 722人,占总人数的3.6%,招生比例得以提升[25]。2019年,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人数48.4万人,对口升学报名人数达14.5万人,占到了30%。

(五)中职与高等教育两阶段人才培养从隔离向衔接转变

1985年,中共中央颁布的《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调整中等教育结构,将一部分普通高中改为职业高中,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此时,职业高中受普教的影响较大,课程内容和结构多为借鉴普教的学科式课程体系,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特点不鲜明。随着职业教育改革的深入进行,基于行动导向的课程观和教学理念得以广泛应用,在课程开发与教学改革方面不断深化,逐步形成符合职业教育发展规律的人才培养特色。然而具有招收对口生资格的高等学校基本上都是按照学科体系进行人才培养,接受两种不同培养体系的对口生,因其理论基础差,升入高校后学习数学、英语等课程相对困难,在中职学习的专业课也是以实践技能为主,按照知识本位构建的高校课程体系,理论知识内容较多,对口生的专业基础理论明显不足,相互隔离的中职和高等学校人才培养逻辑,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对口生的培养。

1997年,国家教委颁布了《关于招收应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举办高等职业教育试点工作的通知》,决定在北京、天津、江苏等十个省市实行以中职应届毕业生为主要生源的高职教育试点实验。以泰兴市工业学校为例。该校为促进中高职衔接试办了机电专业高职预科班,在高等教育阶段也职业教育的要求培养人才,为其他省份的中高职衔接做了有益的尝试。1998年,教育部出台的《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着重强调。要逐步研究建立普通高等教育与职业技术教育之间的立交桥,推进中高职相互衔接的职业教育体系建设。2002年,国务院出台的《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再次表明要“加强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的衔接沟通”,尤其是课程体系的相互衔接,着力提高两阶段人才培养的契合度,建立人才成长的“立交桥”。2012年,江苏常州在国内首次实施了中职本科“3+4”衔接试点。2014年,国务院出台的《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进一步提出加强中高职衔接,尤其是在课程体系、专业设置、教学模式等层面的对接,是年教育部又明确提出了部分地方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的要求。这些政策的实施,都为中高职相互衔接遵循职业教育人才发展渐进性的基本逻辑奠定了基础,其理论与实践探索不断深化,推动着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体系建设的发展。

三、中职对口升学政策实施过程中的异化现象

(一)招生对象选择的“三限”

回顾中职对口升学政策实施的发展历程可以看出,不同省份在对口招生的过程中依然是以本省生源为主,地缘现象明显,招生对象选择较有局限。造成这种招考对象属地化管理现象突出的原因,主要是在地域、专业、学校这三方面的限制,简称“三限”。一是地域流动受限。即不同省份为确保本地区职业学校的升学率实行招生地缘保护政策。如广东省教育厅和招生委员会办公室颁发了《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深化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改革的通知》,规定该省高等院校招收的对口中职生预留计划应优先在省内使用,且实际使用的预留计划不得低于预留计划总数的50%,預留计划的剩余部分也应在省内进行征集[26],限制了不同省市高等院校的选择。二是专业选择受限。如2017年河北省共有454个本科专业进行招生,其中,有58个对口本科专业,仅占招生专业总数的12.8%,导致应届对口中职生在选择本科专业时数量过少,不能有效满足学生的多种发展诉求。三是可选择的学校数量有限。2018年全国共有1 749所普通高校在河北省招生,但只有67所高校可以招收中职对口生源,其中包括15所对口本科院校(仅有燕京理工学院1所省外高校)、52所对口专科院校。在这15所对口本科高校中也仅有河北经贸大学、河北农业大学、河北师范大学这三所省内本科重点一本院校,其余的以二本院校居多。由此可见,中职生可选择的名牌高校寥寥无几,对口招生学校的层次也有待提升。

(二)普高生单向流入职高参与升学考试

对口升学最初是为了培养农村经济发展所需人才以及职教发展所需师资,使职业中学优秀的毕业生有继续学习的机会。随着高等教育大众化,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升学通道越来越宽,从理论上讲,随着职业教育的普通化和普通教育职业化推进,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毕业的学生在升学选择上融通是必然趋势,职普之间的沟通也应是双向的、畅通的,即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的学生都能够通过普通高考、职教高考等多种途径实现升学,让接受两种不同教育类型的学生可以自由切换升学方式,找到适合自己的升学路径。

然而,现实中我国的职普沟通只是普高生单向流入职高,借对口招生等形式参加升学考试,职高生则缺少相应的机遇进入普高实现升学,二者之间不平等壁垒依然存在。一方面,是由于中职生有“技”少“知”,他们之所以选择进入职业学校就是因为基础知识薄弱,缺少对理论知识的学习兴趣,同时又缺少相应的可以让职业学校的学生有某种便利条件到普高参加升学考试的制度规定。另一方面,普高生有“知”无“技”,他们到职业学校努力学习几个月的专业课,就可以很好地掌握专业理论知识和考试要求的实践技能,在原有文化课功底的基础上借对口升学的捷径考入一个理想的学校,在一定程度上挤压了中职对口升学名额,普高升学比例则不受任何影响,不仅打击了中职生升学的信心,也消减了职业教育的吸引力。

(三)升学与就业教育对立

随着国家对中职生职业技能培养重视程度的提高,对口升学考试将职业技能成绩计入了高考总分。中职学校理应实行职业技能培养与升学教育相结合的办法来确定教学内容,以满足学生多种需求。实际上,职业学校为吸引大量生源,迎合学生升学需要,在入学之初就将学生分为“升学班”与“普通班”区别对待。在“升学班”中教师以提高升学率为教学目标,学校按照对口升学考试大纲的要求实施教学。中职学校这种教学内容的选择看似增强了职业教育的吸引力,符合社会需求,实则偏离了中职常规的人才培养标准,使其出现“去职业化”和“证书化学习”的倾向。升学和考证相向而行,显然这种教学方式不符合职业教育培养技能型人才的目标要求。如各省市为提高对口升学率不断研究高效的复习策略,安徽、山西、河北等地几乎年年都发布一些对口招生高效复习建议,帮助职业学校的师生有重点地进行复习,学生实践技能训练的重视程度则明显下降。同时,未做升学计划的中职生为毕业后能找到一份满意的工作,也以“考证”为主要学习目标,误认为技能证书多则代表实践技能强,无形之中形成“证书化学习”模式,陷入了“唯证书为主”的误区。在中职生培养过程中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偏差较大,升学与就业教育矛盾较为凸显。

(四)学科式高等教育与行动导向式中职教育课程衔接不紧密

对口升入高一级学校有利于中职生更好地发展。与同一专业的普高生相比,中职生的专业兴趣更浓厚,动手操作能力较强,但普通文化课基础薄弱,且在中职阶段的课程设计上多是基于工作过程为导向构建课程体系,强调学生在实践中学习,以掌握技能为先;而高等教育则以学科式教学为主,注重学生对理论知识的掌握;中职与高等学校之间的课程缺乏相互衔接与沟通。中职文化课多以够用为主,课程内容相对简单,对口生在高等院校学习大学英语、大学物理等课程难度很大。尽管在中职阶段学习了部分专业课,但专业理论基础要求不高,基于能力本位或是面向职业岗位群开发的课程,课程内容的组织逻辑与学科体系课程不同,缺乏系统掌握专业知识的体系,而高校又要求具有高深的专业理论基础和学习探究能力,专业知识与技能的学习缺乏传递媒介。另外,中、高等两阶段教育的专业设置匹配度不高。以计算机类专业为例。中职学校的专业名称“计算机应用”强调实践性,而高等院校相对应的则包括“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等多个专业名称,注重理论性,致使两阶段教育在培养目标设定上出现了较大分歧。

四、实施对口升学政策的建议

(一)突破招生对象选择限制

为确保中职对口升学考试制度的健康发展,满足中职生享受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就要突破地域、专业、学校等方面的限制,改变原有招生计划分配中不合理的现象。首先,政府要出台相应的政策文件,支持不同省市高校跨省进行对口招生,宏观调控不同地区的招生指标,降低地缘保护政策影响,放宽各省市跨省对口招生名额;也可以实行省际间的对口招生名额互换,鼓励本省对口高校“走出去”进行招生,合理调整各省生源分配情况。其次,培养多种对口专业类型的人才,引导本省重点高校扩大对口招生专业数量,改变对口专业过少、优质高校数量不足的现象,为不同地区、不同专业的学生提供更广阔的升学空间,加速高技能水平人才的流通。

(二)建立职普融通的有效机制

为消除职普之间不平等的壁垒,使多元化的考试升学方式顺利实行,就要采取相应的保障措施,建立职普融通的有效机制,构建人才成长通道。首先,建立职普融通的有效宏观调控机制,合理制定出职普两种不同教育类型的考试升学制度。中职学校在允许普高生流入并参加对口升学考试的同时,普通高中也应放宽对职校生的限制,并安排相应的课程、师资帮助职校生提高升学机会,统筹职普间考试升学方式及监督管理形式,保障职普沟通顺畅与促进教育公平。其次,可以借鉴国内外成功的职普衔接沟通模式,建构人才成长通道。如德国的职普之间既可纵向衔接、也可横向贯通,学生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不同的考试升学方式,找到适合的发展路径,确保二者实现实质性的融通。

(三)建立职业教育人才选拔标准

中职对口升学考试制度既应符合中职生升学需求,也要满足职业人才的培养要求,需打破中职升学与就业教育的二元对立,回归职业教育本质。其一,要建立职业教育人才选拔标准,合理制订出不同专业职业技能考试制度,充分体现出行业、企业对职业人才聘用的特殊诉求。各职业学校要依据不同专业相关标准适当分配文化知识与职业技能占比,打破相对统一的职业技能考试标准,按照不同职业标准要求与职教高考制度的考试特点,建立与“普通高考”不同的“职教高考”制度,实现“双轨式”考试招生录取机制。在落实职教高考制度的基础上,推进学历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互通衔接,深化职普融通,做到择材录取。其二,合理调整考试内容,转变以往重知識轻技能的发展倾向。所选择的考试内容应符合学生升学与就业的多元化发展需求,指引职业学校制定出符合学生成长的培养模式;也要杜绝设立对口升学班,对所有中职生要一视同仁,转化学生唯学历、唯证书为主的思想,落实多元化发展的培养目标,从而转变中职升学与就业教育的二元对立思维,最终回归职业教育的育人本质。

(四)健全中、高等教育课程衔接方式

中职教育与高等教育之间的课程衔接是打通对口升学的关键,要推动二者更好地相融,遵循职业教育人才培养逻辑,就要建立健全课程衔接方式,精准定位课程与专业设置。

第一,要制定相应的接口标准。加快课程管理机构建设,定位好不同阶段的培养目标,采取多样化课程衔接方式,要根据职业学校发展要求与人才培养标准,选取兼顾学生升学及就业的课程内容,使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口升学考试标准相对接。如在大力发展地方本科高校转型的基础上广泛推行中职与本科“3+4”分段培养模式,使中、高等课程衔接更加深入具体,也能防止中职阶段“超前”开设课程。

第二,要加强二者之间的沟通,提高专业匹配度。中职和高等学校的专业设置应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适应时代发展,健全不同专业教学资源库,做到在中职与高等学校专业精准定位的前提下,最大程度体现职业教育的特色。

对口升学制度自实行以来切实推动了我国职业教育的向好发展,同时,对于职教高考制度的建立也有一定的借鉴意义。但是,对口升学政策的制定、执行是不同利益者之间博弈的结果,在理论和实践方面还需要不断进行反思和完善。随着新时代的到来,职教高考制度在以对口升学政策为参照下必将形成与普教高考同等重要的人才选拔制度,从而为职业教育注入新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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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宇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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