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锦秀
摘要:我国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已经取得一些成果,但在运行机制上仍然存在不足。本文以辽宁装备制造职业教育集团为例,从集团章程和实践成果入手,分析研究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运行现状,针对存在的组织机构不健全,激励机制不健全,缺乏专门的评价监督机制等问题,提出优化我国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运行机制的策略,旨在提高我国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质量。
关键词: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运行机制;策略
中图分类号:G71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5727(2019)01-0025-05
2015年,《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意见》明确指出:要规范完善职业教育治理结构,建立健全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运行机制;职业教育集团应建立联席会、理事会或董事会等,健全工作章程、管理制度、工作程序,设立秘书处等内部工作和协调机构,完善决策、执行、协商、投入、考核、监督等日常工作机制。运行机制主要反映的是复合体的诸要素之间的联系和作用,与组织、机体等复合体相关。那么,在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中,运行机制理应指影响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诸要素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的过程与方式[1]。我国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主要表现为职业教育集团的办学,其主要因素有政府、院校、企业、行业组织。因此,笔者认为,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运行机制主要有:协调机制、激励机制、监控机制。
一、辽宁装备制造职教集团办学运行现状
2015年,由沈阳职业技术学院、辽宁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牵头组建了辽宁装备职业教育集团(以下简称“集团”),集团共吸收了144家装备制造类相关单位,是辽宁省内规模最大、辐射面最广的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其中包含90家企业、11家协会及科研院所、1所本科院校和42所职业院校。在省教育厅的领导和各成员单位的共同参与下,以装备制造业为依托,在专业人才培养、基础建设、制度建设、项目建设、交流平台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初步形成了良性运行的体制机制,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依然存在不足。笔者依托集团章程和实践成果,着眼于集团办学的运行机制,分析辽宁装备制造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取得的成果和存在的问题。
(一)协调机制
集团是各成员单位按照自愿、平等、合作、共赢的原则组建的行业型职业教育联合体,集团不具备独立法人地位,这种各方主体的功能和利益诉求皆不同的联合体,如何充分发挥各方主体的功能属性,如何协调各方主体的利益诉求,成为制约集团办学的关键问题。
1.赋予各方主体不同的权利和义务
集团章程中规定成员单位共同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对集团的工作有监督权;对集团发展规划、合作方针、目标任务等重大问题有提出意见、建议和参与讨论的权利;对集团内各种职业教育资源有优先使用权;有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的权利;有申办年会的权利。同时,成员单位必须履行以下义务:遵守本集团章程,执行理事会决议,完成集团交办的工作;向集团提供信息和相关资料;集团单位之间应加强交流与协作,自觉维护集团声誉。另外,集团章程也对各方主体的权利与义务进行了明确的规定。(见表1)
2.设立专门的协调机构与制度
集团章程规定集团实行理事会制,集团设有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和秘书处,最高权力机构是理事会,理事大会的执行机构是常务理事会,下设若干专门委员会,在理事会领导下工作;理事会下设秘书处,具体负责集团日常工作。集团下设装备制造职业教育专业教学委员会和校企合作办学机制创新工作委员会。其中,专业教学委员会负责组织集团职业院校装备制造类实施专业教学标准、专业教学评价标准建设,指导集团职业院校专业建设及评价工作;指导集团职业院校探索和实施中高职院校立交桥培养模式,共享数字化资源平台开发,学分衔接及互认机制逐步建立;组织、指导公共实训基地建设,探索集团内职业院校、行業企业多元共建、产教结合、校企合作模式及共管共享运行机制;组织、指导集团内跨学校、跨企业职业技能鉴定、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大赛、应用技术项目研发;组织、指导集团学校、行业企业开展课题研究、学术交流。校企合作办学机制创新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集团院校与集团企业深度合作,开展装备制造类专业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探索建立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一体化育人的长效机制;组织制定集团运行管理制度,探索校企互动集团管理运行机制。另外,章程提出:“应发挥集团的咨询和协调作用,建立集团企业人力资源开发计划同院校专业招生计划与就业计划的衔接机制,合理设置与调整专业,建立装备制造类专业人才培养预警机制,推动装备制造企业和各层次装备制造类院校又好又快发展。”“探索政府主导,集团内行业企业和院校参与,多元化投资的公共实训基地共建、共管、共享机制。”可以看出,集团章程通过设立专门的协调机构和制度来维护集团日常办学工作的运行。
2015年,集团从沈阳职业技术学院、辽宁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抽调5名员工到集团秘书处,加强秘书处力量,专门负责集团日常管理工作。同时,沈阳职业技术学院与集团有关的部门都参与到集团工作中,调动了学院各部门的力量,实行“一岗双责双肩挑”,在做好学院工作的同时承担集团的工作,这样的融合解决了集团没有专门独立机构和专职人员的问题,保证了集团工作的正常运行。另外,截止2017年,集团已经拟定若干建设项目,并组织专家参加,先后成立了现代学徒制、专业教学标准、中高职一体化等项目建设协作组,20所中高职院校6所企业成为项目建设协作组首批成员单位,同时集团聘任71名专家组成集团项目建设协作组专家。通过建立协作组和专家资源库,并由专家牵头将项目建设任务下放到各项目协作组,提高了项目建设的科学性,充分发挥各主体的功能,有效活跃了集团的工作,推进集团办学质量的提高。
(二)激励机制
为了确保职教集团办学长远稳健地发展,必须保证各参与主体积极、主动地投入资源,并最大程度地发挥其功能。那么,什么是这些参与主体行动力的源泉呢?无疑是各参与主体的利益诉求。集团本质上是一个“利益共同体”,这个利益来自于教育、经济和社会的各个方面,它是各参与主体组建职教集团的本质基础。通过激励机制满足参与主体各方的利益诉求,引导各参与主体的行为,有利于职教集团的可持续发展。
集团章程一方面是通过规定成员单位共有的权利以及成员院校、企业、 行业协会(学会)和科研院所各方主体另外拥有的权利来保证各参与主体利益诉求的实现,激发办学活力。集团章程对集团职能的规定是从总体上保障各参与主体的利益,如实现学校教学向生产和科研拓展,企业生产向人才培养延伸,推动装备制造企业和各层次装备制造类院校又好又快地发展等。成员单位享有的权力和集团职能仅仅是一般意义上对各成员单位利益诉求的反映,并不属于激励机制,因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集团章程中没有关于激励机制的内容。
在实践层面,集团虽然未形成一套体系健全的激励机制,但建立了促进各参与主体更好地参加职教集团化办学的保障措施。例如,为加强集团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集团组织编制《辽宁省公共实训基地建设方案》,与德国职业教育机构合作,按照德国标准建设AHK机电一体化公共实训基地,开展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技术骨干的专业培训。这一举措,有效促进了相关专业职业院校参与集团化办学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三)监控机制
职教集团办学的核心功能是育人。为了保证集团办学目标的最大化实现,需要对各参与主体的行为进行引导和修正,因此,需要一套基于集团目标的监控机制来管理各主体在参与集团化办学过程中的行为。
1.明确规定集团的目标
明确的目标是引导、监督各参与主体行为的重要因素。集团是为推动辽宁省职业教育规模化、集约化、连锁化发展和为辽宁省装备制造企业培养紧缺的技术技能人才而组建的,其章程明确规定集团目标为:主动适应辽宁装备制造业转型升级要求,围绕辽宁省装备制造行业领域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需求,联合行业领域的职业院校、应用型本科院校、骨干企业、行业协会、科研院所等,按照市场导向、利益共享、合作共赢的原则,以专业建设和装备制造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为纽带,全面推进辽宁装备制造职业教育的改革建设,并引导加入集团的职业院校和行业企业共同发展,探索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新模式,提升辽宁装备制造职业教育的品牌特色,增强我省装备制造类职业院校办学活力、教育吸引力、社会服务能力和综合竞争力。
为了更好更快地实现集团目标,集团秘书处在征求集团成员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围绕体制机制、专业教学标准、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公共实训基地建设、社会服务能力建设、集团信息交流平台等6大重点建设任务,制定了《集团三年建设规划(2016—2018)》,规划了阶段性目标和工作任务,引导各成员单位的行动。
2.形成了具有集团特色的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及教育教学管理与质量保障体系
明确的集团目标对实现集团整体利益是必不可少的,有效的质量保障体系对集团目标的实现也是非常重要的。集团章程对集团的职能明确规定:建立健全行业专业教学标准、课程标准以及专业评价标准,为集团内院校装备制造类标准化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开发规范人才培养、课程建设提供指南,形成具有集团特色的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及教育教学管理与质量保障体系。在实践过程中,集团组织专业教学标准项目建设协作组专家、围绕装备制造类专业人才培养需求,制定机械设计与制造、电气自动化技术、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数控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等12个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并召开专题会议对12个主体专业示范性教学标准及人才培养方案、优质核心课程标准进行了研讨评审,形成了具有集团特色的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及教育教学管理与质量保障体系。
二、辽宁装备制造职业教育集团办学运行成效与不足
(一)辽宁装备制造职业教育集团办学的成效
从上文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出辽宁装备制造职业教育集团的运行状况,其在教学标准制定、促进校企合作、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方面有很大的成效。
1.制定教学标准为集团办学的人才培养指明方向
辽宁装备制造职业教育集团围绕装备制造类专业人才培养需求,组织专业教学标准项目建设协作组专家,制定机械设计与制造、电气自动化技术、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数控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等12个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并召开专题会议对12个主体专业示范性教学标准及人才培养方案、优质核心课程标准进行了研讨评审,形成了具有集团特色的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及教育教学管理与质量保障体系,为集团办学的人才培养提供了制度保障。
2.深化产教融合,探索校企一体化育人
辽宁装备制造职业教育集团组织调研组多次深入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沈阳燃气有限公司、米其林沈阳轮胎有限公司、沈阳含能金属材料制造有限公司、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沈阳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等集团内企业,开展实地调研座谈,了解企业对技术技能型人才需求的情况,为集团院校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收集一手材料。集团组织行业企业、院校组建装备制造业公共实训基地,编制《辽宁省公共实训基地建设方案》,满足集团内院校学生专业实训、生产性实訓、技能鉴定、技能大赛的需求,为教师、企业员工提供技术培训和应用项目研发服务。目前,集团内已有4所职业院校被国家教育部确定为现代学徒制首批试点单位,成为辽宁装备制造职业教育集团的一大建设亮点,积极探索校企一体化育人模式。
3.加强集团信息交流和宣传,提升集团社会影响力
辽宁装备制造职业教育集团开通运行集团专题网站,作为集团信息交流和对外宣传的重要平台,对接全国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完成集团专题网站建设工作,申请网站独立域名,设有集团动态、行企校合作、招生就业、产业信息、建设成果、政策法规、中高职衔接、现代学徒制等10个一级衔接,并连接到牵头院校校园网首页。同时,集团牵头院校收集整理集团成员及单位简介资料,编印画册,发行《集团工作简报》,取得了良好的交流和宣传效果。2016年12月,集团在同济大学中德合作联盟组织的“中德合作论坛”做了题为“德国双元制本土化的实践与思考”专题交流,通过诸如此类的交流,密切了集团与其他职业院校和职教集团之间的联系,扩大了集团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二)职业教育集团办学运行存在的不足
1.集团章程建设尚不完善
章程规定着集团的性质、目标,明确了成员单位的职责、权利与义务,是集团其他基本制度确定的基础,对集团的办学实践起着指导作用,其建设完善程度对集团的日常运行有重大影响。根据上文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集团章程建设尚不完善:组织结构过少;基本制度不完善,尤其是激励机制处于空白。
2.实践并未实现章程中的一些基本规定
一般来说,职教集团章程应该是指导职教集团化办学的根本大法。然而,由于目前我国的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仍然处于不成熟的阶段,在实践中出现一些脱离集团章程的问题,这会导致集团办学目标不能更好更快地实现,影响办学质量。如辽宁装备制造职业教育集团章程中明确规定了下设两个委员会,并对其职责进行了划分,然而在实際运行中,两个委员会的职能几乎没有发挥。
3.运行机制尚未完善
从上文的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出,不管是章程,还是实践探索,集团的运行机制仍然有很多缺陷。如实践中激励机制尚处于初步阶段,未形成一套全面完整的有效机制,而监控机制只是在少量专业形成科学的质量标准和保障体系,但并没有科学的评价机制,因此还是不能充分监督保障集团整体的办学质量。
三、提升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运行质量的策略
(一)完善集团的组织结构,形成有序的工作机制
目前,我国大部分职教集团仍处于“一会三系统”的组织结构阶段。由于大部分职教集团仍属于教育联合体,不具有法人地位,组织松散,没有很强的凝聚力,因此,完善组织结构、合理配置职能成为保证集团高质量运行的关键。如上述辽宁装备制造职业教育集团缺乏专门的工作指导委员会,不能开展相关校企合作、专业建设、招生就业、师资队伍建设方面的活动,严重影响到集团化办学的运行质量。鉴于我国职教集团组建和运行现状,应在“一会三系统”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分支机构,分化职能,确保集团运行的科学性。如烟台数控技术职业教育集团,其秘书处设有集团办公室、校企合作部、校际合作部、教学研究部、信息宣传部五个部门,各部门各司其职,分工明确[2]。有专门工作指导委员会的集团,还可以制定《集团专门工作指导委员会工作条例》,明确其分工,增强集团各机构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二)完善集团章程,健全集团运行基本规范
职业教育集团章程是集团治理共同认可的“宪法”,发挥着基础性、全局性的作用,为集团的日常运行提供基本的行为准则和规范。完善职业教育集团章程,是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治理中的重要环节。一份完整的集团章程应包括集团名称、性质、宗旨、基本制度、办公地点、集团目标、组织结构、准入(退出)制度、集团成员共有的权利与义务、各参与主体特有的权利与义务、工作制度、财务与产权制度、决策机制、约束机制、协调机制、监控机制、保障机制等。
(三)建立集团内共同认定的专业评价指标体系
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核心功能是育人,因此,职教集团所培养出来的人才的质量是集团办学质量的根本体现。在目前的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运行中,缺乏对人才培养质量的评价和监督,而有效的监督必须基于一套专业的评价指标体系。应根据职教集团的办学目标,明确集团发展方向,组织专家,召开理事大会(常务理事会),针对目前集团化办学的专业,引进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测试,建立校企共同参与的专业评价指标体系,遴选专业开展试评,召开集团专业评价试点经验交流会,在集团院校推广专业评价及做法,科学有效地促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质量的提高。
(四)建立集团信息平台,加强集团内信息的发布交流
从上文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出,辽宁装备制造职业教育集团在运行管理中通过建设集团专题网站、编制《工作简报》、定期组织研讨等手段进行集团信息化建设,通过建设信息交流平台提高了集团的运行效率[3]。目前,我国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发展势头良好,但由于大部分职业教育集团不具备独立法人地位,组织结构松散,出现了“大”而不“团”等问题。在当今信息化社会背景下,依托集团信息平台,通过加强集团资源共享、专业共建、项目共研、人才互聘、文化共融等各类集团信息的发布交流,可以有效提高职业教育集团的信息化管理水平[4]。但建设良好的集团信息化服务和管理平台,还应注意组织一支专业的信息管理人才队伍,建立相关工作制度,定期开展信息交流建设研究,保证集团信息平台的服务质量,促进集团的运行效率,提高集团的办学质量。
参考文献:
[1][2]王晓静.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运行机制研究——以山东省为例[D].济南:山东师范大学,2016.
[3]姜桂红.辽宁装备制造集团信息化建设[J].辽宁高职学报,2017,19(5):14-16.
[4]刘占山.中国职业教育集团发展研究报告(2017)[M].北京:语文出版社,2017:30.
(责任编辑:杨在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