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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北京市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研究

来北京市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研究

田野

摘要:改革开放40年来,北京市职业教育不断发展,其中师资队伍建设经过不同历史时期的一系列制度改革和发展创新,在教师管理制度、培养培训体系、队伍规模结构、师德素养、双师水平、国际化发展等方面均得到提升。

关键词:改革开放40年;北京市;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

中图分类号:G71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5727(2019)02-0030-05

师资队伍建设是提高职业教育质量的关键性因素,推动职业教育科学发展必须要把师资队伍建设摆在最突出的位置。改革开放40年来,北京市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先后经历了重建、发展、提升、创新四个发展时期。通过实施一系列改革和制度创新,加强了职业教育教师培养培训体系,建立了教师企业实践制度,广泛开展了国际交流与合作,使得职教师资队伍规模不断扩大,素质结构持续优化,管理制度日益完善,工作水平大幅提升[1]。

一、重建时期(1978—1989年)

(一)教育迎来新曙光,职教重获重视

1978年4月22日,教育部在北京召开全国教育工作会议,邓小平同志发表重要讲话指出:教育事业必须同国民经济发展的要求相适应;应该考虑各级各类学校发展的比例,特别是扩大农业中学、各种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的比例;教育要培养社会主义建设需要的合格人才;要尊重教师的劳动,提高教师的质量[2]。这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标志着“文革”后职业教育的地位得到了重新确立,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地位得到了重新的肯定,为全国各省市开展职业教育重建和师资队伍建设工作奠定了基础。

同年,北京市开展了尊师重教活动,工宣队撤出学校,恢复了学校中党和行政的正常领导。教育系统的服务支撐机构,如教师和干部进修院校、电化教育馆站、教育研究部门等相继恢复建立起来。

(二)重视制度建设,提升教师地位

20世纪80年代初期,教师职称制、职务聘任制、岗位责任制等制度陆续恢复或重建;国家设立了教师节,加强了教师培训制度。教师的政治待遇显著提高,经济待遇也不断提高,极大地调动了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

1980年2月7日,教育部印发《关于中等专业学校确定与提升教师职务名称的暂行规定》;7月10日印发《关于中等专业学校确定与提升教师职称试点工作的通知》。随后,北京市高教局在北京电力学校等中专学校进行试点。1981年3月16—18日,北京市高教局召开北京地区评定中专教师职称工作会议,北京市中专学校开展教师职称评定工作。通过上述工作,逐步恢复了职教教师的职称。与此同时,北京市教育行政管理部门颁发了教学计划,并编写了教材,恢复和发展了师范教育。

(三)规范队伍管理,加强继续教育

1982年3月25日,北京市高教局颁发《北京地区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职责及业务考核暂行办法(试行草案)》,第一次对职业教育教师的职责和考核做出了制度化的规定。同年11月5日,北京市高教局、市编办转发国家教委、劳动人事部颁发的《全日制普通中等专业学校人员编制标准(试行)》,标志着职业教育教师队伍管理制度的恢复和重建。

北京市一方面强化教师队伍管理,另一方面加大队伍建设力度,进一步重视职教教师的继续教育。1987年1月5日,北京市高教局印发《北京中等专业学校班主任工作条例(试行)》;7月28日,北京市教育局、市科技干部局颁发《北京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暂行规定》,要求凡属于继续教育范围内的中小学教师,每5年都应接受规定时间的继续教育。同年,北京市委、市政府决定3年内每年拨款1 000万元,用于市属高校和中专学校重点学科建设和调整。

二、发展时期(1990—2000年)

进入上世纪90年代,随着国家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战略性调整,北京市加强了对职业教育的统筹规划力度,建立健全了教育行政管理机构,完善了各项法律法规,并积极探索学校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呈现出探索与发展的阶段性特征。

(一)积极推进学校人事制度改革

1990年,以实行校长负责制,教育目标责任制,教师、干部聘任制,工资总额包干和校内结构工资制为主要内容的四项改革在北京市中专学校全面展开。1992年8月1日,《中国教育报》刊登长篇报导《改革带来生机和活力——北京市中专学校综合配套改革纪实》,详细介绍了北京市中专学校在全国率先进行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做法和效果。

(二)加强教育规划,促进队伍建设

1990年2月3日,北京市人民政府根据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7次会议决定发布了《北京市中等职业技术教育条例》,条例共分九章四十六条,这是一部规划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发展的重要文件。条例第六章节以“教师”为标题,明确规定了对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培训机构的文化课教师、专业课教师、实习指导教师的学历和技术要求,强调了人事和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职业技术教育师资的重要性,并提出制定师资培训计划,建立教师培训、进修和考核制度。

同年,北京市出台了《北京市加强与改进职业高中(学校)教学工作的意见(试行)》。意见明确指出:建设一支数量充足、质量较高的师资队伍,特别是专业师资队伍是提高教学质量的关键所在,并提出“要多方开辟教师业务进修途径,提高教师专业理论、专业技能水平”。同时,为缓解师资不足的问题,特提出“从企事业单位、科技与业务部门的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各种有较好文化素质的能工巧匠中选聘兼职专业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选留少数思想品德好,学习好的优秀毕业生,经过培训,充实实习指导教师队伍”。

1994年8月22日,时任北京市市长的李其炎同志在北京市教育工作会议上做了《高标准落实〈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为实现首都教育现代化而奋斗》的报告。报告第一次明确提出,职业教育要建立一支以专职教师为骨干、大量兼职教师为补充、专兼职结合的教师队伍;并提出建立兼职教师师资库,为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和成人学校提供门类齐全的兼职教师。

(三)改革行政机构,完善管理体制

1996年2月15日,在撤销市政府文教办公室、市教育局、市高等教育局、市成人教育局(简称“—办三局”)的基础上成立了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以下简称“市教委”),这是北京市党政机构改革的重大举措,也是北京市教育发展史上的一件大事。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下设人事处、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以及高等教育处等职能处室,旨在克服机构设置重叠、多头管理、职能交叉的管理弊端,对于全面推进各级各类教师队伍建设起到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作用。同年,市教委下发《关于在中专和职高学校开展青年教师选优课活动的通知》,第一次按照职业教育教师队伍不同的年龄结构划分来组织开展工作。《通知》中提到“将选出50名(中专、职高各25名)左右的市级优秀青年授课教师,授予荣誉证书,每人发奖金500元”。以當时情况而言,奖励力度还是很大的。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的成立,推动了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和首都教育事业的整体发展。《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北京市十大教育工程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提出“九五”期间北京市十大教育工程,其中第九项“教师队伍建设工程”提到:“到2000年,基本形成一支规模适当、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相对稳定,能适应首都各类教育改革和发展需要的具有良好业务水平和高尚职业道德的教师队伍。”其中还提到:“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要有80%达到本科学历,生产实习指导教师要取得中等以上技术等级证书,普通中专校青年骨干教师占青年教师总数的15%。”这些明确规定了各类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的阶段性目标。在具体措施方面,提出采用多种形式加强教师在职培训,抓紧青年优秀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的培养等多种渠道路径。

在这些目标指引下,1997年4月29日,市教委下发了《关于在北京市普通中等专业学校中选拨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的通知》。同年9月29日,下发了《关于印发北京市职业高中专业课教师“九五”继续教育工作意见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

(四)强化教育立法,加强法律监督

199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199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系列教育法规陆续颁布。北京市也相继制定了各项法规的实施办法,并加强了落实和检查工作。

围绕贯彻教师资格认定工作,1997年4月17日,北京市教委下发了《关于印发北京市贯彻教师资格认定过渡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明确申请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的资格要求,使得职业教育教师的选拨、聘用逐步规范化和制度化。

1998年,为贯彻国家教委《面向二十一世纪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原则意见》,北京市教委制定了《北京市面向二十一世纪深化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意见》,第一次明确提出了以培养“双师型”教师作为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的重要目标。同时,《意见》也提出“到2000年,在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树立50名名教师”的工作目标。

同年,高等职业学校专业建设提上议事日程,北京市教委印发了《关于加强成人高等职业教育专业建设的意见》。强调开办高职专业的学校要有切实可行的途径和办法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教师的知识结构,提高能力水平,重视增强现有教师的专业实践经验,同时聘请行业或社会上有一技之长的专家或技术人员兼职讲授高职专业有关的技术、技能课程,以加强高职专业课程的实践性。

这些法律法规和行政文件的出台,使得职业教育和职教教师的地位有了进一步保障,也标志着北京市的职教事业逐步走上“依法办教、依法治教”的轨道,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在新的历史背景下进入了法制化的轨道。

三、提升时期(2001—2010年)

在新世纪,北京市职业教育发展的脚步加快。在职教师资队伍建设水平不断提升的同时,坚持解放思想和协同创新,逐步形成了具有首都特色的职业教育教师培养培训体系。很多经验和做法,受到了国家教育部的肯定以及兄弟省市的广泛关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一)以评促建,引领发展方向

2001年7月10日,北京市教委印发了《北京市现代化标志性中等职业学校的基本标准》,对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水平提出了基本标准。例如,专任教师不少于90人,教师与学生之比不低于1:20;教师队伍职称达标,结构合理,其中,高级职称30%以上,中级职称50%;实习指导教师都应持有中级以上专业技能证书,其中高级应占比20%;教师专业能力和技术能力强,“双师型”教师比例不低于40%。这些评价指标,引领了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工作的努力方向,进一步促使学校重视教师的引进和培养。

(二)实施资格制度,健全评价标准

2002年5月,北京市教委下发《关于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的通告》,标志着北京市正式建立教师资格制度。市教委对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和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实行认定。同时,制定了《北京市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标准及办法》。其中,对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从职业道德和心理素质、教育教学内容、教学设计、教学技能、自我评价和综合表现六个方面进行了规定,体现了对职业教育教师科学评价方法和手段的探索。

(三)设立专项工程,探索长效机制

“十五”期间,北京市教委制定了《北京市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十五”计划》,“十五”计划对加强师德建设、完善编制管理、建立教师交流制度、健全教师教育体系、加大教师教育力度、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等方面作出了全面论述,并且第一次把各级各类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工作统筹安排、合理规划,体现了北京市教师队伍建设工作又迈上了一个台阶。

进入“十一五”时期,在国家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方针指引下,教育部开始实施“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升计划”。为响应上级精神,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和北京市财政局于2006年联合启动了“北京市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工程”,这是北京市职业教育发展史上第一个推动教师队伍建设的专项工程,也标志着北京市职业院校教师队伍建设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历史时期。这项工程在北京市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范围内实施。“十一五”期间,市财政设立1.5亿元专项经费,由“北京市职业院校教师培训基地建设计划”“北京市职业院校教师人才引进与选拔计划”“北京市职业院校教师企业实践计划”“北京市职业院校教师国内外研修计划”和“北京市职业院校教师获取职业资格证书计划”五大类别共9个计划构成[3]。

“十一五”时期,共邀请了数十位国际职业教育专家来京讲学,数百名优秀教师到国外接受培训,数千名兼职教师及引进人才得到资助,数万人次的一线教师参加了培训,有效地改善了教师队伍结构,形成了有利于教师发展并发挥作用的良好环境,也为北京市探索职业院校教师培养的长效机制积累了宝贵经验。

四、创新时期(2011年至今)

“十二五”时期,北京市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通过设立政府专项,由北京市教委和北京市财政局联合启动实施,北京市人事局、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共同參与。同时,由北京市教委牵头成立领导小组,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工程运行的组织、监督、评价和协调,北京市教科院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研究所负责工程的技术支持和运行落实,形成了由政府部门组织、研究部门技术支持、培训基地分工实施、职业院校积极参与的组织架构,运行顺畅,效果显著。

除设立队伍建设专项外,一方面,进一步加强政府职能部门统筹,由北京市教委人事处负责出台全市各级各类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在借鉴国内外先进的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理念和实践基础上,结合北京市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现实需要,制定了职教师资队伍建设的若干任务和目标。另一方面,加强政府财政投入,市财政在“十二五”时期投入约1.8亿元专项资金,用于市级职教师资队伍建设和培训工作,对于职业院校教师专业教学能力和专业实践能力的提升,对于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提高起到了十分积极的促进作用。

“十二五”时期,北京市以职业院校师资培训基地建设为中心,建立多级分类教师培养培训及资助体系。依托全市15个职业院校教师培训基地,开展32个专业教师培训项目和6个教师培训试点项目,其中32个专业教师培训项目是 “十一五”时期专业教师培训的延续,6个试点项目是“十二五”期间的新增项目,包括高职语文教师、高职数学教师、高职英语教师、德育、班主任和新教师入职培训。

五、展望与思考

改革开放的40年,是职业教育逐步向前发展的40年,也是职业教育教师群体地位逐步提升、作用逐步发挥的40年,更是北京市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迅速发展的40年。它突出表现在,教师队伍规模、数量和结构日趋合理;“双师型”比例逐步提高;队伍管理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大幅提升;市级职业院校教师培训基地建立并发挥作用;教师企业实践制度得到健全;教师培养国际化水平得到加强。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应看到,北京市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还存在着诸多不足。如师德建设的长效机制尚未建立;教师专业化水平,特别是专业实践能力亟需加强;职业教育教师培养的体制机制需要创新;教师的合法权益和待遇仍需进一步得到保障。这些都是未来努力的方向。

“十三五”时期,北京市转型升级发展潜力巨大,将在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上取得重大进展。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有序疏解非首都功能,推动京津冀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建设,部署筹办2022年北京市冬奥会,推进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求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

在这种背景下,北京市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工作面临着三个新要求:一是如何保持合理的教师数量,以适应职业院校学历教育规模的缩减和办学功能的拓展;二是如何调整和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以适应疏解非首都功能、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相对应的职业教育专业调整产生的对教师专业背景的新需求;三是如何提升教师培养技术技能人才的能力,以适应产业转型升级带来的对技术技能人才规格的高要求[3]。

为完成以上任务,应当积极落实相关师资队伍建设的政策意见,把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贯穿于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工作全过程,为实现形成国际一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目标,为首都经济社会发展、产业转型升级和京津冀协同发展提供有力的技术技能人才支撑。

参考文献:

[1]李术蕊.规划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 部署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全国职业教育师资工作会议在南宁召开 [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12(4):5-9.

[2]邓小平文选(第二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107-108.

[3]吉利.北京市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工程的设计与运行 [J].北京教育(普教版),2013(11):16-17.

(责任编辑:杨在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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