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学生实习期间权益保护的关键不仅仅取决于某一方的意愿,更在于各利益主体的利益均衡。因此,要切实保护高职学生的实习权益,就必须充分考虑各方利益,明确各利益方应尽的责任和应有的权利,精准施策,方能取得预期的效果。
关键词:实习权益保护;多元利益主体;因素;政策
中图分类号:G71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5727(2019)04-0052-05
2005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要求中职学生到企业顶岗实习一年,高职学生实习实训时间不少于半年。2014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提出,加大实习实训在教学中的比重,创新顶岗实习形式。随着职业院校工学结合、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发展,学生到企业实习将会越来越普遍、形式也将呈现多样化。然而,近年来出现的学生实习权益受侵害问题,引发社会各界高度关注。在此背景下,系统分析高职学生实习期间不同主体的利益诉求及因素考量,进而提出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对其权益保护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一、多元利益主体分析
(一)理论基础
利益相关者理论的产生及发展为多元利益主体分析提供了可能。弗里曼在1984年出版的《战略管理:利益相关者管理的分析方法》中提出了利益相关者理论及分析方法,认为企业追求利益相关者的整体利益,而不仅仅是某些主体的利益。利益相关者分析法要求站在不同利益主体角度,为所有利益相关者服务。该方法现已广泛应用于涉及多个利益主体的决策过程分析,以帮助决策者分清核心利益方对实施策略的影响。
(二)多元利益主体的利益关系
1.学生利益
学生是职业院校实习关系中主要当事方,也是实习多元利益主体中的核心利益方。学生的合理利益能否得到保障,是实习能否继续进行的决定性因素。学生利益包括合理的实习津贴及福利待遇;完成学校安排的实习以获取毕业所需的学分;实习期间人身及财产安全;合理的工作时间,能享受法定节假日休息休假;实习过程中获得的尊重与满足;社会经验的积累及理论知识转化为职业技能带来的个人价值提升等。
2.企业利益
企业也是实习多元利益主体中的核心利益方,无论是校企合作还是学生实习,都离不开企业这个重要载体。企业以盈利为目的,如企业盈利能力不强或没有盈利能力,则不會有接收学生实习的动力。因此,企业也是从符合自身利益的角度来提供实习岗位。企业利益,包括选用实习学生带来的人力成本下降;企业用工紧张时能缓解员工短暂不足问题;获得较为稳定的人力资源,为企业储备人才;企业社会形象的宣传等。
3.学校利益
学校作为学生与企业间联系方,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对学生来说,企业实习岗位大部分是学校介绍的;对企业来说,实习学生是学校组织安排的。在学生实习过程中,学校既要维护学生正当利益也要维护企业合理利益,同时也为自身利益考虑。学校利益,包括满足社会对人才培养的要求;满足学生实习需求以完成既定的教学任务;满足教育主管部门学生就业率、专业对口率等指标考核要求;校企合作不断拓宽带来学校社会影响力提升,学生就业能力增强彰显办学实力等。
4.家长利益
家长的态度对学生实习有重大影响,家长也是基于自身利益来考虑是否支持子女参加实习。家长利益,包括子女实习期间合理的权益保障;子女完成学校规定的各项课程学习,顺利毕业;教育投资收益显现,家庭经济负担一定程度上得以缓解;子女参加工作成为社会有用之人,由此产生的自豪感和成就感等。
5.政府利益
在实习多元利益主体中,政府作为职业院校学生实习工作的统筹指导者、监督管理者,也存在自身利益。主要包括企业的稳定经营能推动区域经济发展;校企合作提升本地职业教育水平;经济和教育良性互促带来地方形象的提升,从而带来良好政绩等。
二、多元利益主体的因素考量
(一)学生的因素考量
首先,津贴的高低是高职学生实习时重要考量因素,但不是决定性因素,并不影响其随意变动实习企业。调查显示,大部分学生选择实习企业的目的是积累社会经验、熟悉职场规则、提高职业技能,更注重工作本身对个人价值的提升。很多学生表示,如果他们能获取到对未来就业有很大帮助的实习机会,即使实习津贴低也会欣然接受。其次,实习是学校统一安排的实践教学活动,属必修课程,学生要获取毕业所需的学分,必须参加实习。跟岗实习,学生考虑的主要因素是获取实践技能和课程学分;顶岗实习,学生考虑的则是提前适应社会、促进就业以及获得毕业所需学分、以确保能顺利毕业。再次,实习期间的人身安全及休息休假等基本权益是否有保障,也是考量因素之一。近年来,企业加强了劳动者安全保护的投入,学生在实习期间遭受人身伤害事故大幅减少,但在部分涉及特种设备操作的企业仍有发生。有的企业在用工需求旺盛期,频繁加班,学生反映工作时间长、劳动强度大。最后,实习过程中获得的尊重与满足、融洽的工作氛围、对企业的归属感及家长的态度等精神层面因素也会影响学生的选择。
(二)企业的因素考量
首先,相较于传统的面向社会招聘的员工,高职院校培养出来的学生理论知识较扎实、可塑性强、易于职业化。学生源源不断,通过与学校合作,企业能从中挑选到更匹配人才,降低用人风险并建立人才储备,从而为企业长远发展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这在当前企业人才争夺战中显得尤为必要。其次,降低经营成本也是企业接受实习学生的重要考虑因素。在实习关系下,企业与学生签订实习协议,不签订劳动合同,学生以实习生身份上岗作业并领取实习津贴,但津贴低于正式员工工资,部分企业给予学生的津贴甚至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再次,企业业务有淡季旺季之分,在业务繁忙时期属于用工高峰期,急需大量员工。相较于向社会招聘临时工,企业通过向学校提供实习岗位的方式来弥补人手不足问题,既能解决企业人力资源暂时短缺难题,又可以降低经营成本,可谓一举两得。最后,在企业实习过的学生,更熟悉企业规章制度和企业文化,更易与企业建立良好的“感情”,更忠诚于企业,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企业岗位的稳定性。
企业愿意接受学生实习,不仅出于利益方面的考虑,还会进行成本核算,并根据收益—成本情况作出有利于自身的选择。企业考虑的成本因素有:一是生产经营风险成本。如果学生从事的是技术性要求较高、涉及特种设备操作的工作,由于学生缺乏实际操作经验而导致操作失误或不当,不仅可能造成设备的损坏和原材料的损失,更有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给企业安全生产经营带来较大隐患。二是招聘及培训成本。企业到学校宣讲、招聘需花费一定的时间和金钱,学生入职后,由于学校讲授的内容与企业相关技术标准脱节,企业还要花费较多的时间和资源用于岗前培训。尤其是对技术含量较高的岗位来说,培训时间更长、培训成本相应更高。然而,有的学生年轻气盛,遇事易冲动、缺乏长远眼光,稍有不如意或企业不能满足其要求时便选择离职,较高的离职率容易增加企业招聘及培训成本。三是日常管理成本。跟岗实习,学生住宿企业必须统一安排,因此会出现有的企业为节省成本而提供较为拥挤的住宿环境引发学生不满情形。顶岗实习,企业即使不提供住宿,为留住人才也会发放相应补贴。此外,企业大多会为学生购买意外伤害险,也需承担保险费用。
(三)学校的因素考量
首先,国家对职业院校学生实习有明确的要求。国务院在《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中规定,高职院校学生实习实训时间不少于半年,教育部也下发系列文件进一步对职业院校顶岗实习作出政策性规定。至此,顶岗实习作为职业院校一项制度性实践教学安排被固定下来,形成“2.5+0.5”人才培养模式。为满足学生实习需求以完成既定的教学任务,也为了满足社会对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要求,职业院校除坚持推行顶岗实习制度外,还会不断创新实习形式。其次,通过实习,企业可以深度参与专业建设与课程教学,能使职业院校课程设置紧跟行业前沿、课程内容贴近企业实际,学生掌握的技能、知识也比较新和全面。再次,在当前就业压力不断增大的情形下,与企业进行合作就成了各高职院校提高就业质量、满足教育主管部门就业率及专业对口率等指标考核要求的有效途径。在与企业对接合作过程中,主动权往往掌握在企业手中,学校相对“弱势”,存在“企业冷、学校热”的现象。学校一个专业毕业生少则几十人、多达上百人,要找到专业对口的企业接收,难度非常大。加上本身竞争力不强,职业院校很难有选择企业的空间。最后,校企合作、学生到企业实习,一定程度上有助于扩大学校的社会影响力,增强学生的就业竞争力,提高专业教师的实践能力。
尽管学校能从实习中获益,但基于其它因素的考虑,会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作出有利于自身的政策调整。这些因素主要有:一是在学生实习过程中,遇到薪酬待遇、工作时间等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而未获圆满解决时,学生往往会通过网络、新闻媒体反映或向教育行政部门投诉,学校就会面临来自政府、家长及社会等各方质疑,遭遇公关危机。此时,学校能采取的做法就是终止与企业合作、提前结束实习。二是实习日常管理方面,根据相关规定要求,学校及企业指导教师共同指导学生实习。但现实情况是,由于企业接收实习学生的数量有限,合作企业越多,学生分布越广泛。学校限于人手鞭长莫及,学生在外实习基本处于“放羊”状态,难以做到日常的有效监管。当学生发生意外时,学校只能被动应付、被迫担责。三是学校决策者对不同类型实习的态度。就顶岗实习而言,因为有政策的明文规定,学校必须执行。而认识实習和跟岗实习,学校决策者对实习风险的厌恶程度不同决定了其是否愿意推行此类型实习。
(四)家长的因素考量
首先,确保学生实习期间的人身安全是家长优先考虑的因素,当某一实习岗位工作对人身安全构成威胁时,家长会毫不犹豫与学校交涉,要求更换工作岗位或实习企业。其次,在家长看来,学校安排的实习作为学生正式走向社会的预演,也是培养学生吃苦精神、锻炼其意志的重要机会。因此,家长多会鼓励学生坚持下去,以长远眼光对待实习,而不是仅考虑眼前利益。再次,家长也会根据自身经济条件来影响学生的实习决定。学生到企业实习,一定程度上能减轻家庭经济负担。但经济条件较好的家长往往较少考虑物质性因素,注重个人价值提升,而其他家长考虑更多的可能是减轻家庭经济负担,因而会要求学生在选择实习企业时更多考虑薪酬待遇等物质因素。最后,地域观也是家长的考量因素之一。调查表明,城市学生家长更加倾向于学生留在身边,因而“干涉”学生实习选择的概率较大,而农村学生家长大多默许学生自由选择实习地点。
(五)政府的因素考量
一是校企合作有助于提升本地职业教育水平、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为地方教育树立良好形象。二是学生到当地企业实习,能为企业提供稳定且素质较高的人力资源,从而推动区域经济发展。教育与经济的良性互促,能为地方政府的政绩“加分”。三是坚守监管底线,即职业院校实习工作必须在现行制度框架下依规组织实施,必须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必须及时处理学生的合理诉求,不能出现有损地方形象的群体性事件。四是在学生实习过程中,学校比企业更容易受政府政策的影响,学校也更容易监管。企业是以盈利为目的社会组织,政府较难对企业经营活动进行干预,现有法律法规也缺少对企业关于学生实习的约束性条款。
三、多元利益主体的政策选择
(一)学生方面
苦练“内功”,强化技能,加强法律知识学习。打铁还需自身硬,高职学生要维护自身利益,需苦练“内功”,除掌握扎实的知识与技能外,还需加强劳动权益保护、合同等方面法律知识的学习。调研中发现,很多高职学生对实习期间的权益了解不够、甚至不清楚,部分学生在自身正当权益受到侵害时,不知道通过何种途径维护。有学生选择默默忍受,有学生选择辞职走人,有学生甚至采取一些过激的行为,最终合理权益受损。
端正态度,提高认识,增强适应能力。作为企业“准员工”,实习学生应转变观念,放低姿态,虚心向老员工学习,以企业员工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要以长远眼光看待实习,不能只追求眼前物质利益。要有奉献精神,工作过程中需积极主动,增强适应能力。
遵章守纪,融入企业,处理好人际关系。遵守实习企业各项规章制度,遵循岗位操作流程,减少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积极参加企业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提升在企业的存在感。正确处理同事间人际关系,多与同事沟通交往,扩大人脉。
(二)企业方面
保障基本权益,扩大隐性权益。近年来,社会反映较为强烈的学生实习津贴过低、劳动时间过长、劳动强度较大等问题凸显。对企业来说,实习津贴、休息休假等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的基本权益必须要有保障。业务繁忙时期,尽量缩短加班时间或提高加班津贴。强化岗前教育、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防护措施培训,加大劳动保护力度。改善住宿条件,节假日发放慰问品,尽可能提高福利待遇。
提升人文关怀,加强精细化管理。人文关怀如春风化雨,是提升员工队伍战斗力的“黏合剂”。对待实习学生,企业要做到人格上尊重、工作上支持、思想上关怀、生活上关心,比如定期开展丰富多彩的集体活动,为员工庆祝生日等。还要加强实习学生的精细化管理,督促企业指导教师定期与学生交流和沟通,及时关注学生的心理情绪,助力学生适应环境。
密切校企合作,加快制度建设。企业应加强与职业院校合作,建章立制,尽量接收合作院校集体派遣的实习学生。可考虑由企业和学校共同为实习学生购买意外伤害等商业保险,既使赔偿风险成本分散可控,也有利于学生实习权益获得保障。
(三)学校方面
重视对学生维权教育,强化救济。提高学生的法治意识,让学生敢于反映问题,敢于依法维权。对于学生正当合理的权益诉求,鼓励学生勇于与企业进行沟通,学会沟通技巧。对于那些不愿意接受学生的合理建议,责任感缺失的企业鼓励学生坚持原则保护自身权益,支持学生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利益。
加强与企业沟通,定期巡查。学校要以学生为本,对企业侵害学生合理的实习权益坚决说“不”,坚定维护学生实习权益。加强与企业的沟通协调,努力为学生实习提供良好的环境。从学生实习初的“不适应期”到实习末的“厌烦期”,定期巡查,全程监控和跟踪。
确立激励机制,提高教师积极性。针对当前实习指导教师积極性不高问题,学校应确立激励机制,提高实习指导教师积极性。把实习纳入教师年度工作考核,在职称评聘、评优评先等方面予以倾斜。
(四)家长方面
一是家长要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引导,使其充分意识到实习有助于培养吃苦耐劳、扎实稳重、乐于学习等职业精神。二是家长还需从经济上施以援手,给学生一定的物质保障。从行动上支持学生实习,多些理解与配合、少些质疑与反对。三是尊重学生选择,放手让学生出去闯一闯,开拓视野,积累社会经验。
(五)政府方面
一是加强源头管理,可考虑制定格式化的实习协议文本,督促学校和企业与实习学生签订实习协议。二是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细化教育、劳动保障等主管部门的监管职责。三是形成托底机制,让学生正当的利益诉求畅通表达。
综上所述,实习过程就是各方主体基于自身利益考虑不断博弈的过程。要保证实习继续进行,就要尊重彼此利益与关切,保证各方利益的均衡,这是一个动态调整的过程。需要各利益方在调整的过程中,明确自身权利及义务。只有这样,实习才能满足各方利益诉求,才能做到学生安心、企业顺心、学校省心、政府放心、家长称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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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东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