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书林 于雪珂
摘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作为当前经济发展的重要战略研判和部署,对职业教育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职业教育作为为经济社会输送高素质技能技术型人才的供给端,迫切需要进行结构性改革。文章在探讨职业教育供给侧与需求侧之间的矛盾的基础上,分析了职业教育供需结构平衡的内在需求,提出职业教育应着力于专业设置、课程体系、师资队伍和法制保障等方面的变革对策。
关键词:职业教育;供给侧;内涵式发展
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5727(2018)07-0049-03
供给侧改革提升了社会供给体系的质量和效率,必然会带动教育领域特别是职业教育的结构性改革。职业教育作为人力资源具有最大潜力的供给侧[1],技术技能型人才的供给无法满足经济发展转型的现实需求。职业教育的体系建设、人才培养模式、专业设置与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的问题和矛盾也非常突出,亟需在人才供给层面对职业教育进行全面改革,提高供给结构对需求变化的适应性和灵活性。
一、职业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内涵
“供给侧改革”最早由西方供给学派提出,代表人物有亚当·斯密、萨伊、阿瑟·拉弗、万尼斯基、费尔德斯坦等。供给学派以“需求会自动适应供给的变化,供给创造需求”为代表观点,认为社会财富增加的动力和源泉在于生产力的进步,生产力属于供给的范畴[2]。供给侧改革旨在从供给端入手,解决经济发展过程中的长远问题,不断调整经济结构,实现要素的最优配置,增强供给结构对需求变化的适应性和灵活性,提高全要素生产率,以提升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率。
作为与经济社会发展联系最紧密、贡献最直接的教育类型,职业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质就是走内涵式发展道路,即以提升职业教育供给质量和效率为出发点,通过优化教育要素配置,着力调整职业教育全方位要素的供给层次,提升职业教育供给结构,丰富质量和水平对接市场需求的灵活性,从而适应社会发展和经济转型升级对职业教育结构和质量等方面提出的要求。
(一)职业教育需求侧
职业教育需求侧主要体现在劳动力市场对人才需求结构提出了新的要求。在工业4.0背景下,《中国制造2025》提出了全面推进实施制造强国的战略,预示着智能化时代的到来。我国由制造大国向制造强国转变,由中国制造到中国智造跨越的时代诉求,标志着我国产业结构、职业岗位和技术技能方面的转型升级。
我国产业调整革新进程的不断加速,行业、企业逐渐从劳动密集型发展模式转向技术、知识密集型,行业和企业对人才的要求也不仅仅局限在熟练技术技能等方面,对职业教育培养的劳动者在职业能力和创新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职业教育供给侧
职业教育需求侧意味着职业教育作为培养创新型专业人才的主要部门,更是肩负着提供能够满足当前经济战略所需人才的重任。职业教育作为人才的培养端和供给端,要从传统的应用型人才培养转向高素质复合型人才培养,以综合素质高、技术技能全面发展的复合型创新型专业人才为培养目标,以深化专业建设、课程体系建设和教师队伍建设等的改革为主要途径,大力培养“一专多能复合型人才”,着力构建全方位、一体化的现代职业技术人才培养体系[3]。
二、 职业教育供需结构平衡的内在需求
教育领域供给侧与需求侧日益凸显的结构性矛盾,严重阻碍了职业教育在专业技能型人才培养对推进我国经济战略调整所起的作用。对职业教育领域供给侧与需求侧结构性矛盾的现实思考,能推进职业教育领域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一)职业教育供需结构矛盾突出的现实表征
职业教育供给侧与需求侧之间的结构性矛盾日益突出,主要表现为:一是职业教育无效和低端供给相对过剩。由于职业教育市场化程度还处于较低的水平,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的建设和调整严重滞后于经济发展需要,难以跟上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新兴职业岗位以及创新创业发展的需求。人才供给的同质化问题严重,技能技术结构单一,知识结构层次较低,“就业难”问题愈演愈烈,中低端人才供给陷入了严重过剩的危机。二是有效供给和高端供给不足。纵观我国劳动力市场的整体供给情况,“技工荒”问题长期存在,一直以来都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尤其是一些新兴产业和岗位,对于高素质的技术技能型人才以及复合型专业技术人才的需求更为迫切,高品质的人才供给還面临着较大的缺口。三是传统体制机制的束缚。在全面深化教育改革的过程中,政府、学校和社会在职业教育中的责任、义务和权利还不明确。政府管理教育还存在着越位、错位和缺位的现象,学校的自主发展、自我约束机制尚不健全,缺乏一定程度的自主办学权,社会参与教育培训、教育管理和质量评价的职能未得到有效落实,行业支持和指导职业教育的积极性还有待加强。
(二)职业教育供需结构再平衡的内在要求
职业教育作为与经济发展联系最为密切的教育类型,承担着培养供应各级各类技术技能型劳动者的现实责任,其发展状况对于整个经济社会的产业变革、技术升级、创新发展等诸多方面产生重要影响,与经济供给侧改革紧密相关,其所输送的人才的质量是否与“需求侧”相匹配,是衡量职业教育人才供给质量的重要标准。相对于以往激发社会需求的需求侧改革,职业教育供给侧改革更多关注如何从自身的内涵式发展出发,完善职业教育诸多要素的优化配置,增强职业教育自身发展的内生动力,建立有利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顶层设计和保障体制,构建科学合理的供给体系,从而实现更高水平的供需平衡,以更好适应、引领和推动社会的产业变革、技术升级和创新发展。
三、职业教育供给侧内涵式发展的策略
(一)建立动态的专业体系
专业建设是职业教育作为技术技能型人才供给端的关键所在,专业建设的水平直接关乎人才供给的质量。当下一些职业院校盲目追求建设大而全的专业体系,却忽略了自身教学设施对不同专业所提供的硬件支撑,不但导致了资源配置浪费,更造成了职业教育人才供给的低效和浪费。另外,由于职业教育缺乏一套科学系统的适应市场需求变化的动态调整机制,职业教育专业建设难以满足产业结构调整和新兴产业的要求。而解决在专业建设中存在的这些突出问题,不仅需要在职业教育内部进行革新,更需要及时、妥当地在健全机制、制度调整等方面采取措施。首先,要根据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需要,建立自下而上的专业动态调整机制。譬如要逐步停办、淘汰不符合市场需求的重复专业;升级传统专业,着力设置跨界复合型专业,以适应“互联网+传统行业”转型新形势;增设以服务新产业、新业态和新技术为目标的专业;打造特色专业,重点建设与当地区域经济特色相匹配的专业等。其次,开辟职业院校自主设置专业的新渠道,政府应鼓励一些条件成熟的职业院校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特色探索自主设置专业,大力创办以市场为导向的特色专业,以便增强专业发展与市场需求之间的匹配度,从内涵建设上提升职业教育的质量。
(二)提高專业课程的适切度
课程改革是职业教育改革的核心。课程体系的深化改革,不但能缩小职业教育对接技术进步的时间差,更能形成特色鲜明、动态调整的职业教育课程体系建设机制。职业教育课程,首先需要根据经济新常态、新兴产业对人才需求模式改革而改变,要遵照国家职业标准、行业标准与职业岗位的最新要求,丰富课程层次。其次,“内培外引”不断提高教师的理论水平和科研素质,如建立健全激励和保障机制,鼓励教师参加学术会议和发表学术论文的积极性,激发教师做科研的热情,让教师在科研实践中快速成长;要积极引进优秀师资,如引进科研能力强、学术水平高的优秀教师,或从企业引进熟悉市场的优秀兼职教师,以此来提高专业教师对市场变化的适应性。
(三)增强课程实施的灵活性
职业教育专业课程的教学要树立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应从学生发展的共性特点和个性需求出发选择教学组织形式,实行校企协同参与的人性化教学管理模式。首先,职业教育与行业企业协同培养,制定符合专业特点、企业发展实际的培养方案,明确职业院校和行业企业在人才培养的教学组织和运行管理工作中的内容、标准和程序。其次,注重教学方式的灵活性。在教学中,针对行业和企业对人才的新要求,建立具有灵活性、可变通的动态教学与管理运行模式。最后,注重人才培养质量。要与职业院校单向育人、行业企业学徒培训以及松散的校企合作培养方式区别开来,加强对劳动者的职业能力和创新能力等方面综合素质的培养。
(四)建立“双师型”师资队伍
建立“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首先,深化教学方法改革,从低效、单一的教学模式转向需求导向性和多元化的教学方式。其次,“双师型”教师团队要从“体系性”的专业化建构走向“机制性”的专业化建构,加强产教融合和校企合作的深入发展,让教师的实践教学实现与企业同步。最后,要完善教师的晋升制度、评聘制度、福利制度和研修制度,确保教师的专业化发展。
(五)完善职业教育法
我国现行的《职业教育法》自1996年颁布以来已经实施了20余年,这一法律的实施对促进我国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产生了重要作用。然而,社会经济发展对职业教育发展提出了诸多新的要求。加快《职业教育法》的修订,保障职业教育体系的建构、各个办学主体的权利与义务、经费投入保障、职业教育准入制度、法律的规范与指导等方面都难以满足纷繁多变的外部环境的需要。同时,要加快制定《校企合作办法》,确立学校和企业在职业教育中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为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制度的实施提供法律保障。
总之,随着供给侧改革的不断深化,职业教育应始终坚持为企业培养高质量、复合型人才。深化职业教育的专业改革、课程改革、教学改革,修订职业教育法,从法制、政策上保障职业教育不断适应社会职业岗位的素养要求,提升职业教育供给结构对接经济发展需求的灵活性和适应性。
参考文献:
[1]姜大源.教育供给侧改革的最大潜力在于职业教育[J].教育与职业,2016(21):5-7.
[2]伍成艳.职业教育供给侧改革的内涵、理念与路径探索[J].教育与职业,2017(3):11-17.
[3]吕景泉,马雁,杨延,刘恩专.职业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16(9):15-19.
(责任编辑:杨在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