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淑杰
摘要:作为世界职业教育典范的德国现代学徒制是在传统学徒基础上演化形成的,其发展经历了手工业学徒制——工业化学徒制——现代学徒制三个阶段。德国现代学徒制形成发展的制度基础主要包括投资成本共担制度、集体谈判制度、多方参与协同治理制度、重视技能和工匠的社会文化制度。
关键词:德国;职业教育;现代学徒制;制度基础
中图分类号:G71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5727(2017)02-0071-04
为了创新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模式和提高企业参与的积极性,我国正大力推进现代学徒制的改革和试点。教育部于2014年、2015年先后颁布《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通知》,标志着由教育部认可的全国范围的现代学徒制试点探索启动。尽管此前部分院校从实践层面进行了自主探索,但无论是参与的广度还是深度都还停留在初级阶段,学徒制的界定比较模糊,企业主导作用发挥以及相关配套制度缺失,如何从深层次推进我国现代学徒制的开展值得深思。德国现代学徒制作为世界职业教育的典范,为我国现代学徒制的开展提供了很好的借鉴。
一、德国现代学徒制发展现状
作为世界制造业强国的德国,不仅其制造业竞争力在世界遥遥领先,而且其失业率较低的劳动力市场也被世界所称赞。据相关统计,2014年德国年轻人失业率为7.7%,低于欧盟28国失业率22.2%[1]。这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双元制”职业教育的发展。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也可称为“现代学徒制”。德国现代学徒制在其整个职业教育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在德国社会经济发展中做出了突出贡献,受到德国社会的广泛青睐。据德国联邦统计局的统计,2012年约65%的高中阶段毕业生接受了“现代学徒制”职业教育[2]。
德国企业在“现代学徒制”职业教育中发挥着主导作用。德国企业通过提供学徒训练岗位,与学徒工签订培训合同,参与职业教育技能人才培养。2013年,德国新签订了529 542份学徒合同,主要分布于工商业领域,占比为59.9%,其次为手工业部门,占比达27%。从企业参与数量来看,2013年德国有437 721家企业参与了学徒制企业培训,占比达20.7%。由于德国企业参与学徒制职业教育需要得到国家的资格授权,据相关统计,2013年德国被授权有资格参加学徒制培训的企业占56%。如果只考虑有资格参加学徒制训练的企业,企业参与学徒制培训的积极性比较高。2013年参与学徒制培训的企业占具有资质企业的51%。从总体数量上看,参与学徒制培训的企业主要以小型企业为主,但从参与企业所属的类型来看,大中型企业参与程度较高,2013年,83.2%的大型企业参与了学徒制培训,而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小微企业分别为67.6%,44.7%和12.9%(如下页表1所示)。
二、德国现代学徒制的历史演变
制度变迁理论告诉我们,制度的创新与产生不是与历史完全割裂的,而是会延续制度体系中的核心元素[3]。在制度形成过程中,时间和次序具有决定性的作用。要了解德国现代学徒制的形成,必须首先从其历史演化的角度去探究。德国现代学徒制是在传统学徒基础上演化形成的,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手工业学徒制阶段。在德国学徒制演化过程中,起关键作用的是一个独立手工业部门的存续,它被正式且合法地赋予了学徒工技能培训及技能资格认证的权力。从19世纪80年代开始,德国政府不断通过立法手段赋予手工业部门在学徒培训领域的权力。比如,1881年出台的一项规章,赋予手工业行会的权责包括“学徒制的管制、学徒工职业技能及职业伦理的培养,雇主与学徒工之间冲突的仲裁……”,1884年和1887年先后两次修订《工业行为手册》,扩大了手工业行会关于学徒制的职责,规定其“拥有学徒工的唯一雇佣权”。1897年《手工业保护法》的颁布更是起到了关键作用,手工业协会被赋予了更大的学徒制管制权力,为组织化的手工业部门所控制的学徒培训创立了一个制度框架。新法律赋予了手工业协会准公共权力,有权在学徒招生数量、学徒培训内容、技能资格认证、学徒培训质量等方面进行管制。这个具有组织化、准公共性及强制性的体系为手工业企业雇主与学徒之间达成可信承诺关系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这一时期手工业部门成为学徒技术工的主要培养者,据一项调查显示,1907年仍有46.5%的学徒工来源于手工作坊[3]。
第二阶段是工业化学徒制阶段。19世纪末、20世纪初,随着工业革命的推进,工业对技术工人的需求得到前所未有的增长。手工业部门培训的学徒工无论是从数量上还是从质量上都满足不了工业发展日新月异的技术需求。为了应对手工业学徒技能培训带来的不足,一些大型机械制造业和金属加工企业开始制定企业内部技能培训战略,不同于传统的师傅带徒弟技能培训模式,这些企业建立了培训车间,大规模地对学徒进行培训。但由于没有与手工业协会类似的权威组织或机构为工业培训提供技能资格认证,这些机械制造企业的学徒制发展受到很大的制约。为此,由这些工业企业组成的机械设备制造业联合会(VDMA)开始了与手工业协会关于技能资格认证权的争夺,并不断完善学徒工培训的模式。为了加强工业技能培训,1908年成立了德国技术学校委员会(DATSCH)。在VDMA的领导下,DATSCH对工业学徒制培训进行了标准化改革。20世纪20年代,制定了标准化工业学徒合同,出台了行业技术标准目录,编制了标准化的培训材料,培训材料中详细列示了多种工业行业的培训课程设置,极大地推进了学徒培训的技能标准化和系统化。在工业部门带动下,手工业部门学徒制培训也开始向标准化、系统化转变。在纳粹时期,工业部门和行业协会得到了负责管理和认证学徒培训技能的權力,在学徒培训中建立了一个标准体系。
第三阶段是现代学徒制阶段。德国学徒制现代化的模式起源于20世纪30年代,在20世纪60年代通过《职业教育法》实现了制度化和法制化。现代学徒制相比传统学徒制,除了前面工业化阶段提到的标准化外,典型的特征有两个方面:一是实现了与现代教育的结合。德国产业部门在扩大企业自身学徒培训的同时,认为年轻学徒的培训也属于社会公共物品,因此社会应该承担其成本,并试图说服国家增加投入以分担培训成本,将培训部分内容放在职业学校进行。随后开始了由企业独立提供学徒培训向企业与学校共同负责的学徒培训模式的转化,形成了“双元育人”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体系。二是管理的制度化和法制化。随着学徒制涉及的范围和层次越来越广,德国逐渐开始从国家层面对学徒制进行管理。1969年,颁布《职业教育法》,从法律最高层面为职业教育提供制度保障。1981年,颁布《职业教育促进法》,进一步完善了职业教育相关制度。为了应对上世纪90年代以来经济结构性变革引发的职业教育世界性变革趋势,德国制定了新《职业教育法》,新《职业教育法》的颁布使德国现代学徒制的制度化和法制化更加完善。
三、德國现代学徒制形成的制度基础
(一)投资成本共担制度
投资成本共担制度是德国现代学徒制形成的重要保障。目前,德国现代学徒制已形成了企业、政府、学徒共担的投资制度。企业是现代学徒制投资的主要主体之一,企业承担的成本主要包括学徒的补贴、社会保险费、企业培训人员经费、培训管理费等。有些产业部门成立了教育总基金,用于本部门所有参与现代学徒制培训企业的成本,还有些产业部门是企业各自负责自己培训学徒所花费的投资成本。2007年,企业培养学徒的总花费达到147亿欧元,2011年则达到了238亿欧元[4]。
联邦政府和州政府也是现代学徒制投资成本的重要承担者,其对职业教育的资助主要通过两个方面:直接承担和间接承担。所谓直接承担主要是政府直接为职业教育提供资金支持,提供的资金支持主要用于职业学校和企业的工资、教育教学管理的设备和设施等。2011年,政府职业教育经费投资达到79亿欧元,远低于企业花费。间接承担投资成本主要表现为政府通过对企业的经济产业政策优惠鼓励企业参与学徒制培训。如企业雇佣一个至少一年未找到培训公司的学徒,将会得到6 000欧元补贴[4]。有些州政府还通过提供优惠贷款、承担学徒交通运输费、允许企业税款抵扣等方法为参与学徒制培训的公司提供财政支持和相应鼓励,减轻企业学徒制培训的成本负担。
在长期的学徒培训期内,学徒通过低工资的回报也承担了部分培训成本。从表2中可以看出,尽管学徒工在学徒期间每年获得的报酬是逐渐提高的,但是相对而言其工资是较低的,在学徒期间的前3年,工资是低于非技术年轻工人的。
(二)集体谈判制度
集体谈判制度是德国现代学徒制形成与发展的社会政治基础。德国的集体谈判制度促进了规范、良好的劳资关系的形成,保障了企业员工的切身利益和企业间的良性竞争,同时也促进了德国劳动力市场的稳定和良好竞争秩序。集体谈判制度主要源于工会与雇主协会两大力量的介入。德国的工会在现代学徒制演化过程中一直是比较重要的介入力量,同各种行会、企业主等不同利益团体进行博弈,作为学徒和技术工人利益的代表争取现代学徒制权限。工会与雇主不仅在学徒工资、学徒工培训的数量、企业的权利和义务、培训的期限等方面与雇主协会进行协商,同时还就企业员工的工资、劳动时间、健康保护以及企业裁员等情况进行谈判,维护学徒工和员工的利益。虽然雇主行会是一种自治性组织,但具有较高的行业权威性,对劳动力市场的管制具有准公共性权力。工会、行业协会等建立的集体谈判制度得到了德国法律的保障,谈判不仅具有法律效力,而且在明确的法律框架内呈现出高度规范性。德国的集体谈判制度是一种适合理性化市场经济需要的民主化管理方式,通过经济决策参与、劳资集体协商等方式,在缩小工资差距、限制劳动力市场流动及避免企业间恶性竞争等方面对学徒制的现代化转型产生了重要影响[3]。
(三)多方参与协同治理制度
德国现代学徒制治理是多方参与的过程,不仅涉及教育部门,而且也涉及经济部门。多方参与治理结构可以归结为“三层双元”特点,如下页图1所示。第一层次是联邦政府层面。涉及的部门主要包括:联邦职业教育与研究部(BMBF)、联邦经济与技术部(BMWi)和联邦劳动与社会部(BMAS)。其中联邦职业教育与研究部是最高的主管部门,负责职业教育总协调和法案政策的规划。其下设联邦职业教育研究所,具体负责职业教育研究、政策制定和执行。2006年组建了由商贸工会、雇主代表、研究人员代表及联邦代表等多方利益代表组成的职业教育改革委员会,负责研究职业教育发展并提出建议。联邦经济与技术部、联邦劳动与社会部分别负责企业职业教育目录的制定和职业指导。第二层次是地方和行业层面。各个地方(州)文化部负责学校教育,制定学校使用的职业教育框架及教学计划,负责对学校教学的监督。行业协会主要为参加学徒培训的企业提供指导并监督企业培训的执行,登记学徒合同,组织安排最终的职业资格考试,具有准公共权力。第三层次是企业和学校。企业和学校分别为具体实施现代学徒制的两个主体。其中企业担负主要培训责任,按照全国统一的《职业教育条例》中的企业职业教育框架教学计划实施实践教学;学校根据学校职业教育框架及教学计划实施理论教学。
在德国现代学徒制中,政府、企业和社会组织等多方利益主体参与程度比较高,各行为主体的职责在职业教育法律中有明确的分工,各利益主体沟通协调制约机制比较健全,既能确保企业的短期需求得到实现,同时也能确保现代学徒制的教育目标和经济目标的实现,使私人部门与公共部门之间的利益达到均衡。
(四)重视技能和工匠的社会文化制度
文化是一个国家或民族发展的内生动力源。文化作为一种非正式的制度安排,对人们的行为方式会产生较强的约束力。德国现代学徒制的形成离不开社会对职业技能和工匠的尊敬以及对职业教育的重视。现代德国对工匠的尊重得益于中世纪“工匠师傅”极高的社会地位。在中世纪,德国的手工业在社会发展中具有重要地位,工匠师傅是当时手工业生产的主导者,在社会中具有极高的威望和特权,人们表现出对工匠师傅的青睐,成为一名工匠师傅是当时社会市民阶层的愿望,并为此而自豪。这可从19世纪上半叶德国作家路德维希·蒂克的小说《青年木匠师傅》中木匠莱恩哈特的话得到印证:我总是想让人们的日常用品既实用又美观,这样有教养的人就不用再添置别的东西了,我为此感到荣耀[6]。德国对技能和工匠的敬重使职业教育,尤其是现代学徒制思想根植于德国社会,并受到人们的普遍尊重。
参考文献:
[1]Tamás Sós.The European Dimensions of Vocational Training[J].Acta Technologica Dubnicae,2015(3):26.
[2]姜大源.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再解读[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13(33):5-14.
[3]王星.技能形成的社會建构——德国学徒制现代化转型的社会学分析[J].社会,2015(1):184-198.
[4]Kathrin Hoeckel,Robert Schwartz.Learning for Jobs OECD Reviews of Vocational Education and Training[C].OECD,2010:11-13.
[5]凯瑟琳·西伦.制度是如何演化的:德国、英国、美国和日本的技能政治经济学[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0:71.
[6]管克江.德国百年老店与工匠精神[N].人民日报,2015-03-24.
(责任编辑:王恒)
Abstract:As a vocational education paragon in the world, the modern apprenticeship in Germany is based on the traditional apprenticeship system. It has developed through three phases: the handicraft apprenticeship phase, the industrialization apprenticeship phase and the modern apprenticeship phase. The system foundations which form and develop the modern apprenticeship in Germany mainly include the investment cost sharing system, the collective bargaining system, the multi-participation cooperative governance system and the social cultural system emphasizing the technical ability and craftsmen.
Key words:Germany;vocational education;the modern apprenticeship;system found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