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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方言人称代词的复数表达及其来源的类型学意义考察

汉语方言人称代词的复数表达及其来源的类型学意义考察

王聪

摘 要 “数”是汉语代词系统中一个较为普遍的语法范畴,文章主要讨论汉语方言人称代词的复数表达及其来源的类型表现。文章首先对汉语方言人称代词复数多种多样的表达形式进行分类,包括: 变音式、附加式和特殊式等。基于相关分类的分析,我们从类型学角度出发,认为汉语方言人称代词复数标记的来源以“数量结构”“处所词”及“指示代词”为主,并对每种来源的类型表现进行讨论。总的来说,汉语人称代词复数与世界其他语言有着相关共性的特征表现。

关键词 汉语方言 人称代词 复数标记 类型学

一、 引言

语言中人称代词“数”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如,Greenberg(1984)基于30种语言的调查基础之上,指出普遍现象41,即:“所有的语言都有至少包括三种人称和两种数在内的代词范畴。”也就是说,在语言的代词范畴中,“三称两数”是其共性之一。但这一研究所调查的语言数量有限。随后,学者们逐渐扩大语种库中语言的数量。如,Ingram(1978)基于71种语言之上,归纳出人类语言的“人称—数”模式,并指出语言中的人称代词系统至少包括四种人称和两种数。在此研究基础上,有的学者进一步以300多种语言为语种库,利用8种人称原型的组合来反映不同人称数范畴的关系。(Cysouw2003)但上述研究中均缺乏对汉语这一重要语言的考察。

此外,语言的复杂性影响着“数”的表达。汪化云(2008)253提出了“代词群体意义的表达”,这一“群体意义”一般包括“复数”意義和“不定量”意义两个方面。但无论是“复数”还是“不定量”,它们均与“数”有着密切的关系,主要表现是人称代词的复数和指示代词、疑问代词的不定量。

鉴于此,本文将以汉语方言人称代词复数为研究对象,研究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 汉语方言人称代词的复数表达形式有哪些?这些表达形式的相关特征如何?(2) 汉语方言人称代词复数标记的来源有哪些?其类型学意义表现如何?

二、 汉语方言人称代词的复数表达形式

“数”[1]是代词系统中一个十分重要的语法范畴。汉语中,人称代词的复数表达形式多种多样。就现代汉语普通话而言,其人称代词复数形式主要是在人称代词后面加“们”,且第一人称、第二人称和第三人称的复数表现形式严格配套均衡使用。但汉语方言中人称代词的复数表达则呈现出纷繁复杂的情况,且在表现形式上存在着不配套、不对称的现象。

(一) 变音式

所谓“变音”[2],主要是在本音的基础上,派生出其他的语音形式,即“本音带有某种意义的派生形式(derivative form)”(李荣1983)12。这一人称代词的复数表达形式在汉语方言中大量存在。袁家骅(1960)就曾指出,陕西商县的人称代词主要通过声调的改变来区别单、复数。变音式主要分为两类。

1. 单纯变调

这种形式在汉语方言里比较常见,其突出表现是改变单数人称代词的声调来完成复数人称代词的表达。如:

在上述两个例子中,例(1)中的三个人称分别为“o31”“n31”和“ti31”,而其复数形式是在改变单数形式声调的基础上得以实现的,即分别用“o35”“n35”和“ti35”来表达各自的复数意义。同理,例(2)中的湘语绥宁方言也是如此。这一现象除了在湘方言中较为常见之外,在其他方言区也很普遍。如:

(3) 关中方言—临潼(孙立新2002)247

在关中方言区的人称代词中,通过改变声调来区别单数和复数的现象十分普遍。除了例(3)的临潼地区,这一现象亦分布在丹凤、黄陵、宜军、白水、富平、泾阳、旬邑、永寿、淳化、乾县、兴平等地。上述例(1)—例(3)各个方言中的人称代词复数表达形式均是在单数变调的基础上得以形成的,这种通过改变声调来构成复数表达的手段在汉语方言中较为常见。

2. 复合变调

这种形式是在单数人称代词变调的基础上加后缀来完成复数人称代词的表达。如:

例(4)中,第一人称单数形式为“42”,而其复数形式是在“42”变调为“33”的基础上加后缀“a13”构成的。同样,例(5)中的复数形式是在单数变调的基础上加后缀“ti”(几)构成的。

总的来说,有关汉语人称代词复数变音式表达的来源,我们认为这是对上古汉语中人称代词用法的继承。主要原因在于,那时候的人称代词没有“数”的明确界限。王力(1989)也指出,上古汉语的人称代词形态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我们见到的只是书面记载并无人称“数”的形式,但那时候的人称“数”范畴可能是通过变音的形式来完成的,而且这种表达方式在今天的某些方言中仍存有痕迹并多处可见。从历时角度推断来看,这一说法也依然成立。

(二) 附加式

这是汉语表达“数”范畴最常见的一种方式,即在人称代词后面附加词缀来表达复数意义。表达复数意义的词缀有很多,常用的如“们”(普通话和方言中均可见)、“家”、“者”、“都”、“哩”、“搭”、“人”等。这些词缀在不同的方言中不仅有读音上的异同,而且还有书写上的差异,可分为以下几类:

1. “等”类后缀

戴昭铭(2003)以及汪化云(2008)将这一类复数标记分别称为“t”类复数标记和“笃”类复数标记。该类复数标记有“等(人)”“笃”“都”“底”“多(人/侬)”“啲”“兜(人)”“丁(人)”等,主要分布于客家话、粤语、湘语、赣语、平话还有吴语等方言点。如:

上述例(6)和例(7)分别是以“等/兜(人)”“多”为复数标记的方言例子。有关“等”类后缀的来源,目前说法不一,有“多”类说,如李如龙、张双庆(1999),汪化云(2008);“等”类说,如戴昭铭(2003);“属”类说,如梅祖麟(2004)等。我们更倾向于“多”类说。

“多”,《说文解字》曰:“重也。从重夕。夕者,相绎也,故为多。重夕为多,重日为叠。凡多之属皆从多。,古文多。得何切。”可见,“多”的本义是表示数量之多,是一个表达多数的词语。因此,“多”在表义上有演化为复数标记的趋势。在上古汉语中,已有“多”表示“群体”的意义,如:

(8) 多士,尔不克劝忱我命,尔亦则惟不克享,凡民惟曰不享。(《尚书》)

(9) ……亦惟尔多士,攸服奔走臣我,多逊,尔乃尚有尔土……(《尚书》)

上古汉语中,人称代词没有“数”的区别。因此,在表达复数意义的时候,通常会选取一些表示多数的词语来“协助”表达复数意义,如例(8)、例(9)便是如此。同样,在汉语方言中,也存在很多用“多”来表达复数的意义,如(许宝华,宫田一郎1999):

方言中表达复数方式有“多人”和“多”的区别。其中,“多”是“多人”的省略形式。因此,诸如“等”“笃”“都”“底”“多(人/侬)”“啲”等一类的复数标记来源于“多”,是由其采取虚化、弱化等手段而形成的,这一推断是完全有可能的。

2. 其他类后缀

除了上述讨论较多的“等”类后缀外,还有其他复数后缀,主要分为两类: 一是以“l/n”类声母为主,也被称为“l/n”类复数标记。常见的用汉字表示有“哩”“俚”“浪”“俫”“喃”等;二是以“侪”“家”等为复数标记。

(1) “l/n”类

这一类复数标记主要分布在以下方言区: 1) 湘语,如: 湖南衡阳[o33nin11]、长沙[31ni31];2) 吴语,如: 上海崇明[242li242]、浙江乐清[25ni0]及赣语区等。

(13) “哩”: 湘语新化方言(伍云姬2009)231

上述例(14)上海话中,“我伲”与“阿拉”之间的关系,据钱乃荣(1999)指出,“我伲”是固有形式,而“阿拉”是借自于宁波方言。宁波方言中人称代词的复数情况如下:

(15) 宁波方言(汪化云2008)273

由例(15)a与例(14)b对比可见,钱乃荣(1999)的推断有一定的道理。有关“n/l”类后缀的来源,戴昭铭(2003)255-256从天台方言表达复数意义的“拉个”[lakou][3]推断,认为其是“两个”通过弱化和脱落部分因素而构成,并且从金华方言可以得到佐证,如下:

(16) 金华方言(汪化云2008)273

例(16)金华方言中的复数标记是“浪”[lɑ],而赵元任(2011)对金华方言复数标记的记载为“两”,并以国语罗马字liɑng和“良”来标音。因此,“良”和“浪”之间的过渡是脱落韵头i后而得来的,且这种脱落现象仅当“两”用于人称代词后面的时候才会出现。另外,从意义角度来说,“两”所指对象的数量是二,具有群体意义。通过上述天台方言和金华方言的辅佐证明可见,“n/l”类后缀来源于“两”是有据可寻的。

(2) “侪、家”类

“侪”类复数标记分布的方言区有吴语、客家话、闽语、赣语等。例如:

(17)“侪”: 赣语安义方言(李如龙,张双庆1999)145

除例(17)的赣语之外,“侪”作为复数标记的后缀还常见于其他方言区: 1) 客家话,如: 福建连城新泉[u55tsi55]、长汀馆前[44tsi0];2) 闽语,如: 永安[u52 tse33]、福安[42 11](许宝华,宫田一郎1999)。此外,有关“家”作为复数标记表达人称代词复数意义的情况,常见于江苏、浙江等地,尤其常见于江苏的江阴、溧阳、常州,还有浙江的温州等。(赵元任2011)95-97此外,李蓝(2008)237还指出湖北的黄安、麻城、嘉鱼以及山西的新绛等地也使用“家”字型的后缀来表达复数意义。综合上述相关研究,有关吴语中一些地区“家”字型复数后缀如表1所示(赵元任2011;张惠英2001):

吴语中,作为复数词尾的“家”是由“侬家”“奴家”“君家”等表示单数人称代词词尾的“家”发展而来的。(张惠英2001)65从语义上来讲,“家”表示的是群体意义,因此有发展成为表示复数意义的词尾的相关基础。此外,在东南方言中,“家”的来源更有可能是“大家”的省略形式。(汪化云1999)271如: 广东惠州话“我大家”[i213tai31ka33]是“我们”的意思。

(三) 特殊式

汉语中人称代词“数”的表达方式之一——特殊式,其主要有两种形式: 一是人称代词单数与表示数量的短语构成复数形式,这一类型也是Heine和Kuteva(2012),Siewierska(2008)以及Heine和Song(2011)未曾论及的方面,因此体现了汉语的独特性。这类短语常见的有“几个”“些人”等;二是人称代词单数与名词组合构成其复数形式。这类名词常见的有“侬(人)”“伙”等。

1. 人称代词(单数)+短语(表示数量)

上述商水话中的“几个”(ti55k51)是表达复数意义的短语,在赣语区和晋语区均有分布。

2. 人称代词(单数)+名词

这类特殊式,以“人称代词+侬”为主。“侬”的本义是“人”,而“人”是来自表示多数的“X+人”的省略,如“等人”“俫人”“连人”等。以“侬”为复数标记的方言主要分布在闽语中,也有吴语区方言中以此为表示复数形式的标记,同时在闽语周围的客家话中也有使用“侬”作为复数标记的,如福建长汀涂坊[n24]等(汪化云2008)264-267。此外,“儂”也可以写作“人”。例如:

总的来说,代词本身是一个为数不多的封闭性词类,而且是口语中最常用的基本词汇,操不同口音的人在相互交流中,如有差异也容易学习和掌握。语言之间的接触过程中,带来的外部表现是不同语言在形式和内容之间的互相竞争和互相影响。因此,当某方言长期受到周围方言或是普通话的影响时,就会出现其形式上的变化。正是汉语代词本身所呈现出的这种特性,才致使汉语方言人称代词的复数表达形式丰富多样。(李如龙,张双庆1999)

三、 汉语方言人称代词复数标记的来源及类型学意义

所谓“复数标记”,主要是指标记复数的成分。汉语方言中有关人称代词复数标记的来源研究,一直较为薄弱。(汪化云2008)以往一些学者的相关研究主要集中在对人称代词复数标记的相关个案研究,而缺乏整体的探讨。如李蓝(2008)曾对443个汉语方言的人称代词复数表示法进行归纳和整理,得出4类24种复数表示法。并以同样的方法对44个少数民族语言进行考察,得出3类9种复数表示方法。这一研究是对汉语方言复数标记的共时描写进行较为详细而深入的探讨。近几年,还出现了对汉语方言复数标记的有定性和语法化的讨论。(王苗2019)

有关汉语方言人称代词复数标记的来源,其源头是表示多数的词语(汪化云,2011a)20,但是具体源头如何,所见讨论与研究甚少。因此,我们将从语言类型学的角度出发,对汉语方言人称代词复数标记的来源问题进行整体探究。据Heine和Kuteva(2012)456通过跨语言的调查研究指出,语言中复数的来源主要有五方面,分别是: 全部(all)、孩子们(children)、人们(people)、人称代词/第三人称复数(person/third plural)及那儿(there)。那么汉语方言中人称代词的复数标记来源的情况如何呢?

(一) 数量结构与人称代词的复数标记

人称代词复数标记来源于数量结构,在汉语方言中普遍存在,这与人称代词复数标记的源头来自表示多数的词语有直接关联。以吴语为例,绝大部分南部吴语方言属于这一类型。(盛益民2013)目前学界的相关研究认为,这一类型的复数标记很有可能是从多音节的“数词+量词+名词”结构发展演变而来。同时,这与汉语方言复数标记来源于表示多数的词语这一说法也完全吻合。使用多音节词语来表达复数,这一手段在汉语东南方言中尤为常见。如:

(21) 建瓯(汪化云2008)256

例(21)建瓯方言中人称代词复数标记的组成是“量词+名(人/侬)”,且该量词为集合量词。这一类集合量词还有“班”“家”等。如: “我班侬”(我们,乐清)、“我家人”(我们,仙居)。此外,还有不定量词“些”,如“我些侬”(我们,松阳)。(游汝杰1993;汪化云2008;盛益民2013)

(二) 处所词与人称代词复数标记的关联性

汉语方言人称代词复数标记的另外一个重要来源是处所词。这一来源主要分布在吴语(北部)及其周边的赣语,譬如“俚”“家”“底”“拉”等。早在张惠英(1995)的研究中便指出,人称代词复数标记“家”“俚”等均与处所词有关系。例如:

(22) 萍乡(汪化云2008)

上述例(22)中的“俚”在不同方言中的写法有多种,有“哩”“裏”“里”等,其来源在学界一致认为是“里”。这个处所词“俚”在汉语方言中可以做领格,其作用与“我们”是一样的。例如(转引自张惠英2001)69:

(23) 我裏门前

(24) 我裏情郎

(25) 我裏亲夫

(26) 我裏个人

有关复数标记与领属形式一致的情况,除了处所词“俚”之外,还有“的/得”“底”“个”等。张惠英(1997)93-94观察到“的/得”常见于山西的运城、临猗、洪洞以及陕西关中的商县、安徽的铜陵等地,而“底”则见于永济、万荣等地。另外,有关汉语方言中的“个”可以同时兼量词、领属助词及人称代词复数标记。这一类型的人称代词复数标记的来源也正是“处所主义”(localism)(Heine, Claudi, Friederike1991)的体现。语言学中的处所主义认为处所方位范畴是人类语言中最基本的关系范畴之一,很多其他关系范畴是从处所范畴引申而来,且对介词、连词、领属定语等有较强的解释力。(刘丹青2004)82对于汉语方言人称代词复数标记的处所来源,正符合这一语言共性,也体现了领属范畴的“处所主义”。

(三) 源自指示代词型的人称代词复数标记

对于汉语方言人称代词来说,其复数标记的另一重要来源是指示代词,即“指示代词>人称代词复数标记”的演变。该类型的人称代词复数标记在江淮官话及赣语中可见相关使用。例如:

(27) 武穴话(汪化云2011a)20-21

在例(27)的武穴话中,其人称代词复数形式的构成方式为“人称代词单数+指示代词+(数词)+量词+(名词)”。换句话说,指示代词作为人称代词复数标记,是表示复数的指量短语的省略和弱化。(汪化云2011a)进一步来说,则是指量短语省略数量短语后形成的。而此时,表示群体意义的指量短语将其表达意义的载体转移到指示代词上,从而使指示代词负载群体意义并可标记复数。此外,王苗(2019)的相关研究中进一步指出直指系统中不单单只有指示代词可以语法化为复数标记,而处所直指成分(处所指示代词和处所名词)也可以。有关处所直指成分语法化为人称代词复数标记,我们更倾向于将其划为“处所型”讨论的范畴内。例(28)中,南昌话(赣语)中的第一人称代词的复数标记[ko·li]与其表处所的指示代词[ko·li]的声韵母相同。但南昌话的第二人称“你们”[n~·mn]及第三人称“渠们”[ie·mn]的复数标记则是“们”[·mn],是从共同语中所借而得。(汪化云2011b)252对于南昌话来说,最早的人称代词复数标记应该是[ko·li],随着语言发展不断接触而导致其源自指示代词的复数标记的使用范圍逐渐缩小,因而出现三个人称不同复数标记的情况。此外,从类型学的角度来看,由“指示代词>人称代词复数标记”的演变,在其他语言中也见用例。例如,在越南语中,当说话者想要忽略或者避免使用人称代词时,会用y(这儿)表示“我”,o .(那儿)表示“你”。(Hagège1993)同样,这一演变在日语中也见用例。在日语中,kotira(这儿)也指说话人。因此,对于语言中人称代词复数标记来源于指示代词这一演变路径,是世界语言的共性表现之一。

四、 结语

汉语方言人称代词复数的表达形式类型丰富,包括“变音式”“附加式”和“特殊式”等,其中以“特殊式”最为普遍。在探究这些类型表现的基础之上,我们对汉语方言人称代词复数标记的来源进行类型学意义上的考察。通过考察后我们发现,“数量结构”“处所词”及“指示代词”是汉语方言人称代词复数标记的主要来源,而复数标记的这三条演变路径与世界上一些语言有着共通的表现,这些特征与汉语人称代词系统的整体结构有着密切的关联。

附 注

[1]说明: 本文所研究的“数”范畴主要是指语法上的“数”范畴,即通过外形变化、内部屈折或是附加后缀等形式来表达。

[2]本文的“变音式”仅指改变声调,而不考虑声母和韵的变化情况。

[3]天台方言中的“-拉个”是两个弱化的音节。其中,“拉”[la]为拟音字,应该是“‘两[lia214]经历了失落声调和韵头i并变尾为尾后形成的弱化音节”,而“个”[kou]已经很不稳固,失去了55的本调,以至于在语流速度稍快时,可以忽略不说。(戴昭铭2003)

[4]该例子来自Hilary Chappell教授课堂的例子,主要研究来自陈玉洁博士。

[5]说明: 清流方言的第一人称复数形式较为复杂,有包括式和排除式的区别,而且其包括式和排除式还具有不同的表达形式,详见李如龙、张双庆(1999)202。在此我们仅引用其中排除式之一“a22 tai21nie21”(我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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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教育大学 香港 999077)

(责任编辑 刘 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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