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文冠
《汉语大词典》(以下简称《汉大》)“嗑1”下有一义项:
嗑1 ② 用牙齿对咬有壳的或硬的东西。明袁宏道《与耿中丞叔台》:“如排场嗑瓜,无益音节,大为发诨之资也。”巴金《春》一:“(淑华)抓了一把瓜子,捏在手里,慢慢地放在嘴边嗑着。”丁玲《母亲》三:“还有一些坐在一大间客房里,嗑瓜子,咬槟榔,不知是哪一家的女眷们。”
按: 袁宏道《与耿中丞叔台》例中的“嗑”字,《汉语大字典》(以下简称《大字典》)同样释作“用牙齿对咬有壳物或硬物”。从释义及其所引用的其他现代汉语的例句来看,《汉大》和《大字典》二书将“嗑瓜”都视同为今语之“嗑瓜子”,但细审之下,并非如此。
首先,在近代和现代汉语中,用来当零食的“向日葵瓜子”“西瓜子”及“南瓜子”等可称作“瓜子(儿)”或“瓜仁”,但一般不会简称为“瓜”,所以在表示“用牙齿对咬瓜子”义时,一般用“嗑瓜子(儿)”或“嗑瓜仁”,极少会省略简称为“嗑瓜”。
其次,《与耿中丞叔台》例言“排场嗑瓜”,与“嗑瓜”同时出现的“排场”指“戏 台、舞台”,《汉大》“排场”条:“戏场;舞台。元商衟《一枝花·叹秀英》套曲:‘忍耻包羞排场上坐,念诗执板,打和开呵。”而后文“无益音节,大为发诨之资”,则说明袁宏道认为“嗑瓜”对舞台演出无关紧要,只是起到了一点插科打诨的作用。由此可见,“嗑瓜”一词并不是指嗑瓜子,而是与戏剧演出有关。笔者在文献中所检寻到的其他“嗑瓜”的用例,也证实了这种猜测。《痴婆子传》卷下:“寿日,三子张筵肆席为翁庆眉寿,演优于庭优之中,有正末者、孤者、卜者、嗑瓜者、旦者。”例中“演优于庭优之中”充分证明了“嗑瓜”和戏曲演出有关,“嗑瓜者”当指戏曲演出中的某种角色。
实际上,《与耿中丞叔台》例中的“嗑瓜”是演戏时用来敲打的道具皮棒槌。在戏曲演出时,“嗑瓜”一般由副末手执,通常用来敲打净角或丑角的脑袋,以打诨逗趣。“嗑瓜”最为常见的写法是“磕瓜”,“磕”谓“磕打”,“瓜”义为“瓜状物”[1],其形状可参见图1。
图1 手持“磕瓜”的戏俑雕像[2]
“磕瓜”之用例如元杨朝英《朝野新声太平乐府》卷三李伯瑜《小桃红·磕瓜》:“木胎毡观(衬?)要柔和,用最软的皮儿裹。手内无他煞难过,得来呵,普天下好净也应难趓。兀的般砌末,守着个粉脸儿色末,诨广笑声多。”此例记载了“磕瓜”的形制和功能,此物由木质骨架(即木胎)、毡底和软皮儿等组成,其用途是通过敲打净角以博取观众的笑声。又如,明朱权《丹丘先生论曲》:“杂剧有正末、副末。……正末者,当场男子能指事者也,俗谓之末泥;副末执磕瓜以扑靓(净),即古所谓苍鹘是也。”此例中的“副末执磕瓜以扑靓(净)”一语则说明磕瓜通常是由副末所执,用来敲打净角。再如,明李绍文《明世说新语》卷八“尤悔”:“周宪王献戏曲百本于朝,宣庙拟赐白金,辅臣曰:‘藩王献书籍文章当赉此,今以传奇献,非亲亲辅仁之义也。赐优衣一袭、磕瓜一枚,王大惭悔。”例言明宣宗见周有燉酷爱戏曲,故赏赐他演戏用的“优衣一袭、磕瓜一枚”[3]。
除了“磕”,亦可作“榼瓜”,“搕”也有“敲打”义,《玉篇·手部》:“搕,打也。”俗书“扌”“木”相混,故“搕”亦作“榼”,因此“磕瓜”又可以写作“榼瓜”,其例如明莫旦《大明一统赋》卷下:“戏具: 秋千、提偶、鬼面、傀儡、榼瓜。”此例明确指出“榼瓜”和“秋千、提偶、鬼面、傀儡”等物性质相同,是一种戏曲演出时所用的道具。
据廖奔(1989)的研究,戏曲道具“磕瓜”可能源自金人用棒击打人脑袋的习俗。《金史·刑法志》:“金国旧俗,轻罪笞以柳葼,杀人及盗劫者,击其脑杀之,没其家赀。”宋张知甫《张氏可书》:“金人自侵中国,惟以敲棒击人脑而毙。”明无名氏《许真人拔宅飞升》第一折:“充县令我且替他;若有人来告状,赏他一顿磕瓜。”第三例说明大概在明朝时,用“磕瓜”敲打脑袋,依然是一种通行的刑罚方式。当然,作为刑具的“敲棒”“磕瓜”和戏曲道具“磕瓜”应当有明显的区别,即前者坚硬,而后者为了防止误伤演员,用毡底和软皮将木胎包裹起来。
此外,除了戏曲演出等场合,“磕瓜”在日常生活中也有应用,同样是作为一种逗趣的用具,如《金瓶梅词话》第六十回:“西门庆笑令玳安儿:‘拏磕瓜来,打这贼花子。那谢希大悄悄向他头上打了一个响瓜儿。”
综上可知,袁宏道《与耿中丞叔台》例中的“嗑瓜”并非嗑瓜子,而是当通“磕瓜”。“嗑”和“磕”声符皆为“盍”,读音相近,故二字可互为通假。先看“磕”通“嗑”,《汉大》“磕”字条义项七: 通“嗑”。咬開。元李文蔚《燕青博鱼》第一折:“且磕些瓜子儿。”《警世通言·玉堂春落难逢夫》:“纵有羊羔美酒吃不下,那有心绪磕瓜仁!”《红楼梦》第八回:“黛玉磕着瓜子儿,只管抿着嘴儿笑。”再看“嗑”通“磕”,《汉大》“嗑1”下义项⑥: ⑥ 用同“磕”。明汤显祖《南柯记·谩遣》:“随尊兴,哩嗹花啰能堪听,孤鲁子头嗑得精。”京剧《豹子湾战斗》第三幕:“庄司务长,那叫我嗑响头全行。”关于“用同”某字,《汉大》“凡例”中并没有交代这种体例,只有“通假义用‘通×表示”[4],因此,“用同‘磕”似当改为“通‘磕”。从“嗑瓜”通“磕瓜”来看,通“磕”的“嗑”也不局限于表示磕头。
《汉大》和《大字典》等辞书“嗑”字条之义项“用牙齿对咬有壳的或硬的东西”下,应当删除《与耿中丞叔台》例。笔者又检寻到一例“嗑”表“咬”义的早期例证,兹将《汉大》“嗑”字条相关部分修订如下:
嗑1 ② 用牙齿对咬有壳的或硬的东西。明李开先《宝剑记》第五出:“小人才打十字街过来,见那食店内烧鸡、烧鹅、粉汤包儿障着小人眼,看了一顿来了。这的是癞象嗑瓜种——眼饱腹中饥。”巴金《春》一:“(淑华)抓了一把瓜子,捏在手里,慢慢地放在嘴边嗑着。”丁玲《母亲》三:“还有一些坐在一大间客房里,嗑瓜子,咬槟榔,不知是哪一家的女眷们。”
依据《汉大》关联条目的体例要求,“磕瓜”条可增订如下:
磕瓜 亦作“榼瓜”“嗑瓜”。一种常用来敲打脑袋的棒槌,可作刑具、戏曲演出道具或逗趣用具。明无名氏《拔宅飞升》第一折:“充县令我且替他;若有人来告状,赏他一顿磕瓜。”明莫旦《大明一统赋》卷下:“戏具: 秋千、提偶、鬼面、傀儡、榼瓜。”明袁宏道《与耿中丞叔台》:“如排场嗑瓜,无益音节,大为发诨之资也。”《金瓶梅词话》第六十回:“西门庆笑令玳安儿:‘拏磕瓜来,打这贼花子。那谢希大悄悄向他头上打了一个响瓜儿。”
此外,《汉大》还需增设“榼瓜”和“嗑瓜”这两个词条,释语皆当作“见‘磕瓜”。
附 注
[1]“磕瓜”一般呈瓜状,且常用来敲打人的脑瓜,所以“瓜”可能带有双关的意味。
[2]本图采自“三门峡文化局网站”,网址: http:∥whj.smx.gov.cn/readnews.asp?newsid=3993。
[3]《汉大》“磕瓜”条: 皮棒槌。明无名氏《拔宅飞升》第一折:“充县令我且替他;若有人来告状,赏他一顿磕瓜。”《金瓶梅词话》第六十回:“西门庆笑令玳安儿:‘拏磕瓜来,打这贼花子。那谢希大悄悄向他头上打了一个响瓜儿。”此条的释义和引例大体正确,但有待补充,具体的修订详见本文结尾部分。
[4]《大字典》的体例则是“通假义项用‘通×表示,汉代以后文献中出现的同音代替字用‘用同×表示”。但《汉大》“凡例”中并没有这种体例。
参考文献
1. 汉语大词典编辑委员会,汉语大词典编纂处编.汉语大词典.上海: 汉语大词典出版社,辞书出版社,1986—1994.
2. 汉语大字典编辑委员会编.汉语大字典(第二版).成都: 四川辞书出版社;武汉: 崇文书局,2010.
3. 廖奔.宋元戏曲文物与民俗.北京: 文化艺术出版社,1989: 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