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雪晴+万献初
摘要语料的查核是《辞源》第三版修订的重头工作,文章主要以辰集“曰部”的修订实践为例,针对查核中的书证索源、优选、纠误、增删、修改释义等五个方面展开讨论,探讨这些问题的类型及修订标准,以期对大型辞书的修订工作有一定的参考作用。
关键词辞源修订书证查核标准
《辞源》第三版已修订出版,而修订中对语料的核对、查找、精选和改正,可以说是最重要的工作之一。该项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工作难度和学术含量都很高,做得深入与否、精确与否,都直接关系到《辞源》第三版修订的质量。因此,本文就以修订辰集“曰部”过程中的15个字头434条词目的实践为例,归纳出五个方面的主要问题,并分门别类地展开讨论,尽量详细地举出实例,在此基础上进行分析、比较、综合、取舍、归纳、总结,以期为大型辞书的修订工作提供一些可行的经验及需要注意的问题。
就语料出处的文献版本而言,参加过《辞源》第二版修订的专家言及: 《辞源》语料主要的文献来源是《四部丛刊》。该丛书是由近人张元济主编,分初编、续编、三编,按经、史、子、集四部排列,共收书477种3134册,近九千万字。其公认的最大特色是讲究版本,专选宋、元、明旧刊及精校名抄本,间及清本者也必取其精刻,其版本价值远远大于《四库全书》,最宜作为古籍整理、辞书编纂的底本。此外,对《辞源》第三版的修订,需将传统文献核对方法与现代电子检索技术结合起来。首选善本文献为语料来源的依据,这是语料查核不可动摇的原则。因此,我们以北京爱如生数字化技术研究中心开发制作、由黄山书社出版发行的国家重点电子出版物《中国基本古籍库》为检索工具,查找语料,核对善本文献,方才确定取舍。《中国基本古籍库》收录先秦至民国历代典籍共计一万余种、十七万卷,是目前世界上最大的中文数字出版物,也是有史以来最大的历代典籍汇总。其中,每种典籍都录成可查找、复制的电子文本,后附一个或两个重要版本的原刻图样,《四部丛刊》的善本基本上都被收录,此外还有很多精善的稀见文献版本,因而可靠度较高。
我们核查词目语料的原则和步骤是: 第一步,以《中国基本古籍库》为线索,查找并复制范围较广的基础语料,包含可能用到的提前、有异、更优、后出、缺收等类型的书证材料;第二步,与《四部丛刊》(原刻图片)一一核对,标出各种不同点,找出《中国基本古籍库》比《四部丛刊》多出的那些语料;第三步,再依次查找出那些《四部丛刊》未收的语料在善本书原刻图片,《四库全书》《四库存目丛书》《续修四库全书》《四库未收书辑刊》等书中的文献面貌;第四步,将所得到的语料汇集,与《辞源》条目下所用语料做综合比较,从而确定取、舍、增、删、补、改等工作,完成对一条词目的修订。
除了个别情况需要做特别处理之外,实践表明,以下几种情况及处理方法是《辞源》修订时语料核、查、选、改中较为集中和典型的类型。
一、 追溯源头提前书证
《辞源》是中国编纂最早的一部古汉语词典,“《辞源》《辞源》,词语之源”,追溯词目源头是《辞源》的编纂宗旨,也是其突出的特色。由于《辞源》初版、二版编纂时,在文献数据、检索技术、人力资源等方面都有一定的局限性,词语义项的书证索源工作也就存在不尽如人意之处,因此书证索源就成了此次修订中的工作重点之一。溯源时,被释词目书证所在的文献年代是最为重要的判断標准。当核查的新书证年代早于原列的首出书证时,则为溯源提前,就需要补入早出书证以示更早的词源。例如: 《辞源》辰集“曰部”字头“最”,义项“极其、尤”下的始列书证原为《史记》,经核查典籍后发现,远早于《史记》的《商君书》中便出现了此义项的被释词,因此当补入首见书证:“《商君书·外内》:‘故农之用力最苦,而赢利少,不如商贾技巧之人。”
又如字头“最”下,义项“会聚”下的书证原为《公羊传》,核查典籍后发现,早于《公羊传》四百多年的《庄子》中被释词就已经出现,因此补入首见书证:“《庄子·德充符》:‘常季曰: 彼为己,以其知得其心,以其心得其常心。物何为最之哉?陆德明《释文》:‘司马云: 最,聚也。”
又词目“书檄”,原用书证为宋苏轼《送表弟程六知楚州》,核查典籍后发现,《晋书·孙惠传》更早,因此补入首见书证:“《晋书·孙惠传》:‘每造书檄,(司马)越或驿马催之,应命立成,皆有文采。”
字头“替”下之词目“替身”,原用书证为明俞汝楫《礼部志稿》,核查典籍后发现,宋邵雍辑葛洪《梦林玄解·梦占》已出现被释词,因此补入首见书证:“宋邵雍辑葛洪《梦林玄解·梦占》:‘又梦二鬼叹曰: 三年汩没待得替身,又被尚书救却,奈何,奈何。”
需要指出的是,在溯源并提前书证时,《尔雅》《释名》《说文解字》《玉篇》《切韵》等古代字书、韵书和训诂纂集类辞书中的释义不宜直接取作提前书证,因为《辞源》是语源辞典,应当收录文献典籍中的词目义项用例,而辞书集中收录的是词目的贮存义,只有辞书贮存义而不见文献使用义的,暂不能用为词源提前的书证。
另外,在补充溯源提前的书证时,要尽量明确书证所出文献的版本与真伪,力争弄清其作者和成书年代,确保词源提前的准确性。这就要求书证的出处要交代完整,包括书名、卷次、篇名、著者、辑录者等。书证的引文也需要文意完整,提供准确理解词义的上下文,避免所引过简、不合理断句等情况,以防因理解不当而导致错误的书证提前。
二、 对比语料优选书证
补充典源之后,有些词目会出现书证过多的情况,这就需要对原有及新查得的书证进行比较,合理地优化删选。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书证所出文献及其作者的权威性、典型性是优选书证的重要标准之一。
如同是《春秋》三传书证,当优选《左传》而不选《公羊传》《穀梁传》。同是盛唐诗句书证,就当优选李白、高适而不选严武、李华;李白、高适书证并行,又当优选李白。如: 字头“曳”下词目“曳裾王门”简作“曳裾”,原引盛唐李白、高适诗句为书证。核查典籍语料,发现当补更早的陶渊明《劝农诗》书证。补后书证显多,当删除一条,就应保留李白《行路难》“曳裾王门不称情”,删除高适《信安王幕府》“曳裾诚已矣”。endprint
2. 在选择书证时,一般应优先选取时代较早、包含被释词目的文献正文。但唐以前经典传世文献的名家注疏中若包含被释词目,那么该条注文就可以作为词目的始见例或是以始见例的补充材料列出。
例如: 字头“最”下词目“最凡”,并未在所引《周礼》书证部分的经文中出现,而是在郑玄注中出现。核查典籍语料后发现,《申鉴·时事》正文“最凡有二十一首,其初二首尚知贵敦也”一句中出现“最凡”一词,因此应补上此条正文含有被释词目的书证。而《辞源》原引书证郑玄注是名家注释,郑玄与《申鉴》的作者荀悦均为东汉人,两条都是优化书证,郑玄注是名家注疏,《申鉴》是含被释词的文献用例,因而两条都应予以收录。
3. 书证本身的大众影响程度,也应当作为优选标准之一。
历来流传甚广、大众耳熟能详的名句显然比偏僻晦涩的句子更优。例如: 字头“曾”下词目“曾经”,原用书证均为唐诗。核查典籍后发现,北朝庾信《庾子山集·忽见槟榔》已出现该词,因此补入首见书证:“北朝庾信《庾子山集·忽见槟榔》:‘莫言行万里,曾经相识来。”补入典源书证后,该词目书证有三条,数量过多,应删减。比较原引两条唐诗书证,我们认为元稹的《离思》“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一句更有影响力,因此予以保留,而删除另一条卢照邻的“借问吹箫向紫烟,曾经学舞度芳年”。尽管元稹比卢照邻年代晚,但前者显然更有影响力。
对书证优化选择时,文献、作者、时代、书证本身等因素都要综合考虑。当今计算机检索的功能强大而快捷,修订时往往不是因为语料少而发愁,而是因语料太多在优化选择上颇费周折。《辞源》第三版修订的一个原则即是要体现学术性。我们的体会是: 书证的优化选择是体现“学术性”的重要环节,必须认真对待。
三、 比较版本定改讹误
修订《辞源》,“改显错”也是第一要务。因此,严格对原引书证内容进行核查是必不可少的环节。只有在如实核对、比较具体文献各个不同版本的前提下,我们才能发现原引文出现的错误,然后分析、定夺,对这些错误进行修正。错误的类型是多种多样的,主要有引用文献的内容、脱衍、字形、卷数、作者、人名等方面的错讹。以下分别举例说明:
1. 原引文字的顺序颠倒
例如: 词目“曾2阴”,原引书证为“落日长沙渚,曾阴万里生”。从诗词的格律来看,“落日”与“曾阴”不对仗,核查诸本后发现,应作“日落长沙渚,曾阴万里生”。
2. 原引字形有误
例如: 词目“曳衒”,原引书证作“實亡周国”。经核查《四部丛刊》中所收《楚辞》(景明翻宋本)作“寔亡周国”,因此从权威版本改“實”为“寔”。
又如词目“曾2加”,原引文“昆侖”。所查诸本均作“崑崙”,因此当从改为“崑崙”。
再如词目“曾史”,原引文为“認做”,查诸本作“認作”。就古汉语而言,“認作”胜于“認做”,当从改为“認作”。
3. 原引文内容有脱字词现象
例如: 字头“曳”,书证《庄子·天下》中原引文作“推而行,曳而后往”。核查诸本后发现均作“推而后行,曵而后徃(往)”,脱一“后”字,应补。
又如字头“替”,原書证引《南史·后妃传·殷淑仪》:“及薨,帝常思见之,遂为通替棺,欲见辄引覩尸”,核查诸本发现应作“欲见辄引替覩尸”,脱一“替”字,应补。
再如词目“替人”,原引书证唐封演《封氏闻见记·推让》:“准例,替人五月以前到者得职田。”核查诸本发现,应为“替人五月五日以前到者得职田”,脱“五日”二字,应补。
4. 原引书证误将地名当作人名或姓氏的
例如: 词目“曾史”引《文选·演连珠》:“是以淫风大行,……淳化殷流,盗跖挟曾史之情。”其中“殷”字下面加了下划横线,误理解为朝代名或姓氏。然此处有注云:“殷,盛也”。显然,“殷”在这里不表示朝代或姓氏,此处下划横线应去掉。
像这样应核对并改正的错讹还有很多,此不赘述。特别需要注意的是,还有一些容易疏漏的讹误,可称为“隐性讹误”。这类错误往往不是直接显现在所引用的文献书证中,而多隐含在那些用概括性语言释义、说明的文字之中,很容易被忽略。比如,词目“曾子”的释义中,提到“宋王晫”割裂《大戴礼记》为辑本。经核查,王晫为明末清初人,也治《礼》;但符合“宋代”及“取大戴礼之文割裂为辑本”这两个条件的实为宋代的“汪晫”,《四库提要》多处言及这个宋人“汪晫”辑《曾子》之事。因此,当改“宋王晫”为“宋汪晫”。
可见,通过校核文献来改正讹误,需要细心和学术眼光,多查、多看、多比较、多思考,才能把错误降低到较小的程度,“校书如同扫落叶”是很形象的说法。“修订过程是一个学习的过程,修订工作是学术性强的工作”,不是空话、套话,而是需要认真去对待和实践的大实话。
四、 权衡得失合理增删
核查书证时,有些词目的原引文无误但书证过简,或者没有引用书证,而仅用概括性的语言对被释词目进行释义,这样就会造成解释力度不够、释义不够明细的结果。与此相反的是,有些词目引用书证过多,冗繁而不简明。因此,我们需要将相关词目所查到的书证与原用书证进行统一的权衡比较,从而对原有内容进行合理增删。主要的类型如下:
1. 所引书证引文部分不完整
例如: 词目“最尤”,原引《新唐书·赵憬传》:“今内庶僚,外刺史,课最尤者,擢以不次。”似意思未完,核查后,发现增引完整应为“今内庶僚,外刺史,课最尤者,擢以不次,善也”。
2. 所引书证中没有直接出现被释的词目
例如: 词目“曳娄”,原引书证《诗·唐风·山有枢》没有直接出现被释词目,因此应该删去,换成包含该词目的书证:“《李义山文集·为濮阳公泾原谢冬衣状》:‘动欢声而蛰户旋开,华楚成行,曳娄塞路。”
3. 删去不必要的释义,补出书证endprint
有些词目,《辞源》第二版仅以概述的语言释义,未引用书证,而且释义语言还不如引文简洁明了。我们认为这类情况应删去说解,补出直接书证,以免失之空泛。例如: 词目“曾参杀人”,原用概述性的语言解说事情经过,但所占篇幅比原文还长,当删去说解而直引原文。《战国策·秦策》:“昔者曾子处费,费人有与曾子同名族者而杀人。人告曾子母曰:‘曾参杀人。曾子之母曰:‘吾子不杀人。织自若。有顷焉,人又曰:‘曾参杀人。其母尚织自若也。顷之,一人又告之曰:‘曾参杀人。其母惧,投杼踰墙而走。”
又如词目“曳影”义项二未引书证,云“见某某”,应补直引书证“晋王嘉《拾遗记》:‘有曳影之剑,腾空而舒,若四方有兵。”简洁而明了。
再如词目“曳白”释义过长,且意义不明晰,当删说解而补出其典源“《安禄山事迹》:‘玄宗乃大集登科人御花萼楼,亲试升第者一二,奭手持试纸,竟日不下一字,时谓之曳白。”形象而明晰。
4. 所引书证本身不便理解,如有注疏,应补引注疏以显之
例如: 字头“曳”的第二个义项“困顿”,所引书证为《后汉书》二八下《冯衍传》:“贫而不衰,贱而不恨,年虽疲曳,犹庶几名贤之风。”其“困顿”义不明显,此处可增引唐李贤注:“曳犹顿也。”这样就明晰了。
又如词目“曾祝”,原引书证《穆天子传》:“南面立于寒下,曾祝佐之。”此处当增洪兴祖补注:“曾,重也。《传》曰: 曾臣偃。”这样能更好地佐证释义“主祭祝的重臣”。
5. 适当增补书证
有些词目,原引唯一书证就能表明其典源;但有些含义较复杂的词目,只引一条书证就嫌不够,应增补书证,便于读者理解。例如: 词目“最殿”,引用的唯一书证确为该词目的典源,但由于该词目本身较为生僻,含义也较为晦涩,故当补充一条书证详细诠释其含义。如《魏书·中山英王传》:“然后造之流应问于魏阙,不革之辈宜返于齐民,使就郡练考,核其最殿。”
又如词目“替坏”引一条书证而词义不显,当增补唐王方庆《魏郑公谏录·谏魏王不得折辱贵臣》:“若国家纲纪替坏,臣所不知。”
另外,有些词目的反义词或近义词也收录《辞源》之中,在解释该词目时可增补“参见”,以明相互间的异同。如词目“最殿”,《辞源》中就收录其反义词“最启”和近义词“殿最”,当在该词目释义、引证之后,增补“参见‘最启、殿最”,以便相互参见。
五、 书证为据修改释义
相对于书证可能出现的错误而言,《辞源》第二版在释义方面的问题类型较少,主要可分为补改原说解、更改带政治色彩的释义、增加词目义项三种情况。
1. 更改、补充原释义
这是指通过语料的查核与分析,发现《辞源》原来对某些词目的释义有不尽如人意的地方,应对其做完善性的修改或补充。例如: 词目“曳练”,原释义为“成匹的白绢”,根据所提供书证和补充书证来理解,原释义不当,应改为“展开的白绢。喻白色云气、水气”。
又如词目“最凡”,原释义为“总结之目”,此释义偏狭,应改为“总计”。
又如词目“曳瑟知林”,原释义仅为“见杖林”,并没有解释清楚。此处应补充说明“曳瑟知,梵语rast··i的音译,义为‘杖”。同样,词目“曳落河”本为契丹语的音译外来词,应补充契丹语的写法“Lelaha”。
再如词目“曾祖王父”,《辞源》第二版释义为“曾祖父”,无误。但词条“曾祖王母”却释义为“曾祖母,祖父之母”,前后释义应当统一,因此词目“曾祖王父”应补“祖父之父”。
有的词目为人名,对古时人名的解释应该包括名、字、号等,不全者应补全。例如: 词目“曾皙”,原《辞源》只作“名蒧”,应补入“字皙”。
2. 更改带政治色彩的释义
《辞源》是通用的古代汉语词典,释义部分的用语应该尽量客观、实在,避免使用带有某历史时段政治色彩的过激言论。如有,就应该改为中性的客观表述。例如: 词目“书田”,原《辞源》释义中有“封建社会地主官僚,于所有田地中拨出一部分”,表述的时代烙印明显,应改为“族人在所有田地中拨出一部分”。
又如词目“曾国藩”,原《辞源》释义中有“成为镇压起义军的主力”之说,政治色彩浓重,应改为“成为攻打太平军的主力”。
3. 增加词目义项
《辞源》第三版修订的宗旨是尽量保持《辞源》原来的基本构架和特点。因此在字头、词目、义项的增补上持审慎的态度,能不增加的尽量不增加。尽管如此,从大量的语料核查中发现,有些词目原来列出的义项不足以概括该词目主要语料的全部含义,必须增加新的义项来统领重要的书证。例如: 词目“曾思”,原来只有“再三思考”一个义项,经核查典籍发现,应补入义项“思祭祖先”,其书证为:“《文选·东京赋》(东汉张衡):‘蒸蒸之心,感物曾思。薛综注:‘《广雅》曰:“蒸蒸,孝也。感物,谓感四时之物,即春韭卵、夏麦鱼、秋黍肫、冬稻雁,孝子感此新物,则思祭先祖也。””
又如字头“曶”,原有“轻视”“小数名,分的万分之一”“疾速”三个义项,经核查典籍发现,还应补入义项“剑名”,其书证为:“《荀子·性恶》:‘桓公之葱,大公之阙,文王之录,庄君之曶,阖闾之干将、莫邪、巨阙、辟闾,此皆古之良剑也。”注:“曶,剑光采慌忽难视,以形为名也。”
又如字头“替”,第一个义项为“废弃”,经核查还应补入“怠惰”义,其书证为:“《汉书·五行志》中引《左传》:‘卑俯,替也。唐颜师古注:‘替,废惰也。”
再如词目“更休”,原释义为“轮番休息”,依所查书证,当拆分为两个义项——“轮番休耕”和“轮番休息”。先有休耕之本义,后引申出休息之義。故当增设其义项并补其书证。
释义,是词典“立目、注音、释义、书证”四大重要部分之一。《辞源》第二版成于名家之手,释义上的精到随处可见。然瑜中之瑕时或有之,个中原因,主要还是当时语料的检索没有我们今天这样便利和齐全。今天,我们可以利用现代高科技的便利,快捷而全面地检索到可靠的语料作为书证选择的素材,还有《故训汇纂》这样的古代训释总汇可以参考,在释义上修正前人的失当、补充前人的不足而有所建树,是完全可能而且应该的。因此,在修改释义、补充义项方面我们相当审慎,但该做的工作我们还是应该大胆地去做,且努力做好。endprint
六、 结语
由于时代的局限、工作的繁复、技术条件的有限,《辞源》第二版虽然建功甚伟,惠泽后人,然失误、失当之处在所难免。这次修订,以便利、全面、可靠的文献语料查核为利器,易于整体把握、发现问题,因而有较多的收获和改进之处。
通过修订实践可知,由于珍稀文献的电子图像化,我们可以看到很多前人看不到的珍本文献,又由于计算机检索的快捷、准确与全面,我们能够比前人快速而大量地汇集所需要的语料和书证,因此词语的溯源与书证的提前是此次修订收获最大的一个方面,就索源成果来看,语源与书证提前的条目比例相当大。
又由于文献检索的便利,有众多版本可以比较,纠正明显错讹的条件大大改善,纠错率也比较高。在此基础上,还可凭借文献检索的便利,深入思考,去发现、分析、改正一些“隐形讹误”,比如上引“曾子”条目中“宋汪晫”误为“宋王晫”的问题。这样的修订提高了《辞源》第三版的学术含量。
由于检索便利,可用的语料很多,可参考的新出工具书也比前人多,这就使得书证、词目、义项、释语的优化选择成为本次《辞源》修订中重要的操作问题。比如,就一个字头下到底立多少词目,也就是词目增设的问题,较难把握合适的尺度。很多人常会把《汉语大词典》和《辞源》相比较。《汉语大词典》往往在一个字头下收很多词目,有的多至数百个,相比之下,就会觉得《辞源》“漏收”词目很多。我们认为,这是因为两部辞书编纂原则不同而导致收录词目大不相同。《汉语大词典》的编纂原则是“古今兼收,源流并重”;《辞源》作为一部古汉语词源词典是“以常见为主,强调实用;结合书证,重在溯源”。一个是“源流并重”,一个是“重在溯源”,这就从历时的角度区分了两部辞书收录词目的不同。“古今兼收,源流并重”的《汉语大词典》在收录词目时便会“求大求全”,所收的词是“提炼词”,是从所规定的文献语料和历代各类辞书中提取出来的,有的很偏僻,有的很后出,有的只是短语(词组)或特殊的语境组合用法,有的虽见于辞书而根本就不见于文献书证。而“重在溯源”的《辞源》所收的是“词源词”,这些词出现时代早,已凝固成词,有落实的书证。因此,《汉语大词典》所收的词目可作为《辞源》修订的辅助性参考,但不宜作为《辞源》增补词目的依据。如“曰部”字头“曳”,《汉语大词典》该字头下收词目42条,而《辞源》原来只收12条,参考《汉语大词典》词目和《故训汇纂》的训释分类,更重要的是综合分析我们检索出来的含“曳”的书证,最后只补入“曳云仙”“曳掣”两条。因为书证分析显示,这两个词成词年代较早,文献中的运用也较成熟,符合《辞源》的收词原则。其余《汉语大词典》所收的28条,不符合《辞源》立词目的条件,也就不予补收了。
我们的这些体会和处理方法,是在《辞源》项目组确定的總体修订原则指导下,反复实践、修正而摸索出来的,个中甘苦与艰辛,参编的修订者们自能品味。在此,与同人交流,或许有一定的参考价值,不妥之处敬请方家指正。
(武汉大学文学院古籍研究所湖北430072)
(责任编辑李潇潇)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