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永平 常洁 王艳丽 刘慧芳 刘杰 张静 初明慧 孔建霞
摘 要:该文在简单介绍医疗垃圾概念的基础上,汇总了医疗垃圾的分类、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处理方法。以呼和浩特市部分医院的调研结果为依据,统计呼和浩特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每天大约产生医疗废物的量,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如何管理和处理医疗废物,重点考查医院是否对医疗废物设立专门的管理部门,是否有经过专门的培训专人从事医疗废物的收集、储存及处理。最后,给各级各类医院提供正确的管理和处理医疗废物的意见和建议。
关键词:医疗垃圾 垃圾处理 垃圾管理
中图分类号:X7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20)04(c)-0202-02
目前,不论是国外还是国内关于医疗废物的调查研究都较多,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对健康问题的关注日益剧增,醫疗废物对人体和环境的影响要远远超出生活垃圾,因此需要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更加完善的管理制度,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管理,根据医疗废物的特性进行针对性处理。目前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各级各类医院和门诊众多,针对呼和浩特市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的处置方面的相关调查较少,亟需做专项调查研究,做全面分析。
1 医疗垃圾相关研究
1.1 医疗垃圾的概念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所称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医疗废物中存在传染性病毒,化学污染物及放射性等有害物质,具有极大的危险性。如果处理不当,将造成对环境的严重污染,也可能成为疫病流行的源头,直接威胁到人体健康,还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和破坏[1]。
1.2 医疗垃圾的分类
《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将医疗废弃物分为5类,具体为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弃物、病理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和化学性废弃物[2]。
1.3 医疗垃圾的管理
国际上已将医疗垃圾列入“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以及处理”的《巴塞尔公约》。近年来,我国也越来越重视医疗垃圾的处理,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具体汇总如表1。
1.4 医疗垃圾的处理
由于医疗垃圾中存在着传染性病菌、病毒、化学污染物及放射性有害物质,具有极大的危害性,因此,对医院医疗垃圾的收运和处理刻不容缓。目前我国医疗垃圾均采用焚烧化处理。医疗垃圾的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处置等一系列工作均应按章办事。医疗垃圾的处置人员在其进行专业培训基础上要进行法律意识教育。首先从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垃圾要有严格区分标识。在运输过程中不允许有任何渗漏、溢出等,而且临时存放不能过久。从医疗垃圾产生的场所开始至焚烧处理场进行焚烧无害化处理的全过程要纳入法制管理的轨道,要坚持科学且严格的管理。所有这一切工作,将确保医疗垃圾处置顺利进行。
2 呼和浩特市医疗垃圾收集及处理现状分析
2.1 呼和浩特市医疗机构发展现状
目前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各级各类医院、门诊众多,尤其是旗县级医院门诊调查时存在一定困难[3]。2013—2017年全国、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医疗机构总数统计具体见表2。
2.2 呼和浩特市医院医疗垃圾产生情况
针对呼和浩特市医院医疗垃圾产生和处理情况进行了专项调研,该调研采用实地走访和问卷调查的形式调研,共计调研40所医院,其中三级医院12所,二级医院8所,一级医院6所,其他级别医院16所。经过统计得呼和浩特各级医疗机构医疗垃圾产生量统计见表3。
2.3 呼和浩特市医疗垃圾的处置
我国对医疗垃圾的处置主要推行无害化处置方式。为避免焚烧处置带来的二次污染问题,《“十二五”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规划》明确提到,国家鼓励采取非焚烧技术路线处置医疗废物,与此同时,国家虽然鼓励医疗废物高温灭菌处置技术,但至今尚未出台相关规范。呼和浩特市响应国家号召,在玉泉区小黑河镇设立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呼和浩特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是全国第一个采用高温蒸汽灭菌处理技术处置医疗废物的省会单位,收费标准与国家标准相统一,按2元/床进行收费。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2d[2]。根据调查问卷,发现目前呼和浩特市没有针对蒙医药的医疗垃圾的处置出台相关政策,我国将蒙药和中药产生的药渣作为生活垃圾进行处理。
2.4 呼和浩特市医疗机构的管理情况
在对呼和浩特市的各级医院进行调查之后发现呼和浩特市的各级医院在医疗垃圾生物管理上都做得相对完善,包括生活垃圾和医疗垃圾的分类、设立专门的管理部门、定期进行宣传培训等,但三甲医院的管理制度明显要比其它级别医院严格。另外,三级和二级医院的医院还会进行培训专人从事医疗废物的收集、储存和处理等工作,并且有专人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的人进行对接。
2.5 呼和浩特在医疗废物处置上存在的问题
在进行问卷调查之后发现,呼和浩特市一些二级以下的医院没有将医疗垃圾和生活垃圾进行区分,存在医疗垃圾随意放到垃圾堆等现象。一些三甲医院的医疗垃圾虽有专人在处理,但并没有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分类、处理,并且一些小型医院存在自己进行焚烧或者其他途径来处理医疗垃圾。甚至还有一些医院存在非法售卖医疗垃圾的现象。
3 意见与建议
3.1 加大政府监管制度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为我国医疗废物的科学管理提供了政策依据。严厉打击非法售卖医疗垃圾的现象。结合呼和浩特市医疗废物的处置现状,加强监管力度,成立组织机构,明确职能职责;规范医疗废物从产生到收集、转运、贮存、处置的全过程管理,加大对环境治理的监督、检查力度[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