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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化教学法在高校《公司法》教学中的应用

多元化教学法在高校《公司法》教学中的应用

王建平

摘  要:公司法属于应用性学科的范畴,也属于法学专业的重要课程。在教学实践活动中,应当将理论知识内容与实际联系起来,对多元化教学法进行运用。在公司法课程的教学工作中,多元化教学法的使用价值非常突出。为了实现课堂教学质量的显著提高,应当以当前的工作为基础,深入开展相关改进与优化工作,不断扩大多元化教学法的应用范围。

关键词:多元化教学法  高校教学  《公司法》  应用策略

国民经济的基本细胞就是公司,关于公司和法律关系的调整方面,最为重要的法律依据,就是公司法。伴随着商事实践活动的不断增多,其重要作用更加突出。公司法属于法学专业重要课程,在有关教学工作中,通过多元化教学法的应用,有助于实现学生法律思维与实务操作技能的提高,并对高素质法律人才进行培养。

1  高校《公司法》课程特征

1.1 课程设置具备突出承接性

在《商法》课程内容的组成部分中,《公司法》课程内容居于重要地位,原则上应当对商法的基本内容进行讲解,确保学生对所有商事主体与商事行为的基本情况进行掌握,在脑海中对系统体系进行建构,在此基础上,依据一定顺序开展讲解活动。关于《公司法》这一课程方面,其中心就是公司这一重要的商事主体,其所具备的承接性与顺序性非常突出。

1.2 课程内容具备较高综合性

在《公司法》课程的有关内容中,部分内容与法学存在着直接关联,例如:公司的设立、变更、解散等,一些内容则与经济学和管理学存在一定关联,主要涉及会计、财务管理、税收、审计等方面,这些内容主要包括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税后利润分配、剩余财产分配等。该课程内容包含多个学科,所涉及的范围比较广,具备一定综合性。

1.3 课程导向具备突出市场性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中,公司法属于基本法律制度的范畴。在公司法中,我国宏观经济体制发挥着基本导向作用。公司法除了对经济发展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进行处理之外,相关内容的设计,还应当与经济发展趋势相适应,将其预测作用充分体现出来。在开展《公司法》课程教学工作的过程中,为了强化学生理解记忆活动,大多数情况下,通过我国经济变化情况,来对条文规定的具体内容做出解释,由此可见,该课程的市场导向性非常突出。

1.4 课程目的具备一定实践性

在我国市场经济主体中,公司居于至关重要的地位,其所面临的法律问题比较繁琐复杂。利用公司法,能够使这些法律问题得到妥善处理。通过《公司法》课程教学工作的开展,主要为了帮助学生运用所掌握的法律知识,对现实中所存在的问题进行解决,进而实现学生应用能力与实践能力的提升。

2  多元化教学法在高校《公司法》教学中的应用策略

2.1 强化开展课前准备工作

在当前的课前教学阶段的准备工作中,基本都是教师进行课前准备。要想确保准备工作的充分性,学生也应当参与到相关准备工作中来。学生在开展相关课前准备工作的过程中,教师应当充分体现出自身的主导作用。具体内容包括以下几点。

第一,教师应当对本节课程体系与目标作出详细讲解,促使学生能够对有关学习内容与目标进行进一步确定。

第二,教师应当提供和本节课程内容存在一定联系的比较法条文,要求学生认真开展相关收集活动,并对有关内容进行积极思考。

第三,针对与本节知识内容存在一定联系的参考书或者文章,教师应当提供给学生,确保学生能够对理论前沿知识与动态进行掌握。

第四,教师还应当提出有关问题或者实际案例,要求学生努力尝试并解决。针对学习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学生应当认真记录下来,并迅速反馈至教师。教师可以依据学生的问题内容与难易程度,对有关教学内容、重点与进度进行设计。这样能够确保课堂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并为学生学习创造良好条件。

2.2 将传统教学法与案例、情境等教学法联系起来

在公司法课程的教学工作中,理论性知识内容比较多。关于理论性知识内容的教学工作方面,大多数情况下,学生基本依靠死记硬背,在对知识内容学习中,许多学生不能理解知识背后的法理。在教学工作中,教师应当对学生情况与理论知识的内容、特征,开展系统的研究与分析工作,自主运用多元化教学方式,进而实现课堂教学效果的显著提升。关于有关教学活动的开展方面,应当以四个角度为中心来进行,这4个角度分别是基本法理、基本制度、司法实践情况以及三者间的关联。在对有关知识内容进行讲解的过程中,教师可以引入真实的公司案例,亦或创设教学情境,要求学生自主开展相关活动,这样能够帮助学生体会有关知识内容,并理解知识内容背后的机理,强化学生对有关知识内容的掌握。

2.3 科学运用对话式教学法

第一,在开展高校公司法教学工作的过程中,通过法律学科对话式教学法,能够帮助学生对有关法律知识进行系统掌握,并对整体性法律思维能力进行明确。当前,在全国人大及常委会共制定的现行法律中,包含7个法律部门。无论是立足于建设部门法知识体系,还是立足于对具体法律问题进行解决,都需要在不同部门法与法律学科间,对紧密的关联进行建设,确保有效互动的生成。在开展具体教学工作的过程中,教师应当帮助学生灵活利用不同法律学科的背景知识与不同部门法规则,帮助学生科学地掌握法律知识内容,并对其整体性法律思维进行培养。

第二,针对性质而言,公司法属于公法属性的司法,将组织法与行为法的内容都包括进来,其内容包含程序性与实体性规范,其与其他法律学科存在交叉内容,具备一定关联性。可以通过运用法律学科对话式教学法进行运用,这与法律知識学习的内在规律相符合。在对这一教学方法运用过程中,应当选取对比较适合的教学内容与素材,具备一定的重要性与特殊性,所选取的对话主题应当具备较高价值。为了确保教学任务的顺利完成,教师应当对对话次数进行科学控制,努力做到主次分明。为了帮助学生培养整体系统的法律知识与法律思维能力,应当将学科对话式教学与理论教学、启发式教学、案例教学紧密联系起来,融合成为一个整体。

2.4 适度运用研讨式教学

虽然公司法开展了大量修订工作,但是针对司法实践而言,公司法缺乏充足的制度供给与理论供给。在开展有关教学工作的过程中,教师应当积极面对所存在的问题,在确保教学任务完成的基础上,利用一定的课时,为研讨式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良好空间。针对当前新型案例与热点问题,学生应当认真开展相关收集工作,并对其进行整理分类,教师应当指导学生将其划分成若干子问题,学生应当积极检索文献,并对有关资料内容进行查找,集中开展相关讨论活动,在这个过程中,学生应当做到畅所欲言,通过书面形式,将自身观点表达出来,这样能够强化学生理论知识内容的理解与应用能力,提高其逻辑思辨能力。教师还可以与学生兴趣和专业发展方向联系起来,选择一些考研或者具备学术潜力的学生,鼓励其阅读域内外法律资料,开始有关课题研究的前期准备工作,进一步强化学生理论知识内容的理解与应用。

3  结语

高校在开展《公司法》教学工作的过程中,通过多元化教学法的应用,能够将多种教学方式综合利用起来,帮助学生对有关理论知识内容进行系统掌握,有助于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实现课堂教学效果的提升,为学生未来的学习与工作奠定良好基础,有助于学生个人价值的实现。

参考文献

[1] 杨焱.多元化教学方式在公司法教学中的应用[J].法制博览,2019(3):270.

[2] 李婉秋.论多元化教学模式在法学教学中的应用[J].榆林学院学报,2016,26(1):109-111,114.

[3] 杨焱.论经济法中权力主体的经济法律责任[J].法制博览,2017(36):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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