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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诗学的接受性体验

中国古代诗学的接受性体验

田梦林

摘 要:中国古代文化的发展历程可以概括为“知”文化的演变历程,所谓“知”文化,即在中国传统文化的长期发展中,中国的诗人、作家、评论家更为偏重的接受层面的体验,通过对前人文本与作品的接受,读者获得思想情感的启迪。这种接受既可以表现为文学观念的接受,也包括方法论和接受原则的沿袭。通过接受层面的体验,推进了中华文化的源远流长。

关键词:接受史 以意逆志 知人论世 知音

中国是诗学大国,华夏民族的人们擅长写诗并且偏爱写诗。不同时期的接受者,积极主动地对作品作出自己的鉴赏、评判以及吸收、借鉴。几乎中国古代文学史上有一定地位的诗人、作家,每一部比较重要的文学作品,都会有被同时代和后世读者接受的历史,尤其是名家名作,其接受史的内容就更丰富、复杂。因此,自《诗经》以来的经典名篇佳作,几乎都有一部历史悠久、内涵丰富的接受史。几千年来的文化发展历程表明,中国更为重视的是接受性体验。与西方偏重“制”文化不同,中国的接受性体验可概括为“知”文化。后世的诗人、作家、评论家,对前人的诗歌作品进行创造性吸收,共同促进了中华文化的绵延相续,不断发展。

本文拟从文学的社會功用、接受文学的方法论以及作者与读者的关系三个层面出发,对中国文化的接受性体验做一次系统的梳理。

一、文学的社会功用

先秦时期,人们对文学的认识,主要就是对《诗经》的认识。孔子是《诗经》的编定者,又是《诗经》接受史的最初开启者。对于诗歌的社会功用,做出了经典论述。其中,最为重要的是他提出了“兴、观、群、怨”的文学观念。《论语·阳货》孔子曰:“小子何莫学夫诗?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1}“兴观群怨”说可看作孔子诗学的纲领,其主要特点是强调诗歌的政治和道德功能。对于“兴观群怨”,前人多有解说。所谓“兴”,郑众曾说:“兴者,托事于物。”{2}朱熹曰:兴者,先言他物以引起所咏之词也。”{3}因此,“兴”是从接受的角度来说,具有启发读者志向、思想、情感的力量。所谓“观”,郑玄注为:“观风俗之盛衰。”{4}朱熹注为:“考见得失。”{5}两个人的表述虽有不同,但都共同看重诗歌对于社会现实的反映作用和认识作用。所谓“群”,是从诗歌的团结作用来说的,孔安国注为:“群居相切磋。”{6}是讲诗歌在凝聚人心、促进社会团结方面也发挥了极大的作用。所谓“怨,”孔安国注为:“怨刺上政。”{7}朱熹注为:“怨而不怒。”{8}

总之,孔子的“兴观群怨”这一说法对于诗歌社会作用的解读还是非常到位的。它在一定历史条件下产生,具有一定的社会内容和具体要求的概念。孔子对于诗歌社会作用的解读,实际上是在认清社会现实后所作的比较贴合实际的表述。因此,“兴观群怨”说在中国文学历史上具有开创性的意义,后世许多文论思想多由此衍化而来。

此外,孔子又说:“不学诗,无以言。”{9}从诗歌的实用价值、社会功能方面提倡学诗。在孔子所处的时期,作诗、献诗、赋诗、陈诗都是作为社会交往的一种手段。《毛诗序》的作者对于孔子的这一说法予以充分的肯定。其论诗一个突出的特点就是强化诗歌与政治教化的关系。里面提到诗歌功用时曾说道:“故正得失,动天地,感鬼神,莫近于诗。先王以是经夫妇,成孝敬,厚人伦,美教化,移风俗。”{10}在这段表述里,诗歌的作用主要用于纠正政治的缺失,敦厚伦理道德,从而达到宣传教化的目的。在中国文学理论发展史上,儒家诗论把诗歌的教化作用发挥到了极致。《毛诗序》的“六义”说与孔子的“兴观群怨”理论都主张文学为政治服务的社会功用。因此,《毛诗序》里关于文学的社会作用的论述与儒家的诗教理论是一脉相承的。

后世的诗人、作家、评论家,对孔子的“兴观群怨”和《毛诗序》“上以风化下,下以风刺上”的文学观念予以继承发展,并以此作为反对文学脱离社会现实的有力武器。比如中唐时期的白居易,非常推崇儒家诗教说,明确提出了“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的理论主张。在这一思想的指导下,他创作了大量的讽喻诗,对社会现实做了真实的刻画。白居易不仅创作了讽喻诗,而且把“讽喻”作为论诗的标准。他对诗歌内容的要求是合乎“六义”之道,他把“六义”作为评诗的标准,以诗歌是否反映了现实政治为划分好诗与劣诗的分界线。柳宗元与白居易的讽喻诗论一脉相承,提出“文以明道”的主张。韩愈则在看清了文学具有认识社会、推行道义的社会功用后,提出“文以贯道”的主张,使文学的功用重新偏重于政教目的。王夫之也深受儒家诗论的影响,他在充分吸收了孔子的“兴、观、群、怨”说的基础上,将孔子的“兴、观、群、怨”说转化为“四情”说,其实也是对于诗歌教化作用的一种重视。

综上所述,在中国文学的发展史上,对于诗歌等文学作品的社会作用问题的看法,中国古代的诗人、评论家均是继承发展了前人的理论观点,更为重视的是文学的接受性体验,从而推动了中国文学的迅猛发展。

二、文学接受的方法论

1.避断章取义,树“以意逆志”之风

“以意逆志”首见于《孟子·万章上》,咸丘蒙曰:“舜之不臣尧,则吾既得闻使命矣。《诗》云:‘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而舜既为天子矣,敢问瞽瞍之非臣,如何?曰:是诗也,非是之谓也;劳于王事而不得养父母也。曰:‘此莫非王事,我独贤劳也。故说诗者,不以文害辞,不以辞害志;以意逆志,是为得之。”{11}在这段话中,咸丘蒙从舜与他父亲的关系着眼,来理解诗的含义,孟子批评他是“以文害辞”“以辞害意”,没有探得诗人真正表达的旨义。如果仅仅从其字面意思去做解说,结果恰同咸丘蒙解说北山一样荒谬。由此可见,“以意逆志”是孟子率先提出的比较科学的解读诗歌作品的方法。

对于“以意逆志”的解说历代文论家莫衷一是,很难达成一致的见解。汉代经学家赵岐在《孟子注疏》中说道:“意,学者之心意也。孟子言,说诗者当本之,不可以文害其辞,文不显乃反显也;不可以辞害其志。”{12}清代吴淇在《六朝选诗定论缘起》中说:“‘以意逆志是以古人之意求古人之志,乃就诗论诗。”{13}结合孟子的原句,我们认为,孟子提倡说诗者应该要根据自己对作品的主观感受,全面而准确地分析诗人、诗作,去理解和把握作者创作的意图和思想感情,反对离开篇章,刻板地拘泥于文句去揣摩、解说诗意。也不应对某些艺术性夸张修饰作机械理解。比如像《诗经》一类的文学作品中经常采用一些过甚其辞的形容,以此来加强表达效果。如果不能理解这种语言的夸张,而仅仅从字面意思去理解,就会“以文害辞”,做出错误的评判。endprint

孟子的“以意逆志”说是针对春秋以来断章取义的文风而提出的。“断章取义”一词在先秦时代通常是指人们引《诗》和用《诗》的一种方法,但是在后人习常的用法中,它逐渐成为随意解释作品的代名词。孟子正是为了纠正不良文风,而提出了“以意逆志”的解诗方法。这一命题的提出和实践,在中国古代文学批评史上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孟子“以意逆志”的命题整体是积极进步的,无疑对春秋以来“赋诗却往往断章取义”的解诗方法起了建设性的作用,也成为汉儒注经、释经及后人解读文学作品的重要原则。“以意逆志”在被后人实践过程中,其意义和作用也不再局限于对《诗经》的阅读和批评,而是逐渐向史学、广义的诗学、艺术等门类延展。

2.以“知人论世”为指导原则,探求作者的真正意图

“知人论世”出自于《孟子·万章下》。孟子谓万章曰:“一乡之善士,斯友一乡之善士;一国之善士,斯友一国之善士;天下之善士,斯友天下之善士。以友天下之善士为未足,又尚论古之人。颂其诗,读其书,不知其人,可乎?是以论其世也,是尚友也。”{14}在这段话里,孟子提出“知人论世”尽管只是尚友之道,是一种陶冶性情的途径,但是在后人的发挥推衍中,已然成为文学批评中的评诗原则。

众所周知,解读文本实际上是一个探求作者真正写作意图的过程。“知人论世”由“知人”和“论世”两部分构成,一件作品的产生和作品风格的形成,都直接受到作者的思想、性情、阅历、修养等因素的影响。了解作者这些方面的要素,就能更为全面地理解他的作品。“论世”则是要了解作者所生活的家庭环境、时代背景以及家庭环境、时代背景对作品的影响,从而对作品与作者做出符合社会现实的理解和分析。

丹纳在《艺术哲学》中曾说:“要了解一件艺术品、一个艺术家、一群艺术家,必须正确设想他们所属的时代的精神和风俗概况。”{15}这段话与孟子的观点不谋而合。要正确掌握作品的精神实质,单从作品本身分析是不够的,还必须联系作者的生平、思想、品格及其所处的社会环境和生平遭遇,实际上作者的个人遭际对于作品创作也至关重要。比如杜甫,不了解安史之乱带给国家的深重灾难和诗人的悲惨境遇,就无法深入理解其“沉郁顿挫”的诗风及其伤时忧国的情怀;了解作家的家庭背景、社会经历、政治主张等,有助于理解作家在作品中所要表达的真实内容和思想感情。另一方面,“知人论世”还在一定程度上限制着读者要以文本为参照,不可做天马行空的解说。它要求接受者充分尊重作者意图和作品主旨,所做的解读要符合作品的真正内涵。

通过“知人论世”,拉近了接受者与作者的心灵距离。它使读者能够深刻体会作者所思、所感,切身领会作品的潜在意蕴。王国维曾说:“是故由其世以知其人,由其人以逆其志,则古诗虽有不能解者寡矣。”{16}因此,“知人论世”与“以意逆志”一起构成了孟子文论的核心,也为中国的“知”文化做出了方法论意义上的指导,逐渐成为我国古代文学批评中的一个优良传统。

三、作者与读者的关系

鲁迅先生在谈论经典名著《红楼梦》时是这样说的:“单是命意,就因读者的眼光而有种种,经学家看见《易》,道学家看见淫,才子看见缠绵,革命家看见排满,流言家看见宫闱秘事。”这段话旨在说明,在面对同一部文学作品时,读者所处的立场不同,解读作品的切入点以及目的性不一样,最后得出的结论自然不一样。因而,读者对作品的理解不可避免受到其所处时代、阅读视野、知识素养等方面的影响,带有浓厚的主观色彩,与作者的本意就可能存在偏差,作者的真正意图就会被埋没。对于这一点,刘勰在《知音》篇有专门论述,《知音》篇篇首呼出:“知音其难哉!”“知音”这个概念最早适用于音乐领域,据《吕氏春秋·本味》记载:“伯牙鼓琴,钟子期听之,方鼓琴而志在泰山,钟子期曰:‘善哉乎鼓琴,巍巍乎若太山。少选之间,而志在流水,钟子期复曰:‘善哉乎鼓琴,汤汤乎若流水。钟子期死,伯牙破琴绝弦,终身不复鼓琴,以为世无足复为鼓琴者。”{17}随着后世的拓展,“知音”不再局限于音乐,亦指文章。前文已经简略提过,要达到知音的状态尤为困难。刘勰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感慨呢?在《知音》篇里他详细提出了鉴赏者存在的三个通病:贵古贱今、崇己抑人、信伪去真。“贵古贱今”是一种不良的心理偏向,对于古人的盲目推崇容易对当世的文学作品做出偏颇评價。至于“崇己抑人”,实际上是受到了文人相轻的不良风气的影响,曹丕在《典论·论文》中指出:“文人相轻,自古而然。”{18}接受者在这一思想的指导下,很难对于除自己以外的作家做到真诚的理解及客观的评价。“信伪去真”则属于接受主体本身的知识素养不够深厚,只有通过加强艺术修养,提高鉴赏水平才能克服。客观上,作品常常篇章杂沓,再加上文情幽隐、虚幻的特点,导致读者“知多偏好,人莫圆该”,作品客观上的复杂性与读者知识的狭隘,加重了读者理解作品的隔阂。

刘勰在《知音》篇中非常重视接受主体的作用,他认为知音是一种圆满的接受体验,它虽然难以达到,但并非完全不能做到。只要接受者积极改善自身的知识修养,摆正态度,运用正确的鉴赏方法,遵循正确的步骤,还是可以做到的。因此,在《知音》篇中,他不仅找出知音难的问题,而且还指出了“音可知”的途径与方法,提出了“六观说”。刘勰认为掌握了正确的鉴赏方法以后,还要有意识地加以练习,逐步培养自己的鉴赏力。最后,端正态度,做到“无私于轻重,不偏于憎爱”。希望借助这些方法,使作者与读者之间能够处于一种良性互动的关系中。

但是,我们知道,理想与现实之间有时会存在难以逾越的鸿沟。不同的读者在面对同一部作品时,意见很难达成一致,想要接近作者的真正意图更是难上加难。此外,对于作品的解读也复杂难辨,再加上中国古代的文学接受活动多以印象、感悟的方式来进行,接受主体自身条件等因素各有不同,致使阅读和接受总是无法摆脱读者和接受者个人主观的因素。这是文学鉴赏的规律之一。妄图全面消除主观性,否定差异存在的合理性,是一种片面的观点,这也正是刘勰的局限所在。

四、结语

中西方文化传统的特点可分别用“知”与“制”来概括,中国重视“知”文化,即对文学接受者的接受活动的重视。通过对传统的一些伦理信念、政治观念、文学观点的接受,对整个社会群体的普遍性的道德、政治意识起到了强劲的塑造,这一点在对诗歌功用的表述上尤为突出。中国古代最高的诗学观念都体现在教化上,比如“诗言志”。中国的教化自始至终强调“尚贤、尚王、自上而下”的诗教作用,重视作品对读者的感发作用。在儒家诗学传统的影响下,后世对于文学的态度彼此连贯,互为呼应,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知”文化传统。而西方则偏重读者的认同性接受、享受性接受,重视个体人格的健全、自我意识的构建,因而是主动的。

{1}{2}{4}{6}{7}{10} 〔清〕阮元:《十三经注疏》,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89页,第94页,第56页,第73页,第105页,第67页。

{3}{5}{8} 〔宋〕朱熹:《四书章句集注》,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81页,第32页,第113页。

{9} 杨树达:《论语疏证》,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版,第58页。

{11} 郭绍虞:《中国历代文论选》,上海古籍出版社1998年版,第31页。

{12} 阮元〔清〕:《十三经注疏》,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252页。

{13}{14} 郭绍虞:《中国历代文论选》,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年版,第36页,第71页。

{15} 朱熹〔宋〕:《孟子集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第134页。

{16} 张采田:《玉溪生年谱会笺》,台北新文丰出版公司1989年版,第76页。

{17} 蔡尚思:《诸子集成》,上海书店1986年版,第55页。

{18} 王云五:《典论及其他三种》,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46页。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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