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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福柯的权力理论看《人民的名义》

从福柯的权力理论看《人民的名义》

尹郑吉 周敏

摘 要:周梅森的作品《人民的名义》在2017年横空出世,得到了极广泛的关注。作为一部反腐题材的作品,人们在反思这些贪腐行为的同时,也就无可避免地涉及“权力”的问题。法国哲学家米歇尔·福柯认为,知识、真理、话语是权力的形式,权力离开知识、真理也就不成其为权力。本文将以福柯的“权力”理论为核心对其进行分析,展现权力视域下的众生百态。

关键词:《人民的名义》 福柯 权力

随着电视剧《人民的名义》成为现象级的一部作品,其原著小说《人民的名义》也热销一时。周梅森作为一位文学在场主义者,以现实主义的笔触叙述了一个反腐题材的故事。该作品以大风服装厂和山水集团的经济纠葛为导火线,以检察官侯亮平的调查行动为叙事线索,在权力纵横交织的汉东省官场掀起调查和打击一系列重大职务犯罪与贪腐问题的浪潮。作为一部以反腐为题材的作品,人們在反思这些贪腐行为的同时,也就无可避免地涉及“权力”的问题。法国哲学家米歇尔·福柯认为,知识、真理、话语是权力的形式,权力离开知识、真理也就不成其为权力。本文试以福柯的“权力”理论为核心,对《人民的名义》进行分析。

一、权力与知识

福柯在《规训与惩罚》中提出“权力——知识”关系,具体阐释为:不仅仅是因为知识为权力服务,权力才鼓励知识,也不仅仅是因知识有用,权力才使用知识。①也就是说,权力制造知识,而知识为权力的生产提供策略。

在《人民的名义》中,汉东省省委副书记兼政法委书记高育良本是H大学政法系的系主任,法学家出身,他的学生遍布H省官场。书中对于高育良的描述,符合一般人想象中的学者型干部的形象,并且因为他与其门下弟子汇聚在政法口工作,被干部群众戏称为“政法系”。在高育良身上,我们能够看到典型的“知识为权力服务”的例子。作为大学教授的高育良培养过不少学生,而这些人在走上仕途以后,又与先进入官场的高育良联系密切,因此形成了一个相对密切的圈子。高育良本人作为一个学院派高官,相比起实干家李达康等人更加能言善辩。在新任省委书记沙瑞金外出调研回京州之后主持召开的中共H省的省委常委会上,沙瑞金和李达康指出了高育良一手提拔的学生祁同伟溜须拍马的问题,李达康为了维护自己的学生进行了一番让人哭笑不得的诡辩。不仅如此,还以自己的口才转向了干部队伍中存在更严重问题的其他人,并以祁同伟作为对比,强行转移视线焦点。

周梅森将高育良设置为前H大学政法系的系主任,也反映出知识在权力运作中的作用。政法系这样一个专业的设置尤其耐人寻味。一方面,政法系的学生走上仕途本就有优势,这样,该专业的学生在官场相聚以后,也便于“政法系”这样一个帮派的建立;另一方面,法律作为一种手段,与权力构成了一种密切的关系。在传统法学看来,法律体系是用来制约权力的手段。中世纪以后,统治权成为法律问题的核心,这意味着法律话语与技术的主要功能在于实现权力统治,并巧妙地隐藏权力统治的事实。②权力巧妙地用法律的外衣将自己的利益包裹起来,换言之,法律的制定者本就是权力的享有者。而法律本身也是一种知识。福柯认为,知识也是权力的一种表现形式。那么,一个本就有权力的人在掌握了法律知识之后,也就更加有利于自己的权力。《人民的名义》中,侯亮平最后一次与高育良谈话时,侯亮平表示不能理解这位昔日在讲台上一身正气、热情洋溢的老师这些年的做法。知法用法,高育良一再给别人强调原则和底线,他的原则和底线只是法律规定的界限而已,他的底线就是合法,可惜他的“擦边球”早就在他的不经意间超出了边界。

在书中另一个重要角色祁同伟的身上,我们也能看到知识为权力生产提供的便捷。祁同伟是草根出身,父亲是地地道道的农民。随着祁同伟考上H大学政法系开始,他的命运轨迹发生了改变,他成了人们口中的“凤凰男”,成为知识移民中的一员。原本没有任何背景的祁同伟因为成为H大学的学生,不仅学到了知识,更是在知识获取的过程中得到了别人没有的政治资源,完成了从草根到汉东省公安厅厅长的转变。

二、权力与真理

所谓“真理”,按通常理解,就是真实、科学、合理的知识,这是一种高层次、终极性的知识,也称为“真知”“全知”,因而在知识话语中总是有一种崇尚“真理”的乌托邦冲动。③随着《人民的名义》的热播,李达康这个角色超乎读者的意料,在观众尤其是“90后”观众中得到了极高的喜爱。李达康是H省京州市委书记,是一个实干家,全省公认的改革闯将,GDP是他的政绩、他的仕途、他的核心。李达康作为京州市委书记,他在书中的言行绝大部分都是与GDP挂钩的。丁义珍作为京州市副市长,与李达康共事多年,其腐败问题并不是才发生的,但是他却从未注意过,或者说没有重视过。等到丁义珍的腐败问题暴露后潜逃,李达康最关心的问题也不是害怕别人怀疑他包庇丁义珍,而是担心丁义珍的问题曝光后,光明湖开发区的投资可能会因此撤销。而在几年前,李达康在林城主政时,为了发展林城的经济,提出了“法无禁止即自由”的口号。明知这一口号的提出会备受争议,但是李达康却毫无顾忌。李达康并不是一个高大全式的人物,他曾经在别人夸奖他时说过,他的利益和人民的利益刚好一致。这番话无论是他出于谦虚或是什么别的理由,都绕不开一个实际情况:人民利益的实现确实有利于他的政绩,有利于他的权力建构。

三、权力与话语

福柯认为,话语从来不是中性的,话语就是权力。人类掌握了话语,也就赋予自己权力。在权力的形成和运作过程中,话语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可以说,权力关系的实现过程,就是权力话语的形成和使用过程。在《人民的名义》中,只要一个人物有职位,处于一个相对的支配地位,他就有话语权。《人民的名义》中,话语是一个贯穿始终的重要问题。大风厂因“一一六”案件尚在审理,大门被贴上封条,工人为了工作赚钱,只好偷偷从窗户爬进去。在这件事曝光后,沙瑞金和李达康前去探访,沙瑞金一把撕下封条。李达康嘴上为沙瑞金叫好,但是却在想这个封条不应该这位省委书记直接撕掉,而应该由光明区的法院来撕掉。沙瑞金直接撕掉封条,无疑是为了向大风厂的工人们证明政府和自己都为他们着想,用行动支持他们,但是他却忽略了,他本来是没有权力撕掉法院粘上的封条的。司法部门应当是独立的,这样才能起监督的作用,然而,沙瑞金和这些工人内心都认为省委书记的权力大过区里的法院的,他有足够的话语权,所以他可以直接撕掉封条,干预司法操作的过程。沙瑞金的话语权显然是来自于他的省委书记的身份,来自他的权力。在福柯看来,人的行为举止和气质风范之类身体动作和肉体形态都是一种话语。沙瑞金一把撕掉大风厂封条的举动本身就是一种身体话语,显示了沙瑞金果敢的性格,也展现了他潜意识的权力意识。

在《人民的名义》中,还有另一种隐蔽的话语,即来自底层的话语。大风厂的工人们是这个底层群众的代表,他们并没有话语权。大风厂的股份被那些有话语权的人操纵以后,他们的利益受到损害,不仅如此,他们连合理有效的解决途径都找不到,无法为自己发声。于是他们采取了一种近乎走投无路的方式,准备用武力来捍卫自己的利益,结果一场意外的大火造成了无法挽回的局面。新一代的底层民众以网络媒体来增加自己的话语,他们将发生的事情传上网络,希望自己的声音被更多的人听到,进而传达到掌握话语的权力者手中。无论是“一一六”大火事件在网络上传播,还是后来大风厂工人翻窗进工厂的事情在网上传出,都是底层话语的一种无奈之举。他们微弱的话语根本得不到关注,于是他们只能尽可能地让拥有话语权的人知晓他们的处境并且不得不处理他们的问题,借此来摆脱自身的困境。

四、结语

无论是作为电视剧的《人民的名义》,还是作为小说的《人民的名义》,都得到了人们极广泛的关注,尤其是电视剧的形式更是得到了“现象级”的评价。作品中围绕“权力”展示出的诸多问题值得人们反思。周梅森自称是“文学在场主义者”,他的作品也更加善于将生活中真实的现象展示出来,从这一角度来说,这部作品在反映现实生活的史料价值高于其审美价值。

① 〔法〕米歇尔·福柯著,刘北成、杨远婴译:《规训与惩罚》,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9年版,第29页。

② 栗峥:《现代社会中的权力规训:福柯法律思想的关键词展开》,《社会科学战线》2017年第3期。

③ 姚文放:《文学理论的话语转向与福柯的话语理论》,《社会科学辑刊》2014年第3期。

参考文献:

[1] 窦薇.为《人民的名义》所掩藏的[J].社会科学报,2017(5).

[2] 薛静.夹缝中的“李达康”:《人民的名义》如何缝合官方话语与民间逻辑[J].文艺理论与批评,2017(3).

[3] 周宪.福柯话语理论批判[J].文艺理论研究,2013(1).

[4] 周梅森.人民的名义[M].北京: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2007.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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