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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世之情竭,厌世之念生

救世之情竭,厌世之念生

吴趼人(1866—1910),名宝震,又名沃尧,字小允,号趼人,又号我佛山人。他是晚清享有盛誉的小说家,自称为文“一纸既出,则传抄传诵者,虽经年累月,犹不以陈腐割爱”①。由于一生经历坎坷,落拓不偶,遂养成了“岸然自异”于流俗的强毅性格,“穷愁著书”的念头也因此而生,正所谓“落拓极而牢骚起,抑郁发而叱咤生”。吴趼人将其一腔悲愤化为嬉笑怒骂之文,《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即其积“二十年亲见亲闻”之材料“惨淡经营”而成。其友李葭荣曾不无会心地说:“《怪现状》盖低徊身世之作,根据昭然,读者滋感喟,描画情伪,犹鉴之于物,所过着景。君厌世之思,大率萌蘖于是。余尝持此质君,君曰:子知我,虽然,救世之情竭,而后厌世之念生,殆非偶然。”②由此可见,《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并非仅具“话柄”以为谈资而已,其思想情感亦极深切,今聊为阐发,以求教于方家。

王德威先生说:“胡适、鲁迅之后的学者,已将《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与《官场现形记》等晚清谴责小说的叙事方式与主题结构,联系到18世纪中叶吴敬梓的小说《儒林外史》。就晚清小说讥刺士人阶层既不自重、亦无社会地位这一向度而言,它们确实留下了吴敬梓式讽刺的印痕。但这些学者忽视了如下一桩事实:《儒林外史》是在不同的价值论指导下创作出来的作品,因而他无法预示谴责小说对奇特丑怪之事件的胃口、对虚幻价值假情假意的拥戴,以及对跳梁小丑的炫示。”又说:“米列娜在研究晚清谴责小说的叙事类型学时,提供了两种公式:‘邪必胜正、‘大邪必胜小恶。对恶的弹冠相庆,的确是晚清谴责小说的主导特征之一。”③如果从小说所展现的表层内容来看,这些论断当然无可非议,但一旦进入作品思想与情感的深处,则难免给人以浮泛之感。

吴敬梓与吴趼人虽是不同时代的人,但同样抱着儒家的价值观念,也同样处在一个危机的时代。所不同的是,吴敬梓只是感到在种种越轨行为以及伪善的掩盖之下,士人灵魂的深度扭曲与传统信念的崩解,而颇具反讽意味的是,他们又是整个儒家道统的承载者。作为具有清醒头脑的吴敬梓,他感到的只是迷惘与无助,这是古代士人唱不完的人生悲歌。但是吴敬梓并未放弃,虽然路漫漫,但他仍在求索,《儒林外史》还有一些文人与众不同,他们企图通过祭奠泰伯祠的行为来体现自身道德的高洁与完整,也试图以此来传承儒家道统那岌岌可危的一脉香火。虽然在小说的收尾处,那行将荒芜的圣祠流露出了吴敬梓的无奈与凄怆,但这毕竟象征着他心中那仅有的希望,《儒林外史》唱出了那个时代士人阶层的集体挽歌。而吴趼人时代的危机,不仅仅是由自身的道德败坏引发而来,还有来自异域强势影响的西学——它击垮了儒家自以为是的文化优越感。如果说《儒林外史》还只是士人阶层的存在危机的话,《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已经是深层的民族危机了。吴趼人的小说透露出了整个社会道德体系的全面败坏与崩解,他感叹上海由一个六十年前民风淳朴的地方变成了轻浮险诈的逋逃薮即是一个显著的例子。小说在“楔子”里虚构了两个人物,一个是“九死一生笔记”的作者,也是小说的实际作者或者说是叙述者,另一个是将笔记改编为小说的“死里逃生”。暂不说这两个名字所蕴含的现实意义,实际是他们也已被整个社会排除在外,真是“天地虽宽,几无容足之地了”。九死一生将笔记交给友人,命其代觅知音,在小说的结尾处,作者点明这个友人是文述农,当笔记被死里逃生这个“知音”接受后,他即“深深一揖,扬长而去”,从此消失在茫茫人海中,不知去向。九死一生自信他的笔记“比那《太上感应篇》、《文昌阴骘问》、《观音菩萨救苦经》还好得多”,“比着世上那印送善书的功德还大”。死里逃生将笔记改编成小说寄给横滨新小说社,“交待明白,翻身就走,一直走到深山穷谷之中,绝无人烟之地,与木石居,与鹿豕游去了。”小说由此体现了吴趼人在精神上对整个社会的绝望与诀别,他已没有了吴敬梓维护儒家道德体系的心力与气魄——即使是无力的。《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正体现了吴趼人救世与厌世交织的复杂心态。

小说以“怪”总领庞大的题材内容,其意并非仅搜罗“话柄”以迎合时好,通过对小说的整体考察,可以发现吴趼人的“怪”主要体现在对伦常以及正常社会秩序及制度的肆意破坏上。这与吴趼人“提倡旧道德”以纾时难的思想直接相关,他有感于“欧风东渐之际,后生小子,于祖国古书,曾无一斑之见,而先慑于强国,谓为其文明所致,于是见异思迁,尽忘其本……舍我之本有而取诸他人,不问精粗美恶,一律提倡”④,为矫这种“失之审择”的输入西方文明之枉,他提出了“恢复旧道德”的主张。小说对晚清社会“怪现状”惊心动魄的展示正是吴趼人这种思想的体现,所以小说的内容较多地集中在家庭、朋友及官场方面,这恰恰是“旧道德”的主要载体。小说写家庭怪现状的内容之多是有目共睹的,而此类事件又集中地体现在背离伦常甚至乱伦等方面。以“我”为例,在“我”奔丧时,伯父吞没了父亲留下的所有财产,最后竟以一废官照搪塞了事。伯父的无情、奸诈与虚伪让“我”感到了人世的透骨凄凉,然而在结尾,小说又以曲笔暗示了这个道貌岸然的伯父居然有不可告人的乱伦行为——舅老爷的女儿竟然是他的情妇,而且他们还偷偷地将生下的孩子亲手送进了育婴堂。最惊心动魄的描写要数苟才了,他想尽办法将立志守节的儿媳送给制军作小妾,在一番死去活来的痛哭过后,她发出了这样撕心裂肺的呐喊:

姨妈,我此刻不伤心了。什么三贞九烈,都是哄人的说话;什么断鼻割耳,都是古人的呆气!唱一出戏出来,也要听戏的人懂得,那唱戏的才有精神、有意思;戏台下坐了一班又聋又瞎的,他还尽着在台上拚命的唱,不是个呆子么!叫他们预备香蜡,我要脱孝了。几时叫我进去,叫他们快快回我。(第八十九回)

在这鬼蜮的世界中,想保持节操都不可能,原来忠孝节义已成了骗人的鬼话,这已不是寻常的失节堕行之事,它有着更为深刻的现实意义。吴趼人以此说明所谓的伦常在晚清已彻底流为虚伪的谎话,而且是“哄死人不偿命”的大谎话。不过,故事并未到此结束,无耻之尤的苟才最终又被其子送上了黄泉路,并继承了他的财产和小妾,这样的结局并未让读者感到恶人终得果报后的快意,而是发人深思。我们注意到上述两个事件中都有古代宗法社会中最令人不可容忍的乱伦行为,其实此类描写在小说中并非仅此而已,恬不知耻的莫可基就是在其弟死后,将弟妇变成了夫人。一部《怪现状》,父母不慈、子女不孝的事屡见不鲜。高谈理学的符弥轩竟让养育自己的祖父过着猪狗不如的生活,而石映芝的母亲对其的无端折磨又令人发指,所以作者不禁发出这样的感慨:有符最灵为祖,何不使石映芝为之孙;有石映芝为之母,何不使符弥轩为之子⑤。兄弟之间亦是如此,黎景翼为了谋夺其兄的财产,竟逼死其兄,并不惜将其嫂卖进妓院。家庭的伦常与秩序崩解如此,真是“茫茫大地,无可容身”了。吴趼人对家庭怪现状如此倾心的描写,并非无端而生。考虑到中国古人“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的理想境界,吴氏对家庭怪现状如此惊心动魄的描写就不值得奇怪了,他与《金瓶梅》、《红楼梦》的作者有着某种类似的构思,家庭的厄运与王朝的土崩瓦解紧密地联系在一起⑥。《怪现状》中家庭伦常与秩序的彻底崩解是整个社会的一个缩影。

如果说家庭怪现状体现的是伦常中孝悌观念的彻底瓦解的话,那么朋友(泛指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方面)间的怪现状就是义的缺失了。例如“我”父亲的好友尤云岫,他不仅私吞了“我”让他寄给母亲的百十来块洋钱,而且还在“我”回家卖房产时,企图从中敲诈勒索。在54回,小说又写了一个把弟将冒饷的把兄告发了,作者就认为“赵有可死之罪,而朱非可死赵之人”。在102回,裘致禄在被查抄之际因信不过挥霍无度的儿子,遂将家产寄顿在好朋友处,好友单占光代他存放收条,然而他却毫不犹豫地与其他人一起瓜分了裘致禄所有寄存的财产。这致使裘致禄的儿子豹英一无所获,他遂企图从姨娘那里得到些什么,姨娘只得偷偷地将金银首饰等物寄存在干妈(杨太史的姨太太)的家里,杨太史本与裘致禄十分交好(裘与杨的交好为的是使姨娘有个依靠),然而在豹英走后,杨太史也同样吞没了寄存在其处的财产。虽然作者于此事有进一步的引申,但是朋友之间无义可言已是明显的事实。

《怪现状》对官场的描写也不是局限在现形记的层面上。从第4回的官做贼到27回的臬台大人居然是飞檐走壁的强盗,这已使我们意会到做官的已成了官道的对立面。80回里那个四川的学政竟然在卸任时贩了一船丫头准备倒卖,如此等等,不一而足。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古训已成了遥远的过去,《怪现状》中的官场是已经异化了的鬼蜮世界,它已完全偏离了正常的轨道。甚至功名这样的国家利器也可以随意买卖,虽然它已是司空见惯的事,但作者突显它显然是为了说明这极不正常。

所以说《怪现状》并非是对“恶的弹冠相庆”,它对社会的全面暴露也未必仅仅表现为摧陷廓清似的除旧布新。如果是这样,我们就很难理解78回金姨太太以嫡妻礼出丧为何会引起作者的如此注意以及79回的议论,在作者看来,这显然是地道的僭越。103回的婢学夫人也同样如此,儿子的丫头(二人本有染)阴差阳错地成了老子的夫人,更怪的是她还要以老爷夫人的身份让儿子儿媳去参拜她。作者如此全面地展示整个社会的怪现状,显然是感叹伦常与正常秩序与制度的缺失。小说以上海为中心,在“楔子”里作者即感叹这个地方已由“六十年前民风淳朴的地方,变了个轻浮险诈的逋逃薮”,79回甚至说“上海是个无法无天的地方”。上海只是晚清社会的一个缩影,“无法无天”无异于说晚清社会已完全偏离了正常的轨道,伦常与秩序已完全趋于崩解。

在《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里,吴趼人抛弃了传统文学“曲终奏雅”的固定模式,恶人肆无忌惮的丑陋行为背后缺乏正义的伸张,即使是虚无缥缈的因果报应也无踪迹可寻。对丑恶无休无止的暴露表明他已不再幻想会有永恒的正义在冥冥中对现世加以审判,他要让鬼蜮般的世界尽情地展现在读者面前,使他们明白自己处在一个什么样的世界中。在无数骇人听闻与惊心动魄的事件中,叙述者已无须再作任何的道德评价。在吴趼人的笔下,恶人已不再有人性可言。例如,作为小说叙述者“我”的父执辈的那个尤云岫,在“我”料理父亲的丧事时,曾托他代寄一百三十二元回家,他不仅私吞了此款,还在“我”回去卖田时从中作梗企图猛赚一笔。后来,这个在乡里包揽词讼、无恶不作的地棍,因家庭一连串的变故开始走下坡路,他娇生惯养的儿子甚至用药将他麻翻,拿走了他一生作恶的铁证——他与人别人来往的书信,以此随时向他勒索钱物。最后,他儿子索性去当了强盗,将抢来的财物放在家里,案发后,儿子上了断头台,而他虽然留住了老命,但从此家产荡然无存。他的首饰店变成了一个小小的作坊,靠着它微薄的收入维持生活,在“我”因结婚回家顺便再去看他时,他已长久没交房租了,于是“我”将身上带的零钱给了他。他犹如抓住了生命中的一根救命稻草,开始向“我”借钱,而且数目不少,在“我”不胜其烦而故意躲开时,他竟放出话说他当年在“我”父亲丧事期间帮了忙,如今“我”却如此忘恩负义。尤云岫虽然经历人间难以忍受的家庭变难,但是没变的仍然是他那肮脏的人性。另如小说中写得较为精彩的苟才,为了谋差,他处心积虑地将自己立志守节的儿媳妇送进督辕作了大帅的姨太太,他的手段和行为可谓无耻之尤。虽然从此他差使不断,也因此宦囊丰满,在志得意满的生活中,他对自己亲手送进督府的儿媳妇没有任何的歉疚感。这使我们想到了《儒林外史》中的老秀才王蕴,当三女儿准备替夫殉节时,他不但不劝阻,反而赞成她如此去做。在女儿死后,他甚至仰天大笑道:“死的好!死的好!”然而在入祠建坊之际,他却“转觉心伤,辞了不肯来”。不管我们谴责王蕴有多么迂腐,一个不可否认的事实是,吴敬梓在看似不经意的文笔中还是将他人性的一面显露出来了,吴敬梓没有忘记他笔下描绘的还是人。苟才与王蕴,虽然是两个不同时代的文学人物,他们之间的反差足以映照出作者的真实心态及其所处现实的面貌。在《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中,吴趼人笔下主要展现的是“三种东西:第一种是蛇虫鼠蚁,第二种是豺狼虎豹,第三种是魑魅魍魉”。吴趼人并没有把他笔下的形象视为真正意义上的人,他们仅仅有一张人皮。因此,可以说吴趼人并不是首肯了现实的丑陋,只是因为对此他既无力有所作为也根本不再相信虚张的正义。通过这种方式的抒写,一方面他期望有警醒时俗的救世功效,另一方面也有个人失意人生情感宣泄的味道。

在《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中,也有一些人物值得我们注意,那就是与那“三种东西”有本质区别的“人”,他们主要以吴继之、蔡侣笙、文杏农以及作为小说叙述者的“我”为代表(仅举小说中占有重要位置的人物)。蔡侣笙是一个穷困潦倒但狷介自守的读书人,他宁愿靠测字糊口,也不愿接受别人的馈赠。与“我”结识后,“我”通过吴继之给他介绍了一个馆地。侣笙知恩图报,硬要将祖传之物赠“我”以表谢意。后来蔡当上了知县,他竭心尽力为民谋事,成为晚清谴责小说中真正称得上是“清官”的人物,但是在一次蝗灾中,他动了常平仓的款子先行赈济,结果被诬陷捏报灾情、擅动公款,勒令缴还。侣笙倾其所有也无法偿还那五万两欠银,本打算从吴继之处筹款,可是此时继之的生意却全部倒了,继之与“我”均已身负巨债。而唯一的希望是文杏农的家产,但是一场大火烧毁了他的田契与房契,等待侣笙的只是一天紧似一天的讼事。吴继之与蔡侣笙不同,他有家产,且少年科第,始初因与藩台的特殊关系,官场还算顺利。但继之虽处事老练却无法忍受官场的龌龊气,最终弃官从商,起初生意蒸蒸日上,终因用人不当而一败涂地。小说人物兼实际叙述者的“我”,作者故意将其真实姓名及居住原址隐匿起来,使善于索隐的读者颇费思量。“我”的存在不仅使小说大大小小的故事得以有机地结合在一起,而且“我”也是众多事件的实际参与者。故事是以“我”省疾遭丧开始的,伯父说将父亲留下的财产放在钱庄生息,却从此本息皆无,最终只给了“我”一个无用的废官照了事。在外出谋事时,“我”巧遇吴继之,被其聘为书启夫子。自此以后,“我”即跟随继之到处奔走,继之为官时,为其处理往来信函;继之经商时,“我”替他到处打点生意。在广泛的社会活动中,“我”极力收集别人所讲的故事、新闻,并有意观察所见之怪异现象,《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众多的故事即来源于“我”的见闻。但是,“我”并非单纯的旁观者,在黎景熙为吞没弟财,逼死乃弟,并企图将其弟媳卖往妓院时,是“我”设法解救了他的弟媳。同时,也是“我”在蔡侣笙最穷困潦倒的时候伸手援助了他。由此可见,“我”除了直揭社会的怪异现象以外,也在以自己微薄的力量企图改变点什么。《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与别的谴责小说一个重要的不同是,吴趼人虚构了一个小说人物“我”,这个“我”已与作者本人难以截然分开,也就是说他已承载了作者个人的身世之感及思想抱负。熟悉吴趼人身世的读者,不难看出小说中“我”的家事有不少直接是以吴氏自己的身世为蓝本的,暂不说“我”那伪善无情的伯父。即以小说结尾“我”迎养已故叔父的两个孩子为例,小说中说:“他人的事,且不必说他,且说我自己的事罢。我记以后这段事时,心中十分难过;因为这一件事,是我平生第一件失意的事,所以提起笔来,心中先就难过。”“我”曾电报伯父请命如何办法,而伯父半个月后始复电,其中云:“自从汝祖父过后,我兄弟三人,久已分炊,东西南北,各自投奔,祸福自当,隆替无涉。汝叔父逝世,我不暇过问,汝欲如何便如何。据我之见,以不必多事为妙。”“我”经千辛万苦从山东将两位堂弟接了回来,其中情节感人肺腑,非亲身经历者不能道其一二。在小说的结尾,“我”也因吴继之生意的失败背上了巨债,不得已也潜归家乡避难。至此,小说所蕴含的言外之意是:有济世情怀的有志之士在这个鬼蜮般的现实世界中全部被放逐。小说在“悲欢离合廿年事,隆替兴亡一梦中”的诗句中戛然而止,可谓读书人一声长叹。

(责任编辑:古卫红)

作者简介:姜荣刚(1976- ),许昌学院文学院讲师,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文学博士。

① 我佛山人(吴趼人):《〈最近社会龌龊史〉序》。见陈平原、夏晓虹编:《二十世纪中国小说理论资料》(第一卷),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2月版,第382页-第383页。

② 李葭荣:《我佛山人传》。见魏绍昌编:《吴趼人研究资料》,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4月版,第13页。

③ [美]王德威:《被压抑的现代性——晚清小说新论》,宋伟杰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5月版,第225页-第226页、第246页。

④ 吴趼人:《〈自由结婚〉评语》,《月月小说》第十四号(1908年)。

⑤ 参看《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74回末评。

⑥ 参看[美]浦安迪:《明代小说四大奇书》,沈亨寿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6年9月版,第6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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