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 雪
关键词:女性意识 宋之的 《武则天》 历史文学
摘 要:中国的女性主义批评意识除了来自于西方文学理论“横的移植”之外,还有本土女性意识语流“纵的继承”,其发展到“五四”形成了一个高潮。其中宋之的的五幕史剧《武则天》集中反映了20世纪30年代文学创作中的历史观、性别观等问题,为审视和理解整个20世纪历史文学对女性的书写提供了重要节点。
谈到中国的女性主义文学批评,人们总是容易将其归结为欧美社会思想、文化思潮在中国的回响。20世纪80年代西方女性主义文学批评理论的引入给中国文学带来了一种新的阐释角度,大大促进了中国文学批评的发展进步,但是在这种批评热潮中,我们也不难发现,很多研究者是机械地将中国文学放置于西方女性主义的“理论刑床”之上,无视中西方在女性观念及妇女地位等方面的历史差别以及由此所表现在文学作品中女性意识的差异,用其盲目地肢解中国文学,不是照搬照抄对中国本土的文学文本加以生硬的批评,就是将这种传入的理论奉为“圭臬”,缺乏一个作家或理论家自身对于问题的思考和理论建构,带有一种“食洋不化”的弊端。此外,这种对西方理论的照搬照抄还表现出研究者在进行“横的移植”的同时却无视“纵的继承”,忽略了在中国本土文化中早已经自我孕育生成的一种“女性意识”“女权思想”语流。
毫无疑问,中国的封建文化带有浓重的男权中心主义色彩。比如从造字上来看,一些带有贬义的字“奸”“婪”“姦”“奴”“婢”等都是“女”字做偏旁,而“毁”“淫”等最初也是写作“(毁女)”“婬”。再比如对表示女性的字词的解释,“妇”在《说文解字》中解释为“服也”,意为服侍家事的人;“妻”释为“与夫齐者也”,意思是与丈夫一致的人。这种男权色彩在一些古籍元典中有着更明显的体现,比如《诗经·小雅》中有“乃生男子,载寝之床,载衣之裳,载弄之璋。乃生女子,载寝之地,载衣之裼,载弄之瓦”,《论语》中有“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这种散见于文化各个角落的男尊女卑思想通过汉代董仲舒的“三纲五常”理论而正式形成了一个完整的价值系统,并伴随着封建统治体制而渗透到社会生活、思想文化的每一层面,成为了民族的集体无意识,即使是女性自己也表现出对这种男权文化自觉不自觉的认同,如以汉代班昭《女诫》为代表的“女四书”就是自觉自愿地使女性沦为男性的附庸。
但是这种男尊女卑的思想虽然贯串整个封建社会但也并不是整齐划一的大合唱,在男强女弱的“主旋律”之外,也不时有一些抗争的音符出现,比如家喻户晓的卓文君和司马相如私奔的故事,武则天以女主临朝的创举等。文学创作领域所发出的反封建呼声也不鲜见,如元代剧作家王实甫的《西厢记》就充满了封建礼教叛逆者的声音。但是真正比较清醒自觉地提出对男权中心主义批判的却要数明清时的一些男性思想家、文学家。其中明末的李贽可谓力倡男女平等的先驱,他的《焚书》、《藏书》等对孔孟儒学封建礼教提出了批判,提倡男女平等、婚姻自由。清代学者袁枚则招收女弟子,褒扬妇女的文学创作,批驳“女子无才便是德”的传统观念。文学家李汝珍在《镜花缘》中也表达了同情妇女、尊重女权的思想,他笔下的女性不再仅是传统小说中爱情故事的主角,而成为社会活动的参与者,展现了女性在社会政治生活上的作为。曹雪芹的《红楼梦》对女性独立地位和人格价值的肯定就更无须讳言。到了清朝末年,随着西方先进思想的涌入,康梁等接触了西方先进文明成果的改良派更是积极促进男女平权、妇女解放。康有为视妇女解放为人的解放的重要内容,谭嗣同认为“男女同为天地之菁华,同有无量之盛德大业,平等相均”,梁启超也说“妇学实天下存亡积弱之大原也”。因此他们倡议设立“不缠足会”“女学堂”,禁早婚,对男尊女卑、夫为妻纲等封建戒律给予了严厉批判。
从这种梳理中我们不难看出,随着社会时代背景的变迁,在我国传统文化内部已经孕育生发了女性意识的萌芽,“将‘女性从‘中性/传统话语中凸现出来,可谓中国女性主义运动的第一朵浪花,预示了五四时期女性主义浪潮的来临”。从19世纪末开始,西方文化被大量引进、流播,其中也包括欧美妇女运动的情况和先进思想,这大大加速了中国女性主义思想的勃兴。陈独秀、李大钊、胡适、鲁迅等人先后发表了一系列声讨封建传统、支持妇女解放的檄文,《新青年》、《妇女评论》、《东方杂志》、《觉悟》等刊物都曾发文探讨妇女问题。他们批判封建性别文化、反对男尊女卑、倡导男女平等、呼吁妇女人权,其广度和深度涵盖了思想文化、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使妇女解放成为“五四”文化革命中“人的解放”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为此后女性主义创作的涌现奠定了丰厚的理论基础。同时一批思考女性问题的文学作品也逐渐涌现,尤其是一些女作家开始在文坛崭露头角,像冰心、冯沅君、陈衡哲、庐隐、丁玲等,她们的创作以独特的性别视角展现了女性生命意识和主体精神的觉醒。但是这种由“纵的继承”和“横的移植”所共同造就的“五四”女性主义高潮,随着社会时局的吃紧以及战事的爆发而不可避免地走向了衰落,在“救亡”代替“启蒙”的大形势下,人们更多地把目光投向了“国防文学”“抗战文学”,但与女性有关的社会问题的思考也并非绝迹,宋之的的五幕史剧《武则天》正是一例。
《武则天》创作于1937年卢沟桥事变之前。在日本帝国主义侵略中国华北危机日益严重的情况下,戏剧界为响应党的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号召,提出了“国防戏剧”的口号,号召各阶层、各派别的爱国作家都来创作抗日救国的作品,但与此同时国民政府也加紧了对文学艺术的审查工作,大兴“文字狱”,禁演与抗战有关或宣传义勇军的戏剧。在戏剧遭到重重束缚而没有创作自由的情况下,“便形成了历史剧的抬头。我自己便在这种苦闷下写过一个历史戏”,这个戏就是《武则天》。
《武则天》集中描写了“在传统的封建社会下——也就是男权中心的社会下,一个女性的反抗与挣扎”,公演之后引起社会的广泛注意,并就该剧是否符合“国防主义”展开了讨论。不少人认为,在当时的社会政治环境之下文学的当务之急是创作“国防文学”,剧作者放弃现实的题材不写,转而去写一个“荒淫”的女皇,是非常不合时宜的。宋之的对此表示了反驳:“历史剧不是不可以写,而是怎样地写。鲁迅先生曾写过不少的讽喻的历史小品,却都是极成功的作品。”显然,作者在恶劣的写作环境中选择创作历史剧,是有特别的寄托在里面的,目的是借古讽今、以古喻今。《武则天》实际上是接续了逐渐为抗战所中断的“五四”传统中对女性问题的思索,“这个戏是应当作一个妇女问题来看的”,“《武则天》这个剧本是写出了重压下的女性对于男性中心社会的一种反抗,在政治上、思想上、行为上,都有正确的意义的”。事实上,作者在剧本里也并不是要刻画一个荒淫无耻的武则天,而是“想写屈服于男性中心社会的女性的反抗,和男性的对于女性的迫害”。宋之的认为武则天“是在封建社会下产生的一个较强的变态女子,她企图以个人英雄主义的方式夺取政权,终因无深邃的政治思想,致不能突破传统的封建势力而失败”,因此作者刻意回避了政治上的武则天,不去写她的文治武功、历史功绩,而着重表现她对男性的反抗,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剧本里的故事、场景、人物都是以此为重心而取舍,许多在历史上占有重要地位的人物如狄仁杰等都被舍弃,而重点刻画了几个女性,“有逐渐在传统生活的磨炼下变得贪婪、刻毒和妒忌的老尼,有不满现状思图反抗、却又没有力量而终至疯狂了的妙真,有追求自由、但因认识单纯遂至被骗而不悟的妙玉,有点缀品的韩国夫人,有安命的王皇后”,可以说表现了男性中心社会下女性的种种姿态。其中“只择目的不择手段、积极反抗的个人英雄”武则天是全剧的中心人物,作者通过她的口谴责了封建正统秩序对待女性命运的不公:“现在的男人们,是常常向女人要求良心的,可是他们自己却没有良心;女人们有良心,可是却不准向男人去要求良心。”她为京师尼庵女尼的不检行为辩护:“你以为使一个人——一个和男人同样有感情、有思想的女人,终生老死在尼庵里过着囚禁的生活,便算是烈女吗?朕修《烈女传》的用意,倒恰恰和这个相反,朕列举了许多古来的女中豪杰、巾帼英雄,给后代的女性作模范,使她们觉悟,使她们反省,使她们都要享有做人的权利。”毫无疑问,作者是想通过这个剧本呼吁和鼓励妇女起来反抗封建压迫,而且还通过武则天斗争的失败提出了进行女权运动不能“只知道争取个人的政权”的问题。但遗憾的是作者的这种主观意图并没有通过剧本恰当地表现出来,而是过多地集中在了武则天的报复主义。她杀女、杀姐、杀王皇后不惜一切代价都是为了换取权力,而夺取权力之后呢?“我常常觉得我是落在井里,我正在向上爬,如果有一天爬上去……我要杀人!”因此“舞台上的武则天在观众眼里只是一个阴险狠毒的女人”,“是一个倔强、愤怒、只知道报复的人”,这就使得剧本所刻画出来的武则天性格非常单一,并不能得到观众的同情激发他们对女权运动的共鸣。对于这一点,陈沂、茅盾等人在当时就已经有了很清醒的认识:“《武则天》里边所表现的女权运动是反常的,这种女权运动会使男人厌恶,也会使明白的女人厌恶,呈现在读者与观众眼前的武则天并不伟大,只是一个变态的女性,对于男人愤怒的女性。”“剧作者的主题,在一般女性(或男性)观众听来,只觉得是梦话!”
虽然剧本没有完成作者的意图,但通过作者的“自白”以及研究者的评论,我们可以看出当时对女性问题的认识已经达到了一定的水平,否定了那种将男性放置在女性绝对对立面的抗争,而且通过对《武则天》在刻画人物性格方面所存在的不足的批评也提出了历史文学应该如何表现女性人物形象的问题,其中达成的共识就是应该表现出人物的复杂性,要表现“女子里面多式多样的身份地位”,要将人物生活的复杂环境及其矛盾冲突充分显现出来。但是在这样一些中肯的批评之后是否也隐藏着一点别有情怀的所指呢?作者和批评家们固然对社会对女性的传统封建压迫、奴役和歧视表示了反对,但似乎对武则天对男性的玩弄、报复和驾驭表示了更强烈的厌恶,他们或许可以接受一个女性在政治抱负、历史功绩等经国之大业方面做出超越男性的贡献(宋之的对武则天文治武功的回避或许也可以从这个方面加以解读),但无法容忍她在性与性别问题上对男性的颠覆与僭越。武则天“取了男人从前对她怎样,她也怎样对男性的态度,因此,她失败了”,而这种失败则“教训了一般妇女,用女人反抗男人的这个社会运动,无论在什么时代,什么社会都是错误的”。这种对女性在社会政治领域的许可和在伦理道德领域的拒绝恰恰反映出中国的女性主义的特点,“西方女性主义者比较强调实际的社会改革行动,而中国的女性主义者则注重意识形态领域的自我反思与自我更新,强调通过内在的道德选择来改变人们的思考与生活方式”。因此武则天的失败事实上并非因为她的个人英雄主义,而是因为她撼摇了男性在伦理道德领域的绝对权威,虽然取得了暂时的胜利但终敌不过整个封建传统秩序的强大“纠偏”能力。她在政治上的失败或许还能博得同情,但她在性别抗争上的失败却大快了男性的人心。这从历史上对武则天的评价和普罗大众的接受史中也可以看得出来,无论是在史家传记还是在民间传说中,武则天总会被扣上一顶淫荡的帽子,为伦理道德所不容。这种中西方在女性解放问题思考上的差异至今依然存在,而它也显示了中国的女性解放有着自己的复杂性,势必要走一条区别于西方的道路。中国女性的解放不仅是从家庭的牢笼中走出来、参与到社会生活公众活动中,更重要的是在思想意识、伦理道德等精神层面祛除男性对女性的强制规约以及女性无意识的自我规约。社会改革或许是容易的,但思想上的革命却困难得多,它要同千百年来已经根深蒂固在民族集体无意识领域内的一切男权中心主义决裂,其中的难度可想而知。在触动了男权中心主义的中枢神经后,这种思想革命不仅会遭到男性的反对,甚至有时也不被女性所理解和认同,所以百年来文学在女性问题的认识上不断表现出回环反复,这也让我们意识到中国的女性解放依然任重而道远。
《武则天》的出现可以被看作20世纪30年代文坛上的一个偶然事件,但是它却集中反映了30年代文坛在文学创作、历史观、性别观等方面的理念,尤其是在历史文学的女性书写方面,对后来者的创作产生了或隐或显的影响。它为我们耙梳整个20世纪历史文学中关于女性书写的创作观念、性别意识、文化审美等问题提供了一个重要的节点,也是中国本土女性意识语流发展衍变的一个重要环节,其意义和价值值得我们去重新审视。
(责任编辑:吕晓东)
作者简介:董 雪,浙江大学中文系中国现当代文学博士研究生。
参考文献:
[1] 林树明:《多维视野中的女性主义文学批评》,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年版。
[2] 宋时编:《宋之的研究资料》,北京:解放军文艺出版社,1987年版。
[3] 宋之的:《武则天》,上海:上海生活书店,中华民国二十六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