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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话语的主体向度

文学话语的主体向度

关键词:文 悦 醉 主体向度 文学话语

摘 要:在巴特的概念体系内,文是悦与醉的起点而不是终点,醉与悦因为主体参与意指过程的构造和破坏而得以呈露。“文之悦”与“文之醉”一方面是文学话语主体性分裂的两个向度,同时又统一于批评的主体性之中。这种分裂与同一是人在现实中逃避负载意识形态的庸俗大众文化,即文学僵化的意指过程的选择。正确解读巴特的这两个重要概念,有助于深入理解后现代主义文学批评、文学阐释理论的共性内核。

《文之悦》是罗兰·巴特晚年的代表作。这本由四十六个片段构成的小书,各段参差不齐,长短不一,而且只是“随意地”按各段标题的法文字母排序,看来恰似一件不经意之作,但它在巴特的思想历程中占据极重要位置,甚至被认为是他后期《符号帝国》(1970年)、《萨德,傅立叶,罗耀拉》(1971)、《罗兰·巴特自撰学记》(1975)、《恋人絮语》以及《明室》(1980)等著作的“共居之地”①。

何谓“共居之地”?这里大致有如下内涵:第一,《文之悦》的各题目实际涵括了巴特长期以来身临后现代语境所沉思的绝大部分问题;第二,它贯彻了巴特一贯的思想理路,即把语言符号作为切入点,关注符号的能指与所指之间的关联性,从而揭示语言符号与文学所掩映的意识形态的固化、飘移过程。第三,巴特在《文之悦》中透过文的能指/所指间任意性的游戏,窥见了话语对人的主体性消解的灾难,进而站在更高处(悦与醉)发出拯救主体性的诉求:要把“文”作为起点而不是终点去观照。惟其如此,主体性才不会被“信以为真”的意指遮蔽。这最后一点,也正是《文之悦》乃至后现代文学批评理论的核心主题之一。

巴特早年也受到索绪尔结构主义语言学的熏染。但与其他人(如拉康)不同的是,巴特思想是渐进式的,并没有“德里达”、“维特根斯坦”式的剧烈嬗变。这其中一个主要原因是巴特始终把视域对准语言以及所有之与同构的符号,特别是文学;同时,竭力探寻符号的能指/所指之间关联的社会意识的合理性,这与拉康叩问能指“镜像阶段”有着极大相似。

在《文之悦》中,出现频率最高的四个概念分别是文(25段),醉(31段),文之悦(16段)以及主体(11段)。这可以从一个侧面镜映出《文之悦》的主旨:重新解析文学话语主体性问题。

巴特的“文”这一概念与习惯上人们所理解的“文字”、“文本”、“文学”、“文化”等等都有关联性,又不同于它们当中任何一项。“文”与上述概念有关联是因为它们为“文”构筑了一个互文式语境:都牵涉到写作、创作这类主体性的话语建构(意指)过程的共同出发点,即语言符号。另者,说“文”与上述概念完全不同,则“文”实际既是这些概念的集合,同时又是它们的归约。与索绪尔、德里达等人不同,巴特很少给概念下定义,这也是他规避语言僵化式的“有限有定结构”的自觉。所以,在《文之悦》里,巴特对文作的仍是比喻式的解释,即“文(Texte)意思是织物(Tissu);不过迄今为止我们总是将此织物视作产品,视作已然织就的面纱,在其背后,忽隐忽露地闪现着意义(真理)。如今我们以这织物来强调生成的观念,也就是说,在不停地编织之中,文被织就,被加工出来;主体隐没于这织物——这纹理内,自我消融了”②。在《文论》中,巴特也表述了类似的看法:“文的观念从历史上便完全与制度的社会相纠结:法规、教会,文学工作,教学;文是道德之物:它是作为分担社会契约角色的书写物;它强求我们对其遵守和尊重,然而作为重损,它突出了群体语言的极宝贵的属性(文其实并不具有这一属性):安全。”③另外,巴特还认为:“传授某类文的知识,或展示对文的某种理论思考,便意味着我们自身以此或彼方式重现文的编织实现。”④

从上述对文的集中阐释可以看出,巴特极力抬高文的地位,这完全不同于索绪尔所创建的结构主义语言学的理论家们的旨趣:口语至上。应当说,结构主义语言学的此种诉求,的确运用科学主义的工具使语言学与传统的语文学分道扬镳,但这种进步的代价是把研究对象只对准语言,像索绪尔在《普通语言学教程》中结尾说的“语言学真正的惟一的对象就是为语言就语言而研究语言”⑤,结果,人及其主体性便被硬性地从语言中阉割掉了。这与巴特所处的后现代语境是相近的,即科学的理性逐渐把人的创造性像计算机对软盘一样“格式化”了。解读者面对着由一大堆僵死的符号构成的“文”,只能是被动式的:就写作者言,本该为解读者提供一个用来使个人的精神(主体性)自由飞翔的起点,却偏偏要千方百计为解读者提供一个终点,要让你“信”,让你“痴迷”,当然也丢失了自己。这对追求创造的愉悦的主体而言,文便不再是“天堂”,而是“地狱”。所以,巴特抬高文的位置,也正像德里达从结构主义阵营里反叛出来主张解构主义一样,目的还是要找回被硬性切割掉的人与人性,即主体性的自主观照问题。

那么,巴特又如何抬高(实际是寻回)文的地位,从而恢复文中所闪耀的主体性的光辉呢?恰恰在这点上,巴特显示出了他的机智与深刻,即:他并不是通过呼唤文之后的内容/意义或人的完整性、独立性问题以捍卫主体性,这是以往的文论家们的伎俩。巴特在此强调的是文作为“起点”的功能,即在《写作的零度》中所说的“零度”。这个“零度”在创作之初,本已就是偏离的结果,一旦成为文,则成了新的零度——一个新偏离起点!也恰恰是立于起点(在文而言则为创作),人的主体性才凸显出来:冲破已有的能指锁链,从能指/所指钙质化的僵硬关联中解脱出来。更重要的是,相对于庸俗化的大众文化的话语,巴特揭露了文的意指过程作为终极产品的危害,正像人面对电视节目一样,只能作为一个“信以为真”的观众或旁观者,无能力从而也就无权实现主体性。因此,巴特抬高文的地位,实际在于打破原有话语批评模式,重塑主体面对文尤其是文学艺术时的信心。而打破批评家垄断的话语批评权利的釜底抽薪之术,就是把文看作基点。这样,人在文面前就都是平等的。要确保主体性不流失,人人都可以按照自己的历史与现实语境构建批评话语,即再度创作。

既然文是主体创作起点,那创作过程,也是一个个拓扑性的终点,这就进入到了巴特《文之悦》的另两个核心概念:悦与醉!

这里首先要说明的是,巴特所说的“创作”其实包括两个过程,或说两个环节,即“作文”和“读文”。这两个过程就像人用五彩丝线织成锦缎,又把锦缎裁剪成漂亮的衣服穿起来一样。巴特为文构造的这个预设是极为重要的,它实际把人纳入到了整个意指过程中,同时,“文”不再像结构主义所限定的那个客观性的“语言”那样,人与之呈主客二分的割裂状态。既然是“创作”,人是主宰,人是设计师,人是享受者,那人也就是绝对的终极。

关于悦,巴特并未作固定的解说。在《文之悦》的第一段,即“肯定”的标题下,巴特提出:“文之悦(plaisir):一如培根的作伪者,它可道:毋辩,毋释。它什么也不否认:‘我顾左右而言他,往后,这将是我独有的否定方式。”在第十二段“左派”中,巴特又提到了“悦”:“然而悦不是文的一个要素,不是无生的残渣余孽;它并不仰仗理解的逻辑,亦不依靠感觉;它是一种飘移,某类亦革命亦自私之物,任何总体性、精神性、个人言语方式都不能取而代之。某类中性之物么?显然,文之悦是令人愤慨的:这倒不是因为它不符合道德准则,而是因为它离题,散逸,漂移。”⑥在三十四段“悦”中,巴特则认为悦是“异乎寻常的自我强化(经由幻想);无意识的隐约轻灵”⑦。联系前面对巴特的“文”这一概念的解析,在我们看来,“悦”的本质属性就应包括以下几方面:

首先:悦是一种中立状态。本来,法语中的plaisir即相当于英语中的Contentement,即一般意义上的满足、愉悦、快感,照此理解,其共性都有“喜欢”,既然是“喜欢”,则为偏好,又何谓“中性”?巴特的悦恰恰是在这种表面的悖谬中寻求新的突破:这里的中性之悦,从某种程度上说,具有先验的性质,大体相当于胡塞尔所说的“悬搁”、“加括”后的那种元心理。与胡塞尔等不同的是,巴特在此并未把人的这种驱除了世俗的预设的预设看作白水一杯,而是强调它的“自由”色泽——离题,散逸,漂移的特质,循此逻辑,人既然是文的主宰,当然也是悦的主宰了,这样,主体性便从悦中升腾起来。

其次,悦是一种偏离状态。“如何抗拒或者至少逃避大众文化的机械复制、陈词滥调以及貌似真理实则为重复了千遍的谎言?如何恢复语言的隐喻本性、创造性和诗意?这个问题成了罗兰·巴特后期思考的一个重要内容。”⑧巴特甚至认为这类大众文化的机械复制特征是“可耻的”,因为它们“往往是以真理的面目出现的”⑨。有了上述的背景,再来解读巴特的“悦”就容易多了:悦来自于不重复,不重复则意味着对社会上广布的既有的陈词滥调的偏离,本质则是对“真理”的逃避,疏离甚至否定。当然,人对撑持大众文化的权力话语结构的这种漠视,办法并不是太多,巴特以自己的经验指出:“要逃避当代社会的异化,只剩下这惟一一条途径:逃逸在它前面。”⑩在此,主体在悦的这种偏离状态中似乎是被动的,其实不然。因为巴特说的这种“逃逸”的现实选择是“写作”,是“不想要我得到的词语:出于摆脱之因”{11}。这样,纵然是逃避,也是主动式的。

再次,悦是一种神交状态。巴特的“文之悦”绝非夜郎自大或堂·吉诃德式的自我欣赏、自我满足,更非阿Q式的自欺之慰,这种“悦”的状态相当于曹植《洛神赋》中描写的作者与洛神的那种“沟通”,是神(神圣之神)交,也是神(精神之神)交。巴特自己说:“我自说自话的语言,不是我的时代的语言;它自然地遭到意识形态迹象的蹂躏;如此,我就必须与这语言作斗争。”{12}

与“文之悦”紧密相连的另一个概念就是“文之醉”。这里有两个问题:一是什么是巴特所说的“醉”?二是“文之醉”与前边阐述的“文之悦”又是什么关系?

醉的法文词是Jouissance。巴特之所以选择这一词,我们认为,关键还在于强调批评时主体性的存在状态。在“悦”的状态下,主体是相对清醒的,是有着参照物和参照系的。在醉的状态下,主体则把参照物、参照系也砸碎了,主体不但把被现实意指过程钙化的“我”粉碎了,更进一步把处于参照系中的“我”也粉碎了,这当然便处于一种“无我状态”。所以巴特说:“悦碎了;整体语言结构碎了;文化碎了。这段文是反常的,它们逸出于一切可想象的终极性——甚至悦的终极性之外。”{13}由此,我们可以说,巴特的醉起码有两点是至关重要的,一是“无我的状态”,二是“否定的状态”。“无我”的本质在于失去了神交的“凭藉”,“否定”在于完全颠覆了意指过程。然而,这里又引出一个悖论:既然“无我”,既然“否定”,那“文之悦”的主体性不就成为一种“赘疣”么?绝不是。巴特于此再一次冲破了表面的悖论:因为这里的“醉”不是凭空的,而是有一个牢固的前提——文之醉。那么相应的逻辑就变成了:醉是无我的,但一旦成为“文之醉”便有“我”了!

那么,“文之悦”与“文之醉”到底是什么关系?尽管巴特在《文之悦》的各段落里表述上述两者时大都呈语义上的递进式关系,但从悦到醉绝非程度上的累加或生成中的因果,它们是相背离的,用巴特自己的话说:“悦的文:欣快得以满足、充注、引发的文;源自文化而不是与之背离的文,和阅读的适意经验密不可分的文。醉的文:置于迷失(Perte)之境的文,令人不适的文(或许已至某种厌烦的地步),动摇了读者之历史、文化、心理的定势,凿松了他的趣味、价值观、记忆的坚牢,它与语言的关系处于危机点上。”{14}由此可以看出,巴特并非刻意要把“文之悦”与“文之醉”在表面现象上一刀两断式地分开,他倒似乎在指明,恰恰是主体面对文时的两种状态:悦与醉导致了主体的撕裂。

这种分裂却在自我和自我崩溃之间有着某种“一致性”。这一致性的渊源就在于“悦的我”通过意指过程的偏离,“实现了神交”,从而冲破了现实话语中凝固的那个“我”;而“醉的我”则通过否定达到“无我”的虚空状态,这两种无我——前者相对无我(悦),后者绝对无我(醉)便使人有了同一性或说一致性。但“文之悦”与“文之醉”的差异同时也在这里展露出蛛丝马迹来:文之悦是主体主动欣赏,寻找自我在历史与现实的参照点和参照系,因而悦是主体站在现在的时点上巴望过去,结果是“我感知”和“感知了我”;“文之醉”则是主体主动否定,放弃,把自己抛向不可知的领域,因而醉是主体站在此时点上瞻望未来,结果是新奇性的“我不知”、“不知我”。

总之,罗兰·巴特在《文之悦》中通过抬高文的地位以提高主体性在批评意指过程中的主动性:以“文之悦”确定主体性在文自身中的价值取向,以“文之醉”确定主体在文以外的价值反向。这集中反映了巴特等后现代理论大师的共同诉求:如何指点主体性从负载着意识形态的大众文化意指中解放出来!

(责任编辑:古卫红)

作者简介:陈慧玲,渤海大学中文系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文艺理论,语言与文化关系。

① 屠友祥:《〈文之悦〉中译本弁言》,上海译文出版社,2002年版。

②③⑥⑦{11}{12}{13} 罗兰·巴特:《文之悦》,屠友祥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02年版,第76页,第86页-第89页,第1页,第63页,第51页,第51页,第23页。

④ 屠友祥:《学术的进展和译名的重定》,收入《文之悦》,第185页。

⑤ 索绪尔:《普通语言学教程》,高名凯译,商务印书馆,2001年版,第123页。

⑧⑨ 黄唏耘:《被颠覆的倒错——关于罗兰·巴特后期思想中的一个关键概念》,《外国文学评论》2003年第1期。

⑩ 转引自黄唏耘:《被颠覆的倒错——关于罗兰·巴特后期思想中的一个关键概念》。

{14} 罗兰·巴特:《声音的结晶体》(Le grainde La roice),转引自屠友祥《〈文之悦〉中译本弁言》,第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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