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映林
科举制度滥觞于隋,奠基于唐,成型于宋,鼎盛于明,终结于清末,历时1300多年。科举制度还漂洋过海,影响了西方的文官制度,实在是因为它具有的公平公正性。本文以明清为例对其作扼要评介。
没有真才实学通不过科举的三级考试明清科举考试共有三级:
第一级是院试。院试之前有一个“预考”,即童试,它包括县试与府试。考试时间在二三月间。县试由知县主持,及格后再由上一级的知府主持府试,府试通过了,称“童生”,有了童生资格即可参加院试。童生与年龄没有关系,年龄大而院试未中没取得秀才功名的童生,大家称其为“老童生”。童生虽然不是功名,可是其社会地位已高出普通民众了。中国传统社会是士农工商四序排列,童生虽非功名却进入了“士”的行列,因此地位要高于普通百姓。例如打官司,普通民人在状纸上写告状人民人某某,而童生则可在状纸上称童生某某。知县见状,问话时口气态度都会比较客气。倘是老童生,知县还会让他站着回答审问,而不跪着。这在传统社会是很大的面子。再如童生去世,在木制的神主牌上可写“待赠登仕郎”。这在讲究丧礼的明清两代,于死者和家人,都是一种荣耀。登仕郎是九品,国家遇有庆典,会对全国有封赠,童生死后可享此荣誉,可一般平民就不行。
院试俗称考秀才,由省的提督学政(明称“学道”)主持,学政由进士出身的侍郎(中央六部的副部长)、京堂(中央各寺长官)、翰林等充任,尊称学台、宗师。学政由朝廷派到各省任职,任期三年。学政任职期间,依次到所辖的各府、直隶州主持岁试和科试。学政亲临考场,叫作“案临”,《儒林外史》中常常提到“某年宗师案临”云云,就是指学政来主持院试。院试分为岁试和科试。
歲试目的有二:一是从童生中考选出秀才,录取率很低;二是对原有的秀才进行甄别考试,按照成绩优劣分别给予奖惩。童生通过岁试,就算是“进学”了,具有生员的身份,俗称秀才、相公。岁试成绩分六等,列在一、二等的秀才再参加科试。科试成绩也分六等,考在一、二等的才能参加乡试。在岁、科考中成绩好的秀才,国家供其廪膳,这样的秀才又称廪生,增加的叫增生,也享受廪膳。
成了秀才,社会地位比普通人高出一等。见了知县可以不下跪,官府也不能随便对其动刑。到了明中叶以后,秀才地位不断升高,县太爷与秀才见了面,都不呼其名而称先生。先生一词本是对长者的称呼。秀才有过,也不会挨板子,必须报省提督学政批准,革去秀才功名,才能动刑,而且不准打屁股,只许打手板。中了秀才,还可以免除户内二丁差役。家境贫寒的秀才,还可以奏免应承担的赋税。成了秀才,连家里盖的房子门槛都可以比平常人家高出三寸。有时,你只要看门槛就知道这户人家的社会地位了。
有了秀才功名,就能设馆授徒,加上政府给予的经济补助,生活会高于普通人家。受社会尊敬的人,一般是不会反对政府,与之作对的。
第二级是乡试,俗称考举人。乡试在北京、南京和各省省城举行,每三年举行一次。一般在子、卯、午、酉年,因为考期在秋季八月,故称“秋闱”。当时习惯称南京的乡试为“南闱”,称北京的乡试为“北闱”。乡试的正副主考必须是进士与翰林出身的部院官员才能担任。而且这些被选派的主考官还须先经朝廷考试通过方可上任。
乡试取中的称举人,第一名叫解元。乡试中举称乙榜,又叫乙科。录取率大多在百之一二,考中举人就可参加中央一级的考试:会试与殿试。没能考中进士,也具备了做官的资格,会被拣选为知县或州县学校教官等。过去读书人少,秀才都有较高的社会地位,举人就更高了,如举人可以随便见知县,可以称老爷,新知县上任首先会拜访他们。这些举人与秀才、致仕官员共同构成了农村中的士绅阶层。过去乡村的治理主要靠士绅。
第三级是会试与殿试。这是科举中最高一级的考试,其中的会试是决定性的。会试由礼部在京师贡院举行。会试考官多以翰林出身、身居高位的官员充任,如内阁大学士,都是一、二品大员。会试的时间在乡试的次年,即丑、辰、未、戌年的春季二月(清乾隆时改为春三月),故称“春闱”,因是礼部负责,故又称“礼闱”。应试的为全国的举人。录取名额没有规定,少者二三十名,多者在300名左右。会试被录取的称贡士,第一名叫“会元”。
取中会试的贡士接着参加在四月举行的殿试。顾名思义殿试就是由皇帝亲自主持的考试,所以,殿试都在皇宫内进行。但实际上皇帝很少真正亲自主持,如明朝后期的万历皇帝,连朝臣都懒得见,哪里还会来主持举子们的考试!其实,殿试最主要的是给贡士们分个名次,没有特殊情况不会被淘汰出局。殿试取中称“甲榜”“甲科”。出榜时分为三甲:一甲称“赐进士及第”,共三名,状元(又称殿元、鼎元)、榜眼、探花,合称三鼎甲;二甲称“赐进士出身”若干名,第一名称传胪;三甲称“赐同进士出身”,未进一、二甲的全部为三甲,乃人数最多。中了进士,功名就到了尽头。所以《儒林外史》第十七回中浦墨卿说:“读书毕竟中进士是个了局。”
一甲三名在殿试后立即授官,状元授翰林院修撰(从六品),榜眼、探花授翰林院编修(正七品)。二、三甲的进士在殿试后,还要再参加一次叫“馆选”(清叫“朝考”)的考试,考中后到翰林院任庶吉士,一边工作一边学习,犹如在职研究生。二至三年出馆,往往会授予重要职位。馆选未取中的进士,经过在各部院寺三至六个月的观政(实习,称观政进士)后授职。
入翰林院,那是十分荣耀的事,称“点翰林”。虽然他们做官,如庶吉士比观政进士要迟二至三年,可前程远大,从明代开始就有“非进士不入翰林,非翰林不入内阁”的说法,出任考官、入阁为相,是所有读书人的追求。
考试内容并非仅靠一味死记硬背
县试与府试考四书文与经义各一篇,皆属八股文,分别在《论语》《孟子》《大学》《中庸》中出题,且多为小题。现在能见到当年士子记载的是一次四个县的县试试题,分别是:三十、四十、五十、六十,这是将《论语》中“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每句中的下半句截去,称之为截下题,故在作文时,“而立”“不惑”“知天命”“耳顺”等都不能说及,这些字眼也不能出现,否则会犯连下或侵下的错误,这样的文章就属不合格。可文中主要意思,却非有不可,否则就属没扣住题目。这样的出题既符合县试的要求:县试题差别不大,显得公平,没有造成同为县试,试题难易差别大。
乡试考试内容,第一场考“四书”。义三道,经义四道,共七篇八股文,第二场论一道,判五道,诏、诰、表内任选一道。第三场考经史时务策五道。考生在制义(即八股文)中要注意回避字样。为了防止考生猜题押题,也是为了加强思维训练,试题往往题意难明,纤佻琐碎,粘上连下,难度很大,作文时必须瞻前顾后,上避下躲,稍有不慎,就会违背题旨,被考官判为不合格而名落孙山。
会试与乡试内容一样。
殿试只有策题一道,名义上是由皇帝出的,其实是由考官集体拟就,皇帝圈定后密封。策题作文概用四六骈体,从乾隆始为了使考生便于充分发挥自己的见解,规定不用四六骈体与一应肤泛套语。这才改掉了自明以来的这套束缚士子思想与行文的程式。
明清科舉考试规定已经义八股文体做文章,所受诟病也最多。在明代前期,八股文体尚处于一种不断调适的发展阶段,八股也未程式化,对士子的束缚尚不严密。八股文体正式得到确定是成化二十三年(1487年)会试开始的,八股文内容必须在程颐、朱熹的传注所规定的思想范围之内阐发。这才使得八股文对程朱理学的依赖性越来越大,士子们所受的思想束缚越来越严;而八股文体的确定,又严格规范士子们必须在八股格式的框架内阐发题旨,阻碍了他们的创新思维。可是考试内容是全面测试士子的知识结构,八股文只是其中之一。而且八股文的写作难度大,用八股文阐发理义无异于戴着镣铐跳舞。这会使得才智不高的读书人难以写出好文章,也使那些才华横溢却不愿受拘束的读书人,无意于仕途,甚至可能使这些才子终生穷困潦倒。
严格的制度使舞弊很难
明清时期,科举的三级考试,制度严格、严厉。严格是要防止钻空子,把考试这个笼子扎牢。严厉是发现徇私舞弊,处理很严,甚至掉脑袋。咸丰八年(1858年)的顺天乡试主考官、一品大员、大学士柏葰就因为接受请托丢了脑袋。
具保与搜身。要参加考秀才的考生,在预考的童试前,先在本县署礼房报名,填写姓名、三代履历、籍贯等。报名时需要以同考者五人互相担保。最后还需请本县廪生出结作保,叫作认保。目的是保证童生所填的一切情况都真实无误,这一切完备了才可以参加童试与之后的院试。
考生进入考场,都要搜身,检查所带物品,准许携带的物品包括:笔墨、铺盖、饭食。但规定砚台不许过厚,所带食物糕饼、饽饽都要切开检视。严禁夹带纸张文字,一旦发现,查实后处理很重,严重的甚至会曝尸街头。进入号舍,在考试的那几天中,答卷作文,日坐夜卧,煮饭烧水,吃喝拉撒,全在这三四平方米的号舍内。考场内有军士负责为考生取水生火。
乡试会试考官。被选派的乡试主考官受命后必须在规定的日期准时启程,准时抵达目的地。途中不得探视亲朋,不准携带家属及过多的随从。所经地方州县,负责供应车马食宿。一旦进入所去省省境,由负责巡捕的官员迎候,以监临封条封住轿门。到了省城,巡捕官负责送入驿馆,同样由巡捕官负责监封驻馆之门。每日清晨开门送进食物,食物均要检查,以防有人请托夹于食盒中。食物送毕仍旧封条封门,禁止任何人出入,直到入闱那天才能启封。
锁院制度。考官们有内帘与外帘的分工,这是将考试的事务性工作与评卷工作分开。考官与考生进入考场后,贡院所有的门全都封锁,禁止出入。考场内的阅卷官称为内帘官,考场内的监考官与负责弥封、誊录、对读的官员称外帘官,不论内外帘官均不得与外界接触联系。考场还有监试官、提调官(负责科场考试总务的官员)。内帘官的级别要远高于外帘官,这是为了防止外帘官干预内帘官的录取。负责贡院内外巡逻守卫和为考生服务的军士统称号军。
弥封与誊录。贡院内专设弥封所与誊录所。弥封又称糊名,是将考生填写的个人资料糊住,以防止某些考官阅卷时徇私照顾。誊录是考卷弥封之后,为了防止考官认识考生的笔迹,将考生的试卷用朱笔誊录。
回避制度。规定考官亲属若入试必须得到属籍州县的“取结”,再送提学官考试,合格者才能参加科考。比一般考生要多考一场。由于回避制度执行严格,功臣高官子弟“少有登第者”。如碰到考官子弟入闱,或考官回避阅卷或子弟不试本科。清代规定达官世族子弟参加科考,试卷为官卷,八旗子弟参加科考编为旗卷,专门编号,所取不占名额,还规定乡试不得取为前五名。整个清代满族仅有崇绮一个状元。
严格的制度与对应的严厉处治,反映了政府为防止徇私舞弊,力求公平取士,做到公正,对违犯者决不姑息迁就的立场。
科举是社会流动贫寒之户改变命运的渠道
明朝建立时,正是欧洲文艺复兴时期,东西方社会由此向着两个不同方向发展变化。东方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走向它的极端:明废丞相分相权于六部,清设军机处,军机大臣成大秘书,皇权高度集中。这种逆发展潮流而行的专制极权制度反而越来越固化,继续着“三千年未变之局”,究其原因,科举制度的贡献可谓“功莫大焉”。
科举对中国社会产生了深刻影响,“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促成了普遍持久的读书风气。最重要的却是它使中国社会的底层平民看到了希望,有了改变自身与家庭处境的出路。由于科举面向全社会,在分数面前人人平等,公平、公正成为这一制度最重要的特征,它抑制了门阀,奖拔寒士,为底层寒门子弟打开了向上流动的渠道,促进了全社会的流动,并保证了官僚队伍的文化素质和较高的修养。
据老一辈学者对清代915本科举试卷的研究,在这915人中,身为平民的占到33.44%,比例超过三分之一,而在这915人中,有122人是连续五代平民。有学者根据史料对57位清代状元的出身做了统计,属于仕宦家庭出身的有29位,占51%,其中大臣子弟不到10人;属于普通士人、农民、商人家庭出身的平民子弟有28位,占49%。这28人中还有9位出于贫寒之家。不妨试想那庞大的童生、秀才群体中又有多少平民子弟。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锥刺股,头悬梁,凿壁借光,三更灯火五更鸡,苦读不辍,通过科举改变命运,促使全社会努力追求“学而优则仕”。而那些贫寒子弟“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更是“往昔龌龊不足提”,“一日看遍长安花”,得意至极,兴奋至极。
“将相本无种,男儿当自强”;“少小须勤学,文章可立身。满朝朱紫贵,尽是读书人”。苦读求得功名。读书人通过文科举改变了命运,而习武者则可以通过武科举改变命运。至于富商子弟走科举入仕,也有保护身家财富之意,从明中叶开始,甚至有富商本人也参加科举考试,既有保护家庭财产之意,也有提高自身与家族社会地位之意。一个社会让人有希望,尤其是让底层的平民百姓有希望,那就不易动乱。1905年,推行了1300多年的科举制度废止了,有人说辛亥革命的发生与此有关,因为它让社会底层的读书人猛然失去了改变自己和家庭命运的途径,于是,科举的落日成了清王朝的斜阳。应该说,科举让社会阶层流动起来,社会就不会黯然无光。科举废止了,但不拘门第,分数面前人人平等,择优录取的公平公正性是不应随着洗澡水被泼掉的。
(作者系江苏省工运研究所研究员、教授,江苏省作家协会会员)
责任编辑:彭安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