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文杰
那是1918年12月,陸徵祥以外交总长的身份,率代表团出京。他们打算经中国东北、朝鲜、日本、北美,最后抵欧参加和会。和会与学潮
当陆徵祥一行抵达巴黎时,已是1919年1月。先后抵达的还有代表团另外四位代表:南方军政府派出的王正廷、驻英公使施肇基、驻美公使顾维钧、驻比利时公使兼和会筹备会主任魏宸组。大家各有分工,都希望解决战争赔偿、领事裁判权、租借地、加入国际联盟的问题。
和会期间,日本代表在五大国会议上(英、法、美、意、日)提出,胶州租借地、铁路以及其他德国在山东的权益,由德国让与日本。顾维钧针锋相对,从历史和文化上阐释胶州湾与山东都属于中国,更强调山东在中国国防上的重要性,日本出兵胶州湾不假,但中国不能用出卖主权来表示感谢。中国既已对德宣战,从法律上而言,战前的租借地和铁路条约就同时宣告作废,德国根本无权让与他国,胶济铁路和胶州湾在法理上都应直接交还给中国。
顾维钧的发言受到与会代表的欣赏,但日本外交官也是有备而来,他们在辩论中提到,山东问题已由中日签署协议来解决,还在私底下暗示,陆徵祥路过日本时,同意中日一致行动。这不但引出了中日间所签的各项密约和换文,还将陆徵祥推向了风口浪尖。中方决定,将山东问题说帖与中日密约一起提交和会。
这时,代表团内部矛盾开始激化。陆徵祥本来是代表团团长,但五位代表都有“全权”头衔,他们要求各项决议采取多数决,由五人共同画押。按照这种方案,陆徵祥的权力被稀释成五分之一,空有团长的头衔,此后将遇事掣肘,有责而无权。无奈之下,陆徵祥避走瑞士,向北京政府提出辞呈。
3月下旬,国务院将代表团扩充为九人,同时任命陆徵祥为“全权委员长”,主持一切,各讨论事务未经决定以前,委员长可“便宜行事”。
当陆徵祥顶着全权委员长的头衔回到巴黎,发现局势悄然发生着变化。在此之前,中国代表团尚能得到热情招待,且能获得列强的同情与支持,等到3月底陆徵祥再到巴黎,各国代表对中国代表团表现得很是冷漠,他已感觉大事不妙。
原来,日本与英国本就有同盟关系,在战争期间又签署密约,英国保证议和之时支持日本的诉求。
在关键的时刻,协约国五强之一的意大利因不满领土问题,愤而退会。日本代表团随后威胁,如果不能贯彻自己的意志,将效仿意大利。英国因与日本有着特殊关系,也可能随之退出。果真如此,巴黎和会就会完全破局。在此情形下,美国选择了妥协。
按照中国要求,胶州湾和德国在山东的权益,应直接交还。而日本则要求先交给它,等处理妥当,再转交中国。美国提出了调停方案,即由和会居中交还中国,被日本否决。日方坚持,中日之间已就山东问题达成了协议,应该按照之前的协议办理。中方说,中日协议是接续“二十一条”而来,是日本威逼外交下的产物。但日方却反驳,条约是中方自愿签署,并非强迫。美国总统威尔逊一改此前支持中国的态度,一旁的英国首相劳合·乔治则给了陆徵祥一个选择:或者照此前中日签订的条约办理,或者将德国的山东权益转让给日本。
事情发展到这一步,陆徵祥无比沮丧,他只能去设法补救,希望把胶州湾交由五大国共管,进而开辟成各国商民可自由往来的通商口岸。
他不知道的是,英、美、法三国已经在联合起草对德和约,三国依照日本的意见来处置山东,对中国的呼声充耳不闻。4月底,对德和约草案出炉,将山东问题单列出来,由日本继承德国在山东的权益。
眼看国权旁落,四个月的艰辛交涉付诸东流,陆徵祥心急如焚,他将眼前的两个选项摆开,一一权衡得失:签约,看着山东权益丧失,等于拿着战胜国身份却签下降表;拒签,等于同时放弃各项利益诉求,想要取消对德庚子赔款、取消领事裁判权,就须与德国单独谈判,能否收到预期效果毫无把握。更何况,即便拒签和约,日本仍会要求执行条约;即便与日本重开谈判,面对僵化的中日关系和流失掉的国际支持,能否谈出想要的结果,也要打上一个问号。
签与不签,实在是两难。
在得知和约无法修改后,陆徵祥与代表团想出了一个折中方案:希望在签约的同时,声明中国不接受山东的处置方式。这样,既能享有战胜国对德的一揽子权益,又能为山东问题的交涉预留空间。陆徵祥将其中的利弊进行了详细说明,发给北京政府。
就在这个当口,国务院发来一封密电。电文指示说,我方要坚持原则,不能承认将胶州由德转日的做法。拒约
5月6日,代表团收到对德和约的全文,陆徵祥和王正廷出席和会。实际上,仅就外交上的得失而言,国务院是倾向于签字的,他们从陆徵祥电报中读出了赞成签字的倾向,王正廷、施肇基也倾向于签字。但从5月4日起,国内抗议风潮迭起,让政府看到“群情愤不可遏”,国务院给陆徵祥发电说:“为国家前途计,和约不可不签字;而为国家一时安宁计,和约又绝对不可签字。”签约负面效应,在外交之外,它关系着民心向背和政治稳定,关系着衮衮诸公的历史评价,这是在位者不得不考虑的。
此中滋味,陆徵祥的体会更深。他眼下的目标,在于保留对德和约中山东条款的处置,同时争取对德和约中给予战胜国的权益。
然而,这个补救方案同样遭遇到巨大的阻力。
陆徵祥先找到法国外长征询保留山东条款的可能,结果对方说,“万办不到”, 一旦中国开了“保留之例”,他国必纷纷援引,保留不满意的条款而只取对自己有利的权益,这样一来,和约岂非效果全失?陆徵祥又派顾维钧四处游说。令人沮丧的是,和会否决了中方的意向,非但不允许在约内进行保留声明,也不允许在约外进行自行声明:中国代表团要么签字,要么拒签。
陆徵祥又一次被推上风口浪尖,面临痛苦的抉择。签与拒签的利弊,代表团、北京政府都再清楚不过:签,犯众怒;不签,决裂。决裂后,其他权利还要不要,山东应如何收回?
现在,对德和约已经摆在眼前,陆徵祥在签与不签之间游移煎熬。山东代表前来看望他,他大概想到了拒签的各种后果,甚至要流下眼泪,但终于做出表示:“我是不能签了!”他无论如何也不要再担骂名。
6月28日,协约国代表齐聚凡尔赛宫,准备签署商议了半年的对德和约。中国代表团缺席不到,表示拒签。陆徵祥率代表团电告政府,说半年来忍辱负重,却事与愿违,“内疚神明,外惭清议”,奉职无状,请求辞职。尾声
1919年底,陆徵祥回国。当船驶经吴淞口时,几千人打着旗帜在岸边欢迎他。旗上大书“不签字”“欢迎不签字代表”的字样。陆徵祥明白,清议可以无惭了,而现在,日军还赖在青岛,中国还要单独对德谈判,还要面对中日密约,这些后事要如何了结?他都毫无把握。
等他回到北京,发现山东代表每天一队前往总统府,向大总统徐世昌诉苦,甚至号啕痛哭,说陆徵祥不签和约,山东人受尽了日本人的报复。
1920年12月,陆徵祥辞去外交总长,退出政坛。
(摘自《日暮乾清门:近代的世运与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