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晖
摘要:恐怖主义威胁着全球和地区的稳定,一直以来备受国际社会高度重视。2002年9月11日,基于联合国安全理事会第1267和1390号决议,“东突厥斯坦伊斯兰运动”(the Eastern Turkistan Islamic Movement(ETIM))(以下简称“东突”)被列为国际恐怖组织。联合国同时要求所有成员国立即冻结该组织的全球资产,严禁任何国家向其提供任何资源或援助。“东突”是中国当前所面临的主要恐怖主义威胁,由于“东突”与其他国际恐怖组织联系错综复杂,在全球反恐怖主义战争背景下,为了维护国家稳定和人民安全,中国政府不断地提高自身反恐作战能力,同时也不断地致力于维护国际社会和地区的安全与稳定,寻求和开展国际反恐合作,积极参与构建国际反恐联盟,加强国家和地区间的对话与磋商,加强情报收集和交流,积极开展联合打击行动,努力消除恐怖主义根源。
关键词:国际恐怖主义;“东突”;反恐合作
一、引言
2019年3月18日,国务院新闻办发表《新疆的反恐、去极端化斗争与人权保障》白皮书,书中明确指出,新疆分裂主义、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势力制造多起恐怖事件,严重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严重危害国际社会稳定,“中国新疆的反恐怖主义和去极端化斗争,是国际社会反恐怖斗争的重要组成部分,完全符合联合国打击恐怖主义、维护基本人权的宗旨和原则。”
Stedmon和 Lawson (2013)研究表明近年来恐怖主义运动往往与有针对性的次要袭击相结合,已经转向大规模的滥杀滥伤等恐怖活动,以最大限度地发挥影响力,吸引全球媒体报道,破坏国际社会安定。有别于普通的恐怖主义犯罪组织,“东突”在政治上意图分裂和控制新疆并建立伊斯兰国。然而,自古以来新疆是中国版图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新中国建立后成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国政府对少数民族的政策是自治与民族团结的结合,坚决反对任何试图将新疆与中国分离的外部力量。“东突”进行恐怖活动的主要方式包括:在中国境内外发起针对中国汉族以及维吾尔族等中国少数民族的恐怖袭击,以实现其政治和宗教目的。自20世纪90年代初以来,中国遭受了一系列来自新疆“东突”恐怖组织的暴力恐怖袭击,“东突”通过带有宗教色彩的恐怖活动,针对无辜平民、老人、妇女和儿童、政府文职工作人员、宗教人士等,制造爆炸、暗杀,纵火、投毒和袭击等恐怖事件,制造恐慌,破坏社会安定。据不完全统计,自1990年至今,恐怖主义势力在新疆等地已制造数千起恐怖事件,例如2008年新疆喀什“8·4袭警案”,“8·10库车爆炸案”,喀什地区“8·12暴力恐怖案”,2009年“7·5乌鲁木齐打砸抢烧严重暴力犯罪事件”,给社会安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极大的危害,中国开始加大反恐力度。值得注意的是,中国政府打击恐怖主义活动不是针对任何特定的民族或任何特定宗教,而是针对暴力和犯罪活动,是为了保护国家各民族的共同利益,维护正常的宗教活动。
二、中国在国际反恐合作中的角色
(1)近年来,随着国内外恐怖主义活动日益猖獗,中国政府不遗余力地倡导国际合作,以切实行动来打击“东突”等国际恐怖主义组织。如图1“国际恐怖组织网络(部分)”所示,“东突”与其他国际恐怖组织联系错综复杂,并且靠近该网络的中心地带。
三、中国参与打击“东突”恐怖势力的主要行动
(一)国内反恐策略
(1)法律方面:将恐怖主义犯罪纳入刑法。1997年,我国将恐怖犯罪初次列入《刑法》。2001年12月29日,我国通过《刑法修正案(三)》对恐怖犯罪立法的进行重大补充。2011年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八)》,適当提高对恐怖犯罪的惩罚力度。201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九)》针对近年来恐怖主义犯罪新趋势新特点,进一步严密反恐法网,加大反恐力度。
(2)实践方面:建立早期反恐预警和防御机制,例如加强情报收集,监控恐怖主义组织活动,切断其资金联系;中国政府在新疆以及各大城市部署反恐部队,针对人群密集地带加大巡逻力度,提升突发事件应急效率;构建恐袭后果管控机制,统筹公安、消防救援、医疗等系统快速响应,最大程度上降低人民财产和生命安全损失;加强公众反恐教育和动员工作,提升全民反恐意识和自身应急响应能力。
(二)国际反恐行动
(1)从国际角度认定“东突”恐怖主义
1999年初,基地组织头目奥萨马·本·拉登会晤“东突”头目艾山-买合苏木。2000年10月,基地组织向“东突”提供活动经费。 9.11恐怖袭击事件发生之后,美国渴望建立国际反恐联盟,中国政府向美国政府表达了慰问并声明同美国政府共同开展国际反恐怖主义合作,全面参与国际反恐合作,同时美国政府声明立场支持中国对“东突”反恐作战,并将“东突”列入其恐怖主义组织名单。2002年,联合国安理会决议将“东突”列为国际恐怖主义组织。自此,国际社会形成了广泛共识,奠定了各国各地区组织积极开展打击“东突”等国际恐怖势力的基础。
(2)国际公约、国际组织联合声明
在《联合国宪章》框架内,中国已加入《联合国全球反恐战略》、《制止恐怖主义爆炸的国际公约》、《制止向恐怖主义提供资助的国际公约》、《制止核恐怖行为国际公约》、《反对劫持人质国际公约》等绝大多数国际反恐公约。
2001年6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吉尔吉斯斯坦共和国、俄罗斯联邦、塔吉克斯坦共和国、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在上海宣布成立的永久性政府间国际组织—上海合作组织Shanghai Cooperation Organization(SCO),并在上海共同签署《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上海公约》,2002年初,上海合作组织(SCO)成员国外长会议针对反恐合作议题达成共识,启动打击恐怖主义的相关国际措施,并发表联合声明,维护地区和世界和平的长远利益。2004年中国同俄罗斯签署并发表联合声明,俄方坚决支持中国打击“东突”恐怖组织,双方呼吁在联合国宪章框架内建立国际反恐合作机制,制定切实有效的反恐战略,共同打击国际恐怖主义组织,维护国际社会安定。2004年6月上合组织成员国签署《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和阿富汗伊斯兰共和国关于打击恐怖主义、毒品走私和有组织犯罪行动计划》,2005年7月上合峰会元首签署并通过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合作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构想》,2009年6月上合组织成员国共同签署《上海合作组织反恐怖主义公约》,2017年6月7日上合组织成员国共同签署《上海合作组织反极端主义公约》,2018年6月上合组织青岛峰会批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合作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2019-2021年合作纲要》等文件。
(3)参与军事演习、联合训练等
9.11恐袭事件发生后,国际、区域双边或多边反恐合作迅速升级,各国通过情报交换、反恐培训、司法互助等形式,共同防范和打击国际恐怖活动。中国在加强反恐机制方面取得了显着成就。例如:自2005年以来,中国同俄罗斯等上合组织成员开展代号为“和平使者”的联合反恐军演,形成国际反恐合作示范效应,极大地震慑和打击了国际恐怖主义组织。表2统计2015年10月至今中国国防部网站公布的部分中国反恐军演,不难看出,中国同其他国家积极开展主题多样的反恐演习和多国联合训练,组织国际反恐论坛和地区性反恐会议,通过一系列的大规模、跨地区的演习训练和交流活动,加深了参与国的信任和了解,提升了各方反恐技能、战术、指挥和战略能力,增进了反恐学术和实践领域的合作与经验交流,极大地震慑国际恐怖主义势力,提升了国际社会应对反恐新挑战的能力。
(4)情报共享
在全球反恐战争背景下,各国都意识到开展信息交流与合作的重要性。中国积极参与打击国际恐怖主义,并与有关国家和国际组织就共享反恐信息开展广泛合作。中国加强了政府部门之间的沟通和信息交流。公安部反恐怖局和国家安全部下属的反恐部门负责情报收集,追踪和监控恐怖活动。
中美两国开展积极的反恐情报合作行动,例如美国联邦调查局在北京设立专门机构,负责反恐和反恐怖主义融资等法律联络事务;中国银行定期收到联合国安理会金融犯罪执法网络,外国资产管理办公室(OFAC)的信息,同时OFAC向中国公安部提供特别指定的国民和被封锁人员的姓名。中国银行新疆分行加强了监控区内外洗钱交易。
(5)跨境打击
2015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该法第七十一条明确规定中国将在必要时刻派遣武装力量出境执行反恐任务,跨境打击“东突”等恐怖势力。Kristina Ainuvee (2015) 研究认为,“东突”与阿富汗恐怖组织联系密切,2014年美国从阿富汗撤军之后,中国应在中东事务中积极发挥作用,在帮助阿富汗经济发展的同时,打击恐怖组织和毒品犯罪,遏制和切断“东突”的犯罪资金来源。
(6)“一带一路”
2013年,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总书记分别提出建设“新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合作倡议,“一带一路”这一国家级顶层合作倡议应运而生。然而,随着“一带一路”倡议深入推进,沿线国家和地区的恐怖主义活动极大地威胁着经济和贸易活动,因此有必要在“一带一路”倡议框架下建立多国反恐机制,开展反恐军演和军事训练,加强情报收集与共享,提升和强化反恐作战能力。
四、未来反恐合作
(一)建立海外军事基地,完善中国海外人员的反恐和防恐机制
2017年7月中国建立首个海外保障基地——中国人民解放军驻吉布提保障基地,主要为陆军、海军、中国驻非洲维和部队以及中国亚丁湾护航编队提供保障补给。吉布提为伊斯兰教国家,与中东伊斯兰国家有着共通的宗教信仰与习俗,且吉布提港处于欧、亚、非海上通道的重要位置,因此在国际反恐合作上也能够发挥积极的作用。强化吉布提港军事建设,加强与美国、法国等国驻吉布提基地的反恐合作,建立健全反恐保障机制和情报收集中心十分必要。
2007年中国援助帮助巴基斯坦建立瓜达尔港。随着“一带一路”的蓬勃发展,中巴经济走廊建设发展迅速,2015年9月底,中国获得瓜达尔港43年租赁权。由于恐怖分子曾多次袭击瓜达尔港,出于安全因素考虑,中国应当派遣军事力量驻扎瓜达尔港,并强化驻防。中巴经济走廊北起新疆喀什,南至瓜达尔港,途径地段为恐怖活动密集区,中国应当依托瓜达尔港军事保障力量,同巴基斯坦建立联合反恐机制,共同打击恐怖活动。另外,瓜达尔港地处阿拉伯海,与亚丁湾的中国驻吉布提保障基地遥相呼应,在打击恐怖主义势力方面可以起到相辅相成的效果。
随着“一带一路”战略深入推进,中国参与到越来越多的国际港口建设,同时伴随着中国企业“走出去”战略的实施,实施防范恐怖主义活动,保障海外投资建设项目尤为重要。中国应积极发展海外安保项目,增进海外建设参与国的互信互助,建立健全反恐机制和安保措施,联合打击来犯的恐怖势力。
(二)避免国际地缘政治斗争,消除双重标准
2003年12月,美国拒绝支持中国的提议,没有将“东突厥解放组织”列为国际恐怖主义组织,不仅如此,美国拒绝将关塔那摩监狱的“东突”分子移交中国政府,反而蓄意违背联合国宪章,违背国际公约,将“东突”囚犯移交第三国。另外,直到2016年英国才将“东突”认定为“被禁止的恐怖组织”,土耳其政府多次无端指责抹黑中国政府在新疆开展的一些列积极政策。可见,美国、英国、土耳其等国在“东突”等恐怖主义组织认定方面存在双重标准,这其中不乏地缘政治因素影响。对此,中国应积极开展国际对话,引导国际舆论,避免国际地缘政治斗争,增进国与国之间互信。
(三)深化反恐军事合作,建立国际反恐统一战线
近年来中国政府同国际社会开展的多种形式的反恐演习、合作等活动,国际社会迫切需要建立反恐统一战线联盟,有针对性的进行真诚、切实的反恐合作,开展联合打击行动,放下相互猜忌,真正团结起来,齐心协力把“东突”恐怖主义的嚣张气焰打下去。
(四)深入开展针对“东突”恐怖主义犯罪心理探析的研究
预防和控制恐怖主义犯罪是一个长期而复杂的系统工程,目前学术界大多是对恐怖主义现象、原因和對策的一般性研究,较少对恐怖主义犯罪的心理和行为学研究。通过认识“东突”恐怖主义活动的危害以及研究其犯罪心理,了解其起源、发展和趋势,分析其犯罪活动,对于防范和打击“东突”恐怖势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最后,需要重申的是:“东突”等国际恐怖主义威胁依然存在,反恐形势严峻。同时,我们有理由相信,中国的和平崛起是对世界发展有益的,中国打击“东突”等国际恐怖势力是对国际社会安全有益的。加强合作交流与互信,中国愿同各国一道,为建立一个和平、发展、和谐的世界,实现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而不懈努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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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新華网:外交部:中国对英国将“东突厥斯坦伊斯兰运动”列入“被禁止的恐怖组织”名单表示赞赏http://www.xinhuanet.com//world/2016-07/21/c_1119259656.htm
[11]中国网:中俄呼吁国际社会坚决打击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http://www.china.com.cn/zhuanti2005/txt/2004-10/15/content_5680503.htm
[12]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mod.gov.cn/action/node_46958.htm
[1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https://www.12339.gov.cn/article/law_con
[1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事务委员会《新疆的反恐、去极端化斗争与人权保障》http://www.seac.gov.cn/seac/xwzx/201903/1132851.shtml
[15] 中国法院网.“外交部:强烈反对美将"东突"嫌犯移交帕劳。”https://www.chinacourt.org/article/detail/2009/11/id/380404.shtml
[16] 新华网. "美拒遣返东突囚犯暴露了什么.”http://www.xinhuanet.com/world/jrch/20140106.htm
[17]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钟声:反恐双重标准损人害己。”http://theory.people.com.cn/n1/2019/0213/c40531-30641568.html
基金项目:
本文系:河南警察学院院级项目“东突”分子的犯罪心理探析对河南反恐的启示(编号:HNJY-2017-QN-05)的阶段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