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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疫情环境下科技型小微企业税收政策供给研究

新冠疫情环境下科技型小微企业税收政策供给研究

张苏湘 王翔 谭懿圯

摘 要:受新冠疫情的影响,中国2020年一季度GDP出现自改革开放以来首次衰退,同比下降了6.8%。科技型小微企业受疫情影响打击较大,本文将通过梳理新冠疫情对于科技型小微企业的影响以及新冠疫情环境下科技型小微企业的税收政策供给现状,分析税收政策供给存在的问题以及企业的政策需求。

关键词:新冠疫情;科技型小微企业;纳税需求

1 新冠疫情环境对科技型小微企业的影响

新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展严峻,短时间内席卷全国,疫情的爆发对全国整体经济的发展和各行业的经营业务都产生了很大的影响,抗击疫情风险的能力較弱的小微企业深受打击,企业经营业务、经营现金流、融资都面临严峻的挑战。部分行业为了应对疫情的冲击及时进行发展模式的调整,在此过程中,无论是对处于“抗疫”一线的医疗行业,还是提供后方支持的物流、城市政务等大服务业,科学技术都是不容忽视的重要因素,科技型小微企业的发展值得深究。

1.1 新冠疫情对科技型小微企业当前经营业务造成严重影响

新冠病毒长潜伏期、高传染性的特征极大地压制了企业生产经营业务的意愿,这是导致企业推迟复工的最主要原因,而绝大部分小微企业无法承受长时间延期复工。根据《招商银行小微企业调研报告》(以下称《报告》)可知,而截至2020年2月24日,已复工的小微企业约占三成,对复工日期不确定的小微企业超过一半,选择在3月1日后现场复工的小微企业也占到了10%。共有超过九成的小微企业能够承受的最大延期复工时限在3个月以内,选择1个月内的小微企业占比超过2/3,而其中科学技术、技术服务业小微企业选择1个月以内的比例高达64%。

1.2 新冠疫情期间科技型小微企业经营现金流压力剧增

新冠疫情对企业现金流的冲击,主要体现在企业营业收入减少导致流动资金紧张,自有资金坚持时间有限;其次为无法及时偿还债务的压力。从经营前景上看,累计23%的小微企业反馈遭受新冠疫情严重冲击,经营已受疫情影响陷入困境甚至面临倒闭风险,其中约23%的科技型小微企业面临倒闭。据《报告》,大部分小微企业表示现金流能支撑企业经营的最大支撑时限在3个月以内。从不同行业来看,科技型小微企业受到的现金流压力最为紧张,总体认为现金流企业经营支撑不过3个月。

1.3 新冠疫情导致科技型小微企业融资困难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金融机构的负面影响也一定程度上存在,主要表现为提高融资的审核条件、手续增多、时间延长,反馈金融机构抽贷断贷的企业占比极低。从短期来看,小微企业复工复产后,生产销售及资金周转面临的不确定性增大,营业收入锐减,企业偿债能力下降、现金流吃紧,导致融资需求进一步增加。从长期来看,小微企业融资难主要是由小微企业经营特征与金融机构传统信贷模式之间的矛盾造成的。小微企业规模小、区域分布广、经营差异性大、缺乏自有资本积累等经营特征,与传统信贷模式主要关注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担保方式以抵质押为主、申贷资料和手续较复杂、审批流程较长等特征之间存在矛盾。在传统信贷模式下,一些大银行面对小微企业融资需求,存在“不敢贷、不愿贷、不能贷”的问题;而中小银行发展不充分,难以为小微企业提供更多信贷渠道。

2 新冠疫情环境下科技型小微企业的税收政策供给现状及问题

2.1 新冠疫情环境下科技型小微企业的税收政策供给现状

为了支持抗击疫情,助力复工复产,国家税务总局已先后推出4批税收优惠政策措施。第一批政策重点是直接支持一线防控工作,支持相关保障物资的生产和运输,如提供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运输收入免征增值税,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的增值税增量留抵退税;还注重调动多面力量,积极鼓励捐赠,支持疫情防控,比如允许应对疫情的捐赠在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第二批政策重点是减轻企业社保费负担,降低企业用工成本、增强其复工复产信心。包括阶段性减免企业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通过“免、减、缓”方式,减轻企业的三项社保负担,其中小微企业重点可参照:“免”对湖北省的各类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和除湖北外各省份小微企业,免征三项社保,免征期限不超过5个月,“缓”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由各地根据情况,对职工医保单位缴费部分实行减征的方式,阶段性减征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减征期不超过5个月。第三批政策重点聚焦小微企业,增强其抗风险能力,帮助小微企业渡过难关。减免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湖北省免征增值税,其他地区征收率由3%降至1%;为个体工商户减免物业租金的出租方税收优惠;防控疫情物资免征关税。减轻疫情的不利影响,支持小微企业尽快走出困境。第四批政策重点是稳定外贸外资,降低疫情对外贸外资的负面影响。提高除“两高一资”外出口产品的出口退税率,扩大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范围、使更多领域的外商投资能够享受税收等有关优惠政策,确保内外资企业同等享受近期出台的减税降费政策,降低疫情对外资外贸的不利影响。

2.2 新冠疫情环境下科技型小微企业的税收政策供给存在的问题

(1)税收优惠力度不够,优惠范围不大。

新冠疫情下的税收优惠政策可以分为支持防护救治、支持物资供应、鼓励公益捐赠、支持复工复产四个方面,但一部分政策本身并不是为扶持企业所设立如:在救治救护方面,免征个人所得税;公益捐赠方面的优惠政策。因此从政策内容上看,许多政策本身就不适用于小微企业,而与小微企业相关的政策也不是所有小微企业都能享受,这些优惠政策还会对小微企业有行业上的筛选,如重点保障物资运输收入免征增值税这一税收优惠政策,非运输行业的企业是不能享受的。另外一点就是小微企业要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会受到一定的政策门槛限制。如关于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有关的税收优惠政策,则要求企业必须在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名单中才可以享受这一系列政策。目前有关新冠疫情的税收优惠政策在政策内容、企业所处行业、政策门槛等各方面都会对小微企业具有一定的筛选效果使得许多小微企业无法享受到税收优惠,而享受到了税收优惠的企业所得到的切实帮助与企业在疫情寒流中所受的损失相比也是杯水车薪。

(2)没有发挥税收作用从根源上解决小微企业的资金问题。

新冠疫情对小微企业最大的影响就是停工停产所带来的资金链断裂和资金短缺问题,但是目前的新冠税收优惠政策只能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帮助企业复工复产,无法帮助企业融资从根源上解决资金短缺的问题。而银行等金融机构是企业进行融资的主要方向,但是在疫情期间不确定因素太多,为了控制相关风险银行等金融机构在帮助企业融资上也是只能望而却步。因此要助力企业融资解决资金问题,就要从银行等金融机构这些根源入手,鼓励它们为企业融资解决企业资金问题。

(3)纳税流程繁冗增加了企业的负担。

受疫情影响,企业复工复产时间普遍较晚,生产经营遇到较大困难,加之一些企业财务人员没有到岗,这给2、3月份的申报和纳税工作带来很大影响。虽然为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税务总局及时出台了延长纳税申报期限、依法及时办理延期申报和延期缴纳税款等措施,但是许多企业依然受疫情影响无法及时进行申报。同时由于各地在疫情期间的税收优惠政策会有一定的差异,使得不同地区纳税人纳税申报要求存在差别,要享受疫情期间的税收优惠政策,企业在申报过程中相关申报资料的取得也会有一定的难度。

(4)没有提供系统的纳税服务或税收筹划服务。

从《经济日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小微企业运行指数》4月7日公布的2020年3月小微企业运行指数来看,小微企业的风险指数总体虽较2月份上升了10.6个点,但仍然低于平均小微企业运行指数,小微企业的运营仍然具有较大的风险。为帮助企业渡过特殊期间,省财政厅出台了《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落实中央有关疫情防控税费政策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的通知》等一系列通知,但主要还是推动政策落地实施及降低企业的费金负担,但是对于企业的涉税风险关注较少,科技型小微企业本身具有规模小、可抵押资产少、风险承受能力低等特点,在新冠疫情的背景下,各种优惠政策项目密集出台,税收优惠政策多而复杂,并且还有一系列货物劳务税优化服务的管理措施出台,从发票到申报都等有一定的改变,这些都使得企业正确理解及使用相关政策存在着一定的障碍。

3 新冠疫情环境下支持科技型小微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建议

3.1 设临时税率、扩大企业税收优惠范围

按照财税2020年第13号公告的规定,对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分别调整为免征增值税(湖北省内)和减按1%征收率。疫情期间,税收优惠政策虽然适用于所有小规模纳税人,但是主要还是刺激个体工商户的复工复产,且公告主要还是对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进行减免,但增值税是价外税,最终受益者是消费者,对于企业的利好并不大。科技型小微企业本身具有现金流小,风险承受能力弱等特点,本次新冠疫情使企业面临长达一个月的停工停产状况,对于小微企业的打击较大。国家可针对这一情况,除财政拨款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不征税收入外,进一步扩大企业的不征税收入范围,降低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同时以设立临时优惠税率的方式,在享受原有的税收优惠基础上进一步减免企业疫情期间缴纳的所得税,降低企业的税收开支。

3.2 對高新技术园给予税贷支持

小微企业本身就存在日常流动资金使用随意、应收款回款周期长、容易出现资金链紧张甚至断裂等问题,如今又受到新冠疫情的影响,现金流的问题更是突出,企业的生存从而受到了严重的影响,因此解决小科技型微企业现金流的问题在当下显得十分重要。税贷作为银行的一种创新业务,可以为未达到严格的抵质押物要求的但纳税信誉良好的需要流动资金的中小型企业解决这一难题。税贷的具体实施需要银行和税务局的共同合作,银行通过相应的风险控制,以纳税信用为基础,以纳税信息为媒介,通过税务部门和银行信息共享,将企业的纳税信誉度转换为实实在在的贷款额度。税贷在解决了企业现金流的问题的基础上更是有助于鼓励各企业诚信纳税提高自身的纳税信誉。税贷的这些特征让其成为了在新冠疫情下的小微企业的一剂良药,因此各地的税务局应与银行积极展开合作,发展银行税贷业务,给新冠疫情下受到影响的小微企业支持,帮助小微企业解决流动资金的问题,助其渡过难关。

3.3 给为小微企业贷款的银行等合作单位优惠

要想为新冠疫情下的小微企业助力除了给予其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另外一个重要的大点就是提高各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的贷款。但是银行等金融机构为了控制风险会给贷款企业设置一定的门槛,一些小微企业要达到贷款要求本就不易,如今受到疫情影响申请贷款更是难上加难。因此要想解决小微企业的融资问题,我们就得刺激银行等各金融机构为小微企业贷款。可以借鉴2018年发布的《金融机构农户和小型微型企业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这一税收政策,给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发放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进行减税或者免税,通过这种税收优惠政策以刺激银行等各金融机构给企业贷款,以解决小微企业在疫情下资金短缺的问题。

3.4 进一步减少纳税流程以减轻企业负担

新冠疫情期间,企业进行申报纳税的难度显著增加,对于简化企业纳税申报流程的需求进一步增大,企业的网上申报纳税主要包含了电子注册申报、三方协议签订以及网上申报三个阶段,现阶段税务总局主要是针对企业增值税的审批备案进行了取消,在发生相关业务时,企业不需办理任何审批备案手续,但由于我国疫情期间处于二月到四月这段时间内,正是企业进行年度纳税申报期间,虽然企业的纳税申报可推迟,仍不可避免地对企业造成了一定的麻烦,对此,企业希望政府可以采用企业进行申报的文件整合的方式,利用电子政务的优势,简化税务申报流程,进行关联审批,降低企业进行纳税申报的难度。

3.5 提供纳税服务或税收筹划服务以降低风险

面对临时出台的繁多的税收优惠政策以及一系列货物劳务税优化服务的管理措施,企业急需政府及相关税务部门提供相应的网上税务咨询服务平台为企业答疑解惑以引导企业高效便利进行税务筹划,同时也需要政府能够选用符合资质的涉税服务中介机构为企业提供纳税服务或税收筹划服务,帮助企业准确掌握和及时利用各类税费优惠政策,指导企业纳税缴费,降低企业的涉税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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