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泽坤
摘 要:党的十九大提出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其目的是让乡村整体规划和整体面貌焕然一新,从根本上改变乡村的一系列深度变化,研究如何在乡村振兴背景下有效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具有重要理论和实际意义。古代乡贤在历史上具有内生性,传统性,变化性,融合性等特征,有效运用乡贤在农村环境方面发挥促进作用。针对上述历史性运用启示,本文从理想性方面研究分析在乡村振兴背景下发挥更切合实际整治和关联性结构探索,从历史和当前农村人居环境角度深层次、多角度、多领域,多结构分析培育新乡贤人居环境理想性结构新变化。研究表明:传统性在农村环境治理中起到一定作用,农村周围基础设施薄弱环境下更能体现传统性的存在;在乡村振兴背景下培育新乡贤是整治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纽带,其促进农村环境进一步改善和优化。
關键词:乡村振兴;理想性;制度化 新乡贤;人居环境
1 文献回顾
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围绕“三农”进行全面振兴,本文从生态宜居为出发点诠释培育新乡贤在人居环境整治中的作用,突出发挥新乡贤运作机制。党中央在《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中强调农民主体性,明确提出把“坚持农民主体地位”作为指导乡村振兴规划实施的基本原则之一,展现乡村振兴对我国农村具有历史性转折意义。
1.1 新乡贤概念
截至目前尚未有确切定义新乡贤概念一说。李晓斐(2018)提出新乡贤应同时具有自身客观影响力、民众主观认定、特定文化土壤与本土地域边界四个本质特征。有学者从当地贡献这一维度界定新乡贤(姜方炳,2018;吴莉娅,2018)。周耀杭、刘义强(2018)认为与传统乡贤相比,新乡贤更强调对当地所作出的实际贡献,赋予新内涵。
1.2 新乡贤是否演化为理想性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生态宜居是乡村振兴中一部分,也是至关重要一环节,农村环境整治是必需的举措,新乡贤运用通过实质性转变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从社会角度讲,生活在乡村是人与人之间交流,重要生产生活宜居地,环境会直接影响农村各个方面。培育新乡贤有效发挥农村公共事务职能职责能力,提升人居环境整理影响力,筑牢人居环境整治理论框架。
以上所述,通过收集大量文献和实地走访梳理出当前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研究情况,同时,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有利于加强乡村社会整合(王文龙,2018)。运用新乡贤进行制度演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理想性研究,从而达到培育新乡贤有效演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为和政策上理论支撑。
2 乡村人居环境权威的传统性、融合性、制度性与公共性的策略性
最初乡贤是具有社会性的,在一个村庄里只要有一定威望和声誉,能带头治理,带头致富的成功人士统一称为乡贤,而现在“新乡贤”的培育是从制度上,基于传统结构,产业融合,具有公共事务为出发点去进行的。
2.1 乡村环境的传统性与公共性
村庄的环境主要是生产和生活两大板块,生产主要是来源于种植业与养殖业,对农村污染环境有较强的污染源,在生产过程中对种植业施肥和采用白色污染、农药等,对养殖业畜禽喂养地理位置和排放位置等,都没有按照标准去实施,全部依靠传统方式进行排放;生活主要来源于家庭吃住行,村庄周围都有渠沟和山坪塘,人们对生活产生的废弃物随意排放,为此造成农村土壤、水源等实质性污染。
2.2 分析融合性与制度性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有两个不可缺少的维度,一是融合性;二是制度性。融合性在人居环境整治中起到引领作用,收集各方面资料,借鉴学习其他更好的做法,有效深度融合贯穿到人居环境整治中;制度性在政策和法律法规方面更严谨,运用制度性实施人居环境整治更切合实际,把制度机制贯穿整个人居环境整治中。
3 乡村特性与人居环境的历史演化
古代生产生活环境绝大部分是没有污染源产生,人们对环境污染意识并不强,随着时间和人们生活结构变迁,就逐步形成村庄为集中点(现称“村落,院坝”)。人们就开始进行农作物生产,实行集体劳作,集体统一分配,一到收获季节挨家挨户都参与集体劳作,把一些农作物残留在土壤上,长时间形成对土壤具有一定污染。新中国成立后运用乡贤机制实施人居环境整治,大大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面貌。多数情况下,富人治村导致村级民主退化,甚至这种退化是不可逆的(陈柏峰,2016)。
4 乡村振兴:培育“新乡贤”探索新路径案例
在人居环境整治中本文采用实地走访A区案例, 深入分析培育新乡贤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机制如何发挥引领作用。
A区位于中国西南地区长江中上游渝东北区,主要生产以养殖业,种植业为主,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采用新乡贤来实施,从2018年至2019年(一年时间)底农村环境大大得到改善,主要离不开政府指导和社会各界人士支持与帮助,从最初没有固定垃圾回收站到每村有一个垃圾箱,从每组没有固定打扫人员到每周固定人员清理垃圾和宣传环境保护意识等,这一系列都很好运用新乡贤机制再深度融合演化。
5 结论与启示
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就是让“三农”更加活跃,本文研究生态宜居中人居环境整治运用培育新乡贤演化主体实施,通过案例分析出新乡贤有积极推动作用。
通过培育新乡贤,演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一是政府作主导地位,因地制宜,合理规划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二是建立长效机制,让“新乡贤”留得住,对有人居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人员搭建高效平台,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能力,以更高标准让农村美。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国务院.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8.
[2]李晓斐.当代乡贤:理论、实践与培育[J].理论月刊,2018,(2).
[3]龚丽兰,郑永君.培育“新乡贤”乡村振兴内生主体基础的构建机制[J].中国农村观察,20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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