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明明
摘 要
我国公立高校理事会建设尚处于探索阶段,在制度设计、运作流程等方面尚不成熟,理事会主要聚焦外部合作,对高校内部治理鲜少涉及或作用发挥有限。这表明,我国高校理事会制度的建设和完善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本文以我国6所设立理事会的“双一流”建设高校为例,通过分析理事会的定位与功能、理事的组成与遴选以及理事会会议,对完善我国公立高校理事会制度提供一定的建议。
关键词
理事会;社会参与;现代大学治理
中图分类号: G647 文獻标识码: A
DOI:10.19694/j.cnki.issn2095-2457.2020.07.097
构建高校理事会是一种非常重要的组织形式和制度平台,有利于高校实现科学决策、民主监督、面向社会依法自主办学。我国公立高校理事会建设尚处于探索阶段,在制度设计、运作流程以及作用发挥等方面尚无成熟经验。如何设计符合“双一流”建设目标的理事会制度,调动社会各方关心和支持学校发展、积极参与大学治理,值得深入思考和研究。
1 理事会研究现状
改革开放后,汕头大学、安徽大学、中国矿业大学等相继组建了董事会。迄今为止,国内已有200多所大学设有董事会,在支持高校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水平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高等教育领域改革不断深化,现行高校董事会制度已不能满足现代大学治理的要求。为此,2010年颁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提出探索建立高校理事会或董事会。2014年,教育部颁布《普通高等学校理事会规程(试行)》,首次明确理事会的定位职责、理事的组成等。2015年国务院出台《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2018年三部委联合印发《关于高等学校加快“双一流”建设的指导意见》,均对高校理事会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提出要求。
在国家大力提倡和推动下,部分高校开始探索建立理事会。在已有的公开报道中,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95所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已有6所设有理事会,分别是华北电力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合肥工业大学。目前来看,这些高校的理事会主要聚焦外部合作,对高校内部治理鲜少涉及或作用发挥有限,具体表现为理事长由学校主要领导担任,学校召集会议和决定议题等。这表明,我国高校理事会制度的建设和完善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2 理事会的定位
我国高校理事会与国外大学类似机构比如理事会或董事会的定位很不同。根据《规程》,我国高校理事会是咨询、协商、审议和监督机构,而国外高校理事会或董事会代表公众、政府或利益相关者管理大学,在校内一般具有最高决策权。笔者通过对6所设立理事会的“双一流”建设高校研究发现,尽管与国外高校类似机构的定位不同,我国高校理事会制度还是吸收了国外高校理事会或董事会的一些制度建设经验,比如密切社会联系,争取社会支持,将外部意见融入学校决策和管理等。
3 理事的组成与遴选
根据《规程》要求,理事来源要广泛,除校内领导,管理部门、学术部门和科研部门负责人及学生代表以外,还包括校外理事,如校友、社会知名人士等,以及上级主管部门、政府或共建单位、企事业单位、行业组织等理事单位。《规程》还指出,成员不少于21人,职务理事由委派产生,理事单位和个人理事由推荐或者推选产生。
6所高校理事会尽管校外代表所占比例大,校内代表所占比例小,但除华北电力大学以外,其他5所高校理事长均由学校主要领导担任,其中华中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合肥工业大学理事长由校党委书记担任,华南师范大学、华南理工大学理事长由校长担任。
4 理事会会议
由学校主导组建理事会,有助于理事会有效配合高校工作,但是校外理事对学校发展没有法定义务,担任理事也无法获得酬劳,因此对理事会建设很难有积极性。要想密切学校与理事的工作联络与感情沟通,使理事们关心和支持学校发展,积极参与到学校治理中来,需要设计出合理的制度安排。
通过对6所高校理事会研究发现,会议除了审议章程、确定理事会人员组成外,其他主要限于听取和审议学校的事业发展情况介绍和工作报告,理事会更像是座谈会或咨询会,理事们就学校发展相关的问题提供意见建议,鲜见“以协商或者表决等方式形成共识”。如此开会,难以充分实现《规程》设想的“科学决策、民主监督”。
为了改变这种现状,理事会会议召开前,学校应与理事就学校建设发展面临的问题和理事们关心的学校事务充分沟通,广泛征集建议议题,在此基础上确定会议议题和议程。秘书处应准备详细的议题说明及相关背景材料,会前送达各位理事,以便理事有足够时间研究议题,为学校发展把方向、指方向,提供战略性意见建议。会后根据理事们的发言形成完整的会议纪要,学校要对相关工作进行战略性思考和系统性谋划并重点攻关突破,召集相关部门提出具体落实的举措,提交党委会审议通过,并及时将工作进展和成效向各位理事通报。学校在吸纳理事的意见建议的过程中,要妥善处理好当前按计划推进的工作与落实理事意见建议之间的关系,做好工作谋划安排。
5 健全理事会制度的举措
我国公立高校理事会要立足国情和办学实际,探索建设与“双一流”目标相适应的中国特色公立高校理事会制度。为此,建议如下:
(1)健全制度保障
尽管《规程》赋予理事会监督职能,但由于我国公立高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且实践中学校在理事会建设中具有主导权,导致理事会参与审议学校重大事务、评估办学质量缺少必要的权威。因此,要健全理事会合理运行的制度保障。
首先,我国高等教育相关的法律法规应当明确高校外部治理的建设方向,为高校理事会建设提供明确的法理依据。
其次,《大学章程》应当明确理事会的定位和功能,从顶层设计的角度厘清与学校治理体系和架构中其他制度平台的关系。
在此基础上,研究设计理事会章程,明确理事会的议事规则和程序,明确理事的权利和义务,明确学校可以提供的条件保障。
(2)建立多层次体系
以华北电力大学为例,理事会下设人才培养委员会和科技合作委员会,有力加强了学校与能源电力行业在人才培养、科技创新、产学研转化领域的合作。因此高校理事会在运行成熟的基础上可尝试设立专门委员会,以充分发挥其在某一领域对学校的作用。
另外,二级教学科研单位可以尝试设立理事会,为学校层面的理事会制度完善提供参考,从而推动管理重心下移,增强基层活力,落实学院办学自主权。
(3)健全社会参与机制
实现“双一流”建设目标,需要社会的广泛参与,也需要外部的监督。我国公立高校在涉及办学质量评估、社会合作、产学研转化等发展任务方面,需要理事会等外部机构的参与和配合。因此,要进一步培育理事会多元参与主体,扩大社会参与机制,真正将“理事会”纳入“双一流”建设的外部监督环节。
首先,理事会代表组成要多元化,尤其要增强校外理事的代表性和权威性,这样不仅可以充分发挥理事会对学校改革发展的咨询、协商、审议、监督等功能,还可以健全合作机制,争取广泛的社会支持。
再次,要加强理事会多元主体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妥善处理好理事之间的利益冲突,通过合理的议事规则程序,健全理事会的协商机制,促进理事会有效发挥作用。
第三,要平衡理事会与学校内部治理体系的关系。一方面,理事会建设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另一方面,学校党委要充分发挥领导作用,为理事会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支持与保障,同时学校要有效落实理事会关于学校改革与发展的建议,切实支持理事会依法独立行使职责,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一流大学治理制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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