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春萍
DOI:10.16661/j.cnki.1672-3791.2010-5042-7777
摘 要: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城市机动车停车难问题已成为大城市“通病”。长宁区作为上海市7个中心城区之一,备受停车难问题长期困扰。在“十四五”发展新环境下,该文通过总结区域停车管理现状,聚焦停车管理中存在的不足,因地制宜,多措并举,从规划引导、政策调控、审批改革、技术引领等多方面提出“十四五”期间相关对策建议,为相关管理者提供借鉴参考。
关键词:停车难 静态交通 停车管理 对策
中图分类号:U491.7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791(2021)03(b)-0249-04
Research on Countermeasures to Alleviate Parking Difficulties during the "14th Five-Year Plan" Period
in Changning District
LV Chunping
(Changning District Traffic Management Center, Shanghai, 200336 China)
Abstract:With the progress of urbanization, the problem of urban motor vehicle parking has become a "common problems" in big cities. As one of the seven central urban areas in Shanghai, Changning district has long been plagued by parking difficulties. Under the new development environment of the "14th Five-Year Plan", this article summarizes the status quo of regional parking management,focuses on the shortcomings in parking management, adapts to local conditions and takes multiple measures. It puts forward relevant countermeasures and suggestions during the "14th Five-Year Plan" period from various aspects such as planning guidance, policy control, approval reform, and technology guidance, hoping to provide reference for relevant managers.
Key Words:Parking difficulty;Static traffic;Parking management; countermeasures
1 研究背景
根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指示精神,管理部门要切实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急难愁困的民生问题。随着中心城区私家车保有量的持续增长,老旧小区、医院和学校等“停车难”问题已成为城市管理中难以回避的“痛点”。
“十四五”期间,长宁区应以“精细化管理”为理念,凝聚共识、协调推进,以点带面、逐步推广,通过在部分重点区域探索有效的停车治理模式,带动全区乃至全市范围内突出停车矛盾的逐步缓解,使人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得到切切实实的增强。
2 长宁区停车管理现状
长宁区从地理位置来说,地处上海的中西片区,面积约38 km2,东临静安,南临徐汇,西临虹桥商务区,北以苏河为界,与普陀区相邻,公建配套及住宅开发相对成熟。
2.1 公共停车场库
公共停车场库,即根据规划建设或公共建筑配套建设的经营性机动车停车场[1]。截至“十三五”末,长宁区共有公共停车场(库)138家,停车面积1 613 211 m2,总泊位数31 981个,泊位数量较“十三五”初期增加了11 093个。结合公共停车场库管理,已累计建设新能源充电设施2 009个。“十三五”以来,除公共建筑配建停车设施外,长宁区也通过其他途径增加泊位供给:一方面利用桥下空间缓解停车难,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桥孔停车管理单位,新增桥孔停车场对社会开放;另一方面积极挖潜既有停车资源,利用商业、办公建筑夜间泊位空置的特点,通过停车资源共享利用将天山SOHO、来福士、长宁八八等一批配套停车资源向周边居民夜间开放,缓解住宅小区夜间停车难题。
2.2 道路停车场
道路停车,即路内停车。截至“十三五”末,长宁区道路停车共计62条段,泊位数1 650个,较“十三五”初期新增了27处道路停车,所有停车点均向社会开放。道路停车收费方面,全区启用道路停车收费手持式咪表进行收费管理,实现道路停车电子收费全覆盖,并纳入上海市“一网通办”统一支付平台,支持现金、微信、支付宝以及银联云闪付等多种支付方式,并提供道路停车电子票据作为收费凭证,道路停车100%信息化收费管理。
2.3 住宅小区停车场
长宁区常住人口69.36万人,千人拥车率174辆[2],住宅小区居民停车总需求约12.07万个泊位,住宅小区配建停车泊位约3.9万个。
从供需矛盾来看,区内住宅配建泊位3.9万个,公共停车库泊位3.2万个,道路停车泊位1 650个,泊位供给总量约7.26万个,对比泊位需求总量12.07万个,居民停车缺口约为4.81万个。长宁区整体停车供给严重不足,由于城区范围内开发年代较早,尤以老旧小区配建不足问题最突出。
2.4 停车管理信息化
为提高行业总体管理水平,提升停车行业服务效能,长宁区逐步完善停车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停车诱导建设方面,已完成三期停车诱导系统建设,主要覆盖中山公园商圈、天山虹桥商圈及延安西路、仙霞路等主干道周边,共计有一级诱导屏16处、二级诱导屏37处、三级诱导屏64处,双语标识覆盖率已达100%;交通综合信息平台建设方面,已完成区交通综合应用管理与服务系统三期建设的第一期,实现框架搭建及试点,主要业务子系统包括停车管理、公共交通、道路交通、共享单车、交通巡查监管、公众信息发布、综合交通运行监测与协调指挥研判等,同时打通与市级交通平台、区大数据中心的数据共享交换。
3 长宁区停车管理存在的不足
受土地资源、建设指标、资金落实等各方面因素制约,“十三五”期间长宁区静态交通依然面临不少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停车设施建设力度尚显薄弱,重点区域停车难问题长依旧存在,停车市场化、产业化发展速度缓慢。
3.1 停车设施建设力度有待加大
“十三五”期间,长宁区积极推进公共停车设施的建设,通过既有场库挖潜和闲置土地增建,新增了一定数量的公共泊位,但在停车设施建设等方面依然面临一系列问题,一是规划独立建设的公共停车场,因受土地指标、场地权属、建设资金、安全条件等各方面因素的掣肘,难以完成建设落地,以致停车矛盾突出区域的泊位缺口长期无法补足。二是部分公共服务性新改扩建项目对停车泊位重视程度不够,在项目启动初期未将停车设施建设资金落实到位,对于停车配建指标落实力度不足,导致部分学校、医院等重点区域停车矛盾外溢。
3.2 重点区域供需矛盾依旧存在
一是中心城区机动车保有量连年增长,增势迅猛,停车设施的增长与机动车保有量的增长速度无法匹配,老旧小区、医院、学校等重点区域泊位需求日益增加,泊位供给存量不足、增量不够,导致停车泊位供不应求的局面日渐凸显,停车结构性矛盾长期得不到缓解。二是区域内部分办公地块或商办综合体,出于保障内部供应、减少管理成本等考虑,配建停车泊位不对公众开放,致使部分停车资源时段性空置,停车利用效率尚有待提高。
3.3 智慧停车行业发展不如预期
一是区级综合交通信息平台尚处于建设阶段,对内而言,行业监管、数据分析、智慧管理等功能尚未有效发挥,对外而言,政府信息的对外服务作用未见成效,信息化对静态交通管理的辅助调节作用尚未凸显;二是区域内智慧交通在停车管理领域的发展进程稍显迟缓,区域内智慧停车项目落地不多,较国内其他一线城市相比较而言,长宁区智慧停车发展速度略显滞后;三是停车行业创新发展力度不足,管理模式及科技应用未取得长足进步,智慧停车配套的规范及标准缺失,且未形成规模效应和片区效应。
4 长宁区缓解停车难相关建议
“十四五”期间,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市视察时的提出的“科学化、精细化、智慧化”的提升发展目标,长宁区静态交通要进一步向“三个化”方向发展。“科学化”,即行业发展要趋向产业化,要进一步优化扶持政策和准入机制,降低停车设施建设投资和运营管理的市场准入条件,带动行业市场化、产业化发展。“精细化”,即行业治理要趋向精细化,结合长宁区“精品城区”建设相关要求,坚持规划引导、政策调控、管理提升,通过一系列“组合拳”将精细化管理落到实处。“智慧化”,即行业革新要智能化,要引导创新型科技在停车行业中探索实践,加大技术手段在行业中的应用力度,打造智慧停车。
4.1 完善区级停车设施专项规划
坚持规划引领作用,持续推动规划落地实施。以市级层面停车专项规划为引导结合长宁区域发展及行业管理新要求,尽快编制完成面向“十四五”的区级停车专项规划,在摸清全区停车设施现状的基础上,因地制宜,提出“十四五”发展新目标,明确规划指标及主要举措,制订实施计划。同时,区级层面要充分统筹,确保停车规划相关内容在控详编制阶段、土地出让阶段或项目建设阶段分别落地实施。
4.2 制定停车设施建设支持政策
加强土地储备,制定土地优惠政策。建议区政府在既有的储备用地中,确定公共停车设施专项建设用地,引入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及管理,同时在土地出让金等方面给予一定程度的政策扶持,以支持停车行业市场化[3]。进一步优化增建公共停车泊位支持政策,研究明确配建公共停车场库新增停车面积的产权性质及经营管理政策,鼓励利用自有闲置地块增建公共停车泊位,新增的停车建筑面积,可减免或免收土地出让价款。积极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的模式建设停车设施[4],在土地使用性质和土地使用权人不变的前提下,允许将部分建筑面积改建为商业设施,提供便民服务。
4.3 实施道路停车泊位动态调整
在保证交通出行安全、避免道路交通拥堵的条件下,根据不同区域停车资源供需情况,结合该区域居民停车需求特征、道路断面布局和道路承载能力,确定道路停车设置方案。根据路面机动车與非机动车交通流量,定期研判已设立道路停车泊位对路面交通的影响,适时做出动态调整。针对重点拥堵路段,要严格控制道路停车规模及范围,对于居民区、医院、商办综合体等时段性停车矛盾集中区域,原则上以时段性道路停车供给为主,积极发挥路内停车对路外停车的补充及调节作用。
4.4 简化停车设施增建审批流程
加强住宅小区专用停车设施建设,统筹利用住宅小区“边角料”地块,结合精品小区改造等项目,通过垂直绿化、屋顶绿化等方式调整绿化布局,挖潜新增小区公共停车泊位,有条件的住宅小区,可充分利用垂直空间,改建或增建立体机械式停车设施。加强公共建筑专用停车设施建设,医疗机构作为停车矛盾集中区域,可结合医院局部改建、扩建,配套建设地下停车设施,鼓励形式多样的地面、地下立体停车泊位与平面泊位相结合,化解高峰時段停车矛盾;教育机构作为公共服务机构,鼓励中小学、高校等利用校区改扩建等契机,在有条件的操场、体育场馆等新建地下停车设施,与周边居民区形成停车资源良性互动。深化行政审批改革,简化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审批工作流程,对于利用住宅小区、医院、学校自有用地建设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的,不必参照建设工程办理规划、施工等系列手续,原则按照特种设备(起重设备)的审批流程执行。
4.5 规范内部停车管理服务秩序
修订完善住宅小区机动车停放管理规定,落实安全通道划设监管,将制定小区停车管理制度纳入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规范化运作评价内容[5];研究制定《住宅小区机动车停车管理规约(示范文本)》,供业主大会参考,规范物业服务和车主停放车辆行为,约束住宅小区车辆乱停乱放、抢占泊位、私装地锁等不文明行为,运用经济杠杆调节住宅小区停车需求。加强对医院内部停车管理秩序的监管,实行员工及就诊车辆分区域停放,保障对外泊位供应总量。
4.6 加大各类停车资源线上整合
结合全市停车设施调查,进一步完善区综合交通信息平台的建设,整合房管、卫生、教育等多部门资源,建立住宅小区、医院、学校等各类停车设施电子地图,整合停车资源动、静态数据,形成静态交通数据库。同时,建议区综合交通信息平台接入市级公共停车信息平台,并对接市城运系统实施“一网统管”,通过系统整合、信息汇聚和科技革新,动态监测停车流量、停车时长、高峰低谷等基础数据,分析区域静态交通分布及供需结构,掌握停车供给情况和需求特征,探索面向公众的停车信息动态发布机制,为推进停车难综合治理提供技术支撑。
4.7 推进停车行业服务场景拓展
借鉴ETC在高速公路应用的成功经验,推广ETC在停车行业支付应用,缩短车场离场结算时间,提高停车场库使用效率;基于监控视频计算机技术,试点在静态交通管理中应用全息感知、智能管控等全新科技,加强智慧停车场库建设,实现停车行为的自动识别及预警;全面实现停车费用“先离场后付费”,进一步突破信息技术瓶颈,探索新的建设运营模式;与社会第三方企业合作开展停车场库场外预约、错峰共享、自助缴费等经营服务[6],响应“一网统管”管理要求,接入上海市政府“随申办”APP,扩大服务功能及受众群体。
5 结语
“十四五”期间,希望通过规划引导、政策调控、审批改革、技术引领等多种举措,引导长宁区停车设施供给、道路承载力与车辆增长均衡发展,使长宁区静态交通体系供需日趋平衡、规模日趋合理、布局日趋完善,形成与长宁“精品城区、活力城区、绿色城区”功能定位相匹配,与上海国际大都市相适应的静态交通发展格局。
参考文献
[1] 上海市人民政府.上海市停车场(库)管理办法(市政府第85号令)[Z/OL].(2012-08-31).https://www.shanghai.gov.cn/nw29400/20200820/0001-29400_33321.html.
[2]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发展研究院.2019年上海市综合交通运行年报[Z/OL].(2020-04-02)[2020-04-14].https://www.199it.com/archives/1034961.html.
[3] 张硕莲.北京市丰台区停车难问题分析及对策研究[D].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7.
[4] 上海市交通委,上海市住建委,上海市卫计委,等.关于促进本市停车资源共享利用的指导意见(沪交设〔2016〕1027号) [R/OL].(2016-09-23).https://www sh.bendibao.com/news/2016923/169653_2.shtm.
[5] 上海市房管局,上海市城市精细化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本市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规范化运作评价工作的指导意见[R/OL].(2020-04-03)[2020-06-23].https://www.bbs.combpm.com/thread-146347-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