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福维
摘 要:书法欣赏中,“形”与“神”的把握是两个不同的层次,在具体的书法审美中又是不可分的,“形”是“神”存在的基础,但不是所有的“形质”都具有“神采”的美学意义;“神”为“形”的统摄,是保证“形”具有审美价值的更高标准,在书法欣赏中在审美层次上要逐渐推进,在明晰形制标准的基础上统摄神采意蕴,做到由形及神,技道兼顾。
关键词:书法审美 形质 神采
中图分类号:J29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20)06(c)-0230-02
书法欣赏主要包括对“形”与“神”两方面的把握,“形”指具象的方面,包括点画线条以及由此而产生的书法空间结构;“神”指书法的神采韵味,是对书法作品抽象的把握与整体的审美关照。一般而言,对点画(笔法)、空间布局(字法和章法)多以具象关照为主,抽象关照为辅,而气韵神采则是对书法作品整体审美感知的统摄,在审美层次上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点画的笔法美
点画是指构成汉字的基本笔画,是构成书法笔法美的最基本元素。或对点画的赏析引入了西方“线”的概念,把书法中的点画称为“线条”。实际上中国书法传统中对点画的审美和西方艺术对“线条”的审美在具体的语境中表达的意义并不相同。
1.1 中国古典美学以点画为对象的审美标准
宗白华在《中国书法里的美学思想》一文中说[1]:
中国古代的书家要想使“字”也表现生命,成为反映生命的艺术,就须用他所具有的方法和工具在字里表现出一个生命体的骨、筋、肉、血的感觉来。但在这里不是完全像绘画,直接模示客观形体,而是通过较抽象的点、线、笔画,使我们从情感和想象里体会到客体形象里的骨、筋、肉、血,就像音乐和建筑也能通过诉之于我们情感及身体直感的形象来启示人类的生活内容和意义。
可见,对点画筋、骨、血、肉的描述,是通过类比喻的方式来说明的,如所谓“颜筋柳骨”,已成为中国古典书法批评的主要手段,近人丁文隽有如此描述[2]:
于人,骨所以支形体,筋所以司动转。骨贵劲健而筋贵灵活,故书,点画劲健者谓之有骨,软弱者谓之无骨。点画灵活者谓之有筋,呆板者谓之无筋。……点画劲健飞动则见刚柔之情,生动静之态,自然神完气足。……夫书以点画为形,以水墨为质者也。无质则形不生,无水墨则点画不成。水湿而清,其性犹血。故曰血生于水。墨浓而浊,其性犹肉,故曰肉生于墨,血贵燥湿合度,燥湿合度谓之血润。肉贵肥瘦适中,肥瘦适中谓之肉莹。血肉唯恐其多,多则筋骨不见。筋骨贵惟患其少,少则神气全无。必也四质停匀,始为尽善尽美。然非巧智兼优,心手双善者,不克臻此。
1.2 西方美学中“线条”的审美标准
1.2.1 力量感
力量感是线条美的要素之一。它是一种比喻,指点画线条在人心中唤起的力的感觉。启功先生说:“书法的力量不是手劲儿的大小,而是由于它的轨道准确,给看者以‘有力的感觉,如果下笔、行笔时指、腕、肘、臂等任何一处有意识地去用了力,那些地方必然僵化,而写不出美观的‘力感。”通常所说的“力含其中”“力透纸背”都是对线条力量感充实的描述。
1.2.2 节奏感
节奏本指音乐中音符高低、强弱、长短有规律的变化。书法用笔中力度、速度的不同,会产生线条轻重、粗细、长短、大小等不同形态的交替变化,形成了线条的节奏感。不同字体的节奏感不同。一般而言,静态的书体(篆书、隶书、楷书)节奏感较弱,动态的书体(行书、草书)节奏感较强,变化也较为丰富。具体到某一书家,都会具有自己独一无二的节奏形式,进而形成独特的个人风格。一幅好的书法作品,应该有大体协调的节奏感,但也要有变化,过于凌乱或者统一都不可取,如一部交响乐,在基本的音调、节奏下,演绎出起伏变化。
1.2.3 质感
质感是指人们在审美过程中,对客体表面质地如坚硬、粗糙、细腻、柔软等的感受和联想到的真实程度。书法线条的质感是一种形象化的描述,魏晋时期,人们就已经认识到书法线条具有一定的质感。例如《笔阵图》中对点画如“千里阵云”“高山坠石”“万岁枯藤”等的形象描述;后世所谓“印印泥”“屋漏痕”“锥画沙”等用来描述书法线条的凝重有力;《书谱》中所谓“重如崩云”“轻如蝉翼”的审美感受,其实描述就是线条的质感。
2 空间布局美
书写过程中,在遵循汉字的形体和笔顺原则下每一个点画的生成或者说每一个笔画的书写都是在纸平面上对空间的分割,这些二维空间或大或小、或规则或无序,有的完全孤立,的则相互有一定的关联,形成了书法独特的空间布局,在书法创作与欣赏中,都要具有空间审美意识。
2.1 字内空间
字内空间是某一汉字结体而形成的空间,有的摆布均匀,有的则不规则,一般不规则居多。因为书法中的汉字结体更多追求奇正相生,错综变化,于平正中见险绝,险绝中求趣味。所以,注定字内外的空间更多以不规则和无序居多。赵孟頫云:“结字因时相沿”,汉字因点画分割而产生的空间的不确定性和多样性给书法结体以无限可能,也给历代参与书法创作者以发挥的广阔空间。
另外,就字内空间大小而言,大约形成两种相反结字方式:一种为外拓结构,字内空间大;另一种为内擫结构,字内空间小。前者代表如颜真卿,后者如欧阳询,形成了完全不同的书法审美风格,前者宽博雄浑,后者紧结险峻。这两种不同的结体方式几乎影响了后世历代的书家的结体生成。
2.2 字外空间
字外空间包括字与字之间的空间(大草除外)和行与行之间的空间。这两类空间是构成书法章法的重要要素。字外空间不仅有空间大小之别,还与字体、书体风格有紧密的联系。如楷书、隶书、篆书等静态书体以分布平正均衡为主,字距、行距较为规则,行书、草书等动态书体则错综变化,起伏跌宕,要求字与字、行与行之间疏密得宜,参差错落,变化多姿。大致而言,少人工摆布痕迹而以一任自然的章法形式为上。在书法欣赏中,要把这种空间的变化与字与字之间的联属而形成的“行气”结合关照。尤其是在行书、草书等动态书体的创作中,由牵丝映带而形成的连贯关系更为明显,如果在创作中表现出自然连贯,血脉畅通,则为行气贯通。
3 神采气韵
神采气韵本来是形容一个人精神气质状态的词汇,但古人很早就用于书法艺术的品评之中。且在书法赏评中古人常把“神采气韵”作为判定书法艺术高下的首要标准,南朝王僧虔《笔意赞》中说:“书之妙道,神采为上,形质次之,兼之者方可绍于古人[3]。”说明在书法欣赏中,神采是高于“形质”的审美标准。那么何为书法的“神采气韵”,在书法欣赏中又如何把握呢?概言之,书法中的神采气韵是指创作者在笔法、字法、墨法、章法等“形质”要素中渗入的个体精神、格调、气质、情趣、韵味等的统称,其一部分是在书法临习的过程中获得的,更重要的则需要在书法之外涵养,古人讲“人书俱老”,正是指一个人人格、精神、气质、审美等综合因素在能在书法创作中的反映出来,并且这种神采气韵要合于书法传统审美,格调要高雅,即合乎中国传统的美学标准。所以,作为一个传统书法欣赏者,需在中国传统美学的语境下进行参照,否则对书法神采气韵的认知就会有偏差,这对欣赏者而言同样是一个更高的要求。
參考文献
[1] 宗白华.艺境[M].北京:商务印书馆,2011:342.
[2] 丁文隽.书法精论(下编)[M].北京:中国书店,1983:6.
[3] 华东师范大学古籍整理研究室.历代书法论文选[M].上海:上海书画出版社,1979: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