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分类:
子分类:
返回
文库吧用户登录
快速导航关闭
当前搜索
当前分类
子分类
实用工具
热门搜索
文库吧 > 学术 > 人文期刊 > 科技资讯

高职院校辅导员创业就业指导能力提升路径研究

高职院校辅导员创业就业指导能力提升路径研究

李欣玥

摘 要:高职院校辅导员参与创业就业指导工作是高职院校创业就业教育改革发展的必然需求。2014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中,教育部长袁贵仁提出:“高校办得好不好,归根到底要看学生就业能力强不强、创业水平高不高。高校要深化人才培养机制改革,激励自主创业,把学生创新创业能力、作为高校评估重要内容”。学生的创新创业就业能力的培养是一个系统性工程,是将学生的专业学习能力与社会实践能力相结合和提升的过程。辅导员的工作具有全程性、全方位性和渗透性等特点,是大学生在校期间的直接负责人,学生基础优良影响深远,具备参与创业就业教育、建设创业就业校园文化氛围、贯彻落实创业就业教育理念的先天条件,是实现高职院校创业就业教育改革目标的重要保障。

关键词:辅导员 创业 就业

中图分类号:G645.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8)07(c)-0221-02

1 高职院校辅导员创业就业指导工作的现状

1.1 辅导员自身工作态度散漫

首先,辅导员职位多属公职或编制岗位,很多辅导员存在“铁饭碗”心理,一部分辅导员认为只要学生平安毕业,不出现性命攸关的问题就算完成了自己的工作,不重视人才培养,责任意识淡薄,安于现状,不思进取,对自身职业要求较低。其次,高校内各部门均可使用辅导员资源,平均一名辅导员需要同时为200~1000名学生提供全天候、全方位的服务,从学习到生活,从心理问题到能力提高,从通知收发到奖助学贷,全部与学生相关的事务都会第一时间由辅导员负责,辅导员成为了学校各部门和这200~1000名学生之间的唯一纽带,工作事务繁重,导致新增加任何一项工作内容都会以几何数量级别增加工作量。第三,部分辅导员仅仅将该职位作为职业跳板,还有部分辅导员是由专业课教师兼任,于一段时间之后终会回归专业教师岗位,同时学校也因辅导员职位的流动性较大,岗位缺失严重,不愿为辅导员岗位设置更高的发展空间,形成了恶性循环,导致职位忠诚度较低。以上这些原因均会导致辅导员自身工作态度散漫,创业就业指导工作参与度不深、参与面不广。

1.2 专业指导技能未能与时俱进

较之过去十年左右,各高校辅导员多为在校学生干部留校,综合素质低、自主学习能力差等现象,近年来,各高校在辅导员的聘用与管理方面标准更高,大多数高校优先聘用高学历高素质人才。但是,辅导员的职业能力并没有随着时间的累计而增加,反而部分辅导员能力有所下降。原因就在于,辅导员将大部分时间和精力放在日常事务方面,工作内容具有低水平重复性的特点,并没有系统化的、充分的将思想政治教育、道德品质教育、创新意识培养、就业能力锻炼、综合素质提升等教育培养目标与学生的日常学习生活相融合,未能制定科学的、可持续性的、与时俱进的培养方案,相当数量的辅导员每天都在扮演着学生各类事务“办事员”的角色,长此以往,缺乏较为广阔的视野,仅仅依赖于守旧的经验论,不能及时的依据学生的不同状态提前进行教育方法方面的科学改善,而且辅导员自身能力也得不到有效发展,最终导致职业能力降低。

1.3 缺少指导能力

长久以来,各高校辅导员大多没有企业工作经历,更谈不上有创业经历,实践经历比较缺乏。加之岗位聘用人员多为岗位所在专业的相应专业毕业生,或者是管理类亦或者偏重文科类专业,真正深入学习研究过心理学、教育学、创业就业方面的入职人员较少,因为不同专业背景使得辅导员职位能力发展不均衡甚至是缺失,在自身专业方面确实具有更大的优势,但在其他专业方面则存在很多不足,相当数量辅导员不具有多样化的知识结构,没有实现全面发展,同时其研究、创新等能力不足,没有掌握相应的技术以及方法来实现自我发展,即使开始涉足大学生创业指导工作,但指导形式和内容比较落后单一、缺乏系统性,还只能是停留在政策解读、形式分析、通知督促等工作层面,难以有效地指导大学生创业就业方面的实践。在这种情况下需要辅导员掌握相应的技术和方法,实现自我能力的进一步提升,在短时间内学习并掌握辅导员岗位所需的基本职业技能,整体素质进一步提升,最终拥有能够结合实际学生情况具有自我工作方式方法改进和完善的能力。现实状况则是高校辅导员缺少综合能力提升的渠道,当学生寻求帮助时,往往心有余而力不足,值得现学现卖,最终难以达到预期效果。

2 指导能力提升的具体措施

2.1 自主学习,端正工作态度,提高思想认识

首先,建立责任意识,大学作为学生们进入社会的最后一个阶段,是其成长成人前最后一次正式的接受正确人生观价值观的机会,对其人生的意义至关重要,而辅导员与学生而言是在校期间其最信任、最亲近、最有影响力的人。由此可见,辅导員岗位的责任之重,意义之深远,所以要努力建立辅导员的责任意识。其次建立服务意识,大学生已经进入成人阶段,其主观意识较为健全,具有一定的叛逆心理,虽然辅导员具有老师的地位和身份,但是与初高中时期不同,大学阶段的教育更多的是引导,形式以沟通谈话为主,要注意尊重学生的想法。最后,定位职务角色,辅导员身份应为学生思想品德方面的人生导师,创业就业综合素质能力方面的教练,指引学生前进的方向,帮助其披荆斩棘,引导其发现并改正自身缺点,指明其欠缺的能力,锻炼其自主学习提高综合素质。

2.2 以赛促学,建立专业技能培养方案

目前,专业教师岗位的聘用、上岗、备课、任教、竞赛、评比等都已经具有一系列完整的工作流程和工作标准,辅导员作为教师成员中一个特殊的岗位,兼具管理和教育两种职能,可以仿照专业教师培养方案,进一步明确辅导员职业发展定位,从战略和发展双结合的角度将引进和培养优秀辅导员人才放在首位,结合辅导员专业化培训的发展性、针对性、系统性和有效性原则,制定更侧重于辅导员实际管理和指导工作的培养规划,建立分层次、多形式的培训体系。从聘用标准、聘用方式、入职培训、职位需要、知识结构、能力水平、前辈经验分享、班会活动学习观摩、任职后考核、培训培养、竞赛评比等方面建立相应的考核标准和实施方案,从而形成系统、标准、创新、科学的辅导员专业技能培训体系,建立体系完善方案,以实现其延续性和实效性,最终实现辅导员的日常管理、心理问题预防干预、创业就业指导等职业技能的有效提高,更好的为学生提供服务和指导。

2.3 专研理论,开展创业就业指导专题培训

创业就业教育指导工作要求施教者必须具备系统的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践能力,高职院校辅导员要加强创业就业教育内容的学习,提升自身的综合素质,正确认识和科学指导大学生实践创业就业教育活动。第一,要积极主动学习思想政治理论和与创业就业有關的专业知识,并建立同科室学习小组,相互将学习经验进行交流,从而提高对国家相关政策及发展规划的解读与把握,及时准确地将这些政策、信息传达给学生。第二,辅导员要加强对创业就业教育的科学研究,通过多方面地学习了解创业就业知识技能体系,通过认真地研究掌握创业就业指导的内在规律性,通过实际地实践完善创业就业指导的工作流程,最终实现学习、研究、实践三者的有机结合。第三,积极开展和参加与创业就业指导相关的培训,聘请校内外专家及创业、就业先进典型对辅导员队伍进行定期不定期的理论知识、指导形式、实践能力的培训,不断提高其指导能力、心理疏导能力和信息处理等能力,根据培训情况,实施跟踪管理,完善对辅导员素质和能力的动态考评,鼓励辅导员努力获得相关资格证书,从而在完成基本素质培训的基础上,实现个性化发展,进而提高创业指导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2.4 经验分享,搭建校校交流平台

同为高职院校,学生知识水平、思想认识、心理状态等方面较为相近,个体特征可能会出现共性,而遇到同样事件的辅导员因为能力层次不同,相应的处理方式也不尽相同,从而会总结出不同的经验和教训,为日后工作更好的开展提供了一定的借鉴意义。故各高职院校可以通过定期举办校内和校外多种形式相结合的创业就业教育指导座谈活动,搭建辅导员日常工作进行经验交流平台,为学生管理和教育提供不同的方案,甚至是更多的创新方案,对兄弟院校之间的沟通联系提供更多载体,也为辅导员创业就业指导能力、综合素质提升提供了另一个有效途径。

3 结语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等社会大背景下,创业就业指导教育工作处于对学生普适性教育阶段,《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教发[2014]6号)中指出“职业院校要开展以职业道德、职业发展、就业准备、创业指导等为主要内容的就业教育和服务”。这些文件和政策出台目的是要求高职院校把培养和提高学生创业就业能力融入人才培养规划中。高职院校辅导员参与创业就业指导工作是高职院校创业就业教育改革发展的必然需求。

以提升学生创业实践能力和就业综合素质为目的,充分发挥辅导员职业优势,在创业就业教育生态闭环中充分协调各类关系和整合各种资源,转变指导观念,增强服务意识,深化改革创业就业管理工作机制,统一规范工作模式,提升辅导员创业管理工作的专业化、职业化水平,为更好的培养适应社会第一线需要的全面发展的高等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提供更充分的保障。

参考文献

[1]林忠华.新形势下提升高职院校辅导员就业指导能力的探讨[J].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7,16(1):87-89,103.

[2]许静.高职院校辅导员就业指导能力提升探究[J].商,2016(4):25.

转载请注明:文章转载自 www.wk8.com.cn
本文地址:https://www.wk8.com.cn/xueshu/290533.html
我们一直用心在做
关于我们 文章归档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 (c)2021-2022 wk8.com.cn

ICP备案号:晋ICP备202100324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