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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高校网络谣言传播的对策研究

防范高校网络谣言传播的对策研究

邵常伟 徐婷婷

摘 要:防范和治理高校网络谣言是净化校园环境的重要保障。本文通过分析高校网络谣言管理结构单一、体制僵化的突出问题,提出发挥大学生管理主体意识,提高大学生防范意识和辨别能力,同时巩固和提升校园文化软实力和校园治理硬实力,积极探索防范高校网络谣言的新路径,从而构建高校网络管理长效机制。

关键词:网络谣言 大学生 防范与治理 网络诚信

中图分类号:D4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8)08(a)-0247-02

1 建立网络诚信制度,发挥大学生管理主体意识

诚信制度是规范高校网络秩序的道德支撑手段,“有章必循,有诺必践”这是网络诚信制度建设的基本原则。网络谣言与客观事实往往是相伴而行,然而谣言终将被事实所否定,周而复始,而每当网络谣言被揭穿后,人们通常会质疑网络的可信度,但更为严重的是造成人与人之间可信度的缺失[1]。因此为了避免网络谣言所带来的人与人之间的信任缺失,甚至道德沦丧等负面影响,大学生在掌握第一手资料时,应该立足于客观事实,充分进行社会调研,同时积极履行网络诚信制度,发挥大学生网络管理主体意识,以主人翁的身份去净化网络环境。2014年,海南大学传播学研究中心主任毕研韬认为“建立网上行为信用制度是值得期待的新探索,网络运营商可视用户的信用情况区别对待。”实现线上线下双管齐下多方防控体系,实现政府、社会、个人诚信主体建设的多元化。网络空间中的主体自由应该是建立在道德法律为支撑的自由,而良好的诚信体系的建立能够有效地防控网络谣言。让大学生秉承诚实守信原则,坚持自己的立场,坚定自己的信仰,在网络谣言的乱象中及时发现新的舆论迹象,消除网络谣言和主观偏见的束缚。2012年11月17日在社会引起强烈反响的网络谣言“于丹在北大被轰下台”事件迅速发酵传播,但是鉴于北京大学校方不便于就此类事件发表官方声明,北大学生亲历者通过发表微博“关于于丹被哄——北大昆曲雅集上发生了什么?”来还原事实的真相,让公众在短时期内获知事情的真实经过,维护了北大师生形象。因此,高校大学生要积极发扬勇于探求真理的勇气,努力提高信息辨别能力,提高其在网络世界中的自我管控意识,坚持适度原则,注重质量互变规律。让假象寸步难行,让真理告白于天下,履行网络参与主体的应尽义务,充分发挥学生管理主体意识,加强自我防范净化网络开放平台,负责任地对社会公众进行“广播”,这是促进网络媒体健康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2]。因此,大学生在辟谣的过程中应该努力坚定自己的立场,秉承诚实守信的原则,勇于探索真理,拿出不为谣言所动的魄力,提高自己心理认知和感悟能力,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巩固和提升校园文化软实力。

2 完善高校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服务平台

网络谣言在校园的传播对大学生自身素质的成长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就防范和治理网络谣言总体趋势而言,重在疏而不在管,治理过程应集政府主管部门、学校的校长、学管队伍、思政工作者、学生干部等多方面的合力[3]。尤其要发挥教师在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应努力提高教师队伍的网络素质培养,帮助大学生提升大学生防范意识和辨别信息真伪的能力,尤其是在高校网络环境的治理中结合大学生自身和校园文化双重维度提高大学生的防范和治理意识,建立网络咨询、网络心理培训机构,形成网络监管快速反应机制,营造健康网络环境。构建“互联网+思想政治教育”多元化的教育新路径,以社会实践为载体,以大学生思想政治为主线,以优化高校校园网络环境,提升学生素养为重点。积极开展“共建网络安全,共享网络文明”为主题的各种校园活动,努力地提高宣传网络辟谣宣传力度,培养学生能够透过事物现象把握事物本质规律,探寻事物的本来面目,理性地接收和发布每一则消息,不盲目跟从和转发,打破网络谣言的虚假外衣,避免网络谣言在高校肆无忌惮地传播。通过高校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媒介透析事情的真相,借助互联网平台,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4]。在辟谣的过程中,一方面大学生努力坚定自己的立场,树立正确的价值观,秉承诚实守信的原则,勇于探索真理,做出正确的价值判断和价值选择,拿出不为谣言所动的魄力,提高自己心理认知和感悟能力,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巩固和提升文化软实力。同时努力整合高校网络道德自律意识,保障网络道德实践活动质量,规范社会治理体系,净化网络环境,提升校园治理硬实力,为高校大学生提高道德自律教育提供优越的校园环境。

3 增强校园网络治理硬实力,净化校园网络环境

首先,净化校园环境要完善网络法律法规,即通过硬性规定要求网络参与主体要恪守自己的道德准则,做到表里如一,言行一致。这反映出主体与其言行及其责任的高度对应性[5]。通过对应法则整合高校大学生网络道德自律意识,保障网络道德实践活动质量,规范社会治理体系,净化网络环境,要通过完善网络法律法规进一步提升校园治理硬实力,规范网络谣言的制造者和传播者,为高校大学生提高道德自律教育提供优越的校园环境。近年来,网络信息传播的法律体制得到快速发展,但是仍然存在很多不完善的地方,如法律、法规对现实问题覆盖范围相对狭窄,没有对造谣者、传谣者等主体进行全面的、系统的规范[6],缺乏对于捏造、散布虚假事实的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的行为进行约束。某些学生为了提高“知名度”,借助于网络媒体,在未核实信息准备性的前提下,盲目发动虚假信息,并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其行为必然遭到行政处罚,甚至法律严惩。2017年2月3日,违法行为人王某蓄意编造《大连某高校学生在青岛被绑架,报警被敷衍》的网络谣言,因构成散布谣言,故意扰乱公共秩序被发布虚假信息的网站已通报属地公安机关依规处理。在充分发挥法律对优化网络环境保障作用的同时积极发挥道德约束的作用,努力实现对高校网络谣言法律保障和道德支撑双管齐下的约束体制。

其次,推广实行网络实名制,弥补网络虚拟弱项特征。网络环境的虚拟性成为网络谣言产生的温床,网络参与主体为了宣泄自己的情绪忽视了道德和法律的约束。2015年2月4日,国家出台《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管理规定》“账号管理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的原则,充分尊重用户选择个性化名称的权利,重点解决前台名称乱象问题”。进一步规范了互联网、用户的服务和使用行为。防范和治理高校网络谣言应通过积极推广实行高校网络实名制克服网络虚拟性特征,揭开网络世界中到处是自由行动人的神秘面纱,2012年“北大学生实名举报学生会”在平息“梦桃源奸淫事件”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可见,网络实名制在践行的过程中旨在完善校园网络管理职能,净化校园网络环境,履行网民应尽义务,承担应尽职责,构建和谐校园网络文化。

网络谣言表面上受偶然性的驱使,实则有其内在的必然性。笔者通过对高校大学生群体与网络谣言內在联系的研究,分析了大学生网络谣言产生的诱因、高校网络谣言的危害,与高校大学生的具体实际相结合,通过建立网络诚信制度,发挥大学生管理主体意识,实现多元化的治理体系,使得“互联网+”朝着有利于学生的方向发展,避免异化现象的出现。

参考文献

[1]方建宏,杨芳.网路谣言中大学生公民责任缺失现状及成因分析[J].西南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5 (3):101.

[2]边宝林,杨开云.网络谣言对高校大学生影响问题研究[J].山西青年,2013(22):129.

[3]毛泽东.《毛泽东选集》第5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7:258.

[4]王亚玲.关于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若干问题的思考[J].理论前沿,2007,495(6):26-27.

[5]罗湘香,石卉.社会管理视域下网络谣言治理[J].今传媒, 2014(10):29.

[6]张琛,王小平.群体视域下网络谣言结构探析[J].山西师大学报,2015,42(9):114-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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