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奶茶有点儿上瘾,隔几天就要来一杯。奇怪的是,明明每次点了同样的口味,喝起来却觉得味道是不同的。
只有偶尔几次,我会觉得好喝——奶茶简直是把我从悲惨无聊的生活中解救出来的天使!那样喝着奶茶,满满的幸福感会从心里溢出来,连空气都是香甜的。但大多数时候,它是我用钱给自己买来的膘肉,里面的配料飘散出一股带着塑料质感的气味。我像一个等着拆礼物的孩子那样下单,又像完成任务一样喝掉它。奶茶给我带来的幸福感,是在我支付的那一刻达到巅峰,在我接到它的那一刻便所剩无几。
更怪的是,即使知道了这一点,我还是喜欢点奶茶,就像吸毒者每次都想方设法得到毒品,即使毒品本身并不能带来欢愉。我沉重的学习压力,只能靠一杯12元的奶茶来缓解,而使我幸福的,是它低廉的价格、甜腻冰凉的味道和免费的加料。因此,即使我知道喝奶茶不是一种健康的饮食方式,我还是按捺不住下单的冲动,点击手机支付键,一再抱着“万一这一次就好喝了呢”的念想。
如果渴望放松一下,我不必与他人沟通,更不必独自承受负担,12元便会转化为快乐,进而成为“肥肉”。我想,发明“肥宅”这个词的人真是天才。没有了奶茶,已没有什么快乐可以像快餐一样被消费,简单而廉价,唾手可得。
小时候,特别害怕《千与千寻》里大吃大喝的千寻爸爸妈妈。现在想来,不仅仅是害怕千寻爸妈变成了猪。我害怕过度的食欲,其实是在害怕贫穷,害怕无限制的欲望,害怕自己成为一个因为口袋里装了太多贪婪不肯丢弃而活活淹死的海盗。人生来便有欲望,物质只是满足欲望的一种,如果沉沦其中,无论怎样都难以得到他人的尊重,因为他已经把人生放置于物质之后,自动降格为物了。那么,这样的人,便成了《千与千寻》里的猪。
可是,这样的猪已经太多了,它们一边用鼻子拱着佳肴,一边被鞭笞,并乐此不疲。上万色号的口红成为风靡一时的消费品,由它们涂抹而成的“小姐姐”们又何尝不是消费品呢?那么多人,可以不分阶级、性别、年龄,追逐大大小小的网红店,紧盯快速升级的奢侈品,眼神里露出“今朝有酒今朝醉”一般的亢奋。而我也竟然控制不了不时点下一杯奶茶的冲动与失望。我们都是神隐中被饲养的猪,在欲望的疯狂诱惑下不能自拔。我们把非理性的消费发展成为一种文化,“贫民窟小公主”“社会人”和各路CP粉自有其身份认同感,纷至沓来的肥皂剧、量产的鲜肉小花、一周翻新一次的网络流行语,总能带来新的狂欢。你要付出的代价几乎只有时间,而你的时间,真的如你所想象的那么宝贵吗?
在這样的饕餮盛宴下,欲望横流的心,该在何处安放?沉迷于各种不明不白的瘾的我们,唯一的逃离方式,或许是像千寻那样,不要忘记自己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