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丽丝
1
七岁那年,与父亲一起看租来的影碟。一袭红衣的少年破水而出,仰头饮酒,脸上带笑,七分疏狂,三分寂寥,如一道明明灭灭的火焰,长长久久地停留于记忆之中。
再也没有那样的少年了。
后来,我看了金庸先生的许多作品,《射雕英雄传》《神雕侠侣》或是《天龙八部》,讲的俱是江湖恢弘、少年子弟的故事,可是不管怎么读,我最爱的,仍是七岁那年见到的《笑傲江湖》,是那个红衣少年。
这是很奇怪的事情,小孩子的世界里,往往只分善恶:东方不败是反派,所以喜欢他的人也是坏人。我就这样被孤立。
在他们争相扮演黄蓉、小龙女的角色时,我只能抱着膝盖,坐在台阶上,如一团暗色的影子。父母撞见过几次,觉得我这样下去不行,特意到学校找老师,希望他们能多关照我几分。老师却说,我在课本缝隙里写武侠小说,而反派的名字全部来自我不喜欢的同学。
性情古怪,任性妄为,这些都是他人给我的评价。而我默不作声地跑开,莽撞地,仓皇地,逃离了自己的童年时代。
十四岁那年,我遇见两个醉汉将一位老婆婆撞倒,然后逃逸。我一腔孤勇地追上去,抓住他们两人的袖子,挨了两个耳光,好不容易等来了警察,才脸颊红肿地回家,接受母亲的问责:“你干吗要强出头呢?又没有人会给你送锦旗!”
可是啊,我从来都不是为了夸耀,我只是想要这么做而已。
彼时的我,平庸,黯淡,唯有心底燃烧着一团火,随时准备与世俗规则相对抗,玉石俱焚。少年意气,权力往往是以压倒性的残暴征服的面目出现的,比如同学的孤立,比如空气中的流言蜚语,也比如鲜红的、不及格的试卷。
“要是能快些长大就好了,”在日记本里,我曾非常郑重地许下了这样的愿望,“成长为闪闪发光的、无所不能的大人。”
说来奇怪,我从未喊过“不想长大”一类的口号,对同龄人也没有什么耐心,只觉得他们幼稚,媚俗,毫无风骨。我渴望长大,渴望权利,渴望与世界对话,如同一名初出茅庐的侠客,渴望着他的剑。
2
我曾写过很多抨击人性的文章,以此标榜自己的卓尔不群。
在写作初期,我的杀戮心极重,常常将自己放至生活的对立面,然后批判一切:非黑即白,非对即错,笔下动辄出现“世界”“宇宙”一类的字眼,野心可见一斑。后来,喜欢的人读了我的文章,告诉我,我不该是这样的。
喜怒无常,暴戾贪婪,对亲近的人极度苛责,这样的我常常因为一些小事而大发雷霆。我像是一件未完成品,仅凭着稚嫩的直觉,去唾骂,去厮杀,将那些伤害过我的人钉在反派的“耻辱柱”上,一遍又一遍对他们施加死刑……
我的青春是一部抗争史,与同学,与自己,与世俗。是以,我总以为它并没有什么值得珍惜与回味的,过了也就过了。
开始讨厌聚会,连与人亲近都变成一件困难的事情,需要特意去避开,甚至将感情视为一种赘余。我将其理解为“长大”,然后以为自己窥见了人生的真相,比如“生命本是孤独的”之类的漂亮话。
后来,看《神雕侠侣》,金庸写人生聚散——“程英道:‘三妹,你瞧这些白云聚了又散,散了又聚,人生离合,亦复如斯。你又何必烦恼?她话虽如此说,却也忍不住流下泪来。”
有聚有散,方是人生。若是一味地逃避,也算不得什么英雄,只不过是年少时代的怯懦而已。
3
毕业之后,我在银行工作过一段时间。
接听电话,帮人核账,应付无理取闹的客户,无休止地加班,以及说无数次的“抱歉”和“很高兴为您服务”……每次离开单位时,街上早已是万盏灯火,天色浑浊,路旁的大丽花开得灼灼醒目,而人们神色匆匆,竟无一人驻足观看。
夜里的时候,一个人看电影,仍是徐克导演的《笑傲江湖》。虽然金庸先生本人不喜欢这版改编,甚至不愿再卖给徐克版权,我却很喜欢导演对东方不败的解读,尤其在看到这一段原著的时候,恨不能拍手叫好。
“房内花团锦簇,脂粉浓香扑鼻,东首一张梳妆台畔坐着一人,身穿粉红衣衫,左手拿着一个绣花绷架,右手持着一枚绣花针,抬起头来,脸有诧异之色。”一动一静,暗藏杀机,寥寥几语,便是一场繁荣与衰败之间的过渡。
我渐渐发现,自己对东方不败的喜爱,是基于对同类的认同感之上的。他是那么孤独的人,终其一生,都在求一场救赎。他的行为极端,为了江山不惜自宫,偏偏这份迷惘无法诉之于口,一直到死,他仍是那个家贫受辱的幼童,找不到出口。
他不想再受欺负,所以宁可自宫,也要修成绝世武功,去报复那些欺辱自己的人。这很符合少年意气,只是到最后,如屠龙少年往往变成恶龙一般,他成了江湖的魔头,人人得而诛之,包括令狐冲。
电影里,令狐冲也是孤独的,即便这份孤独与东方不败互不相通,却也弥足珍贵。因此,两个孤独的人碰撞到一起,不管结局如何,于彼此而言,都是一场莫大的幸事。
这是一个没有刀光剑影的江湖,是两个孤独的人的互相取暖,一如成人世界,权力更多的是软性的压制和隐形的束缚。我从前总爱写,“岁月不饶人,但我们要饶过自身”,可是那并不是与时间握手言和,而是成为命运的帮凶。
我想成为什么样的人?我可以抵达什么样的未来?我的存在究竟有什么意义?这些问题是玫瑰花丛中的尖刺,隐匿于浮世安稳的表皮之下,稍一触碰,便是锐利的疼痛。
网上总说,“剑未佩妥,出门已是江湖”,其实不是的。我们一直在江湖之中,只是自己不曾察觉而已。
4
后来,当朋友圈都在悼念金庸先生时,我心中并没有太复杂的感觉。
在我的老家,94岁高龄离世便称得上是“喜丧”,亲人不需要过分伤悲。更为重要的是,我觉得金庸先生已经完成了自己的使命:缔造一个江湖,然后,让每个人从其中看到自己的影子。
是以,他的离开,于已经式微的武侠小说而言,变化并不大——自1972年,金庸宣布巅峰封笔后,“金庸世界”便成为静态的——大部分人怀念的,其实是自己逐渐逝去的青春,是那段已经完结的少年时代。
随着年龄的增长,人对感情的意识越来越模糊,变得更加物质客观,好像有刻度的尺子;与之相反的是,我们的欲望并没有消失,而是逐渐潜藏,难以辨别。于是,我们越来越孤独,世界越是斑駁混杂,就越是怀念黑白分明的少年时代——青衣白马,仗剑天涯。
到头来,还是金庸先生自己看得透彻:“起初,写英雄人物,写黑白分明,这些是很简单的,鲁迅也曾分析过,中国的小说以前都是坏人就是坏人,好人就是好人,其实,人性没有这样简单的。”你看,何必一一追究,从来就不存在历历分明。
“追过的球星退役了,看过的漫画完结了,喜欢的歌手隐退了,读过的作者去世了,崇拜的偶像消失了,童年的坐标没有了。慢慢地,90后开始失去了。”
转发这段话的时候,我们很难分清,自己当初喜欢的,究竟是作品本身,还是隐藏于其中的自己。就像我那么喜欢东方不败,然而细究起来,不过是在漫长青春期的一场自我对抗和自我怜悯而已。
日暮途远,人间何世,唯有英雄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