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说
事情是这样的:最近班里在传看一本名为《长安梦》的小说,我也看了,非常喜欢。再瞅瞅作者,哇,是高源!作为《中学生百科》的忠实读者,我不能不产生联想啊。写《长安梦》的高源,是“高见”这个专栏的高源吗?原谅我就是这么敏感,啊,不对,应该说敏锐才对。虽然我知道地球上叫高源的人可能很多,但还是要麻烦编辑帮忙核实一下。(丁梦)
编辑说
世界很大,但也很小;地球上叫高源的人不知道多不多,但既是《中学生百科》专栏作者又写了一本畅销书《长安梦》的高源,真的只有一个。你看,有些事情就是很巧。而且,你随便一猜,就猜准了,由此可见你果真是个敏感度很高的人。那么今天,我们就请高源为你,也为其他读者来说一说“长安梦”后面的精彩故事吧。
一定是因为看了太多关于李白的东西,写《长安梦》那阵子,我好像被李白附体了,不仅言行愈发疯癫,还老想喝米酒。
没错,是米酒。现代动辄四五十度的高度白酒是用蒸馏法做出来的,这技术元代才传入,所以唐代的酒度数很低,味甜,就跟米酒差不多。
当然,为了保证写作质量,我没敢喝。不喝酒就微醺了,喝了还了得?
我老早就迷上李白了,他那么有才、狂傲又率真,爱他的人能爱死,恨他的人能恨死。与他相关的诗文、传记、研究资料我怎么都看不够,连压箱底的本科时代的课堂笔记和打印的PPT都被我翻出来了……
结果怎么样?写他的时候入戏太深,我感觉自己像个演员,又感觉并没有在演——他的天真、豪气、快意、愤郁,一连串地在我胸腔内复活,又从笔端逃逸。
哦,我大概是太喜欢李白了,说了半天居然都没提到这本书真正的主角康思贝儿。
这个小女孩可没什么传记让我参阅,因为她是我杜撰出来的。我很喜欢她,证据太明显了:在这本书里,李白竟是她的陪衬。
丝绸之路上与女性相关的历史记载寥寥无几,更别提小女孩。一方面是女性数量确实较少,另一方面是古代女性的地位较低,书写历史的男性会将她们抹去。
不被记录并不代表不曾发生,何况唐代又是个充满太多可能性的传奇时代。所以,我跟编辑讨论之后,还是坚持了这个角色设定。
原本只是打算写一个胡人小女孩沿丝绸之路去往长安的故事,压根儿没李白什么事儿。老师看了大纲之后觉得尚可,但不够出彩。根据史料,长安酒肆里有很多胡姬,李白常在诗中提到她们。
“有没有可能把李白也写进去?”
我眼前一亮:什么?这都可以?我顿时有种被打通任督二脉的欢畅。因为之前编辑说要虚构人物,我以为不能“染指”历史上的真实人物,更别提李白这么牛的人了。
思路打开了,灵感也就汩汩而来,脑袋里掀起一阵风暴。我想起李白幼年从碎叶迁徙至蜀地的经历,完全可能路过小女孩的家乡。如果让他们彼此认识,并在三十年后重逢于长安,岂不妙哉?
我记得那天是去公交站的路上得到老师的建议的。坐上车,还没到站,我就颤抖地(因为兴奋,也因为车开得不稳)在手机上打出了全新的故事大纲。
历史上没有康思贝儿这个人,但这并不代表我可以天马行空地编故事。事实上,为了写《长安梦》,我兢兢业业查了两个月的资料。作为一个历史“小白”,想把历史背景的小说写得靠谱,关键还是在毕了业失去了心爱的大学图书馆的情况下……我太难了。
市图书馆几乎找不到有参考价值的东西,我只好自己买书,在网上找电子书和视频,在网上买付费课程,像备考一样密密麻麻地做笔记……能想到的途径反正都用上了,甚至还借正在读博的闺蜜的校园网账号,登录网站查阅相关论文。
想当年我可是最讨厌论文了,做梦也想不到毕业后竟会如饥似渴地遨游在论文网站的海洋,大有写毕业论文的架势……生活总是这么黑色幽默,习惯就好。
就这样,我把唐代的社会生活史、九姓胡与突厥文化、丝绸之路上的女奴贸易……(此处省略几百字,主要是已经过去九个月了我都记不清了),诸如此类的知识学习了一遍。正是因为不了解,所以更要小心翼翼。大到丝绸之路的路线、唐代女性的地位、长安城的布局,小到奴仆的名字、家具的名称、饭菜的种类,我都力求从史料中找到依据。
那段日子我如同生活在唐朝:不知道门口超市的菜价,却非常清楚盛唐时期3文钱一斗米,30文钱一只鸡,500文钱一口猪;我不关心自己明天吃什么,但会认真地为小说人物安排下一餐。
在我了解了唐代陆上丝绸之路沿线各地的气候环境、风土人情、美食美景之后,忽然感觉已经做足了旅行攻略,急吼吼想要飞去新疆和甘肃玩一趟(然而直到现在也还没去)。
对了,因为写到沙漠里的驼队,我还喜欢上了骆驼,突发奇想要养一头骆驼。以后出门不用坐车走路了,骑骆驼,多酷。上万能的淘宝一查,嘿,还真有卖!活体幼崽包邮,8800元!我发朋友圈吐槽太贵,有个广东的朋友幽幽地冒出来问:“你买骆驼干吗?”
等我跑去动物园近距离观察了骆驼之后,才终于打消了养它的念头——味儿太大了!
因为交稿的时间比较紧,写作的过程累到头掉。翻了翻那时发布的状态和日记,出现频率最高的词就是“累瘫”。然而,就在还有不到一万字就完稿的时候,我忽然又舍不得了:那些筋疲力尽的深夜和灵魂出窍的瞬间,还有每章节完稿时的狂喜,如此体验,人生能有几次呢?
一个字一个字地抠完,交稿。
过了很久很久很久,再次拿出来,我以一个读者的身份通读全书,读至末尾,身心受到了剧烈的震动。说自己被自己的作品打动,听起来好像有点王婆卖瓜,可我当时真的就是那感觉。
我为主人公的命运发出长长的叹息。说人生如梦、人生如戏,好像都不足以表达那一刻的心情。
新书发布会上,主持人问作家们希望通过自己的书带给孩子些什么。我的回答是:成长的震动,知识的洗礼,美的享受。
后两者不必多说:知识嘛,都融在故事里了,读完此书,再不走心的人也能从中了解到一些历史、地理、文化知识,最起码能感受到盛唐气象,那种壮美、活力、浪漫、包容;至于美的享受,就更不必解释了。
关键是第一条,成长。成长从来都不是容易的事,变得成熟和强大,也并不仅仅意味着快乐。成长带来的感触是很复杂的,复杂到我需要用这么长的故事去讲,还不一定能讲得清。
主人公康思贝儿执拗离开故乡和亲人前往长安,历经千辛万苦,终于圆了自己幼年时的梦。每一个有梦想的日子都值得庆祝,梦想能给人无尽的勇气和力量,天真脆弱的女孩变得更加坚强勇敢睿智……
停停停,停一下!我想传达的,不仅仅是自强、追梦这些东西。
如果认真读过这个故事,你会发现,无论康思贝儿还是李白,圆梦之后,他们都没有得到预想中的那种极致的快乐。满足和欣慰之余,总有那么一丝说不清的怅然和迷惘:这是我真正想要的吗?为什么跟我想象的不太一样?或者:我终于实现了梦想,然后呢?接下来该往哪儿走?
长大成熟之后,发现世界如此复杂,忽然觉得小时候傻乎乎的好像也不错;可当年单纯幼稚的时候,又是那么期盼著长大……
收获的同时必定会经历失去,这就是成长的代价。
幸福与悲伤共存,这就是成长的真相。
扯远了,还是回到想喝米酒这件事上。
完稿那天,我先是给自己买了一块精致的彩虹蛋糕(庆祝一下,要有仪式感嘛),然后就去超市,买了一大瓶米酒。米汤一样半透明的白色,料想该是很香甜的。我迫不及待尝一口。
天,这么难喝?度数也不高啊,酒味竟这么重?
算了,毕竟是个滴酒不沾的宝宝,就不在这儿冒充李白了吧。
还是酒酿小圆子和米酒蛋花汤更合我的口味。